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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放弃春天(1/2)

    二次求婚:

    华光向我求婚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意外,甚至不置信。

    「怎麽会!」他们说:「他妻子才去世一年!」

    他们生前很恩爱,华太去世的时候,华光整个人呆滞,说不出话来,震惊过度,甚至辞掉工作,躲在家中,不肯出街、交际、见人,连亲人都拒绝。

    他只肯见我,因为华太太在患癌後期,由我照顾,作为私家看护,我进进出出,变成他家的一份子,顺带也看顾他两个小孩,一个五岁,另一个两岁。

    一年後,我们变得很熟络,一切心照,不必多言语,我也没有费劲来劝慰他,这种事,不是当事人不会明白那种震撼感,什麽节哀顺变都是废话。活生生的终身伴侣,日日夜夜相处十年,忽然撒手而去,孩子又小,华光整个人被这个打击碎成一片片,我相信要好久才可复元。

    我不会怪他。

    别人就觉得他把工作都辞掉,未免过份。

    但别人怎麽想,有什麽关系?

    欢乐,是自己的;痛苦时也只做我认为要做的事。

    又有人觉得我不要脸,但我是自己的。

    别人的想法,不外是茶馀饭後的谈话资料,假如你知道别人对你的想法是多麽轻率,你就不会介意别人怎么想。

    华太太去世後,我并没有辞去工作,我仍然来照顾华光与孩子。

    外人很不悦,特别是华太太娘家的人,认定了我是掘金的穷看护,乘虚而入。

    谁管呢,我只知道我是华光唯一的朋友,我如果不在这间屋子里照顾他们,他家就会更加死气沉沉。

    华光甚至不吃不眠。他连茶都可以不喝,一脸于思,就是呆呆的坐在书房里发怔,很多时我们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而他们居然认为我在华家风光旖旎,实在太过好笑。但何必分辩?

    我只不过来替他打点吃的穿的。佣人见华太太去世,早已乱了阵脚,我顺理成章的指挥他们。

    实在华太太卧病的时候,我已经那麽做。

    华光对太太真是情深。偶而熟睡,总在梦中呼出妻子的名字,惊醒。

    时间对他来说,已不起作用,他日日夜夜都关在房间里,有时拥著孩子哭泣,有时踱步,有时对牢妻子照片发征,他暂时无法自绝望中走出来。

    可怜的人。

    所有可怜的伤心人。

    没亲眼看见,简直不相信一个人可以伤心到这个地步。

    我深深为之震动。

    他一直瘦下去,跟我当初看见的华光,已没有太多相似之处。

    我配了特别的液体食物,设法添增他的营养。

    他不爱吃,说:「像石灰水。」一手推开。

    但是我不气馁,仍然把那杯东西搁在他面前,他忍不住,只好喝下肚子,三个月来,都是靠液体食物维持体力。那是人家病人动了大手术後在喉咙插管子灌进去的养料。

    三个月後,他的情况略有进步,孩子们想散步,他也肯出去走走。

    我说:「刮刮胡子,人家以为哪儿来的深山大野人。」

    他也不听,天气渐暖,仍然穿看很厚的衣服。

    我只好负责替他把薄衣裳整理出来,换句话说,我已经成为华家的管家。

    两个孩子太小,还不知道丧母之痛,只是撒娇要妈妈,我同他们说,妈妈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将来我们都要去的,只不过有些人早去,有些人晚去,我们此刻见不到早去的人,但将来还是可以见面。

    孩子们不太明白,但也没有深究。

    我深深叹息,人生在世,单是应付小小失意,已经够劳累,更何况有生老病死,真是折磨得人壮志消沉。

    我不但同情华光,而且开始觉得做人没有太大的意义。

    华光有时跟我说:「我会振作的……我会振作起来。」

    但时间治愈一切伤痕,他有一天会痊愈。没有人会一生为一个人伤心,那只是十九世纪初叶英国小说中的情节。

    我会等到他完全恢复。

    他越来越进步,孩子们对我就越来越倚赖。

    这时候外头的人又说:「在孩子们身上入手,真厉害,那还有不得手的!」

    华光也听得这种风言风语。他很抱歉的说:「都是为我们,你才受这种委屈。」

    「没关系,这个世界,只要比人家好一点点,人家便看不过眼,或是皮肤白一些,或是戴只金表,或是有个好男友,或是车子大一些……哪个人背後不说人,哪个人背後不被人说。」

    「真是……你也不分辩。」

    「怎麽分辩?我笑:「逐家逐户拍门解释?况且人是很奇怪的,认定了我是狐媚子,

    我说破嘴也没用。

    「是什麽使你留下来的?」

    「这是我的职业。」我说:「我总得有收入维持生活。」我一拒(原文如此,但疑

    为"句")就推得老远。

    人是有情感的,我对这家人发生了特殊的感情。

    虽然如此,我从不在华家过夜,早上八点钟到,晚上五点锺走,有时留得相当晚,但从不在华家留宿。

    不是怕人说什麽,而是自己觉得不好。

    我一直认为华光把我当知己朋友。

    当地向我求婚的时候,我颇为震惊。

    他提得很含蓄。

    --「孩子们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不如就这样吧。」

    我睁大眼睛。

    他进一步解释,「这个家少不了女主人。」

    我马上说:「你这不是变相逼我辞职?」

    他说:「是升职。」

    这是华太太去世後他第一句幽默语,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他向我求婚?,

    他痊愈了?

    连我都怀疑,别说是别人了。

    我说:「我只当没听过这句话,如果你再说一次,我就只好离开这里。

    「为什麽?」

    「还不是时候。」

    「将来呢?」

    「将来的事,谁说得准。」我断然说。

    他沉默:「一年了。」

    「是的。」我说。

    「我觉得对不起你,又辜负了你,欠你很多。」

    我拍拍他的肩膀,「很少听说男人感恩会以身相报,你加我薪水得了。」

    「淑君--」

    「可以了。」我说。

    但不知恁地,我与华光这麽私人的对白,还是在他亲友间沸沸腾腾的传开,世界这麽小,我的朋友有些也认识他的朋友,又来转告於我,闲话越说越难听,越来越离谱。这对我前途会不会有影响?

    我也考虑过。

    除非我这辈子真的留在华冢不出去。而实实在在我与华光之间,又没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我笑了,把茶杯里的风波看得太大了,这年头谁还为这种小事担心,名誉在商业社会中已没有一定的道德标准,五十年前要浸猪笼的女人现在正渡过最繁盛的黄金时期,招摇过市,名誉如何不要紧,名气才重要。

    我是个小人物,有谁理我是否与什么人同居,谋什麽人的家财。

    有时候也会气,气的一刹那便想:嫁了华光也好,杀杀他们的威风。

    但不,嫁人讲的是真感情,不能受其他因素影响。人家赌我不敢做乞丐,我为了争口气,就去做给他们看不成?

    要等时机成熟,此刻我不爱华光,华光也不爱我,我们只有友情,为时尚早。

    我仍然做华家的管冢。

    谣言渐渐平息了。

    大概说足一年,嘴皮也略觉劳累,需要休息、加油,发掘新资料,从详计议,再卷土重来。

    我笑了。

    华光渐渐恢复常态。我相信他的心仍在滴血,但表面已经很镇静平和。

    他与朋友接头,打算从头做生意,我在一旁看著,深觉安慰。

    男女之间,没有友情可言,人与人之间,也没有什麽友情可言,只要勇於请客吃饭,谁没有「朋友」?商业社会中,甲有求於乙,丙有求於乙,於是甲乙丙都成为朋友……

    不不,华光不是我的朋友,我否认,我们之间,多少有些男女私情,只不过我俩控制得宜而已,也许我们太过珍惜这段感情,不想操之过急,仓猝间处理,引起不良结局。

    上次求婚之後,华光对我更加礼貌客气。

    有时连我自己都疑惑起来,那次求婚,是真的,抑或是外头传得厉害,连我都相信起来?

    我仍然替他打理家务事,只止於家务,他在公司里另有女秘书。

    一个月後,他振作起来,公司开业。

    我没有出席酒会。以什麽身份?现在穿著制服坐家中,我还有我的地位,一走出这个家,我就不再认识自己,在这方面,我不是没有自卑的。

    男人需要工作,新公司需要他极大的注意力,他很少在八点钟之前回来。

    我工作完毕便回家,一星期也见不到他两、三次,孩子们早睡早起,同我一样,也见不到他。一个星期五,我跟女佣人说,要去两天假,又在书桌上留下字条。

    但是他早回来。

    我很久没好好的看他,乘机将他看个仔细,他仍然很瘦,但是精神好得多,最近除了蔬菜,他食肉量增加不少,所以体力充沛。

    「好吗?」

    「很好!工作仍然是男人的第一生命。」他叹口气。

    他的目光落在写字台上,「什麽?请假?谁批准你去告假?」

    「我这半年来一天假都没有。」

    「不行。」他很固执。

    「才两天而已,又不是两个星期。」

    「你也离不开这个家。」

    「给我休息两日试试看,两个佣人,不用管冢也过得了两天吧。」

    他微笑,看来他的情绪是好得多了。

    「我送你回去。」

    「我自己叫车,你刚回来。」

    「你真把我宠坏了。」

    我笑了一笑。

    他还是开车把我送回家,一路上说看他公司的大计--市面怎麽普遍的淡,每个人都抓

    紧现款,几乎每间公司都裁人,但是他认为还可以有得做……

    忽然之间,我发觉他与一般小生意人没有什麽分别,我根吃惊,以前我一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那日回家我细想。

    两年前我初次遇到华光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华太太的病是拖日子,他不过尽人事,华光的面孔肃穆,有种圣洁的静默与哀伤,难以形容的神情使我留下来帮他渡过一个难关。

    如今难关已过,我发觉他与一般人没有什麽两样,他忙他的事业,孩子与妻子留在家中听命……

    我不能形容我心中的感觉。

    如果我说不愿意他恢复正常,那麽我太残忍了,但是他一日比一日正常,我就越来越觉得他不是我所认识的华光。完全不是,他离开我越来越远。

    我随即想到,他只是在那一段时间内需要我。

    现在这一段时间已过,我是否应该淡出?

    一切听其自然。

    他的客人渐多,常常上来吃饭,我替他聘了一个过得去的厨子,让佣人专心照顾孩子。

    我自己通常在五点钟左右便下班。

    这时候才发觉在华家过了两年,跟自己的朋友完全疏远了,现在一时间去找他们,他们一定觉得我是有所求而去赴约,一定会问长问短,同时投来好奇的眼色,不如索性换过一批朋友,早说过,肯请客吃饭的人,不愁找不到朋友,何必急在一时。

    如果华光在这个时候向我求婚,那麽他才是真正的需要我,以前那次不算,那次他的精神正受极大的折磨,视我为大海中的救生圈,也是有的。

    我很寂寥的想:但是现在.他不可能向我求婚了吧。

    他邀请我参加他的派对,我婉拒。

    他讶异,「你不是那麽小家子气的,怎麽不出席?怕人说话?他们早该说得唇乾舌燥了吧,早就不说了。」

    我说:「当然不是,你同我放心,我是最不怕人说话的,我与你的朋友没什么好说。」

    「吃醋?」

    「不是。」我笑,「别乱说,越来越不像话了。」

    「是为什么?,」他问。

    「真的,又没带衣服来换,穿套制服,同客人一起吃饭,像什麽?」我胡乱找个藉口。

    「你真是。」

    「让我有选择的自由,好不好?

    「随便你。」他说:「但是你见我的时候越来越少。」

    「不算少了,我天天八小时都坐在这里,是你忙,男人也是应该的。」

    「你对我生气了。」

    「华光,你别挑剔好不?大家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有什麽生气不生气?」我也笑得很勉强。

    我们的确大不如前。

    隔了很久我说:「你现在不需要我了。」

    「乱说,你不能功败垂成。」他站起来。

    「谁说我没有成功?尽了力便是成功。」我说:「你别乱客气的。」

    他说:「淑君,我没有法子跟你再说下去,你像是在我们之间筑起了一堵墙。」

    我反问:「你要我怎麽办?倒转头来追求你?证明我们之间没有那堵墙?」

    这个时候,我是多麽希望听到他说:淑君,我们结婚吧。

    但是他没有说。生活中充满失望,想听这句话的关头,什麽都听不到。

    他说:「淑君,你太倔强,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你太倔强。」

    我很吃惊,认识他那麽久,他第一次批评我,由此可知,他的心身皆已复元,我这个看护、管家可有可无。

    我的心有点乱,努力整理一下思路,我说:「每个人都有缺点,特别是接近下班的时候,心身俱疲。」我取过外套。

    「我送你。」

    「你的客人就快要上门来,你走不开。」我一迳开门走。

    门外果然已经站看一位女客,三十多岁年纪,穿一件枣红薄呢旗袍,外罩一件长貂皮大衣,手中拿著礼物,她长得雍容华贵,一见我,先一怔,随後便向华光招呼。

    我趁乱走开。

    华光有华光的世界,我有我的,因为他家发生大事,我与他有暂时的接触,现在这事已经过去,一切恢复正常,我可以慢慢淡出。

    用什麽手法?最聪明的人不是拿到好牌的人,最聪明的人是在适当时间离开牌桌的人。我总不能到新的华太太开除我的时候才走吧。

    到这个时候,我才发觉自己有多傻。新的华太太……人家会怎麽想?不论她是谁,总也风闻我与华光的一二事,女人家岂会大方得不介意这种新闻?

    她上台的第一件事,自然要把我一脚踢开,就算她有过人的智慧,相信我与华光的清白,以後的日子里,也容不了我,我将面临失业与失意双重打击。

    我竟一点也没有为自己打算。

    我太天真,老以为世上的事,不是黑就是白,现在我明白了,最终吃亏的是我。

    难怪年纪大的一辈爱对年轻女人说:「当心吃亏。」而年轻的一代女人老是不信邪--

    「男女平等,有何吃亏可言?」可是事实证明,在男女感情之间,

    男人永恒地占着上风,再吃得开兜得转的女人,也还得背一个狐狸精的罪名。

    我很生气,生自己的气多过生华光的气。

    他大概不知道我为他的牺牲这麽大吧,所有的朋友不见了,全世界的人讥笑我高攀不上,而在华光的心目中,他又觉没有对我不起,实际上他向我求过婚,是我拒绝了他,每个人都心安理得。

    刚才那个女客是谁?

    那麽成熟,那麽漂亮,那麽有锋头,随便打扮一下,便出落得雍容华贵,魅力四射,那才是华光将来的理想对象,在家庭事业上都对他有帮助。

    有一阵我以为我与华光有可能性,实在是错误的。那时他失意到绝顶,所以才把身份降至我的一级。我不善应酬,不懂得说话,根本配不起他,他现在的需要不一样。

    这些都别再提,现在我急於要找另外一份工作,以便急急在华家抽身出来。

    我暗暗留意报上广告,继而去见工,很快找到一份新工作。

    我递上辞职信那日是星期六。

    华光很震惊。

    「这是什麽意思?」他膛目结舌。

    「我觉得这里不再需要我。」我说:「有聚必有分,大家仍然是朋友,我想开始新生活,到医院去归队,比较纪律化,也能够学以致用--这里已经没有病人。」

    「可是孩子们--」

    我并不是以退为进,但至少也会盼望有奇迹出现,他自己为什麽不留我?为什麽要托词孩子们?

    「孩子们有褓姆。」我提醒他。

    我并没有掩饰神情上的黯然。

    「不不不,我不可以就这样放你走。」他说:「不可以。」

    「我没说立刻,我信中给你两星期的通知。」

    「两星期!」他焦急的说。

    我看着他,他可以留下我,但是他不肯开口,我深深叹口气。

    门铃响,女佣去开门,我抬起头,是上次那位女客。

    「庄小姐。」佣人称呼道:

    r今天有空?」

    看样子她是常常来的。

    今日她穿件长丝棉袍子,非常文雅大方,头发松松梳著髻,我一见她,立刻自惭形秽,站起来说:「我先走一步。」

    华光也不便当看客人面前与我拉拉扯扯的。

    倒是那位庄小姐,忽然伸出手来说:「是卞小姐吧,华光常常说起你,说这个家没有你,要整个散开来。」

    「哪里哪里,」我很慌张,「华先生乱说,我不过是在这里照顾他的生活细节。」

    「客气了,」那庄小姐简直代表华光发言,以女主人姿态出现,「他说少不了你这个人。」

    「开玩笑。」我也不再分辩,「我下班了,庄小姐,你慢慢坐。」

    「再见。」她说。

    我也不敢抬头,默默的往外走。

    归家途中,我买了一大堆毛线,坐在家打毛衣消磨时间。

    华光并没有打电话来,自然,他要招呼客人,我很怅惘,到底是男人厉害,什麽时候身边有什麽的女人。

    到晚上,胡乱煮一点面吃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半晌才睡熟。

    是失恋?我问我自己,睡熟了又做梦,梦见华光向我求婚,我立刻答应,但婚後他发觉我种种不足,又提出离异,有许多经历,如黄粱一梦般,醒来出一身冷汗。

    我的决定是对的,第一次推他是对的,那个时候他情绪不稳定。

    我有点颓丧,又开解自己:生命那麽长,也许也活到八十岁,届时有谁会记得华光与我这一段?

    八十岁!我很感慨,要一日一日数下去,才会到那一日。做人真是苦多乐少。

    又为华光受过那麽多委屈……当时是我自愿的,但当时我不知道这段关系会这麽快结束,当时我是有私心的,谁会那么伟大,纯为一个男雇主损失名誉?

    那班人会怎麽想?会不会说我偷鸡不到蚀把米?

    很可能。我的勇气在冷清的公寓内渐渐消失,一切不如意涌上心头,不知如何应付。

    睡梦中一直听到电话铃响,醒来侧耳细听,又不是真的电话。我糊涂了。

    真可怜,爱上了华光还不知道呢!

    我很唏嘘。

    星期一我九点多到华家上班,为我的离职作出准备。

    华光已经出门,我打点孩子们上学,完了在厨房做新的营养菜单,华光早已恢复,也不劳我多操心,在公在私都留不下来。

    电话铃响,女佣跟我说:「卞小姐,华先生找你。」

    我去听电话。

    他说:「淑君,我们一起吃中饭,我有话同你说。」

    「我不想出来。」

    「那麽我回来。」

    「你的时间那麽紧,不要赶来赶去,我已决定两个星期後上新工,你留我不住的。」

    「不是留不留的问题,我有别的话要说。」他挂了电话。

    我可以不出去,但是我不可以不让他回家来。

    他回来的时候由我去开门。

    他把我拉到书房去,关上门。

    他先不说话,叹口气。

    不知恁地,我鼻子发酸,心想:他大概要开一张三年的花红支票给我,表示感激,然後叫我走。

    我应该收还是不收?

    他说:「淑君,你想我怎麽做?」.

    我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淑君,你这倔强的女子,到底要怎麽样才会明白我对你的心?向你求婚,你不答应,约会你,你不理,一见我病好,便想一定了之,我巴不得一辈子病在床上,但又怕你担心,嗯,你到底在想些什麽?」

    我呆呆的看着他。

    「淑君,人是有感情的,你真的只把我当一个病人?」

    我张大眼睛。

    「喂,是不是在你面前窝囊惯了,你看不顺眼?」

    我没想到有这个转变,不知是悲是喜,一煞时没有反应。

    「说呀,淑君,你要我求几次婚?再说下去,我都没信心了,又怕你再来一句话把我的诚意否决掉。」

    「你向我求婚?」

    「已经求过一次了。」他没好气的说。

    「这次不同,现在你的情绪正常,你知道你在说些什麽。」

    「谁说我此刻情绪正常?我此刻才心乱如麻,要出尽百宝来表达我心意。你要回医院去,我不干涉你,我同庄小姐商量过,这是你的自由,她也觉得你对,但是你非嫁我不可。」

    「她那麽说?」我睁大眼睛。

    「当然,她不但是我事业上的合伙人,也是好朋友。」

    「啊。」我仍然回不过意来。

    「淑君,你说呀,你说答应我呀!」

    我再不敢放弃机会,「我答应,我答应。」

    他欢呼一声,拥抱我。

    外头的谣言仍然很多,更多了,都说华光不应在短短一年半间再娶,不过那个破女看护也有一手,击败强烈的对手(譬如说,庄小姐,但他们不知道庄小姐有丈夫姓张,不过大家惯了叫她庄小姐),也算是命大。

    哎呀,什麽都有人说,比人好一点点都不行,可是不让人说的人,也不值得羡慕,那准是连被说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觉得这半年等得有理。

    心中不快与疑惑一扫而清,脱下制服,我成为华家的太太,我会尽量适应新生活。

    我并没有回医院去工作。婚後华光大男人主义毕露,我只以家庭为重。

    不要放弃春天:

    对面屋子里,从来没有人出来过。

    那里确是有人住的,我知道。萍姐也知道。

    「他们姓舒。」萍姐说。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家的人。

    那麽大的一所房子,三层楼,只有顶楼有亮光透出来。

    萍姐说,「只有舒先生一个人住,太太死了,伤心得不肯出来。」

    我问:「你怎麽知道?」

    「他们家的佣人说的?」

    这一列西班牙建筑的屋子,共有六幢,其馀的起码住著五六个孩子,闹哄哄都霸住空地打乒乓。只有舒宅,没有人进出。

    我用父亲的遗产买下三号,舒家是四号,我虽然也一个人住,但是他们都知道林小姐开一辆浅黄色跑车,林小姐是做设计的,林小姐一天进出好几次。

    但是没有人见过舒先生。

    他必然是位老先生了,否则没有可能关在屋子里不出来,像他那样,能够把寂寞控制得那麽好,非数十年的功力不行。我自从与男友分手,对社交也不那麽热衷,不过叫我成年累月就家中,却还是不能够。

    我的生活也是冷清的,常常睡到半夜,惊醒,再也睡不著,便燃根香烟听音乐听到天光。

    这个时候我才看到舒家灯是亮著的。

    寒冷的初春夜,独自捱过,并不好过,有时候问得想大叫,终於还是压抑下来。

    我怕头发早白,天天早上起床照镜子研究。

    有时候星期日上午,早起,看遍所有书报杂志,无聊,出去与孩子们玩球。

    张家的四个儿子最好玩、最顽皮,简直不可救药,依次序每人矮半个头,我与他们踢足球,每输每战,从不气馁。赌注是汉堡包汽水。

    一日他们叫我出去,我想想这四个小孩,又来找吃的了。

    看到他们手拿著回力球扳,不禁欢呼。

    回力球!

    小时在澳门住,看见叔伯们玩过,现在又见到,太兴奋。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计分法,我技痒(手痒),用力一下把球丢出去。

    那只球以每小时三十公里的时速滴溜溜转向四号的三楼窗口,不偏不倚,「哗拉」一声,撞破大扇的玻璃窗,跌入室内。

    张家的大儿子奔过来,「我们还取回这球吗?」

    我拉起他逃。

    还球呢,人家出来,怕不把我抓到警局去。我们躲进车房,蹲下来喘气。

    张家四个孩子问我:

    「我们是否已成为通缉犯?」

    我点点头。

    孩子们兴奋得要命,挤在一起咕咕的笑。

    「怎么办?」孩子们问。

    「因为犯了这个罪,终身受辱,永远不得超生。」

    「哗!」更心醉了。

    「我想我要去自首。」

    「不行,他们会判你坐牢。」孩子们嚷:「会打你,会不让你吃东西!」

    我站起来,叹口气,「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说什麽,姐姐,你说什麽?」

    我拍拍身上的灰尘。「我去自首。」

    孩子们很感动,跟我身後看热闹。

    我去按铃。

    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前来开门,板著面孔。

    「舒先生?」我尴尬。

    「不,我是舒家的管家。」

    「那只球——」

    「是你?」他怪叫起来。

    「是我,我愿意负责一切赔偿。」我低著头。

    「你吓死人!这麽大的女孩了,还玩球?多危险你可知道?最大的一块碎玻璃足以把你的头切下来!」他吼,「太鲁莽了,你们这些人,就会为一己的私欲而为所欲为,丝毫不为他人著想,太离谱了!」

    我瞪著他,这人可以登台讲道。

    「你以为我夸张?你上来看看咱们的书房,来呀!」

    我只得跟他上去。

    一看到书房内的情景,我马上致歉,「对不起,真对不起,但真是意外,我负责赔偿一切……」

    「你知不知道球飞进来的时候,舒先生正坐在这里听音乐?忽然之间,窗户碎成一千片一万片,像落了只炸弹似,你想想—」

    他一步步趋向前,把我逼进书房角落。

    我都快哭了。

    「原谅我,原谅我。」我尖叫。

    「你叫人来修理?」他凶霸霸的问。

    「是是。」

    「今天之内?」

    「是是。」

    「你可以走了。」他指著大门。

    我逃出去。

    孩子们很讲义气,在舒家大门等我,「怎麽了,怎麽了?有没有揍你?会不会告诉你爸妈?

    」纷纷的慰问.

    我说:「以後都不要再在这里玩球了。我们走。」

    我立刻找工人上舒家收拾,亲自督工,幸亏本来是做设计的,认得这班工匠。

    管家眼睛瞪得铜钱般大,一直不原谅我。

    我不出声,叫师傅量了玻璃尺寸。

    师傅说半圆型的玻璃很难找,要重新割,需要时间,我催他,忽然想起家中一块现成尺寸的半圆型玻璃,又不舍得拿出来,因为是一块旧刻暗花仿「拉利克」设计,很难找得到。

    我虽然内疚,但不至於内疚得想大出血。

    想了很久。

    「怎麽样?」管家大声呼喝:「今晚下雨怎麽办?」

    「怎麽会下雨?」我反问。

    「已经下毛毛雨了!」管家说。

    我气得要命,初春很冷,下雨,书房里又铺满地毯,不是好玩的!我只好说:「我那边地下室有一块玻璃,先抬来用。」

    管家瞪看我不放,「那还不去搬?」

    我骂他,「你这个小人!这屋子又不是你的,我已经尽量作出让步以及补偿,你还想恁地?我不是奴隶。」

    他被我骂走。我与师傅回自己的屋子去搬玻璃。

    回去的时候看见一个年青男人站在书房内。

    又是哪个孤假虎威的讨厌人!我说:「让开。」

    他退後一步,我看他一眼,剑眉星目,长得好不英俊,只是面孔上没有什麽表情。

    我说:「我们是来装玻璃的,你跟舒老先生说,叫他放心,今晚下雹子也不怕,保证有窗户。」

    他不出声。

    师傅同我说:「没问题,一下子就做好,林小姐,你先回去?」

    「我坐此地监工,我没事做。」

    那块玻璃路远遥遥,是从英国带回来的。玻璃上隐隐刻著两枝百合花,非常的含蓄美丽,阳光照上来,有两种透明度,这扇窗向北,斜阳晒过来,别有一种风味。

    我爱这块玻璃。

    那个年轻男人也看出瞄头来了。

    「这块玻璃是哪里来的?」他沉声问。

    「是我借给你们的。」我说:「将来舒老先生一搬家,要还我的。」

    「很美。」他说。

    我总算露出一丝微笑,「谢谢你。」

    管家走上来,「舒先生,一切没事了,我已告诉张家,请他们别叫孩子在下面玩球。」

    我还不醒悟:你是舒先生的公子?」我问:「请代我向他道歉。」

    「我是这里唯一的舒先生。」

    「什麽?」我问,他不是老头子吗?[你?」

    「谢谢你,林小姐。」他向我微微鞠躬,走出去。

    他是舒老先生?

    我愕住,这麽年轻,才三十多岁,这麽漂亮,怎麽可能他就是舒先生,一天到晚在屋子裹不出去?难怪他面孔上没有一点神采。

    即使丧失伴侣,也不必如此——即使——我笑出来,事情不临到自己头上,是永远不会知道的,说起别人的时候,总是轻描淡写为之,真正发生在自己头上,哪儿有这麽轻松!

    我坐着看师傅换好了玻璃,收拾一切工具,临走的时候我同管家说要见一见舒先生。

    「不用了,」管家仍然那麽傲,「舒先生请你开账单来。」

    拒人千里之外。

    我真想开一张一万镑的支票给他,後来想一想,算了,是我自己不好,何必争这种意气。

    回到家,吃了饭,又是听音乐的时候。

    最近我喜欢听一些毫无意义的情歌,轻绵绵,懒洋洋,滥情伤感,但在寒冷,下毛毛雨的春天黄昏,我都为之感动,几乎落泪。

    像「假如你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妨乾脆把太阳也带走,

    我会渐渐死亡直至下一个再见…」

    我也想出来找伴侣,但胡乱地,忽忽的,找得到谁呢?人家已经一双双一对对…我

    「霍」地站起来,不再去想那个问题。

    黄昏是最难熬的,过了黄昏,天色全黑,我也就认命,很快又是另外一天,明天又看看有些什麽新的失望。

    可怕的黄昏。

    我走到露台.抬起头看我的芳邻,他书房的灯又亮起来。他的气质那麽好,难道他不用工作?这麽全心全意的伤感,在今日也很难得了,是一种奢侈,我也为死去的感情哀悼,但我还是生活得很好,工作得很上轨道,一切与常人无异,我的心再憔悴再破碎,也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这位舒先生索性放弃世上一切来为他妻子悲哀,我觉得伟大之馀,未免浪费一点。

    死去的人已经死去,将来在天上,总还可以见面,活著的人却要比往日更努力才是。

    第二天,星期日。

    张家四个孩子跟父母出海游乐去,我一个人,既不想出城,也不想找朋友,就一个人对牢墙壁练网球。

    练累了,坐帆布椅子休息。

    天色仍然阴沉。使我想起当年在英国留学的苦况。那麽大的异乡,只有我一个人,天天早上捱一条三十分钟的路去上课,迷茫落泊,一点也没有别人念大学的乐趣,就这样过了四年,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也跟着人到派对去,更觉无聊,完全是时间上的一种浪费。当然,後来拿著文凭回来,父亲龙颜大悦,在遗嘱上为我添了一注…不过这已经是题外话。

    我觉得现在的我,跟那个时候的我一点分别都没有,同样的旁徨无依。

    我不是不能够独自支撑生活,面对世界,太可以了,太能够了,甚至比许多男人都做得好,但是我不喜欢这种孤清的生活,我盼望获得终身伴侣。终身的,不劳我每隔一段时间又要出去找。

    四号舒家的女佣挽看菜篮子出来,由司机送下山买菜。

    萍姐老埋怨她没有同样的待遇,她得用公共交通工具。,

    我叹口气。

    那位舒先生可以请我进屋吃杯茶呀,为什麽不?但人家心中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就算记得我,也未必要请我吃茶。

    我只好百般无聊的回屋子去。

    萍姐问我:「不出去呀?」

    「你最好我出去,你不必做饭。」

    「当然。」她说:「人家年轻小姐,天天有人约。」

    「我不年轻了。」我说:「我没有力气玩。」

    「假的!」萍姐认为我不出去,就是跟她过不去。

    我躺沙发上看书。

    最近生意也淡,整个人懒得厉害。

    忽然萍姐过来说:「小姐,隔壁舒家来借东西。」

    「借什麽?」我奇问。

    「借烟羊肉,他们佣人进城去买,买不到,有一次见我买过,所以问咱们有没有?」

    「咱们还有没有?」我问。

    「尚馀数片。」

    「借给他们好了。」

    我心嘀咕,巴巴的想吃这个,真奇怪,除了夹面包或与臭芝士同吃,烟羊肉并不好滋味,又不是下午当点心,这个姓舒的人真怪。

    「他们的佣人吓得什麽似的,舒家主人好凶。」萍姐说。

    我打蛇随棍上,「所以呀,你还不知足。」

    萍姐无甚言语,取了烟肉,交予他们。

    而我,继续过我那孤单的星期日。日复一日,不堪寂寞,默默忍耐,有苦自知,再这样下去,我都快放弃春天。

    要向四号的舒先生学习控制寂寞之道,问他有什么办法,可以耽在屋内,日日夜夜不出门一步。

    真行。

    他屋子的装修也很普通,并没有什麽惊人之处,莫非他睡房收著十架最新电子游戏机,天天打太空怪客打到天亮?

    我的想像力随著他的神秘感飞驰。

    也许他有一个秘密情人,夜夜由司机接来幽会,他根本不愁寂寞。

    我笑出来,我实在太无聊了。

    过数日他们家佣人买来一大包烟羊肉还我们,怕有半公斤,真是神经,这种肉吃不光会乾掉的,多买是浪费。

    但舒先生是最懂得浪费之道的人,还有什麽比时间更宝贵?至少他懂得把大量时间付之流水。

    他们佣人很感激,时常送些零碎食物来。

    舒家的食谱完全欧陆风味的,我深深奇怪,除非住在赫尔辛基或是哥本哈根这种地方久了,否则无法吃这类食物。

    我很好奇。

    不过萍姐为我解答这个谜。

    她说:「舒太太爱吃这类东西,做好之後,放在她生前坐的空位子前,过一会儿,又拿走倒掉。」

    「什麽!」我张大嘴。

    「多久了?」这个痴心汉。

    「二年多都如此。」

    吓死人,这是干什么!

    「他们说舒先生平时一句话也没有,但半夜他对著去世的舒太的照片哭。」

    我的天,太过份了。这种无尽的爱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感觉不是泪漫,而是恐怖,真亏他们家的佣人做得长。

    作为旁人,我应不应该有所表示?

    当然不应该,我有什麽资格去干涉别人生活方式?他会报警抓我。

    张家的孩子缠牢我叫我教象棋,我只好陪他们混。其实我做人何尝不消极,跟孩子泡也不出去寻访有可能性之及格男人。

    下完棋我们溜冰,吵是很吵,但我想白天无所谓。

    不过那个管家仍然出来干涉。

    我很生气,对他说:「叫舒先生把整座山买下来,竖块大牌子,叫生人勿近,近者枪毙」,那岂不是好?现在他没有权说话。」

    「可是——」

    我一手推开,进入舒宅,春见他沉默的站在管家身後。

    他俊朗的面色苍白得透明,铁青著脸,盯住我。

    我跟他说:「今天有太阳,奇古拉伯爵,我们正常人是在白天活动的,难免有声音吵耳。」

    他回答:「不是我自已怕吵。」

    「那麽是谁?」我直率但温和的问:「是谁怕吵?是舒夫人吗?她已经去世很久了。」

    管家听见我这麽说,连忙低下头,退後一步。舒先生的脸色更难看,他说:「林小姐,请你出去!」

    「我出去无所谓,但是你还要沉迷在这个梦幻世界里多久?」我轻轻的问:「人死不能复生。」

    「请出去!」

    我转头离开。

    咦!为什麽要关心这个陌生人?跟我有什麽关系?为什麽要同他说这种话?人家爱哭死,那是人家的事,身为一个现代人,应有铁石之心肠,自扫门前雪之潇洒,我怎麽会这麽婆婆妈妈。

    我脸红。

    我要改一改这个脾气,萍水相逢的人,哪管得这麽多?

    一连好几天,我都为自己的多事而害躁,不敢出门。

    张家的孩子来,我们只在地下室打康乐棋。

    舒氏爱做情圣,我有什麽办法?奇是奇在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我太过重视他,自什麽时候开始,我将感情代入他身上?

    要小心要小心。

    又过了几天,萍姐说:「小姐,隔壁又要来借东西!」

    「借什麽?不借。」

    「小姐,隔壁佣人走遍花铺花档,都买不到郁金香,咱们院子里有,想来借几朵。」

    「没商量。」我说:「这花是我自己蓄意种的,与街上卖的又不同,你没留意?白得透明的四瓣尖顶郁金香,是奇异品种。」

    「人家」

    「我不管人家怎麽样,我不信人家会剥他佣人的皮。他们的事我不要知,我也不要理,到此打住。」我翻阅起杂志来。

    过了半小时,门铃响。

    我以为是张家的孩子。

    萍姐气急败坏的说:「小姐,是舒先生来找你。」

    我也跳起来,他?他亲自出马?

    我连忙迎上去。

    他很为难,站在门廊处,想说什麽,又说不出口,我静静等地开口。

    过了很久很久,定有五分锺,他说:「今日是内人生日。」

    我无法搭腔,只好耐心的等候。

    相信我,我从来没有这麽耐心过。

    「她生前喜欢郁金香。」

    「你们在北欧住过?」我淡淡的问。

    「是的,我们在荷兰渡过好几年。」

    「所以你想问我要花?」

    「是的,她生前一直喜欢这种花。」

    我无奈,人家亲自上门来恳求,我也不便拒人过甚。

    「等一等。」

    我取了剪刀,他一起到後园。我自己倒没留意,前些时候种下的花开了,一朵朵碗大的白苞,美丽地在薄薄的阳光下抖动。

    我忍心地擦卡擦卡剪下六枝,交在他手中。

    「谢谢。」他万分珍贵的捧住花束。

    我忍不住说:「假如有人对我这麽好,短命点也值得。」

    说完转头回屋子内。

    他一定是拿去供奉在去世的妻子像前。

    不要说死後,活著的时候,也没有人对我这麽好。

    多麽惆怅,这种福份可遇不可求。看样子她活著的时候,他们如一对比翼鸟。她去世,他就剩下一个躯体,荡气回肠,只是为她的回忆而延续生命。

    她活著的时候,他们不知道有多麽恩爱。生命只要好,不需要长。

    我叹一口气,照旧回屋里躺著。

    第二天,萍姐捧进来大束的康乃馨,总有三四十朵,插在一只玻璃瓶里,她说:「是舒先生送的。」

    我先留意了那只瓶,那是只二十年代「的确」设计的大水晶瓶,非常名贵。

    我笑问:「不是连瓶一起送吧?」

    「就是连瓶一起送。」萍姐说:「舒先生指明的。」

    「什麽?」大出血。这只瓶子的价值恐怕在我那块玻璃之上,他真有品味。

    我说:「放在大桌中央。」

    鲜红的花。

    从前也有人送花来……有人送花不稀奇,要接受得喜悦那才算难得,今日多多少少有一丝喜悦。寂寞得太久了,至少他也会走出来跟邻居打招呼,人总是人,人是群居的动物。

    他在这十几天内改变了许多。

    萍姐问:「我们好不好接受人家的礼物?」

    「为什么不?」我说:「何必小家子气推来推去。」

    「好。」萍姐回厨房去。

    我独自做设计平面图。张家的孩子操兵似的操过来,大力拍门,叫我出去玩。

    我叫他们进来吃冰淇淋。他们的父母最幸福,有这麽可爱的四名小天使,一个个面孔似苹果,看见他们就已经无忧无虑,其乐融融。

    结婚真不错,一家人自给自足,实际上可以信任的,也就是自己的骨肉,看到他们四个,就想起成家立室的好处。

    我爱孩子们。

    孩子埋怨:「最近天天下毛毛雨,好讨厌。」

    我说:「等你们长大,就知道这个雨不讨厌。」

    「才怪。」孩子们不相信。

    也许在早上挤公路车上班的人群也不相信,但是有一点闲情的人,静静坐在窗前观烟雨海天一色,确是种享受,我是一个什麽都不缺的人,独欠一个伴侣。

    孩子们又说:「那个人向管理处投诉,不准我们玩球。」

    「他并不是那麽不讲理的人。」我说:「或许你们可以上门向他解释一下,玩乒乓总可以吧?」

    「上门去?」孩子们怀疑的问。

    「是呀。」我说:「有什麽要求,自己说清楚比较好。」

    「我们不敢。」

    「没胆子!」我笑他们。

    几个孩子把头聚在一起商商量量,终於说:「至多我们不玩回力球。羽毛球、乒乓与足球都飞不到那么高。」

    「对呀,去据理力争。我说:「最多说打烂玻璃跟你们没有关系,那是我这个冒失鬼,不是吗?」

    「我们这就去,」又迟疑,「会不会被骂出来?」

    「放心,没有人会那样对待孩子。」我保证。

    「那还等什麽?我们去吧。」孩子们踊跃地跳出去。

    我有信心他们上诉会得胜,舒某并不是那麽不近人情的人,而且这班孩子又这么可爱。

    我躺下,没心思做工,那麽多时间,任我调排,实是很松动的,但时间越多,越是不想做正经事,以为总来得及做,可是一天结束,往往发觉什麽都没干。

    这种心情过来人都明白。

    孩子们并没有再来,我打一个阿欠,觉得又可以上床,越睡越渴睡,脑子氧气不足,人越来越糊涂。

    我的睡房位置正对舒家的书房,往往睡到日上三竽,还在床上看小说吃水果。

    我正在看着脂批石头记,才打开第一页,忽然之间,玻璃窗破裂,一只球飞进来,玻璃落得一地都是。

    我被那声「哗啦」震得呆住了,随即尖叫起来,自床上跳下。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

    萍姐冲进来,「怎么一回事?嘎?哟?天呀,怎麽搞的?是哪班顽皮鬼?」

    我叹口气,「报应来得倒快。」

    我披上晨褛,下得楼来,打开门,呆住。

    门外站著舒某,他一脸尴尬,手中拿看一只球拍。

    「你!!」我如看到条恐龙般吃惊,「是你!」

    他懦懦说:「对不起。」

    他身後人头涌涌,正是张家那四个孩子,看样子他们不但上诉成功,还把舒某人自古堡释放出来。

    我扑上去,「我要你们的命!」我嚷:「我不放过你们。」

    孩子与我一起滚在地上,大家咕咕笑成一团。

    我看到舒某也笑了。

    他并没有放弃春天。

    我站起来,「我要你替我换玻璃,限一天完工,说不定下午有雨,赶快去找工匠,快,快?」

    舒某说:「是。」

    我叉起腰,笑了。

    青梅记:

    文烈与我,自小在一起长大,像兄妹一样,不过咱们双方父母不这么想,他们两对长辈把我们视作指腹为婚的一对壁人,对我们寄以无限希望。

    我们一想念小中大学,年纪越长,越是觉得双方性格很有距离,我们很谈得来,时常见面,常常约会,但却不是他们想像中那样,有一日会成得结成夫妇。

    我与文烈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亲情及友情。

    我知道父母对我们的婚事很认真,但多少认为他们带着说笑的态度:什么年头了,儿女的婚事自然有儿女作主,那里还有听命于人这种事。

    但文烈说:「他们是认真的,他们四个人要好得像兄弟姐妹一样,在一起做生意打麻雀已经有廿多年.不希望有外人来干扰这种平静的生活。」

    「有这种事!

    」我笑,「什麽叫外人?结成亲家,就不是外人。」

    我知道文烈同戚家明走,文烈也知道我在追求张敏敏。

    但是我们还没有知会双方父母。

    大人老是怪孩子无论什麽都不告诉他们,这先要大人检讨一下他们自己的态度。

    无论孩子们告诉他们什麽,他们老是大惊小怪,反应过度强烈,引致不必要的纠纷。

    所以无论什麽,我们都瞒得一时是一时。

    我对自己有信心,知道自己不会行差踏错,我与敏敏不但谈得拢,兴趣相近,连相貌都

    相似。

    他们都说这是夫妻相,这倒并不是迷信,但凡一个人,活了几十年,天天照镜子,对自

    正的相貌熟得不能再熟,一旦看到与自己长有三分相似的人,容易产生亲切感,这就是为什

    麽男女都挑与他们相似的人做对象。

    文烈的鹅蛋睑虽然漂亮,但始终没有敏敏的方型面孔来得亲切。

    我们这两对有时也约在一起出去。我嘴巴里也一直文烈长文烈短的,妈妈一直以为我同

    文烈一起,敏敏虽然来过我们家,同我态度亲热,她也不以为意。而人就是这样,往往只愿

    意相信他们喜欢相信的事物,不用心,亦不用脑,成见代替了一切

    。

    文烈同我说:[一直这样误会下去,没有什麽益处,不如向大人解释清楚。」

    我说:「没问题,约好了说个清楚,也是正经。」

    「不知道他们的反应如何。」

    「那一定是一阵不高兴,後来发觉事情并不是太坏,就回心转意。」

    「我希望不会有更厉害的後果。」。

    「不会的,老人家身经百战,什么没见过?」我安慰文烈,「等敏敏自美国回来时才说

    吧,有人对质比较妥当,他们见到有代替的人选,心头就没那麽慌。」

    文烈叹口气,「从没见过这麽热衷替儿女拉拢天窗的父母,你知道吗?我有个同学,家

    里六兄弟姐妹、父母都不准他们交异性朋友,巴不得他们童男童女到老,好控制他们。」

    我说:二这也是心理变态,不值得羡慕。」

    「父母对儿女的态度,能不能轻松一点?」

    「自己的骨肉,很难轻松得起来。」我说。

    没想到敏敏还没回来,文烈已经忍不住把事情泄露出来。

    那日我回到冢,父母便说有事要同我商量。

    他们的表情很严重。

    我问:「什麽事?」

    「你还不知道?」妈面孔上的忧虑又多了一层。

    我笑,「发生了什麽事?」

    「今天文伯伯文伯母来过。」妈妈说。

    我问:「文烈有什麽事吗?」

    「孩子,你要冷静一点。」

    「喂,」我紧张起来,

    「告诉我是什麽好不好?」

    妈妈非常难开口,「森儿,你可别太难过。」

    「不会,你说呀!」我也只当文烈有了什麽意外,非常放心不下。

    「文烈另外有了男朋友!」妈妈紧张的盯着我的表情。

    我听了一怔,马上松一口气,心中想:她会麽忽然之间告诉文氏两老了?不过也无所谓

    啦,我耸耸肩,「这又有什麽稀奇,难道文烈不应该多认识几个男朋友?她早超过廿一岁了,

    那个孩子叫戚冢明,是不是?」

    「唉呀,森儿,你什麽都知道!你为什麽不早跟我们说?你何必自苦?」妈妈跺足。

    「妈妈,我并没有自苦,」我笑,「我趁这个机会同你讲明了,文烈同戚家明走了有大

    半年了,我很为他们高兴,至於我--」

    爸爸盯著我:「你何必强颜欢笑?」.

    「我?」我叫救命,「我几时有?我自己也有女朋友呀!爸爸妈妈,你们难道看不出来,

    我与文烈,一直是兄妹感情?」

    爸爸颓然说:「森儿,难为你这麽理智,失恋还控制得这麽好,只是我们替你不值。」

    「我没有失恋——」

    「好好好,」妈妈向父亲便一个眼色,像是说:他的自尊心强,不想承认,你老人家就

    别老提着了。

    我啼笑皆非,「喂,我真的没有失恋,我的女朋友叫张敏敏——」

    「叫她来坐。」妈妈瞪著我,「叫她来给我看看。」

    「她目前在美国。」

    「有这麽巧?」姜是老的辣,不相信我。

    「妈,你见过张敏敏,鼻子高,脸方方的,喜欢穿长裤的那个,忘了吧?」

    「不记得了。」妈妈老大的不悦,「别再唬妈妈。」。

    秀才遇看兵,有理说不清。我还是太年轻,以为什麽误会可以三言两语的解释清楚,现

    在变得说什麽都多馀,还是等敏敏回来再说。

    我连忙同文烈通电话,文烈求我原谅。她有她的苦处,原来戚家明送她回家,给文伯母

    看到数次,疑心越来越大,终於夜审文烈,文烈和盘托出,文伯母大惊失色,一口咬定女儿

    对咱们家不仁不义,几乎没把文烈捆绑起来,送到我们家来治罪。

    一方面又与这一边的两老通消息,纸包不住火,文烈「抛弃」罗森另寻新欢的消息轰轰烈烈传开。

    我说破了嘴也没有人相信,我与文烈根本没有恋爱过,既未恋爱,何来失恋?

    母亲说:「逢人都有自尊心,他索性不承认恋爱过,倒也是一个办法。」

    我表现得越愉快,他们越为我担心。

    「不要压抑过度,森儿,要生气便生气,要发脾气就发出来,每个人都了解你。」

    我手足无措,啼笑皆非。

    文烈很同情我,戚家明搔著头皮,大家都想不出有什麽好办法。

    我说:「敏敏快回来了,回来之後我把她带回到我们家去就好。」我安慰他们。

    「看样子你带敏敏上去也不管用,他们现在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你带女朋友去坐,

    他们以为你故意示威。」

    「真是,父母与儿女之间还有这种误会。」我浩叹。

    好戏还在後头呢,文伯伯文伯母请我吃饭,向我道歉。又逼文烈在一旁坐著。这一顿饭

    吃得自背脊骨直落,我很替文烈难过。

    文伯母先开始告苦:「这年头,养儿不知儿心肝。」

    我连忙说:「不会的不会的,文烈多麽孝顺…」

    「唉,森儿!咱们自小就喜欢你,想把女儿配给你,可是这个女儿不识好歹,真叫我们

    下不了台。」眼睛都红了。

    「文伯母,千万不要这样说,这当中有误会,我和文烈自小一起长大,双方认识得再清楚没有,我们跟兄妹一样,以前是好朋友,将来也是好朋友,过几年文烈有了孩子,与我的孩子也会是好朋友,伯母,你千万别为这个事担心。」我的声调从来没有这麽认真过。

    文伯伯长长叹口气:「你这个孩子,待我们真体贴,竟装成没事一样,太识得大体,是

    文烈不好,她没这个福份,如果她能嫁你,我们才真能放下一颗心。」

    文烈这时候按捺不住,「这样子对戚家明太不公平了!」

    她父亲马上把她喝止,「你还有脸开口说话?」

    文烈是火爆脾气,她把碗筷一推,站起来,「你们根本不分清红皂白,我说了一千次,

    阿森另有女朋友,叫张敏敏,现在美国,过几天就要回来的,根本我与他之间从没考虑过婚

    嫁。」

    「从没考虑过?」文伯母忍不住,「根本罗家的戒指手饰都已经送了过来,你还称不知

    道?」

    「这是你们四个人之间的事,阿森从未向我求婚,我从未应允嫁他。这是什麽年头了,

    还为这样荒谬的事争吵,真是时光倒流七十年,实行梁祝恨史还是怎么的?」

    说完之後,她脸色铁青的走掉。

    文伯母饮泣起来。

    我真没想到她的反应会这麽强烈,连连好言安慰。

    文伯母说:「阿森,那个姓戚的是广东人,一张面孔又黄又瘦,年纪轻轻,镶看粒金牙

    ……」

    是吗?戚家明镶看金牙,我一直没看出来,文伯母好眼光。

    「还有,家中只有两个姐姐,大姐有两个女儿,是离了婚的,母亲又是寡妇,你看看,

    文烈是不是自讨苦吃?这一屋子的女人都要那姓戚的照顾,有什麽磨擦,都是文烈的罪,明

    明是个火坑,她偏偏往下跳。」文伯母淌眼抹泪。

    真的?戚家明的家庭环境那麽差?连我也怔怔的替文烈担起心来。

    「他们孵在湾仔区一层小屋子内,那老太太一身衣服怕有一个月没洗了,屋子里地板怕

    在过年时刷过一次,文烈怎麽会跟这种人走在一起,现在为她好她不知道,将来维持不下去,

    又怪父母不劝她。」文伯母拍桌子,「现在这父母怎麽做呢?」

    我说:「文伯母,我仔细研究一下,跟文烈解释。

    「真的?阿森,你肯答应?,全交在你手中了。」

    文伯伯皱眉头,「阿森已经够烦恼,你别百上加斤。」

    我视文烈如妹妹,当然为她好,如果文伯母说的一切属实,我有义务劝她考虑清楚。

    我把文烈约出来见面。

    我们两个人在公园散步。

    「听说戚的家庭背景跟你完全不一样,你能够适应那个气候?」我充满关注,「你可是

    千金小姐。」

    「定是听了妈妈的哭诉?」文烈笑说:「家境略不如他们便派人家寒酸,上海人是有这

    种通病。」

    「你们不一定结婚吧?」我担心地问。

    「八字都没有一撇呢!」她笑说。

    「你有什么重要的决定,千万要关照我一声,我是你大哥,知道吗?」

    她很感动,「不明事理的人,还以为你同我藕断丝连呢!!」

    「为什么独独对戚家明有好感?」我很烦,「这种家境差、心头高的男孩子特别有自卑

    感,自己养不活女人这一笔他是不提的,女人有什麽抱怨,他只会顺理成章的辱骂她爱慕虚

    荣,我最怕这种人,缠上了没完没了。你同他走过,他引以为荣,一辈子嘴巴不放过你,津

    津乐道,很痛苦的。」

    「你怎么知道?」文烈好气又好笑,「你想像力比我父母还要丰富,戚家明又没得罪你!」

    「怎么不知道?我有个表姐就是嫁这种人,离了婚十二年,表姐还常给他牵头皮」。」

    「什麽叫牵头皮?」

    「上海人口中的被他触霉头,处处住坏处提看不放过的意思。」

    「我不相信戚冢明是这种人。」

    「何必以身试法?」我劝阻她。

    「咦,你怎麽了?你管你自己的事好不好?」文烈笑看拍打我。

    「不,我是你大哥,我要管这件事。」

    「人家不知就里,还以为你吃我的醋。」

    「就当是这样好了,谁关心人们怎麽想?」

    我趁敏敏尚未归来,就拉著文烈不放。仔细观察戚家明一下,发觉文伯母的担心并不是

    多馀的,这个人自尊自大,一般强烈的是自卑,家境很差,他却不去争取,在学校里念的是文科,立志要做诗人,吓得我三魂不见了七魄。我索性夹在他与文烈之中。

    文烈骂我,「你疯了,我告诉敏敏去。」

    我知道这会引起事情更复杂。果然,文伯母说二阿森呀,你要争取,不但救了我们.

    也救了文烈。」

    父母亲也向我打气,「对,化悲愤为力量,决一生死。」

    全误会了。

    我是看出姓戚的不是文烈的佳偶,才要他们疏远而已。

    敏敏回来,很是生气,她说:「在这种时候,你更加要避嫌疑。」

    「文烈等於我的妹妹,我焉能见死不救。」

    「没有这麽严重吧,恐怕是有私心的吧。」她冷笑。

    「妇人之见,你根本不明白。」

    「我不明白,也许是,我怎麽跟你那青梅竹马的妹子相比?」

    「什麽?」

    场面完全失却控制。

    一方面戚家明也找我谈判。

    「最近文烈不肯同我出来。」他瞪著我。

    「是吗.」我大喜过望。

    「如果我确知从中作梗的人是你,我饱你以老拳。」

    我冷笑,「你有什麽资格说这种话?她又不是跟定了你,她有选择的自由。你有什麽轻

    举妄动,我马上打九九九。」拂袖而去。

    我抓紧了文烈,「你疏远了那个人?」

    文烈搔扰头,「是的,你与爸妈都说得对,他真的不适合我,他的母亲已经把我当童养

    媳,到他们家吃饭,与他姐姐及外甥女一块儿,大家穿睡衣与塑胶拖鞋,开饭了,主菜是蒸

    柚子皮,又臭又乾,全盛在搪瓷碟子里……唉,春见都怕,饭後暗示我洗碗筷,到那个脏厨

    房一看,还有用火水炉子,又油又烟又没有热水,我这双手浸下去还有得剩吗?立刻藉口说

    不舒服告辞,贪慕虚荣要趁早,我管人怎麽说我。我爹妈供我到大学毕业,不是把我训练成

    粤语片中的乖媳妇的,他们家趁早到乡下去找一个。」

    我完完全全的放下心,大力呼出一口气。

    「你很看低我吧?」文烈自嘲的说。

    我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人各有志,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阿戚根本没有

    资格认识女朋友,看样子他想钓一条大鱼,失败了。」

    「有成功的人吗?」文烈怀疑的问。

    「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麽精明,」我苦笑,「我那表姐便糊涂得成为千古恨。穷,有志气,

    不要紧,迟早会出人头地,富,没志气,也绝非德配。」

    「谢谢你,阿森。」

    我很安乐的跑去跟敏敏解释。

    我说:「是不是?我早说过,文烈等於是我的妹妹,你偏乱吃醋。」我把事从头到尾说

    一次。

    敏说:「我始终觉得君子不应干涉别人的感情生活。」

    「君子人?谁是君子人?」我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所以君子与否,同我无关。」

    当下我们便言归於好,我同她回家见母亲。

    大家见面的时候没什麽,待我送完敏敏,再回到家中,父母还开亮了灯没睡,我就觉得

    不妥。

    「阿森,那女孩子是谁?」

    「我的女朋友。」

    「你不是与文烈言归於好了吗?」大惊失色。

    「妈妈要我说几次?我跟文烈——」

    「阿森,文烈与你自助一起长大,你总该明白她的品性,原谅她呀!怎麽可以因这件小

    事而移情别恋?」

    「妈妈——」我大声叫,「我从来没有跟文烈恋爱过!」

    「你怎麽可以说这种话?」

    「这是事实。」

    「妈妈不喜欢张敏敏。」

    「为什麽?」

    「太西化,你看她多洋派,第一次见到伯父伯母,也不打招呼,就翘著二郎腿坐下来,

    嘿?」

    「生活习惯各有不同,现在也很少有小媳妇了。」

    「不行,文烈比她好得多。」

    「太主观了,文烈是文烈——」

    又打断我,文烈不是回心转意了?人家有了新男朋友,你就急得六神无主,把人家拆

    散了,你又把人家搁脑後,阿森,你要当心,玩火者终被火焚。」

    「有这种事?」我气极反笑,「你们这两对老人冢,说来说去说不清。」

    父亲一直缄默,到这个时候也开口:「森儿,如果真的爱文烈,却勿争一时之意气。」

    「我当文烈像妹妹一样。」

    父亲说:「很少有这麽热心的哥哥。」

    「我是例外,好不好?现在她自己也发觉那姓戚的并非她理想中的对象,他们疏远了,

    怎麽,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父亲说:「文伯伯他们很感激,既然小波折已经过去,我们

    想拉拢你们,别再生事了。」

    说破了嘴也不管用,我的头痛。

    这对敏敏真不公平。

    她也说有种感觉我的父母不喜欢她。

    「他们喜欢文烈是不是?」敏敏问:「婚姻前定,看样子在老人家的帮忙之下,迟早成功。」

    「别乱讲。」

    这一阵子,文烈在家中也很寂寞,我总是把她带在身边,敏敏反对无效,反而同文烈成了朋友,她看清楚我同文烈真好像兄妹,就不用说闲话了。

    当然,也有妹妹非常招嫂子妒忌的,但文烈不同,文烈非常懂事,她总是退在配角的地

    位,这是明哲保身之道,做人要在适当时候退居配角。

    妈妈开始发出「一只脚不许踩两头船」的怨言。

    我笑跟文烈说,假如她再找不到男朋友,事情会越来越糟,再说下去,我快享齐人之福

    了。

    我跟敏敏说.r或者我们可以提前订婚。」

    「事事都靠家,不大好吧。」敏敏说:「稍迟再说好不好?等你经济比较好些。」

    「那恐怕尚要三年。」我说。

    三年很快过,我不大想拿枝牙刷便投到你父母家,像只蛀米寄生虫,大人吃什麽,咱

    们就吃什麽,世世代代居住在他们檐下,多麽痛苦。」

    「难怪妈妈说你西化。」

    「现在开始觉得妈妈的话有道理?」她笑问。

    「人家里也望不到呢,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婚後咱们还可以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有

    了孩子,交给父母……多好。」

    「多没出息。」

    「什麽没出息,福气好怎麽同没出息?」我跳起来。

    「阿森,现在我才发觉我们两个人的价值学念有这麽大的分别。」

    「不要吵架,我拒绝跟你吵架。」

    「同文烈去吵吧,」她忽然说。

    原来这女人一直假装大方,心中始终妒忌文烈。

    文烈最好,从来不干涉我同什麽人走,也从来不讽刺我。我的心一动,第一次觉得文烈

    的可能性。

    敏敏从那次之後,对我便有点若即若离的。

    母亲言若有憾,心实喜之。「是不是?找个伴侣不是那麽容易的,不然为什麽爸妈一早替你准备好人选?」

    我苦笑。

    「敏敏嫌我太过倚赖家里。」

    「倚赖家里是天经地义的事。」文烈讶异,「怎麽?她情愿小两口子搬到外头苦苦的捱?不容於家庭那是没有法子,我不会像她那麽有志气,我很希望同父母一起住,况且我爸妈只生我一个,又对我那麽好,我离不了他们。」

    我抓头皮,「也许她成长的背景与我们不一样,所以想法也有默距离。」

    「你会适应她?」文烈问。

    「婚後搬出去住……」我想很久,「爸妈会伤心的,不是说他们占有愈强,我亦是独子,怕他们会寂寞。」

    「我很了解。」

    我叹口气,「文烈,我发觉我们才了解对方。」

    「你跟敏敏商量商量。」

    「妈妈说得对,她很洋派,不管三七廿一,先讲独立,追求自由,真正的自由是很寂寞

    的,并没有想像中的高贵潇洒,她不知道。」

    「我知道。」

    「当然,我们一起长大,你当然知道我想些什麽。」

    「尽量说服她。」

    我心灰意冷,「再看看吧,她咬定了我没出息,父母亲不是那麽喜欢她,她住进来,也

    是很难做的。」

    「你们已经论到婚嫁了?」文烈问。

    「很初步,立刻触礁。」

    「可怜的阿森。」

    说到了解,很少有人比文烈更了解我,但咱们俩实在混得烂熟,不能够把对方当作恋爱

    的对象。要扭转这种心理状况恐怕要过一段日子。

    既然敏敏跟我疏远,我就趁这段空档参加一个考试。

    一日在家午睡,听到客厅有人说话,仔细留神,原来是文伯母与妈妈。

    她们两人在谈论我与文烈。

    大抵是以为我出去了,所以说得很自由自在。

    「阿森最近没同那个女孩在一起了。」

    「那很好,也许他们有点不好意思,要冷一冷。」

    「冷了之後还会热吗?妈妈笑。

    「这就看缘份了,我看我们也不要管得太厉害,听其自然,以免物极必反。」

    听到这几句话,我松口气,哈利路亚,赞美上主。、

    「担心是难免的了,那个镶金牙的人,还时常打电话来哪,幸亏文烈前辈子没欠他什麽,万一这种人做了女婿怎麽办?想想都打冷战。」

    「不怕不怕,一切都过去了。」

    两个中年老女人像小孩子一般,互相安慰,互相解闷,忽然之间,我了解到她们的苦心。

    在这个寂寞的世界里,很难找到这麽巩固的人际关系,难怪他们愿意出尽百宝来维系下去。

    忽然之间我原谅了他们。

    文烈……

    美丽可爱的小文烈,我的心牵动,小时候为了不让她被人欺侮,我同比我高大的男孩子

    打架。打破小猪钱箱取出角子买生日礼物给她……

    一点一滴的积聚,都是牢不可破的爱。

    爱便是爱,有什麽男女与亲情之分?我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

    舍文烈何人?

    不知文烈怎麽想?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近在身边的幸福往往不去注意,偏偏好高骛远,去寻找不切实际的

    事物。

    不知文烈怎麽想?如果她坚持把我当哥哥,我也只好当她妹妹。

    越来越觉得感情这种事很玄,两个人要好,未必要好得可以婚嫁,婚姻也未必一定长久,

    但是还有这麽多人结婚了。难道真的可遇不可求?还有生孩子,许多夫妻努力几年,还一无

    所出,但是飞仔飞女一夜春风,便可以珠胎暗结,完全没有解释。

    只听得文伯母说下去:「文烈此刻也回心转意了,她同我说,那麽多男朋友男同学,没

    有一个够阿森好,偏偏阿森又是她大哥。」

    妈妈那时反驳:「神经病,怎麽是她大哥?她姓文,阿森姓罗,两者之间,风马牛不相

    及,一点关系都无。」

    「我也这麽说。」

    我更舒服了。

    只要她的想法一样,事情便可以有新的发展,看我怎样把握而已。

    或者两个人静一静……。

    妈妈说:「这两个孩子别扭。」

    「是有的,下雨,大人要他们带雨衣,偏偏不带,淋著雨出去,不知是什麽心理。」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两位老太太磨一会儿,出去了。

    或者我也该找文烈出来喝一杯咖啡。

    开头的时候,我真的只把她当妹妹一样,不知怎麽就到今天这种地步。

    一切是注定的。

    缘:

    姐姐死後,我的脾气越来越怪,连我自己都发觉,别说是旁人。

    我搬到一间小公寓去住,守著份职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什么话都不多说,一直为姐姐守着孝。

    两个弟弟在姐姐死後,写了无数的信来询问,但我都没有答覆,他们非常生气,决定在假期飞回来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也好,他们已经有两年没回来,见了面我可以对他们说个清楚。

    这半年的生活,我过得像僵尸,一具**天天早上由家到办公室,再由公司到公寓,回到家吃个三文治就睡,公寓里没有电视,亦无音响设备。

    我但觉得万念俱灰,生不如死,哪里还有心思去注意生活的细节。

    不知恁地,周启国还是找到了我。

    下班的时候,他守在办公室外,一把抓住我。

    我一看见他,也不反抗。

    他瘦许多,把我拉至一角,说:「小云,我找得你好苦。」

    我木然说:「找我干什麽?」我又不欠他债。

    他双眼通红,「我明白,我一切都明白了,这不是你的错,你姐姐的意外死亡,跟你无

    关,你不必内疚,我什麽都知道,父亲把一切都告诉我,我现在明白,为什麽你要疏远我,

    为什么你对我那麽坏。」

    我内心有点吃惊,他真的得悉一切真相?但表面上不露出来,我说:「我不懂你讲什麽。」

    「小云,我们坐下慢慢说。」

    老实说,我对於周启国的毅力,也有点感动,因此没有拒绝。

    时值隆冬,走在街上,口中呼白气,北风抽紧皮肤,我忽然想哭,强忍看眼泪。

    我们在咖啡室找到位置,叫了饮品。

    周启国说:「我对你怎么样,还不放心?多年同学,你也该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我是不

    是那种浪荡子?你为何要躲开我?现在你正需要朋友,小云,我对你是真的。」

    他说得很真诚,我垂著眼。

    「你姐姐的堕落,跟你们没有一点关系,是她自己的选择--」

    「胡说!她为了要供养我们!」

    周启国摇头,「不,供养弟妹,也不必货腰,你想想仔细。你把这些罪全揽在自己头上,所为何来?」

    我用手掩住脸。

    「她的死亡纯是意外,那时你正忙考试,她又沉迷赌博,你劝她多次她也不理会,小云,你背着这个十字架干什么?根本不是你的错。」

    我抬起头来,「你让我静一静。」

    「不,」他嚷:「我爱你。」

    「你爱我?」我狂笑起来,「我百般作弄你,你还爱我?」

    「父亲已经把一切告诉我,你恨他,所以才迁怒於我。」周启国毫不气馁,「随便你怎麽考验教,我都绝不退缩。」

    真讨厌,我心想,简直不能忍受。

    我说:「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

    「不用送。」我推开他。

    他也不再分辩,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後,我截停计程车,他眼睁睁看著我上车。

    我相信他知道我住在哪里,他对我一番苦心,我很感激,但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我

    不想带给他任何幻觉。

    我与周家有仇。

    当夜我觉得非常疲倦,趁早上床。

    第二天下楼,周启国在那里等我,我假装没看见他,叫街车上班,我深深叹气,生活还

    不够烦恼,身边又多只摄青鬼。

    幸亏办公室忙,我精神也有默寄托,中午时分,我接到一个电话。

    「小云?」很熟悉的声音,我一刹时又想不起是谁。

    哪—位?我很不起劲。

    「记得我吗?

    我是张厂长。」

    「张伯伯!」我心强烈的跳动起来。

    「小云,好几年不见、我很辗转才联络到你。你怎麽了?小露好不好?大弟小弟呢?」

    我忽然哽咽起来,「张伯伯,这些日子,你在什麽地方?」

    「自你爹的事情之後,厂关了门,我也只好到别处找出路,结果到新加坡做生意,回来已有半年,到处找你们,音讯全无。」

    「张伯伯。」我抓看话筒,眼泪汨汨而下。

    「怎麽了,小云?受什麽委屈,你下班有时间吗?我来接你,大家聚一聚。」

    我连忙把公司地址告诉他。

    那一整个下午,我思潮起伏,根本无心做事,好不容易挨到落班,夺门而出,看到张伯伯,那张厚实可靠的面孔,扑进他怀里。

    他抚我的头,「孩子,怎么了?」

    我哽咽,「张伯伯。」

    他笑,来我介绍大儿你认识,千里,来见过小云」

    这个时候我才发觉他身边站着个年轻人,正看着我笑呢。

    张伯伯说:你没见过千里,我跟你爹的时候,他已经在外国读书。」

    我和他们两父子边吃边叙旧,我把多年来的心事全盘倾诉,说到激动之外,忍不住饮

    泣。

    张伯伯开头还安慰我,一听到姐姐廿六岁就这样离开我们而去,不禁也震惊万分,说不

    出话来。

    我说:「现在两个弟弟一放假就同来,我都不知道对他们怎么交待。」

    张千里给我递上手帕,我用它掩住脸。

    张伯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长叹一声:真想不到,好好的一个家难为你们两姐妹,也没办法,只能往好处想,弟弟终于成了人,这是你一大宽慰。还有你自己,要振着起来,为父母为姐姐,都要抬起头来好好做人。」

    我的眼泪无论如何止不住。

    「别哭了,你知道我同你父亲是数十年老朋友,有什么事大家商量。千里,你跟我送小

    云回家,唉,我也累了。」

    我由张千里送回去,礼貌上请他进屋喝一杯茶。他跟他父亲一般,是个山般可靠的人。

    他诧异的说:「作为一个女孩子的家,未免太素净了。」四周打量着。

    老实说我根本没有心思装修家里,胡乱放几件必需的家私,然后尽量收拾干净而已。

    他捧着茶喝,我去洗一把脸,再出来的时候精神振作了一点。

    张千里同我说:「我们就住在这附近,你知道吗?如果你不介意,我会常常过来看你。」

    我没有同他握手,但他很坚决,他拉起我的手握一握,说:「早些睡。」便告辞了。

    我与张千里很快成为好朋友,他对我的照顾是实在的,温暖的--周末买了水果来,替我洗净,放冰箱里,有时候为我煮一锅好菜,他不多话,也不多动作,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开心的时候弹起吉它,唱看民歌,整间小公寓便充满生机。

    每星期六他都会先打电话上来,见我在,便说:我马上来,随他而来的是绿色的盆栽,我的公寓便渐渐加添不少生气,一个月后,我的周末与他已发生不可分割的关系,我很多时候留在家中中等他的电话,而我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

    张伯伯有意无意间说:「你们两人有空多聚聚。」

    最不开心的是周启国,他很失望。

    找我谈判,我也同他坦白:「我们之间是没有希望的。」

    「你太不公平,多年的友谊……何必太吝啬感情,我请你给我们留些馀地,不要把我父

    亲的账算在我头上。」

    因为最近心情比较好一点,我比较坦白,同他说:「我想努力忘记过去,你也是过去的

    一部份,看见你,引起无穷不愉快的回忆,所以我不想再见到你。」

    我不忍看他的脸,他的失望是那么深,面孔上的表情是那么惨痛。

    「对不起。」我第一次同他说这三个字。

    他苦笑,「我情愿你不说这三个字。」

    我无法再说下去,我永永远远不能忘记周家给我们的耻辱。害了姐姐的,正是周启国的

    父亲。

    如果他能够照顾我姐姐到底……也许我的要求是过份了,他与她之间根本是公平交易,

    两不拖欠,姐姐不过是他的雾水情人。

    千里照顾我如哥哥对妹妹般细心,他一点要求也没有,毫无条件,无微不至。

    我对他非常好感,他建议我应该多做运动,我马上接纳他的好意,我们两人打起网球来。

    一定的运动量带来食欲,我很快的胖起来。

    张伯伯见我便呵呵的笑,「这才像一朵花啊!」

    这个时候,大弟忽然说他有假,要回来一趟。

    我虽然意外,也很高兴,收拾好床铺被褥,放在小客厅,等他回来,与他说上三日三夜。

    我告假到机场接他,与他同来的,不是小弟,而是一个穿运动装的卷发土生华侨女。

    那个女孩子四顾打量环境,连正眼都没看我,一边使劲嚼著口香糖,大声呼喝大弟的洋名。

    从那一刹那起,我知道已经失去大弟,心中茫然。姐姐牺牲的代价就这麽多?

    也许她只想我们快乐,大弟看上去很快乐。

    我说我已经收拾好,大家如果挤一挤的话……大弟立刻打断我,说已经订好旅馆,他话中带些歉意,但更多的是不耐烦的成份,彷佛我在他跟前,便是扫兴。

    我受了很大的打击。

    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的发展。

    原本以为大弟回来,我们可以抱头痛哭,可是现在他与华侨女扭股糖儿似搭计程车往旅馆。

    我在街上逛很久,才去找张伯伯。

    我并没有诉苦,我没有哭。

    「别难过,」张伯伯说:「年轻人,当然只顾眼前。」

    我静静的说:「姐姐为我们……」

    张伯伯笑,「傻丫头,她也不想你们哭哭啼啼的。」

    千里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我彷佛又得到些力量,没想到我的好兄弟姓张。

    大弟来香港一个星期,由我请客,安排他们一起吃了顿饭,他们天天往游客区跑,我没

    有兴趣跟,直到他们走,我并没有与大弟说及关於大姐的事。

    一个字也没有。

    人在人情在。大姐已经消失,除出我之外,没有人记得。

    大弟带著女友到墓前鞠躬,那女友视此举若郊游,一路上嘻嘻哈哈,我的怒火到了沸点,若不是千里也在的话,我一定会尖叫起来。

    所以他们走的时候,我反而松了口气。

    千里开解我的办法颇特殊,他一向用行动表示,一连好几天他都不给我机会坐在家中自思自想,他拉我出去参加许多活动,有他陪在身边,又有很多新朋友,我的心情顿时开朗不少。

    张千里这个人,将来谁嫁给他,是有福气的。

    他并不是伟人,所以做他的妻子,没有心理负担,但是他偏偏又那么有生活情趣,性格温柔而肯定,又喜欢帮助人,认识他那麽久,从来没听他批评过谁,实在是个高贵的人。

    我很有感触,如果换了周启国是他,我会怎麽想?

    启国对我何尝不好,多年来锲而不舍,我玩弄过他,冷落过他,放弃过他,但是他对我却一成不变。

    生命中有这麽两个异性,也足以自豪。

    启国的父亲来找我的时候,我是非常惊讶的。

    没想到他来做儿子的说客。

    他说:「我知道你对周家的人没好感。但是启国是无辜的,你亦是无辜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恨我,也不该牵涉到他。」

    我淡淡的说:「我以为你要我离开他。」

    「那是以前,你也会承认他对你情根深种。」

    「天下到处是女人,何必偏偏选中我,人际关系越简单越好,免得将来我看到你,不知

    这叫姐夫还是公公。」

    他说:「我不怪你记恨。」

    我说:「给我一个新的开始。」

    「如果启国跟我脱离关系,那算不算一个新的开始?」

    「没有那麽严重,」我说:「为一个女人而动摇父子伦常?」

    「启国近来不似人形。」

    我的心一动,根为他难过。

    「你跟你姐姐刚相反,你把自己守得太牢。」他叹气。

    我指看他说:「别提我姐姐!」

    隔几天,启国又出现在我公寓门口。

    我心软.同他说:「男儿志在四方,大丈夫何患无妻。」

    他苦笑:「我也向自己这么说。」

    他瘦好多,一脸胡子茬。

    「你这个样子怎么上班?」我问他。

    「我没上班已有一段日子。」

    我吃惊:「男人怎么可以不上班?」

    「没心思。」他的眼睛看住别处。

    我很生气,「你要把我变为千古罪人还是怎麽的?」

    「不关你事,」他低下头,「小云,但愿你心变我心,始知相忆深。」

    我皱上眉头,婆婆妈妈,你若真的为我,应该振作,好好干一番事业,娶个身家清白

    的女子,活得快快乐乐才是呀。」

    「我做不到。」

    我顿足,「你再不去找到份正经工作,你就别上门来。」

    「找到工作又如何?」他彷佛看见一线生机。

    「你这算什么?无赖?勒索?」我骂。

    他微笑,把头靠在门框上,神情象个孩子。

    多年的感情在心中复醒。我叹口气,「去理发。」

    「你陪我?」

    我啐他,「我才没空。」

    「找到新男朋友?」

    我涨红脸,「关你什么事?」

    「我什么都知道。」

    不知为什么,我解释道:「人家当我是妹子。」

    「是吗?」他双目闪亮。

    「走走走,」我又烦起来,「不关你的事,你再来缠着我,我就报警,你与你家人,要一样东西时,千方百计,弄到手,又弃之若敝履。」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刚步下楼梯,碰到千里上来。

    两人一个照脸,双方细细打量。

    我尴尬得找地缝钻。

    千里进门来坐定,问我:「那是谁?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否认,「旧同学。」

    他看着我笑,「我不相信。」

    「你嚼什么蛆。」我不悦。

    「从他狂热的眼神可以看出来。」

    「你为什么不去做诗人?」是我的答案。

    启国重新找到工作,他对我的要求也不高,一个月会出现一两次,我无法不敷衍他,心里很不是味儿,变得一脚踏两船模样。

    但是启国需要我的鼓励,而我需要千里的鼓励。

    大弟回去之后,信来往很疏,小弟倒是密密安慰我。

    他写:「……这里的生活平凡而宁静,学成后我们不再回来的成份很高,我们能够适应,相信你也可以,知道你心境很乱,如果可以来渡假,未尝不是心灵休息的好办法。」

    我颇心动。

    与千里说起,他也赞成,「去旅行一个月,转变环境。」

    我坦白的说:「自从你出现之後,我已经开朗许多。

    他点点头:「我注意得到。」

    我没有通知启国,就踏上旅途。

    真没想到,小弟才接我到青年会,启国的电话就到。

    我真的开始佩服他,他是怎么打听出来的?由此可知事在人为,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

    人。

    我想千里是不会反费时间做这种事的,他真的只把我当好友、妹妹。

    我跟启国说:「长途电话费很贵,别说那么久。」

    「我又不是在说长途电话。」

    「你在哪里?」

    「我在飞机场。」、

    我真服了他。

    「你来干什麽?才上工,一下子离职,人家不开除你才怪。」我叫出来:「再说,我之

    所以要放假,就是要避开你们。」

    「你到哪儿去都不告诉我。」他很委屈。

    「你打算什麽样?」

    「陪你。?

    「我不要人陪。」

    「我已经决定了。」他说:「反正我人已经到了这里,你不让我陪,那是没有可能的。」

    我既好气又好笑,「我真不知是你陪我,还是我陪你。」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再拒绝他。

    小弟出乎意料的喜欢他!两个人很谈得来,我注意到一点:周启国离了我的「势力」范围,是一个很活泼的人,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出色的男子,甚至不输给张千里,与千里不同的是,他比较柔。

    我一直都没有给他机会。

    真的,见了面不是作弄他就是骂他,要不就把他当一只老鼠,呼来喝去,久而久之,他

    在我心目中,自然低人一等,谁叫他对我有高人一等的忍耐力,而他,即使有千般魅力,在

    我跟前也施展无能,我根本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可怜的周启国。

    所以为人父母者,生活真要检讨,若不是他老爹跟姐姐那一段,我对启国不会有不公平

    的印象。

    小弟有代他求情的意思,我则轻轻带过。

    想到姐姐,真对周家的人恨之初骨。

    小弟带看我到处逛,周启国也跟在身後,他忙著付账,忙看张罗,非常自得其乐。

    他此行也有收获,我对他的声音是软多了。

    我与他单独相处的时候视为难的说:「启国,别再浪费时间了。」

    他说:「这句话我自大学一年级开始,听惯听熟,别再说了!没有用的。」

    「傻子。」我骂他。

    「小云,你对我不坏,你目己不知道而已,这个成见是一定可以消除的,如果我们住英

    国或美国,谁是我的父亲又有什麽分别?」

    我说道:「你太乐观。」

    「或许是。」他答:「但我不会放弃。」

    「我的心事,你一点不明白。

    「你是为了张千里?」他忽然问。

    「你怎麽知道他?」我讶异。

    「我什麽都知道,」他说:「但是你喜欢人家,人家未必喜欢你。」他酸溜溜的。

    我不知为什麽又一次解释,「人家对我,真像对妹妹一样。」

    「男女之间,哪有这麽单纯的友谊。」

    「你不相信就拉倒。」

    他说:「我情愿相信。」

    「喂,你是怎麽知道我到此地来旅行的?」我忍不住问。

    「天无绝人之路,山人自有妙计。」他说:「有人告诉我的。」

    「谁?」我笑,「大不了是公司里的人。」

    「说出来你会很意外。」

    「我也不想知道,你别卖关子了。」

    但是在这两个星期内,我与启国建立了一种很特殊的感情,不是我回心转意,而是我实

    在觉得把他爹的账算在他头上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小弟看见我们有说有笑,也很高兴。

    他说:「二姐你别傻,这年头找个好的配偶谈何容易,你还嫌他什么?他都表示可以离

    开家跟你住外国,是不是?」

    我莞尔,「你比你哥哥清醒。」

    「嗳,他在恋爱,人在恋爱期间,大多数糊涂,你看周启国何尝不糊涂?追那麽远的路到这里来,干什么?看你的冷面孔?凭他的条件,一年娶一个老婆都可以。」

    「哗,你倒是与他同声同气。」

    这些话我是很听得进去的,我现在只剩他与大弟相依为命,小弟不会害我,他说的话我

    相信。

    我与启国到公园去散步,天气很美,宽阔的空间,我们在草地漫步,累了坐在池塘边,

    蓝天、白云,有老人领看孩子走过,把面包喂塘中的鹅。

    我们并没有说话,有时候我只叫他一声,他便知道我要什麽。这一点默契是时间的结晶,我与千里便不可能做得到,千里是我心仪的大哥,但男女之间的事,光是尊敬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许多其他因素组成。

    我看启国一眼,再去找别人,很难可以如此放肆、自由。他已经见过我最坏的一面,这也是好的,以後有充份的心理准备,不再会有任何失望。

    现在一对一在外国,培养感情最好的机会,心无旁骛,一切琐碎的事都可置之度外,难怪留学生最容易结婚,一下子便共结良缘。

    现在我与启国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说:「以我的资历,在这里找份工作是不成问题的。」

    [你肯长久工作?」

    「心定下来便可以,做工又不需天才。」他无奈,「都是为你,你又不信。」

    「你父母呢?」我吁出一口气。

    见我肯进一步跟他谈事情,他很兴奋,但又小心翼翼。他是爱我的,我心酸的想,不然怎麽肯牺牲这麽多。

    他说:「母亲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事,而父亲,你是知道的,他一向不反对,他很内疚,

    这些日子来收敛很多,下班後在家做标准丈夫。」

    我不听。

    「相信我,小云,一切苦难的日子已经过去,每个人都希望你高兴,谁不知道你一直背

    看个十字架。」

    我有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的冲动,但终於压抑下来。

    但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完全不一样了,多亏这次旅行帮忙。

    我打算一向家便向张千里坦白。

    可是来接飞机的除了千里,还有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约廿六七年纪,打扮朴素清秀,

    我已经愕然,才短短一个月,这女子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

    她与千里态度虽不至过份亲热,但学手投足间,都有一定的默契,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

    回事。

    启国向我打眼色,像是说:「是不是?我跟你说过,你喜欢人冢,人家可不喜欢你!」

    我大大的纳罕,难道是我自己多心?我一直以为千里对我有一点意思,不然他干嘛对我

    这麽好?但他是个极磊落的人,也许我误会了。

    少了一层顾虑,我与启国的关系就明朗化起来。

    时间治疗一切伤痕,渐渐想起姐姐也不那麽心绞痛,只馀惆怅。

    要我与启国再进一步,相信是很久以後的事,我这个人慢热得厉害。

    不过我跟周家的战争终於结束。

    隔了很久,到千里订婚的时候,启国跟我说:「你知不知道谁跟我通消息,说你会到外国去旅行?」

    就是那一次的朝夕相处,扭转我们的关系。

    「不是说是同事吗?」我问。

    「不。」

    「是谁?」

    「是张千里。」

    「什麽?」我太意外,下巴都几乎掉下来,「他?他为什么要出卖我?」

    「他觉得我们是有希望的,而且他的确是对你如妹妹。」

    「你为什麽不早告诉我?」

    「我想你在我与他之间有所选择,如果你一早知道张千里鼓励我追你,你会起反感。」

    我说:「周启国,我敢说,你知道我,比我知道自己更多呢!」我既好气又好笑。

    「七年了,小云,我们相识已经七年了,我追求你三千多个日子,可入世界纪录大全。」他感慨的说。

    我忍不住握住他的手。

    启国真的感动了我。

    失恋症:

    在巴黎那段日子,过得伤心极了。

    心上带着巴掌大的疤,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生乐趣,往往在美术馆呆坐。

    我心爱的是小皇宫美术馆,那里往往展着各家作品,我在长凳上,一坐好几个钟头,不言不语,待创伤恢复。

    是的,最好的办法便是远离伤心地,静静的避开,需要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待人变回正常,再着来一次。

    我是一个奢侈的人,我有这个钱,我也有这时间,如果有人认为我小题大做,那必定是因为他未曾遭遇恋爱的失败吧。

    不知多少个日子,我坐在梦纳的“荷花池”前,外边秋高气爽,一地黄叶,巴黎之秋色在沉着中不带伤感,正是旅游的好季节,但我无动于衷,我的心已死──暂时已死。

    他们两个人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

    待我发觉时,一男一女已经坐在我背后的长桥上说话。

    周日上美术馆的人很少,秋季又不是旅游旺季,一整间美术馆,除了穿制服的管理员,往往小猫三只四只,难得有个艺术爱好者。

    那一男一女长得很漂亮,年纪跟我相仿,约莫廿多岁。

    那女孩子有一头天然发曲的长发,纠缠不清的垂在肩上,像人类的感情。她穿白上衣,粗布裤,一双球鞋,面孔俊美,犹如画中人,小小的面庞,配着黑沉沉的大眼睛,并没有化妆,她的神色哀伤而坚决。

    男的长得很均匀,粗眉大眼,衣着考究,这种男孩子是很受女性欢迎的。

    他们坐在我后面,起初一言不发,我以为他们在欣赏名家作品。

    后来是男孩沉不住气:“怎么约我在这种地方?”

    女孩问:“不好吗?很静。我们第一次见面,也在这里。”

    “何必再说以往的事。”

    女孩沉默。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不再爱你。”他说。

    听在我那不相干的耳朵里,却是一震,心“咚”的一声,直往下沉。天啊,他怎么挑在这个地方这种时候说这种话?

    女孩仍然不说话。

    我忽然了解到她脸上的哀伤。

    我低下头,一动不动,佯装什么都没有听见。

    女孩说:“我跟你在一起,已经十年了,记得吗?十年前父母把我们送出来欧洲旅行,我们就是在这儿碰见的。”她的声音比较低沉,我听不到太多的悲哀,但却充满无尽的失望。

    男的声音像是有点转目余地,“十年相聚也已经够了,你难道还没受够?大家的脾气都不好。”

    “她在酒店等你?”她问。

    “不,她已经回家。”他说:“我是特地来见你的,正如你说,十年交情,难道我们不做个朋友?我总希望你好好的。”

    她又沉默。

    我心里面说:是的,连陌生人都希望你振作。

    “没有我,你还有许多其他的生活乐趣,回去吧,你已经在巴黎就太久了。”

    “是爹妈叫你来的?”她问。

    “是。”他说:“他们为你担心,他们说或许只有我可以劝你。”

    “你也太好心。”

    “我是他们的子侄。”

    “你撇下妻子,她不怪你?”

    “她很了解,她已经回去。”

    原来他已经结了婚,我惋惜的想,多少有情人并没有成为眷属。

    其实她也应该放弃这个男人,人家既然已与他女友结婚,她还等什么呢?

    “你回去吧,”女郎说:“不要管我。”

    “你不跟我返港,我心不安。”

    “没有什么值得不安的。”

    原来如此,他是受良心责备而来。我动了一动身子。身后的那位男子马上警觉了。

    “我同你出去吃点东西。”他说:“这裹不方便说话。”

    “我不饿。”

    “你总得吃些东西维持生命,已经瘦了一圈。”

    “你回去吧,我不需一个可怜我的人在我身边婆婆妈妈。”

    “为什么你见到我没有一点高兴?

    “因为你不再属于我。”

    “你总会找到属于你的人。”

    女郎的声音大起来,“我不需要这种漫无边际的安慰。”管理员都侧过头来。

    “我们走吧,”他彷佛在拉她。

    她挣扎两下,终于随他离开美术馆。

    我转头,看到她苗条的背影在走廊角消失。

    一个任性的女子,毫无疑问。

    我随即失笑,我又何尝不是一个任性的人,为了失恋,跟她一样,跑到遥远的国度来逃避,看来吾道不孤。

    他们的命运已定,注定是分开,我呢,我这样一个人在巴黎文要留到什么时候?

    我跟自己说:鼓起勇气来,办好飞机票,回家去吧,爸妈何尝不担心我。

    我一直坐在美术馆中,直到背脊骨发酸,才回到小旅馆去。

    我已经在这间六个房间的旅馆住熟,与老板娘好得很,她把我当自己人,替我缝钮扣、冲咖啡,天天问我,“你今天好一点没有?”

    我是唯一到巴黎而没有心情观赏风景的人。

    我有异于一般游客。

    傍晚我到一家小海洋馆去吃饭,叫了白酒吃八爪鱼。法国人有很多事跟中国人很像,什么都敢吃是其中之一。

    很快我便喝醉,摇摇晃晃走到赛纳河边,真害怕自己会一个倒栽葱摔下去淹死,但又觉得死了也好,一了百了。

    拉扯着回旅馆,倒在床上,一下子睡着。

    半夜醒来,发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悲自中来,伏在枕头上流眼泪。

    这些日子来我也忘了自己是个大男人,我彷佛成为个中性人,除了感情之外,没有其他触觉,天天活得如一颗菜,饿了便吃,倦了便睡,伤心便哭。

    走肉行尸,还要到什么时候?夜间不寐,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做人有什么味道呢?恋爱失恋,创业失业,走完一次又一次,劳累不堪。我的伤痕要到什么时候才复元?我已经很疲倦,真怕会支持不住倒下来。

    第二天,我双眼布满红筋,在楼下喝咖啡,老板娘看我一眼说:“你看上去像黑死病患者。”

    事贵上我亦怀疑,如果我患的是癌症,我是否会更痛苦。

    “去吧,去郊外看马戏吧。”她说:“鲁昂有马戏团。”

    “我走不动。”我倒在沙发上。

    “走不动?”她说:“那么你应当回家。”

    “家?”我呻吟。

    “回家吧,如果你真能忘记她,即使她站在你对面,你亦能忘记她。”老板娘挥舞着双手。

    这无异是至理名言,但是谁能够做得到?

    我站起来,挣扎地走向大门。

    “你又要往哪里去?至少换件衣服,洗个澡。”老板娘说?

    昨天才洗过,谁高兴再洗,况且洗、不洗,谁知道有什么相干。

    我静静的到美术馆坐下,原来的长桥,原来的位置。我对牢荷花池已经一个月。时间治愈一切伤痕,只是我的时间未到。

    当我再听到那个女郎的声音时,我的震惊是很强烈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她在身后与那个男人说:“别缠着我。”

    “我明天就要回去,你放心,我会走的,我将告诉你父母,我已尽了我的力。”他说。

    我需要很大的克制才能不转过头去。

    “你现在就走,好不好?”她央求他。

    他叹口气。

    我转头看过去,她更憔悴了,仍不失那份清秀之气。

    我不明她前任男朋友为什么一定要求她回家去。

    我竖起耳朵听看,一边为自己的好奇心惭愧。

    “你这样倔强,大家都难过,放弃了学业,不告而别,都是我不好。”他像是忏悔,又无赎罪良方。

    “你已另娶,索性快快活活的过,何必来理我。”

    我继续窃听。

    “我知道你帮了我很多,”他说:“你们家一直对我好,我欠你的实在不少。”

    她说:“记得?你还记得?”

    “大学一年时父亲破产,也多得令尊帮忙,我无话可说。”

    “过去的事,提来作甚?”她愤慨的说。

    “与你在一起,我处处要记住报恩。我……有我的痛苦。”

    “所以你要从头开始,不拖不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她说得很讽刺。

    我低下头,他们之间的事,我已知道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我那段感情的结束,跟他们相枋。我们也是十多岁就相识,她父母在街角开一间杂货铺,常常替我们送汽水上来,她的父亲要她辍学,是我替她交学费交了六年。

    但日子久了,她觉得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决心要离开我,到处找籍口。终于她成功了。

    在别的地方,对毫不相干的人可以扬眉吐气。在我面前,她不能放肆,我知道她的底细。

    我也曾经自我检讨,是不是自己的错?我是否一直把她当孩子?教她用刀叉,带她到各种会所,买合适的衣服,把她塑造成一个似模以样、出得场面的人。她是否因此恨我?

    我深深叹一口气。

    美术馆内的空气调节往往是一流的,因为温度与湿度对书会起太大的影响,光线自落地长窗内透入,使我觉得样样东西都似蒙上一层金光,没有什么是真的。应诺、希望、理想、一切都会得落空,到头来面对整个世界的落寞,只有我们自己。

    这种感觉叫万念俱灰吧。

    后面两个人沉默很久很久,我几乎怀疑他们已经走了。

    但是没有。

    长条木地板上有他们的身影,长长地映出。

    我改变了我的姿势,微微侧身坐,就可以看到她脚踝。

    她穿着双白色的橡皮鞋,没有袜子,鞋头已脏,穿了个小孔。可见她根本已不注着仪表。我也是。太阳上上落落,它的光生生世世照不到我身上。我是否已经完结了?天啊回答我。

    这一次他们没有走,是我站起来走掉。

    我到公园的草地坐着,独自养伤。

    我故意纵容自己,毫无疑问,趁失恋的机会呼天抢地,可以获得痛苦的快感,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做一个最最自我中心的人。

    看到那个女孩子,我觉得自己的情况并不太坏,我不是唯一被遗弃的人,我的不幸有人分享,我似乎是安乐了一难。

    那日回旅馆,我居然坐在那里看电视节目。

    一个女歌星在萤幕上唱着不知名不知歌词的怨曲,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深深的感动──为感动而感动。

    也许我一点也不懂爱情,只是为恋爱而恋爱。

    谁知道,不是没有可能的。

    我深深的叹一口气,回房睡觉,上楼梯的时候被人拉住。

    旅馆老板娘问我:“你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她扬扬手,“我要掴醒你。”

    我微笑,这个好心的法国女人,真过份。

    “嗳,你笑了。”她惊呼,“我第一次看见你笑。”

    我用手摸摸自己的面孔。我的本能竟恢复了。

    我上楼去。

    在小房间内徘徊一会儿,取出刮胡刀,剃干净一脸的于思。

    头发长得好梳辫子,我想,明天上理发店去,还有,要买一、两套替换的衣服,我不能够一辈子看上去像个难民,对我没有好处?

    于是我安然入睡。

    半夜还是醒,我狼嚎似的叫了数声,心中彷佛舒畅了一点,转头再着新睡。

    没有好得那度快,但自这一天开始我有显着的进步。

    第二天我头一次不上小皇宫。

    我到豪华的饭店去吃了一顿好中饭,买票子观莫里哀的戏剧,理发,买新衣换上,旧衣全丢掉不要,又逛书店,买到许多漫画书,再到精品店去选一小瓶古龙水给旅馆老板娘,相信照照镜子,我也就跟当人没有什么分别,至少外表要装得似模似样,心里面有什么苦,何必露出来,我要传谁的同情?什么人会同情我?

    我闲荡着回去。

    旅馆老板娘给我一个大吻,立刻把香水擦在身上,到处问人好不好闻。

    我真不明白她怎么会如此感恩,一小瓶香水而已。

    她叫:“像你这么可爱的男人竟会找不到爱人,我不相信,我会同你介绍。”

    “算了吧!”我说:“介绍什么人给我?菲菲、芝芝、露露这些我是不会忍受的。”

    没有女朋友有什么相干,反正一个人来,一个人去。

    我仍然是太消极,但我实在不懂得如何振作。

    天暗了,我观毕剧一个人走在街上。

    欧洲的秋季,美丽的欧洲,美丽的秋季。

    我心向往的城市,我在街上慢慢踯躅,诗人的灵感却拒绝为临,我心如一块铝,一块石头。

    这一夜我的心境又略为平静一点。

    第二天我换一张长凳坐,开始注意美术馆四周围的环境,已经是感慨多于悲哀。

    我要痊愈了吗?这年头,要为爱情死亡也艰难吧!

    她又来了,这个卷曲头发的女郎,她更苍白更消瘦,双目空洞,嘴角挂着绝望,可怜的女孩,到底发生些什么事?她真的不能自拔?

    她眼中没有我,她根本着不见我,她现在没有心情看身边的风景。

    她呆呆的坐下。

    不相干的人会以为她爱上了墙上高更的“红色圣母”,但不,她目中无画,心中无画。

    我知道,因为前一阵子,我也跟她一样,心像是被挖空了似,双足如踏在云中,不想吃不想睡,双目发涩,口中发苦,心中发酸。

    可怜的女孩,患上失恋症。

    为什么总有些人要令别人失恋?是谁先有意?是谁先薄幸?是什么人的错?

    真是伤心。

    她傻傻的,笔直的坐着,像是要化为一尊石像,动都没有动过,身上的衣服仍然很单薄,她已经忘记要换季这回事。这个倒霉的女孩。

    我如何安慰她?当别人安慰我的时候、我也不想听。

    失恋的人,只好由他自生自灭,该痊愈的自然会好,该溺毙的自然会死。

    我闭上眼睛,不忍再看向她。

    忽然有一个活泼泼的声音说:“姐姐,你真在这里!”

    我睁开眼睛,是一个跟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子,稍微年轻一点,短发,穿巴黎这一季最新的服装,蹲在她姐姐身边。

    “值得吗?姐姐,值得吗?”她摇姐姐的肩膀。

    “连你都来了。”她姐姐麻木的说。

    她妹妹说:“姐姐,每个人都要赶来巴黎了,你真是,累得大家鸡飞狗走的,干嘛呢?”

    她说:“你们真讨厌,让我静一静都不可以吗?”

    “不放心你,姐姐,我们爱你,真待你一个人孤零零流落异乡的时候,你才知道苦呢!”

    她沉默,她的沉默是苦果。

    “你瘦得像个痨病表。”妹妹脱下一件外衣,罩在她身上,“也不怕冷,才十多度。”

    “今天下午走。”妹妹说。

    “我不想再见他。”

    “你心中无他,就永远见不到他,心中有他,他在千里之外,你一样看到他。”妹妹说。

    她并没有表情,自顾自看看双手。

    “还是想不开?”妹妹说:“为什么挑巴黎?一个花团锦簇的城市,跟你此刻的心境不配合,你应选萧杀的黑森林,或是古旧的伦敦……什么地方都好,除了巴黎。”妹妹年轻,叽叽呱呱活泼泼说一大堆话。

    整个美术馆忽然热闹起来。

    我微笑。世上最可爱的便是快乐的女孩子。

    忽然妹妹问:“那是谁?”

    啊,她们发现我了,我的心轻轻一跳,咦,我的心居然恢复跳动了,好奇怪,连自己都觉得意外。

    但是她随即茫然的答:“什么人?”

    “那个一直坐在我们前面的人……他……”妹妹的声音低下去,一定是在谈论我。

    “不知道。”她说:“公众地方,谁都可以来。”

    她没有心思注意到我,这是可以理解的。

    妹妹又说:“你带我逛逛巴黎可好?你最熟这里,这次妈妈叫我捉你回家,连带提携我有这个旅游花都的机会,老姐,多谢你。”

    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这小家伙真好玩。

    “我要你为我拍许多许多照片,姐姐,回去拿给同学着,来,快陪我出去逛逛,别坐在这里发呆。”

    她高声说了这么久,管理员终于忍不住,过来干涉,在她面前踱步。

    “干嘛?”妹妹问:“干嘛瞪看我瞧?”

    “不准喧哗。”姐姐说。

    “我们走吧!”她干脆拉起姐姐,“反正这裹不欢迎我们,我们到百货公司及精品店去,我看中双黑色漆皮的靴子,才一千多法郎,姐,你要支持──”她一阵风似的把姐姐带走。

    正常的女孩到了巴黎,这是正常的反应。

    听到爸妈的声音,恍如隔世。

    妈妈悲喜交集:“大儿!你到了哪里?大儿!”

    “我在巴黎,”我说:“妈妈,我很好,你们好吗?”

    爸爸抢着说:“你妈挂心死了,你离开家已经一个多月,我们只收过一封信,大儿,你几时回来?难道在爸妈身边反而得不到安慰?爸妈真惭愧呢!”

    我感到羞愧,长了廿多岁,不但不能替父母分忧,反而害他们担心,这算什么呢?

    “我快回来了。”我冲口而出。

    “如果你要在外头散心,我们也不怪你,不过常常打个电话回来,好不好?”

    “好。”我低下了头。

    妈妈问;“钱够用吗?”

    我哽咽,“够,妈妈,别为我担惊受怕。”

    “你这孩子!”妈妈责怪我。

    爸爸连忙说:“别责备他,他心情不好。”

    “爸爸,我月底之前一定回来。”

    “好,记得爸妈总是支持你的。”爸爸说。

    我挂上电话,心中有另一种绞痛,我太自我中心,把自己看得太着,太不懂好歹,我有什么理由让父母痛心?叫他们失眠?

    我抬起头,阳光这么美,天空这么晴朗,世上有上千上万的人正受战争及饥荒的折磨,我身体健康!无病无疾,父母健在,生活丰裕,我有什么资格天天愁眉苦脸,夜夜呻吟?

    要振作起来,要振作起来,要振作起来,不要再找籍口纵容自己。

    我抬起头,走出电报局。

    我深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仍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但到底已经渡过难关,我已答应父母尽快返家,到时在家出现的人,必须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不能再沉迷在个人世界里。

    我张开嘴,试吹一记口哨,口哨声居然嘹亮明快,我痊愈了吗?我继续吹下去,吹完一首曲子。

    用脚踢起一块石子,我微笑,笑中充满苦涩,但是我原谅自己,情关难逃。

    我买了束花带回族馆,交给老板娘。

    老板娘嘀咕,“男孩子到底是男孩子,说失恋失恋,还不是一下子就好了,吹口哨,买鲜花,不知道又看上了哪家的女孩子,生理心理构造都不一样,换了是女孩子,早就伤心死了。”

    她自言自语的走开去。

    我心中一动,女孩子,那个女孩子,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不知道她会不会恢复过来,当其时这么痛不欲生的大事,严着的事,待过后都是一笑空的闲事而已,但人的情感是多么脆弱,当时的琐事已经叫我们经受不起。

    我躺在会客室的沙发上,回忆到我恋爱时的乐趣,如何她一个笑一个转身都可以令我雀跃,她占据了我整个心,我帮助她做功课,为她筹备生日舞会,每年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日子,我都会准备一件标致的礼物,只希望她说声“喜欢”。

    我尽心尽意的为她,巴不得廿四小时都与她在一起,以致荒废工作,引起爸妈诸多不满。他们从来没有喜欢过她,说她小家子气,无法沟通,她为我也处处忍耐,使我成为磨心,两边赔不是。

    十年了,她终于长大,离我而去,她跟我说,与我在一起那么多年,她从未真正开怀,一直是个赔小心的丫环;侍候看老爷奶奶的面色做人,她都为这个衰老了,不能一辈子甘心服侍我们一家,故此她要振翅高飞。

    她要做一个独立的人,叫人春得起的人,她说只好辜负我的心意,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赔偿我。

    赔偿我!我的时间心血与金钱,我顿时冷笑,她以为她可以赔偿我!

    但她不顾一切,离我而去,现在气平了,想想仔细,她又何尝欠我什么,在整个过程中,我岂是白白牺牲一切?她岂不是也放了十年下去?而且在这十年当,我在她身上得到的快乐,又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

    我应大方的说一句:算了。

    我长叹一声;这是最后的叹息声。

    放在茶几上的花正暗自吐着芬芳,我心定下来。

    第二天我到航空公司去讨飞机票,然后最后一次去美术馆,我站在那张“荷花池”前一刻,便离开。

    在美术馆门口碰到那个女孩子。她一个人,妹妹并没有与她同在。

    她身上换过了新装,簇新绣花毛衣,软皮制牛仔裤,一双小靴子,略加打扮,更显得秀丽可人。这个漂亮年轻的女孩子,何必担心没有伴侣?

    [最后修改时间:2002年1月22日

    14:50]

    尾巴掉了

    作者:细细

    发表时间:2002年1月22日

    19:38

    来自IP:202.103.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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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人受吸引纷纷称过头来看向她,她面色绷得很严,嘴唇紧紧闭著,当然有心事的人难以展颜。

    我离开美术馆,她进去,我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她亦不认识我。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不久我便登上飞机往家奔去。.

    我瞌上眼养神,心中盘算看到父母,该说什么话,又猛地发觉,在巴黎近两个月,一件礼物都未曾带回家,多麽离谱。

    忽然之间,座位後面传来叽叽呱呱的说话声与笑声,好不熟悉,我一转过头去,看到她

    们姊妹俩,心中的惊喜是说不尽的,多巧,我们竟是同机。

    她也浪子回头了。

    妹妹仍然娇俏活泼。话匣子一打开,永远不会合上的样子,而她,双眼看着窗外,仍有一丝哀愁。不要紧,很快就会消失、痊愈。

    我完全放心,索性用报纸遮住面孔,舒服的步入梦中。

    失恋并不是不治之症,幸亏如此,感谢上主。

    影子:

    做人情妇的好处是,星期一的早上,不必调准闹钟,挣扎起床。

    每个星期一我都如此解嘲的想,各有各的好处,一根针不可能两头利,你得到一些,必须失去一些。

    做庄华州的情妇已经三年,城里公开的秘密,然而庄是个斯文人,我们从来不会双双出席过任何场合,宁为人知,莫为人见,渐渐大家都有点疑惑,不知是真是假,抑或是谣言。

    即使我们到外国去会合,也从来不同一班飞机,他管他走,我有我走,因为做得太含蓄漂亮,所以他的发妻乐得徉装不知道。

    我并没有见过他的妻子,相信她也不认识我。

    三年,维持看这样的关系,并不是容易的,很多时候,一星期也见不到华州一次,别说是别人,连我自己都怀疑是否有这么一个男人存在,每当收到支票的时候,我才会同自己说:是的,他是我的主人。

    钱的大部份拿了回家,弟妹总得开销,而我自己的生活,当然是优游的──这难道不是做情妇的最终目的?若身为倩妇还得操劳,那还不如摆在尖沙咀卖,你几时有听说过需要上班的情妇?

    做人妻子,因为名正言顺,所以要与丈夫同甘共苦,做情妇又不同,是完全另有一格的营生。

    这三年来我也想过结婚生孩子(可爱粉红色的婴儿),但这个念头通常一闪而过,不会逗留得很久,我已经接受了目前这种生活方式,不想有什么转变。

    华州不会娶我,但是他把我安置得很好,以后的生活也不必担忧,可以使我完全安心。

    我虽无工作,却有许多消遣,譬如说一星期跑三次美容院、健身院、浴室、看电影、吃菜、学法文、国画、烹饪……许多许多事可以做。

    很多不应想的事,我便不去想它。

    日子过得很寂寞,根稳定,很苦闷。

    不过我是一个好雇员,而华州是个好主人,我俩合作愉快,应无怨言。

    我遵守我合约的规则,从来没有一次,我在外头夸耀与他的关系,从来没有一次,我打电话到他家去骚扰他,甚至是他公司的联络站,我也不大去。

    我是一个影子,主人要我出现,只需亮灯。他不把灯开亮,我不会出现。

    庄对我是很放心的。

    甘七岁生日那天,我并没有主动叫他陪我,他却给我意外的喜悦,在家里我们吃了顿异常丰富的晚餐,他送我的礼物是一颗三卡拉的钻石。

    我感动得不得了,“拿来镶什么好呢?以后可不必戴那些钻皮了。”

    “不必镶,这是给你放保险箱内保值的。”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

    “谢谢。”

    “我也谢谢你,谢你只给我温柔,从不给我麻烦。”

    我用手撑着头,一般人心目中的情妇往往是烟视媚行的狐狸精,双眼目光灿烂,性格泼辣鲜明,敢说敢做,敢爱敢恨,跟我比,人家是精彩多了。

    不知华州怎么想?

    “廿七岁了。”庄华州提醒我,

    “有没有想过以后?”

    奇怪,他怎么会这样问我,他难道要我下堂求去?

    我扬起一道眉。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心目中有人……”他叹一口气。

    “我心目中没有人。”我说:“你不必试探了。”我笑。

    “我又抽不出时间来陪你,你过得很寂寞,虽然保证了你的生活,但很不人道……”他吞吞吐吐。

    “什么时候,我们还讲这些,多少人活在阴沟里,还讲人道不讲?”我慨叹,“能够有钱已经够好。”

    “有时你这么听话,真叫我心疼。”

    我只好说句俏皮话,“再心疼你也不会娶我。”

    华州干笑数声,不作声。

    五十多近六十岁的人了,他保养得很好,风度翩翩,男人很奇怪,内心与仪表全靠成功的事业支持,不务正业的男人,相貌再英俊也猥琐相,华州并不漂亮,但那种雍容以及落落大方,就不是一般英俊小生可比,况且他那种中年人的细心及体贴,使将出来,便使时下小阿飞望尘莫及,这也是我当初跟他的原因。

    他以前常常问我,“本来你有机会大红大紫,此刻有没有后悔过?”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这是真话,在电影界虽然薄有名气,但熬那段半红不黑时期,就够受的,目前的所谓新派导演,一个个都斗心理变态,明星落在他们手上,就被他们玩死,什么**与男主角在床上翻滚,吃毛虫嚼蚯蚓,在泥地阴沟里打斗,什么都想得出来……荒谬,我早已厌倦。

    得庄华州的青睐,我就义无反顾的离开那个圈子。

    在那里我并没有朋友,那些势利的小人……有次有个欺侮过我的老大姐在茶座上碰见我,作亲热状来拍我的肩膀,我作出一个错愕的表情,对她说:“太太,我不认识你。”拂开她的手。

    她在背后骂我什么我才不在乎,我听不见。

    我坐在庄氏暖巢里,冷清一默,总比在外头应付牛鬼蛇神的好。

    生日之后,庄华州越来越忙,我也不以为意,反正问心无愧,他爱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没想到事情有了奇毕突出的变化。

    那日自健身院回来,女佣说:“一位太太在书房等你。”

    我一怔,“你怎么胡乱放人进来中.”

    “是阿王带她来的。”阿王是庄家的司机,“一定要进来。”

    我的心沉下去,不会是庄太太吧?

    这时候有位中年妇人在书房门口出现,“司徒小姐?”和颜悦色地。

    我抬起头,只见她高贵大方,中等身裁,一张面孔秀丽端庄,看上去只像四十余岁,一身旗袍不但料子好,缝工更是细致,她戴着适量的手饰,整个人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志思不安,“庄──太太?”

    “是,”她伸出手来,拉我的手,“我特地来,是有话要跟你说。”

    我的心几乎自口腔跳出来,呆呆的跟她进书房,优优的坐下,等待审判。

    做人情妇就是这一点不好,这一刻随时会来临。

    我清清喉咙,鼓起勇气问:“是要叫我离开庄先生?”我惭愧的低下头。

    “怎么?你以为我会这么做?”她很和气的问。

    我听人说,表面功夫越好的女人,越是难应付。

    我不敢回答,只看着自己双手。

    “我早就知道你同庄先生的事,老夫老妻了,近三十年的夫妻,孩子都上大学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你的人品性格我也知道得很清楚,那是没话讲的,我很放心。”

    我侧起耳朵,睁大眼睛。

    “没法子啊,”她无奈的说;“做太太有太太的苦处,唉,”她停一停,“假如我要你离开他,早就发话了。”

    那──那是为什么?

    我更疑惑。

    “让我看仔细你,”她坐得我近一点,“皮肤这么好,身裁一流,性情又这么柔和,难怪庄先生喜欢你。”

    我涨红脸,巴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

    她为什么不像一般太太那样,一跑进来就大骂摔东西?那样我还好过点。

    她又叹息一声,“我这次来,是有事求你,你不可告诉庄先生。”

    “什么事?”

    “你难道不知道?”她讶异;“庄先生另外有了人。”

    “人,什么人?”我瞪大眼睛。

    “一个十**岁的混血女孩子──咦,你是真不知道?那女的嚣张得很,又有母亲撑腰──日日打电话到大屋来烦我,闹得鸡犬不宁──”

    “十**岁?”我冲口而出,“华州太过份了!”

    “可不是?玩也要有个谱,不能把我当死人呀,”庄太太很感慨,“难道我还不够大方?”

    “干什么的?”

    “什么也不干,就会勒索钱去贴她的小男朋友!”

    我很气,闷在胸中,不知恁地,眼泪充满眼眶。

    难怪这些日子,要见华州一面,比什么都难,他这样对我,感情是嫌我老了?

    我为他守得这样紧,这么听话,如今他找更新鲜的去了。我苍白了脸,紧紧握着拳头,这便是情妇的下场。

    庄太太交给我一叠照片,“看,这便是她。”

    我取饼照片看,手簌簌的抖,那混血女孩子并不是很美,有点邋遢相,但青春就是青春,没话好说,比起她,毫无疑问,我已是昨日黄花。

    我摔下照片,掩脸而哭。

    “你说话呀!”庄太太说:“哭有什么用?”

    “我知难而退好了,”我说:“我不会给他麻烦。”

    “喂,”庄太太说:“你怎度可以在这种关头放弃他?你要救他才是呀!”她急得拍腿。

    “救他?”我弄糊涂了,“怎么救他?”

    “这个女孩子会拖垮他,她太放肆太过火,完全不识好歹,你要负起唤醒庄先生的责任。”

    “我怎么唤醒他?”

    庄太太摇头,“你实在太老实了,我求你帮我忙,跟庄先生摊牌,要他离开那混血女孩。否则你就离开他。”

    多么异想天开,我张大嘴,“要我出面?”

    “是,”庄太太点点头。

    “我怕我没有资格,应该由你主持大局。”

    “我怎么出声?”庄太太叹气,“我都装袭作哑这么些年了,一拆穿他,连夫妻都不能做,至少此刻他不敢明目张胆,尚有点顾忌,我拆穿他,他岂不是更加横着来,明刀明枪?”

    我发呆。

    “他很喜欢你,你放心,我看这场住你有十足把握。”

    我看看庄太太,心中乱作一团。

    我再笨,也不至于朱到这种地步,这分明是一条借刀杀人的妙计,我打赢了仗,她少一个敌人;我打输的话,立刻被迫淘汰出局,她眼前亦少了一根钉子;如果两败俱伤的话,那简直太理想了,不费吹灰之力,丈夫便回到她跟前。

    好厉害的女人。

    我心都实了,大太太不放过我,华州又另外有人,我手头上有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天长地久的受气,不如拼一拼,反正我已失去宠爱。

    庄太太焦急的问:“如何?”

    “好,”我说:“我答应你。”

    她松一口气。

    我忍不住问:“如果我输了,因此得罪庄先生,那怎么办?”

    庄太太很坦白,“我不会亏待你,你跟了他那么久,一向这么乖,照情照理,都应该有所赔偿。”

    我没话好说。

    “那我先走一步,你今天晚上跟他说吧,他今天会来你处。”原来她对丈夫的行踪,竟是这么清楚。

    她走了以后,我一直躺在床上发呆。

    我当然不会大声跟华州吵,但是我会静静的发问,至少我要对自己目前的地位弄个清楚。他果然来了。

    我出去迎他。

    他说:“没出去?”地摸摸我的头,“整天在家也不闷?”

    我不响,吩咐女佣弄奶油笋尖场,他最爱吃这个。

    等他坐定了,舒舒服服的看完报纸,我才跟他说话。

    我问:“可是不喜欢我了?”

    他一怔,“哪里的话!”

    “外头有了新人,是不是?”我很平静。

    “咦,你这口气,彷佛似我老婆。”他大笑。

    “庄太太绝不会这样问,她地位牢靠,没有必要担心,我却不同,世人谁同情我?我要为自己打算,你若有新人,就打发我走,别叫我一个月也见不到你一次,坐牢似的等在这里,活脱脱一只金丝雀。”

    他沉默一会儿,“我本来是想这么做,阻却舍不得你。”

    “不舍得也没法子,”我说:“你是个大忙人,时间抽不出来,那个年轻女人,又缠牢你,你想清楚。”

    他讶异,“你在恐吓我?”

    我说:“我不敢,只是觉得这样下去,没意思,上头有个太太,不要紧,现又加上个三姨奶,我夹在当中,只怕吃不消。”

    庄拍一拍桌子,“美美,你从来不曾这么泼辣厉害过。”

    “没法子,逼上梁山啦!”这句话是真的。

    “你给我多久时间考虑?”

    “一个月。”

    “好!爽快,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

    我沉默,但是我已经被亏待了。

    这三年来,过的是暗无天日的日子,虽然是我自己选择的路,但是原以为可以获得他的宠爱,他到底近六十了,但金钱万能,越是六十岁的人,越喜欢十六岁的女孩子。

    “美美,我真不舍得你……真的,别人不会这么有良心。”

    这句话真中肯,但更心又有什么用?

    那夜我失眠。

    庄太太上来问我,“怎么样?”

    “牌是摊了,看结果。”我淡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