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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丝》的日子(2/2)


    徐志摩当时以有妇之夫的身分,单恋林徽音,闹得满城风雨。《晨报》主编认为有讽刺桃色新闻之嫌,就从已经排好的清样中把稿子撤下来了。鲁迅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孙伏园很梗直,辞职书一扔,气冲冲地离开了报馆。

    他找到了钱玄同。两人各随便挑了一本书,任意翻开一页,然后闭上眼睛,用指头任点一字,凑在一起,就有了“语丝”之名。孙伏园在《语丝》创刊号上,愣是把《我的失恋》排在了醒目位置。

    《语丝》聚集的就是这样一批血气方刚的叛逆青年,敢说敢为,无所顾忌。他们自嘲《语丝》是“一班不伦不类的人,借此发表不伦不类的文章与思想的地方”。《语丝》也没有统一的文学宗旨,他们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从平和冲淡到气势凌厉,各种风格都能在《语丝》上找到。

    “随意地说话”和语堂的野性子不谋而合,他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平台。

    他要大展拳脚了。

    从总统竞选、军阀混战到三河县老妈子的吃饭、如厕问题,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贬,只要心中有话要说,他就痛痛快快大骂一场,没什么情面可讲,颇有“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他仿佛又站在了辩论台上,挺着胸膛,与社会浊流唇枪舌战,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烂之舌变成了妙笔生花。

    其间,他还作了一首讽刺性的歌曲《咏名流》,谱上曲子,到处传唱,一派语丝的“无所顾忌”的作风。歌词如下:

    他们是谁?

    三个骑墙的勇士,

    一个投机的好汉;

    他们的主义:

    吃饭!吃饭!

    他们的精神:

    不干!不干!

    他们骑的什么墙?

    一面对青年泣告,

    一面对执政联欢;

    他们的主张:

    骑墙!骑墙!

    他们的口号:

    不忙!不忙!

    他们的态度镇静,

    他们的主张和平,

    拿他来榨油也榨不出

    什么热血冷汗;

    他们的目标:

    消闲!消闲!

    他们的前提:

    了然!了然!

    他们的胡须向上,

    他们的仪容乐观,

    南山的寿木也装不下

    那么肥厚嘴脸;

    他们的党纲:

    饭碗!饭碗!

    他们的方略:

    不管!不管!

    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奋斗、救中国!”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教我如何不想他,

    请来共饮一杯茶。

    原来如此一老叟,

    教我如何再想他?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