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杂糅的生活(1/2)

    20世纪30年代的海派风格是既中又西的。

    林语堂是英文学术性刊物《天下月刊》的编辑之一。主编温源宁在海外长大,中文说得磕磕巴巴,穿西装、拄拐杖、喝英式下午茶,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但喜欢读中国古典文学;吴经熊哈佛法律系毕业,是霍尔姆斯**官的学生,会五六门外语,可只要一开口人人都听得出来他是宁波人,家里的摆设完全是中国传统风格;劭洵美追随徐志摩在剑桥读过两年书,和盛佩玉结婚后,买了一幢维多利亚式的花园洋房,大半时间却花在苏州河边绿银交映的竹林小屋里。他不穿西装。

    这些人搞了一个“星期一晚间俱乐部”,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在炉火边聊天。林语堂常常带着翠凤参加。刚开始他还西装笔挺,后来就换成了全套的蓝缎袍子,洋帽变成了土帽,衬得他越发的清瘦,不过脚上穿的还是皮鞋。他说打领带是“系狗领”,而且西洋的“一切可笑的习俗当中以握手为最。”

    翠凤会说英语,在那群海归派太太中算是很时髦的了,她是基督教女高音唱诗班的主要成员,有一阵还参加了踢踏舞班,不过只是为了减肥而已。

    林语堂有收集留声机片的嗜好。每天晚饭过后,他把房间里的灯全灭了,只留下柴火荧荧地燃烧,静心享受好音乐,有卡罗索、莉莉邦丝的流行歌曲,也有贝多芬、莫扎特、肖邦等古典乐曲,偶尔也弹钢琴,教女儿们唱《一百零一首最好的歌》、《渔光曲》、《可怜的秋香》、《妹妹我爱你》,他也听,当然还有好友刘半农作词、赵元任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到戏院看电影,林语堂喜欢看罗纳·考尔门英国上流社会的风度,卓别林的闹剧他笑得前俯后仰。玉如她们则偏好秀兰·邓波儿的戏。

    雨后的清晨,他穿着不透水的雨衣,一个人沿着苏州河岸散步,呼吸夹着水汽的清新空气,全身的毛孔没有一个不熨贴的。

    林家公寓所在的忆定盘路离繁华的上海市中心较远,房子是西洋式建筑,有很大的庭院。林语堂让佣人种上高大的白杨和各式的藤蔓植物。他还从城隍庙买来两只荷花缸,直径两尺有余,养上几朵睡莲,金鱼浅游其间,不时吐出快乐的气泡。

    预留的三分地是用来种菜的,林语堂虽然在坂仔农村长大,干起农活可不灵光,种过茄子、芹菜、南瓜、稻子,没有一次种得好的。

    白杨每年都要剪枝,这是林家的大事,廖翠凤指挥仆人忙得不亦乐乎,林语堂不参与,写文章累了,就叼着烟斗在边上含笑观赏。三个女儿捡起枝条,围着院子密密麻麻地插下做篱笆,搬了一些石块作凳子,最后竖起一块纸牌,歪歪扭扭地写上“三珠园”。她们郑重其事地请父母前来参观,翠凤摇摇篱笆说:“扎得不牢实,一场雨就没了!”林语堂却很有兴致地坐在小石块上,夸女儿们干得好。

    纽约的林公馆则被建成了小厦门。廖翠凤教女儿做女红,裁剪绸子做旗袍、滚边、打结做钮扣,一针一线,慢工出细活。廖翠凤还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女孩子要干净,内衣每天都要换,要会烧饭做家务,林家女儿受的是廖悦发式的传统家教。

    赵元任给林语堂写信,用汉字的英文,开篇一般就是,“狄儿外剃,豪海夫油鬓?”(DearY.T.,Howhaveyoubeen?亲爱的语堂,近来怎么样?)林语堂很喜欢,依样画葫芦地写了一封回信。

    每年夏天出游,林语堂总要事先打听钓鱼的好去处,他尤为喜欢海钓。纽约的长岛靠近大西洋,天气晴好的日子,他带一顶渔夫帽,领女儿去摸蛤蜊。摸蛤蜊在“摸”,不在“蛤蜊”,赤足走在沙滩上,碰到硬硬的东西,用脚拇趾和二趾夹住,扔在身后的铁桶里,“咕当”一声响,其乐融融。

    因为狗,谙识西方文化的林语堂还闹了大笑话。

    刚到纽约,邻居家的胖太太来打招呼,“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哪里人?”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翠凤客气地颔首回答。

    “太好了!”阿当太太很高兴地说,“我家里住了个北京人,叫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那么以后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么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林语堂嗤笑一声,正欲发言,翠凤一把拉住他,打岔问道:“宋先生上什么学校啊?”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阿当太太面色得意地说,“好吧,下午4点来我家喝茶!”

    “我不要去!”林语堂气愤难平,“肯定是哪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么事都敢干,甘心做老太婆的面首。凤,你也不许去!”

    “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翠凤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下午4点,林语堂被翠凤拖到了邻居家。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阿当太太很夸张地叫,“宋先生!宋先生!”

    黄色的影子一闪,宋先生扑到了阿当太太怀里,高耸的耳朵,圆鼓鼓的身体裹在绿色的小毛衫里,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晃。

    “宝贝,到妈妈这儿来!乖,给客人打个招呼!”

    “汪汪!”

    翠凤和女儿望望林语堂,几乎笑破了肚皮。林语堂不自然地摸摸头,紧闭嘴闷笑个不停。

    阿当太太端出蛋糕,宋先生也有一份。

    “狗爱啃骨头,”林语堂清咳几声,故作严肃地问,“你给骨头它啃吗?”

    “骨头太硬了,会卡脖子的。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接着说,“我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它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