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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自序(1/2)

    这是**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 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相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肯①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宇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①培肯,通译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哲学家,英国唯物主义与近代实验科学的倡导者。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口口”,填人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

    以前《流言》是引一旬英文——诗?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康月名下的工作——袭人康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旁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借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里上倚赖脂砚畸绩,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的剧本①。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韶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