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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程已渺 第五章(1/2)

    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

    ——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刚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

    ——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

    ——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

    “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立刻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

    ——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

    “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立刻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

    ——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

    ——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

    ——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

    ——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很客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

    ——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

    ——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

    ——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

    ——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

    ——”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

    ——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

    ——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

    “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

    ——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芸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芸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

    ——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

    ——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

    “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

    ——”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

    “不过刘芸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

    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

    ——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

    “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

    “真好,真是好,韦薇现在怎样?”她开心地问。

    “她每天叫我带一朵百合花给你,她说你只要见到百合,就一定会想起她,”成烈笑。“但送了那么久,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好罢休。”

    “原来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原来所谓的百合花攻势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是我代韦薇放的,不能混为一谈,”他立刻更正。“我不想让毕群误会。”

    “你认识毕群?”她眨眨眼睛。

    毕群仿佛在校园里很有名气似的,不是吗?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学是同学,比他高两班,我知道他。我也好几次看见你们一起回台北。”他笑。

    但是

    ——笑容里仿佛有些什么。

    “那又怕什么误会?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韦薇的哥哥啊

    1我还在流鼻涕的就认识你的?”她说。

    “你小时候不流鼻涕,好干净,好斯文,又整天穿一身白,谁都喜欢你。”他说。

    谁都喜欢她?这个

    “谁”字代表哪些人?也包括他?

    “我已不怎么记得小时候了,”她愉快的笑着。重见故人,怎能不开心呢?

    “不过我对白色很执著,穿别的颜色我是不肯出大门的。”

    “伯父、伯母好吗?”他忽然问。

    “你也见过他们吗?”她又意外。

    “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在我们家玩,不小心撞到鼻子,流了一身鼻血,你吓得直哭,是我送你回家的!”他指着她说。他一一仿佛对以前记得好清楚。

    “不怎么记得咯!”她娇嗔的笑。“我的脑子用来记功课,记我不怎么灵光的数学数字,我对以前的一切印象不深。但韦薇和你是记得的!”

    “为什么记得我们?”他亮晶晶的眼睛停在她脸上。

    “韦薇是我好朋友,而你

    ——”她的脸有些发红。出了个鬼脑,说:

    “你是神气的大哥哥,那时好羡慕你1”

    “羡慕?或仰慕?”他半开玩笑。

    “都一样啦

    1”她笑。“我真没想到会遇见你!”

    “这也是缘分。”他说。停了一阵,又说:“今天放学和我一起回家,好吗?韦薇说要约你吃晚饭。”

    “好啊!我也好想见她!”她想也不想的。“我下午有一堂课,你呢”

    “我只有早晨的课,不要紧,我等你?”他说。非常的诚心诚意。

    “好!我们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等,不见不散”她举起一个手指作发誓状。

    “一言为定。”他指指位子。“该让位了,是留给毕群的吗?”

    “不,是刘芸的!”她回头望一望,居然就看见刘芸站在那儿,仿佛站了好久。

    “刘芸们怎么不声不响的站在那儿?你来了多久?”

    刘芸慢慢的,神态怪异的走过来。

    “不想打扰嘛!”她看韦成烈一眼。

    成烈对刘芸点点头,看卓尔一眼,转身走了。

    “记往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他留下话。

    “OK”

    卓尔笑着挥手。

    刘芸坐下来,用一种很特别、很古怪的神情看着卓尔,令卓尔有一种

    ——不安的感觉。

    “什么事?怎么这样望着我?”卓尔问。

    “韦成烈是百合花的主人?”刘芸敏感得惊人,她竟联想到百合花。

    “你怎么猜到的?”卓尔大而化之,随口就说:“他是我小学同学的哥哥,以前好熟。”

    “重遇故人哦!”刘芸微笑。“有没有旧情?要不然怎么送百合花?”

    “什么旧情呢?”卓尔有点脸红,以前她是仰慕过念高中、神气的韦成烈,但怎能算旧情?

    “那的我才十岁,而百合花是他替妹妹韦薇送的。”

    “韦薇有同性恋倾向?”刘芸似笑非笑。

    “你不要开玩笑,这话怎能乱讲?”卓尔正色的摇头。

    “你们约好了放学一起走?”刘芸聪明的转开话题。

    “是啊!我们要一起吃晚饭,庆祝一下!”卓尔开心的。

    “庆祝重逢?”刘芸还是那副神情。

    “你今天怎么了?刘芸,”卓尔讶异的。“一直讲这么奇怪的话,什么重逢呢?又不是演电影?”

    刘芸摇摇头,神色恢复正常。

    “不讲了,跟你开玩笑的,”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没想到百合花是韦成烈放的。”

    “别提了,完全没有一丝罗曼蒂克的味道,”卓尔开朗的笑,看来完全不遗憾。“替韦薇放的,真是。你知道,小时候我和韦薇最喜欢百合花,韦薇想用百合花引起我的记忆,谁知我老早已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