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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才华,绝世凄凉 夏志清(1/2)

    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

    (1)

    张爱玲终于与世长辞。九月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许高张信生教授从南加州来电话报知噩耗,我震惊之余,想想张爱玲二十多年来一向多病,两三年来更显得虚弱不堪,能够安详地躺在地板上,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未受到任何痛苦,真是维持做人尊严、顺乎自然的一种解脱方法。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向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大家都知道,张爱玲乃一九四三年崛起于上海的红作家,其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大受欢迎,且为内行叫好。我自己初读张爱玲已在五十年代初期,那时我已有系统地读了鲁迅、茅盾、老舍、沈从文等的作品,大为其天才、成就所惊奇,认为「张爱玲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且谓「《秧歌》在中国小说史已经是本不朽之作。……《金锁记》长达五十页;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这些判断原见英文本《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九六一年才出版。但先兄济安特把书稿张爱玲章的大部分分作〈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评《秧歌》〉两文译出,先后载于一九五七年「文学杂志」二卷四期、六期。上面所引三句皆见「短篇小说」那篇。二文显然引发了有志创作的读者研读张爱玲的兴趣。因之张爱玲虽曾于六十年代初期来过一趟台湾而未受大众注意,她对台湾小说界发展的影响却是既深且远。到了今天,世界各地研读中国文学者,无人不知道张爱玲。她在大陆也重新走红起来,受到了学界、评者的重视。

    我至今仍认为《秧歌》是部不朽之作(classic),〈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早在一九五七年、一九六一年我认定张爱玲为「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也一点也没有错。当时**文学不值得一读,台湾作家间,只有姜贵的《重阳》和《旋风》可同《秧歌》、《赤地之恋》相抗衡,可是短篇小说他写得极少,也无法同《传奇》相比的。但《赤地之恋》(一九五四,英文本一九五六)出版之后,张爱玲的创作量大大减少,不免影响到我们对她终生成就的评价。早在一九七三年,我为水晶《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写序,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水晶有一章把《沉香屑──第一炉香》同亨利·詹姆斯长篇名著《仕女图》(The Portrait of a Lady)相比,我在序里继续较量两人之短长:

    在我看来,张爱玲和詹姆斯当然是不太相像的作家。就文体而言,我更欢喜张爱玲,詹姆斯娓语道来,文句实在太长(尤其是晚年的小说),绅士气也太重。就意象而言,也是张爱玲的密度较浓,不知多少段描写,鲜艳夺目而不减其凄凉或阴森的气氛。但就整个成就而言,当然张爱玲还远比不上詹姆斯。我想,这完全是气魄和创作力持久性的问题:詹姆斯一生写了多少长短篇小说,而且据一般批评家的看法,越写越好……,张爱玲创作欲最旺盛的时期是一九四三《沉香屑》发表后的三四年,那时期差不多每篇小说都横溢着她惊人的天才。逃出大陆后不久,她写了《秧歌》和《赤地之恋》两本小说。至少《秧歌》已公认是部「经典」之作。但她移居美国已十七年了,也仅写了两本:《怨女》是〈金锁记〉故事的重写,《半生缘》是四十年代晚期《十八春》的改编,她创作的灵感显然逗留在她早期的上海时代。

    《怨女》、《半生缘》以及其后《张看》、《惘然记》、《余韵》、《续集》四书里所载的小说和散文当然我都细细品赏过,虽然尚未写过评论。连张爱玲不喜欢的早期小说(有些是未完成的,有些是重加改写的),读起来都很有韵味,因为张爱玲的作品总是不同凡响的。但即是最精采的那篇〈色,戒〉原也是「一九五○年间写的」小说,虽然初稿从未发表过。「古物出土」愈多,我们对四五十年代的张爱玲愈加敬佩,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近三十年来她创作力之衰退。为此,到了今天,我们公认她为名列前三四名的现代中国小说家就够了,不必坚持她为「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

    (2)

    一九五五年张爱玲移民到美国,翌年她在新英格兰一个创作营(MacDowell Colony)写作,碰到一位三十年代即从欧洲移民美国的老作家瑞额(Ferdinand Reyher),两人相爱,同年八月结婚于纽约。瑞额一九六七年十月去世。想来《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九六一年出版前后,我已同爱玲开始通信了,可惜六十年代那束信一时找不到。记得爱玲在信上曾嘲称Ferd(她给丈夫的简称)为并无作品出版的作家(其实他早在三十年代即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爱玲信上难得一露幽默,表示对其夫颇有感情。爱玲那时期身体也好,毕竟年纪还轻。一方面忙于为香港电影公司为剧本,一方面努力于英文写作、翻译。张爱玲至死以瑞额为姓,不像一般嫁洋人的作家,保持原姓。

    早在一九四四年夏天一个沪江同学的聚会上,我见到过张爱玲,她是主讲人。她那时脸色红润,数了副厚玻璃的眼镜,形象同在照片上看到的不一样。记得她讲起了她那篇少作〈牛〉(见《流言》「存稿」此文)。我自己那时专心攻读西洋文学,只看过「西风」上那篇〈天才梦〉,她的小说一篇也没有看过,不便同她谈话,她对我想来没有印象。一九六四年三月乘亚洲学会在华府开年会之便,高克毅作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有人打翻了一杯香槟,我以为不是先兄即是爱玲,因为两人比较紧张。昨天(九月九日)看了张爱玲翻阅拙著《鸡窗集》后写的一封信(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廿六日),提及此事:

    悼吴鲁芹文中提起的,打翻一杯酒的是吴,我当时有点诧异,因为他不

    像是慌乱或是像我这样粗手笨脚的人,所以记得。

    由我推荐,张爱玲一九六七年九月抵达麻州剑桥,在赖氏女子学院所设立之研究所(Radcliffe Institute for Independent Study)专心翻译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她离开华府后,先在纽约市住上一两个月。我首次去访她,於梨华也跟着去,三人谈得甚欢。我说即在她公寓式旅馆的附近,有家上海馆子,周末备有小笼包子、蟹壳黄等点心,要不要去尝尝。爱玲有些心动,但隔一两天还是来电话邀我到地公寓房子去吃她的牛酪饼干红酒。显然她对上海点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