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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之亲,析而不殊(1/2)

    骨肉之亲,析而不殊

    2011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当谈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时,他以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例,说:“在ECFA实行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些问题,我们还将本着循序渐进的方式进一步推进ECFA的后续谈判。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你都可以感觉到大陆的诚意和对台湾商界和人民利益的关心。我们是同胞,‘骨肉之亲,析而不殊’。”

    “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出自《汉书?武五子传》,原文为:“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这段话的意思是:听说尧舜时期,舜的弟弟象犯了错误,但是舜不计前嫌,在得到帝位后对象很是照顾。这是因为他们是兄弟,血脉相连,不可分割。封前昌邑王为海昏侯,并给予4000户的食邑。

    《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象是舜同父异母的弟弟,性格傲慢狠毒,不容于人,经常想要杀掉舜。但舜却“顺事父及后母与弟”,小心呵护后母及弟弟,即使知道他们的用意也装作不知道,在逃脱象设置的陷阱之后依然恭敬地孝敬父母、爱护弟弟。宣帝在诏书中用到这个典故,旨在表明自己要像舜一样,尽管大家看出昌邑王有异心,但他依然给他最好的领地,并封他为海昏侯,这超越了君臣之间的道义,只是因为他们是兄弟是至亲。

    **总理引用这段话来解释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十分贴切。这段话明确地指明了大陆和台湾的一母同胞的关系,无论之前大陆和台湾有过怎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终究是兄弟,是至亲,这之间的血脉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台湾问题始终是中国的内政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也是一定要解决的问题。这句古文既形象地解释了大陆和台湾的兄弟关系,也明确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即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

    “骨肉至亲”出自《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原句是:“不如还我,我与汝是骨肉至亲,岂与仇等?”关于“骨肉之亲不可废”的典故,许多历史文献都有记载。宋朝司马光在《家范》中专设《兄》、《弟》两篇来具体阐述如何处理兄弟关系。在《兄》篇里,司马光引用陈平等人的事例,来具体说明兄对弟不应该心藏着怨和怒,更不应该有宿怨,而是应该彼此关心友爱;在《弟》篇中,又引用很多事例说明弟弟对待兄长要心存敬爱,甚至在必要时刻要代替兄长受过:“凡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于我’。”这一家训的意思是想要表明兄弟之间骨肉情深,在日常相处时要以这一原则为准,即使有点小的矛盾依然互相亲爱,任何外来的阻挠都隔断不了这份骨肉亲情。

    晚清的曾国藩尤其注重家训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