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的人:
他们说我对谭致中有偏见。
当然。
他跟小妹谈恋爱,一年后小妹刚准备跟他讨论婚嫁的问题,他居然有胆子说双方还没有太多的了解,大家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而已……小妹如遇晴天霹雳,整个人都震呆了,年轻人一时想不开,便决定离开香港到外国读书,无端端给家里增加烦恼。
都是为了这谭致中。
现在我们做同事,我还比他高半级,当然要给他脸色看。
这叫做冤家路窄。
我丝毫不否认我对他有偏见。
这种人怎么做大事呢?连感情问题都处理不好--对小妹没有长远计划,就不要给她太多的幻觉,否则就干脆接受她,何必弄得不上不下的。
小妹长得漂亮,人也活泼,根本是个上上之选。
老鲁说:“感情这种事,第三者很难了解。”
我冷笑。“男人总是帮男人。”
“妳一直都公私分明的。”
“我对他没有信心,幸亏他不是我的部下。”我斜眼看着他。
老鲁笑。“妳要我怎么样?把他调走?”
“非也非也,我不是小人,不过请你当心他。”
“咱们这里不过是一个公关通讯公司,出得了什么错?没有什么值得当心的,妳放心吧”
“这倒是真的,大伙儿坐在此地听听电话、看看报纸、写写新闻稿,谁也错不了,除非欲加之罪。”
“有什么人会这样做?挡人衣食是很缺德的。再说,阿谭做事不卑不亢,不错。”
“你喜欢他就好啦。”
“我来劝妳一声,孝玲,开会时别跟他针锋相对的,同事已在窃窃私议。”
“生活这么苦闷,给他们一个机会聊聊天,岂非美事?”
“最怕说得不好听。”老鲁笑说。
“怎么个不好听?”我疑心起来。
老鲁努努嘴。“他们说妳同阿谭有点纠葛,大概是追他没有追到之类。”
“什么?”我气起来。“见鬼。”
“所以说,何必呢?”老鲁击中要害。
“你这人!你不过想我放过你那组人。”
“给我一点面子。”
“老鲁,我跟你还有什么话说?只是我看这个谭某不顺眼。”
“钱小姐,妳包涵包涵吧!”
“不行。”
“真是年少气盛,我叫他来向妳道歉。”
“是吗?”我又冷笑起来。“他现在怕了吗?那时候我小妹在他楼下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为什么那么神气?”
老鲁不悦。“孝玲,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后者……是妳妹子不争气。”
我默然,老鲁分析得很对。
我索然无味地说:“算了,不谈这个问题。”
老鲁摇摇头。“倔强的孝玲。”
一日我与阿谭在电梯中相遇。
他故作大方,叫我:“大姊。”
我立刻反问他:“谁是你大姊?乱叫什么?”
那时候他来我们家,跟着小妹叫我大姊,没想到他今天还有胆子叫出来。
他一怔,不出声。
旁边的同事顿时静下来。
连我都觉得自己没修养、没风度,算什么呢?当众这样大呼小叫的。
出了电梯,我回办公室,一整个上午都不舒服。
对着阿谭,真是痛苦,看样子他不辞职,我可要辞职了。
下午两点半,他敲门进来。
我提醒自己,要维持风度。
他仍然叫我大姊。“希望妳不介意,公司里的人都这么叫妳,以前我也这么叫过,一时改不过口来。”
我痛恨他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模样。
“有什么事吗?”
“老鲁说妳对我有点误会,叫我来解释。”
“有什么误会?”我不承认。
“会不会是小妹的事?”
“小妹是我家人,这里是公司,没有牵连。”我板着面孔。
他微笑。“我同老鲁说,大姊并不是这样的人,果然我没看错。”说得滑不溜手。
我说:“我还有些工作要赶。”
“我不会坐太久,大姊,如果妳有空,我想同妳说一下关于小妹那件事,妳一直没听过我的解释。”
我叹口气。“有什么好说的呢?谁是谁非有什么关系?你们俩已经分开,她已经抱恨出去,你何苦还争这个意气要向我解释?做个负心汉也不是没面子的事,你还斤斤计较?”
他低下头想一会儿。“大姊说得对,我走了。”
他开门离开我的办公室。
他是个很聪敏的人,当然知道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是给他脸色看,但我又不是他上司,要坚持下去,人家会以为我老姑婆十三点,无缘无故对不相干的男同事使小性子。
我叹口气。
我并没有能力替小妹报仇。
仇?什么仇?连我自己都失笑。老鲁说得对,男女之间的事……唉,我很怅惘。
小妹也二十多岁了,一次失败,永记心头,再不清醒过来找个对象,恐怕她要步老姊的后尘。
第二天我恢复正常,听从老鲁的意见,对谭某不那么过火,每个人都看出来了。
老鲁称赞我:“这才乖巧呢!”
“是,师傅,多谢师傅。”
“你又耍我了,孝玲,妳什么都好,就是嘴巴不饶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自嘲。
“找个对象结婚吧!”
我哑然失笑。“在这里找?”
小妹回来过暑假,整个人开朗了。我很为她高兴,这一年来,为她花这么多心血和金钱,也是值得的。
过了没数日,她同我说:“妳在公关处?唉呀,谭致中不是也在那里?”
“他是新调来的。”
“真巧。”小妹若无其事地说。
真要命,她已经痊愈了。能够平静地说起以前恋人的名字,就表示那个人对当事人来说已经不值得留恋,谁会为不相干的人动感情。
大概是年轻的缘故吧,好得那么快。我才为她抱不平,想替她出口气。
“他现在同谁走?”小妹问。
“不知道。”我说老实话。
“他这个人……”小妹想置评,但半晌没下文,仿佛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什么印象。
我很震惊。
那时候她同他分手,还喝了半杯杀虫剂,吓得我同爸妈浑身发抖。
短短一年,她竟忘了他。
小妹自我眼中看出我的意外。她困惑地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冲动。”
我提醒她:“妳一直大叫妳被欺骗。”
“恐怕是被遗弃的愤怒,我看过专家的报告,他们说失恋最大的打击是被拒绝,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
小妹说下去:“有些人被公司开除也有同样的痛苦感受,大概是与爱情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说:“可是有人为失恋而自杀身亡呢!”
小妹忽然拉下面孔。“大姊,妳是怎么一回事?妳看不出我高高兴兴的还是怎么的?妳每句话都带刺,妳是想看我哭哭啼啼地继续出丑是不是?”
我听了这话顿时一口浊气上涌。
谁受得了她这样含血喷人。
我与小妹闹翻了。她跟爸妈住,我则自己住。真没想到。
再看见谭致中,差点发笑出来,我真是多管闲事。
“大姊,听说小妹回来了?”他很客气地问。
“是的。她已经恢复旧观。”我说。“难为我还替她担心。”
“她的确是个冲动的人,很好强。”
“你们到底是怎么闹翻的?”我问。
“妳一直不知道?”阿谭有点意外。
“我一直没问她。”
“我也不想提了,正如妳说,我何必还要刻意为自己开脱?就算是我的错好了,耽搁她一年宝贵的青春,现在忍耐点也是应该的。”
我暗暗觉得这里面还有很大的隐情,只是同人家打听自己妹子的私事,似乎太过火,故此又闭上嘴巴。
“当初听见她服毒,吓死我了!”阿谭说。“直到她出院,我还睡不好,直至她赴美,才放下心。”
“我们觉得你在那段时间避而不见,实在太过残忍。”
“大姊,实在是迫不得已。我决定与她断绝来往,还见面做什么?一见面,少不了又要作出应允。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同她结婚的。”
说得那么斩钉截铁,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她问你现在同谁走。”
阿谭苦笑。“怕了怕了,待我镇定下来再作第二次努力。”
现在看起来,仿佛丢弃爱人的是小妹,而不是谭致中,什么事都不能单看一方面。我很懊恼,凭我丰富的社会经验,竟也把事情看偏差了,好不羞愧。
自从那一日,我对谭致中更客气了。
他们都说我俩是不打不相识,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纠葛。
老鲁说:“孝玲,妳果然有过人之处,这件事妳处理得好极了,根本一个成熟的人处理任何事都应该用这种优雅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妳真有风度。”
“愧不敢当。”我是真心的。
本来我存心把小事化大--当事人谁肯承认他那件事是小事?是后来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致中仿佛还有许多话没有说似的。
终于有一日,他们那一组办事效率高,老板请吃饭以示奖励,我们这一组作陪客,多喝两杯,他与我酒后吐真言。
“其实我是被冤枉的,大姊。”
“男子汉大丈夫,偶尔被人误解,何必放在心中,明白的人终究会明白,不明白的人争取他做什么?致中,不用耿耿于怀。”
他搔搔头皮。“大姊,妳说得真有道理,但这件事,我偏偏放不开。”
他把我拉到一个比较静的角落。“那么你就说来听听。”
“大姊,其实令你们家小妹自杀的人,并不是我。”
“什么?”我呆住。
“小妹一直同体育健将刘文走,你们知不知道?”
我张大嘴巴,听也没听过这个人。
“她同他散了,才与我约会,但不知怎地,两个人一直藕断丝连……”
“要是真话才好说出来!”我低声喝道。
“这完全是真的,不信妳问刘文。小妹一直拿我做挡箭牌……”
“你怎么会那么傻?”我问。
“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说下去。”
“她跟刘文有了孩子。”
“混帐。”我的面色发青。
致中的酒似乎醒了一大半,他苦笑。“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小妹,她却要我想法子。我很生气!觉得她太不自爱,也很同情她,因为她一定是走投无路才找商量。我们把刘文找出来,他一点责任都不肯负,当日小妹还显得很镇定。”
我听得头皮发麻,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就在我们家的屋顶下?我与爸妈可是一直被蒙在鼓里。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动弹不得。
“过了三天,小妹就仰药自杀。这件事明明与我无关,当时我十分害怕再卷入漩涡,所以不敢露面,其实小妹不外是想叫我去找刘文,我万没胆子。”他用手捧着头。“而你们家一直以为我是那个负心的人吧?”
“不是你?”我问。
“绝对不是,事过境迁,我要否认也不会挑这个时候。”
“小妹把我们瞒得好苦!”
“她女孩子的名誉要紧,找个替罪羔羊也是应该的。”致中苦笑。
“那个孩子呢?你不是说她怀了孩子?”
致中惋惜地说:“我相信她作了很适当的处理。”
而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太可怕了。
“大姊,妳不怪我吧?我老想跟妳倾吐一下,”致中说。“否则老像作噩梦似的,现在心头畅快多了。”
“致中,谢谢你替我们保守秘密。”
我把小妹约出来面谈,她到我家里来。
我尽量装得若无其事。老实说,事情已经过去。况且与我无关,小妹有她自己的生活。
我只是说:“原来致中是个好人。”
小妹说:“真的,他是个好人。”
“如今好的男孩子很少见了。”
“妳不觉得他有点乏味?”小妹问。“四平八稳的。”
我说:“但是他不会令人伤心。”
小妹一怔。“妳今天约我来,就为了谈论他?”
“是的。”
“他有那么重要吗?”小妹失笑。
“我与致中是同事,”我婉转地说。“说来可笑,但我们之间不是没有发展下去的可能性。”
小妹一呆,随即笑起来。“那太好了,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她停一停。“我很替妳高兴。”
“但是爸妈会怎么想?”
“爸妈?”
“妈妈尤其不会放过他,她一直以为他对不起妳。”
小妹低下头。“妳都知道了?”
“是的。”
小妹耸耸肩。“也难怪,致中并没答应一辈子替我守密。”
“我认为他已经很够朋友义气了。”
“是,我也这么认为。”小妹说。
“为什么一直瞒着家人?”
“怕你们大惊小怪。”小妹转变话题。“真的,致中很适合妳,怎么我一直没想起来?”
我问:“妳应该早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的。”我责怪她。
“大姊,事情不临到头上,是不会知道的。当时我都慌了,也很内疚,只希望度过那个难关,也顾不得冤枉了谁,到后来,事情已经过去,妳教我怎么还有勇气掀自己的底?我再也猜不到会有这么巧,谭致中竟做了妳的同事。”小妹苦笑。“现在随便妳发落吧,我相信妳也不会在妈面前说我什么。”
我叹口气。“那个刘文呢?”
“谁还理这种人?”小妹很厌恶地说。“当时我实在是小,什么都不懂。”
一句少不更事推卸多少责任。
不过这是她的生命,由她自己编排其中的情节,谁管得了她?
我多说徒然引起她的反感。
“过去算了。”我说。
“我知道妳会原谅我的。”她笑。
我益发敬重致中,他真是个被冤枉的人。
我们在那次之后,并没有再提及小妹那件事,周末有意无意地约会着。
本来老想避开他,免得人家说一家子两姊妹都与同一个男人走,颇尴尬的,但仔细一想,不禁失笑,哪顾得那么多?别人要说什么任由他们好了。
开头跟小妹说的“可能性”,一半是玩笑性质,另一半是为了套她说真话,照现在的情形看来,真的大有可能。
老鲁啧啧称奇。“只有我敢问妳,孝玲,怎么一回事?”
我胀红面孔。
“唉!孝玲,我从来没有见过妳脸红。”
“一起看看戏、吃顿饭解个闷。”
“致中是很好的男人,”老鲁说。“我是他上司,我知道得很清楚。你们会有幸福的。”
“说得那么远。”我笑出来。
“男女有没有前途,凭经验一眼就看得清楚,根本不需要猜测,你们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哪还有不成的道理?”
我感喟,人生的奇遇真多。
“过去的让它过去。”老鲁说。“不闻不问最好。”
“这个道理我懂得,你放心好了。”我微笑。
致中问我:“家人晓不晓得我们在约会?”
“小妹是知道的。”
“令堂呢?”
我不出声,我也承认这一关不好过。
“我看要早说,不然往后她只有更抗拒。”
我微笑。“我都二十八岁了,父母的意见并不是那么重要。”
“跟家里闹意见最不好。”
我也觉得是。
爸妈宣召我回家的时候,小妹已经回美国。
我马上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妈妈更是开门见山,我还没坐定,她说问:“这件事是真是假?他们说妳同小妹前头那个人在一起。”
“慢慢来慢慢来,”我立刻赔笑。“什么人说的?”
“三姑与六姨亲眼看见的。”
“妳信?”我问。
“这种人妳要避得远远的才是,何必教人家看见?说得多难听。”
“妈,妳又不是不知道那两位老太太的嘴巴,要讨好她们那才难呢!什么都要同咱们比,咱们有金她要有银,咱们有绫她们要有缎,噜噜苏苏,一点芝麻绿豆都拿去做题材。前些日子我在升职未升之间,她们不是一天到晚来打听消息,见我房里好玩贴着升官发财的春联,马上说‘唉呀,大妹,妳真想错了心’。她们有什么不说的?一天到晚小事化大,专候着亲戚出丑,听她们的?”我真心自鼻子里哼出来。
“话虽如此……”
“小妹谈恋爱,被讥为**;我在家坐,被笑为嫁不出去;有空没空,教导咱们做女人之道,多好笑。她们都是最圣德贤良的,她们的丈夫下辈子娶的,仍然会是她们。这种乡下婆子说的话,理它干么?”
妈笑出来。
“妳还没回答我,到底是不是真的?”
“真的。谭致中现在是我的同事。”
“什么?”妈妈大惊失色。
“同事跟同事少不了有来往。妈,下次有人问妳,妳就冷冷地说:‘没法子,她们大了有她们的天地,不比妳们有本事,把女儿管教得那么好。’六姨的大女儿不是要离婚?”
“太刻薄了。”
“同她们还讲厚道,烦不烦?”我笑。
“大妹,那个谭某不是好人。”妈妈警告我。
“妈妈,开头我也以为他不是好人,这是一场误会。”
“什么误会!我亲眼看见小妹为他要生要死……”妈妈不以为然,生气地说:“妳不要学妳小妹,被他迷住才好!”
“妈妈,有时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事,都要留个余地,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
“妳要当心。”
“我当然会当心,都已经二十八岁了。”
妈妈仍然烦恼得不得了。“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偏偏是他?我真不明白妳们姊妹俩,难道都爱听他的花言巧语?”
花言巧语?
但愿谭致中有这么邪恶,但愿他有那么讨人喜欢。
窃笑起来。
我们之间走得更近的时候,妈妈更加烦恼,常常叫我回家训话,要阻止我俩在一起。
我也曾考虑过是否该将小妹的事详尽地告诉她,又不忍伤她的心,我处在夹缝之中,也不好过。
我写了一封长信,请小妹向妈妈解释。自然,她不必把真相说出来,她只需替致中开脱,我已很满意。
小妹很爽快,她说她会与妈妈解释得一清二楚。
我在等她为我们解开这个结--解铃还须系铃人。
致中跟我说:“小妹真会那么做?”
“她答应的。”
“要一个人自己清算自己,或是认错,真是很困难的。”致中说。“以小妹的性格来说,更难做得到。”
“这一、两年她成长得很快,”我说:“到底是经过那一番的了。”
他点点头。
我问:“后来你有没有见过那个刘文?”
“没有。他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像是失了踪,所有的老同学都说没有见过他。”
我说:“我应不应该叫小妹同妈妈说清楚?到底是往事,而且又是旧疮疤。”
“她可以说得比较技巧一点。”
“是的,希望她处理得好。”
致中说:“我很清楚她的为人,从此以后,她会疏远我们。”
“这我也知道,她与我都是表面大方、心中颇为记仇的人。妈妈也说得对,我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要那么倔强,非同你来往不可。”
“因为伴侣很难找,而旁人总有他们的闲话。”
致中说话总是那么有分寸。
我一直在等妈妈回心转意。
直到有一日,我回家吃饭,妈妈突然说:“大妹,原来谭致中是被冤枉的。”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顿时笑容满脸。
“小妹写了信来,她说当初害她的人根本不是谭致中。”
我有点紧张。“那是谁?”
“是另外一个男同学。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坏人,谭致中不过是个替死鬼。”
我笑。“这件事致中也同我说过。”
“会不会是你们串通了来讨我欢喜?”母亲不太相信。“明明是谭致中,那时小妹一直同他走。”
“但小妹承认她的男朋友多。”
“可怜的阿谭。”妈妈有些不安。“不知被我在心中暗暗咒骂了多少次。”
“妳此刻对他好一点不就得了?”
“小妹还说,她和阿谭不过是很普通的朋友。”妈妈用手撑着头。“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笑。“我想小妹自己也弄不明白。”
“妳呢?妳有没有同别的人走?趁早说出来,免得谭致中又被人冤枉!”
“妈,妳怎么狗嘴长不出象牙来。”
她也笑了。
事情得到很圆满的解决,我写信向小妹道谢。
小妹回信:“……妳猜我在此地碰见谁?刘文!妳说有多巧。我们见了面,我痛责他在我最危急的时候离开我,他向我忏悔。我原本想恨他,但想到自己也得负一半责任,顿时不敢向他扔石头。这样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我自己也不敢说,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想就是这个意思,大姊……真的有很多事是不能事先预料的。”
我把信给致中看了。
他说:“这下子什么都水落石出了,原来刘文也去了美国。”
“本席正式宣判你无罪。”我说。
“谢谢大人。”他说。
我们在稍后订婚,妈妈对他特别好,因为一家人都冤枉过他。
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电话,邢燕冷眼地看着我。
“怎么?”她喷出一口菸。“又没有空?又回老家探访他那三个宝贝孩子与前妻?”
我说:“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亲。他说的。”
邢燕捺熄了香菸。“这么爱她,就不该离了婚来跟妳。”
刹那间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两声。“是我离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现在每个人都那么说。”邢站起来。“力群,妳是城里公认的聪明女人,妳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几、快四十岁的人,还跟他同居,他一甩妳,妳就完蛋。”
我打一个冷颤。“他不会的。”
“他不会?告诉妳,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样的对付妳!妳有什么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试婚呢,是十几、二十岁年轻人的玩意儿--做错了回头,还有大把时间在等着。而妳还有什么?我劝妳想清楚。”
我的声音轻下来。“邢燕,妳好不讨厌,妳触我楣头还是怎么的?他不过偶尔回家去看看儿子而已。”
“是吗,力群?咱们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辫子的时候已经认识,我不得罪妳恐怕没有人会给妳听逆耳的忠言。他偶尔回家?是谁告诉我在农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谣传妳在家开煤气自杀?”
“那是五年前的事,谁又自杀了?都是瞎说的。”
“我走了,多说连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妳说好今天陪我吃饭的。”
“妳有空吗?不是没有一个晚上不出去吗?周世健与邓力群,天天都有应酬。”她夸张地做一个手势。“亿万富豪的派对、大公司的鸡尾酒会、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说完了没有?挖苦够了吗?”
“结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结。”
“那离开他吧。”
“谈何容易。”
“为什么不容易?”
“我们有公司。”
“拆股呀。”
“没了他,我一个支撑,六个月就关门。”
“真的?”邢燕瞪着我。“原来传说中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妳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说什么。
“已经太迟了。”我说。“所以只好撑到底。沈若安已经再娶,他老婆真绝,忙不迭生了两个,仿佛怕我会再回头似的。现在我前有追兵,后无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里是哪里。”
邢燕幽默地说:“表面上你们还是挺相配的,虽然他比妳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后都捧妳场,称赞妳能干得不得了,公司里妳才是灵魂。”
“妳有没有见过他喝醉酒指着我骂?”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妳所说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与他分--没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妳是一个唸过书的大学生,虽然三十多岁,打扮起来,不怕没人追,嫁个好一点的人,索性退出江湖,还出什么穷锋头?这一、两年妳的皱纹也很多了,好些场合我看到妳穿上低胸装,都替妳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头,猛抽菸。
“对不起。”
我无奈地说:“算了,也只有妳敢刺激、伤害我。”
肉都松了,邢燕说得对,低胸衣裳随时会掉下来。
每张帖子我们都出席,疯疯癫癫地喝、唱、玩,忽然间,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六年来,除了赴宴外,我与周世健之间实在无事可以联系,两人单独相对时,永远不多话,只有在朋友中间,我们才可以活泼起来、不互相冷落。这种关系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头。
“别想太多,来,吉人自有天相。”
我与邢燕去吃饭。
追求我的人不是没有,看的多,买的少,看看有什么机会借个便宜说几句笑话、跳个舞、幽会一、两次那当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谁愿把一个摆惯架势的中年离婚妇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
六年来对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只鸟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却个个千疮百孔。
邢燕说:“别沉默,到底妳还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她笑。
公司的车、公司的司机。况且城里的女人,哪个不是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不见得个个要早上九点半到公司帮男人打理业务。这些年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
邢燕说:“开心点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岁,如果一贯地维持优雅的微笑,那还可以看。愁眉苦脸的,跟他家那个黄脸婆有什么两样?”
这个嘛--周世健与我在三年前吵架时已经说过了,他抗议我管他头管他脚,跟他老婆一个模样干涉他的自由。并且约了他的老友出来喝老酒诉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腾地传着:周世健虽然为那个女人抛妻弃子,但是并没有享到艳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诱惑,跟了坏女人,离开了家庭;我呢,又抛弃丈夫,情愿不要名义,存心犯贱。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对我好,我不会介意,问题是开头那股热情已经冷了下来,大家都不很明白当时是哪来的勇气,时间一过,更加迷糊。
邢燕问:“力群,吃什么?”
“杂菜沙拉。”
“力群,妳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为维持体重,都什么年纪了,一胖起来不可收拾。”我说。“拼命也得压抑着。”
“照说老了就老了,”邢燕说。“何必这么担心?妳是不敢老对不对?因为只有最年轻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别人的情妇,所以妳才苦苦经营,为求青春常驻?”
我不响。
“如果今日妳已经结婚生子,有个名正言顺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这些年来妳累不累?有时看见妳穿着粉红色的迷你裙,真替妳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地说。“再下去就没有朋友做了,妳拼命地挖苦我干什么?”
邢燕说:“也许我妒忌妳有义无反顾的勇气。”她泄气。
我笑了。“邢燕!”
她懊恼地说:“真的,像我们这样,丰衣足食地嫁了人,闷都闷死,以后的三、五、十年不晓得怎么过。要我学妳,牺牲太大,实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着等头发白。看到妳不踩妳几脚,像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声,各人有各人一本难唸的经,做人是越来越难做了。我深深叹息。
“其实妳当初是怎么离婚的?这么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说,单是觉得闷,算不算离婚的理由?”邢燕说。“我也想离婚。”口没遮拦。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觉得他是个人材--英俊、有份优差、脾气又好。也难怪你们一离婚,他就结婚了。”她说。
我喝闷酒。
“妳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个结论。
有一个少年过来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儿子,这孩子有十六、七了,长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点点头。
他挽着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撑着头。
“谁?”邢燕问。
“世健的大儿子。”
“他父亲不是今天去陪他们吗?”邢瞠目。
“这么大的孩子了,哪里还需要他陪?”我说。
“那他回去做什么?”
“表示他是个标准丈夫呀,离婚归离婚,孩子归孩子,这里面最不会做戏的人是我。他们一个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个是忘不了孩子的伟大父亲;就我一个人,是永恒的狐狸精。”
“妳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么搞的?我踩低自己,妳就来帮我了。”
她讪笑地问:“他的儿子跟妳关系如何?”
“都六年了,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父亲的女朋友。”我耸耸肩。
“叫妳什么?”
“‘喂’。”
“妳应该争取更合理的称呼。”邢说。
“谁耐烦做他们的妈。”我又干杯。
“别喝了,妳会醉的,明天面孔又肿又胖、双眼通红,有什么美观?”
“是。”我笑着放下酒杯。“咱们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难看。”
“妳母亲前些时候约我喝茶。”邢燕提起来。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说。“这些年来,她为你操心,也够受的。”
“三十多岁的女儿,”我说。“叫她放弃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终是妳母亲。”
“我答应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觉得妳要放了他才有机会。”邢说。
我立刻不响。谈何容易?一般人以为我邓立群是个敢作敢为的时代女性,其实我懦弱,不然也不会跟牢世健六年整。
说他不好呢,他到底养活我这么些年,让我挂个名在公司做总经理。天晓得这种小猫三、四只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头受气,老板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马虎不打紧,一个月支万把块钱,又有奖金,买两件本地人设计的衣裳也够了,打个马虎眼充大头鬼。
偏又一个弟弟不争气,书没读好,又不能在外头吃苦。世健一并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点雕虫小技。所以这里面牵涉很广,教我撇下世健到什么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对着邢燕这么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说什么。
“跟他分手,顶多搬回娘家住,怕什么?妳娘家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喷出一口菸。
邢燕说:“近些日子来每个人都说我老,我赶紧去做脸部按摩,妳也去试试,很好。”
我叹口气。“一做了那个,连带要做头发,别忘记我每天办公八小时,还得出去应酬。”
“真有推不掉的应酬?”她问。
怎么可能,都是自愿去的,因为留在家中也无事可做。
“嗯,妳喝了不少,我送妳回去。”
我摇摇晃晃地跟邢燕上车。
到家就倒在沙发上,眼睛睁不开来,渴睡得很,盹着了。
半夜醒来,抬眼看钟,是一点半。
世健还未回来。
也难怪我这么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松一下,他就上演失踪记。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边,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没面子、怕以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过。
我靠在沙发里,胡思乱想。
现在朋友虽多,不过是吃吃喝喝,你请我我请你,花花轿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们的眼睛是势利的,我一个女人也不能独自赴宴,顿时知名度就往下墬……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谁说的?张爱玲?“没有婚约而要长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难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离开他。真的离了他……我疲倦地起来,洗掉脸上的化妆。
皮肤质地还是不错的,雀斑与皱纹犹在其次,只是松得厉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转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难睡得着,我又起床冲一杯热牛奶。两点整,世健仍然没有回来,我有种感觉:他今天是索性不回来了。
我已经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气,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与他分手,最高兴的应是他的妻子,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电话铃响。
这么晚了,是什么人?
我接过话筒。“谁?”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么地方?”
“在清吧,妳跟那个老婆娘吃完饭了吧?”他的声音半醉。“要不要出来?”
“明早有合同要签,你不如回家来吧。”
“别扫兴,跟妳在一起就是为了玩,我们在尖沙咀中间道,快快来。”他挂了电话。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唸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电话铃又响。
是世健。“怎么还不来?装什么蒜、发什么脾气?快快快!这里都快散了。”
“世健……”
“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那边音乐声震天。
“世健,你回来好不好?我有话跟你说。”我恳求地说。
“妳怎么了?”
“回来好不好?”我同他吵过,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的朋友、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我在什么地方?
我很虚弱。
“快来吧,大家等妳。”他又挂了电话。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没办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妆,换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门去。
夜凉如水,计程车在我身边停下。
一个人,一旦走上一条路,就难以回头。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满街跑。第二天照样上班,这是什么心理?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
家里有什么在等我们?
车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资,我下车。
一打开吧门,就听见喧哗声,世健喝醉了酒,在弹琴唱歌,他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我已经听得腻透。但很明显,在他身边,仍然挤着陶醉他歌声的小妞。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妳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妳怎么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话跟你说。”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时没有的柔和。“有话留待明天说吧,别煞风景。”
我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煞风景的话?”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个调子。”
“世健,”我说。“让我们结婚吧。”
“什么?”
“结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他向我靠过来。
“但是我没有孩子。”我扶着他。
“结婚?”他仰起头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声凄厉,像那种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么?”
他摇头晃脑。“我已经结过婚,我是再也不会结婚的了!”
他并没有醉,酒后吐真言。
我追问:“我对你不好?你对我不满意?”
“不,妳很好,力群,但是我不会再婚。”
“为什么?”
“因为一纸婚书半点用也没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惯用的台词。
我长叹一声。
“来,我们跳个舞,”他拉我出舞池。“别扫兴,只要我爱妳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妇,来。”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兴,别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
“世健,但愿你肯听我说一、两句话。”
“改天。”
我转头走。
“力群,”他在我身后很清醒地说:“妳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要回来,闹什么意气?”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邓力群,我转身还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么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疯。人家抛妻弃子来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过这种不羁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别的坏,人特别的浮躁,也许是缘分将尽。
我跟他说:“你如果还重视我,就跟我来。”
他终于随我走出酒吧。
冷风一吹,他更镇静。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还要厉害,是不是?”
“妳知道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们要同居到几时?”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极端憔悴,他怎会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认识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满活力,朝气、勇气、面对现实。但是现在,除了工作,他就缩在朋友堆上大来酒色财气……
“或许……”他说。“再过几年,力群,妳总要给我时间。”
“已经六年了。”我轻轻说。
“结婚与否,还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的。”我坚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说。”
我不说什么,他开动车子,我们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脸,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远处天色已明,是一种很淡的灰色。
我对着天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在英国读书,冬天早起上学,天色刚亮也是这种情景。
那时刚谈恋爱,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时间怎会过得这么快?我想来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并没好好利用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儿已进了大学,而儿子明年也要出国,难怪她看见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个略微沉闷、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个大好人,有些不解风情,但忠厚负责,邢燕这二十年来过得风调雨顺。
我用手掩着脸。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无事,但那时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魅力,做出许多傻事。
时间过去,当时的价值观念在今日已经不管用,也许又是从头开始的时候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帮助我扬眉吐气的人,还是我自己。
如果我们两人一旦分手,吃亏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寻找情妇,一个接着一个,生活跟现在一般无忧无虑:有事业、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亏心虚。
我决定了。
拉开衣柜,里面塞满衣服,都是镶一条金边、加一颗金星是那种时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过在那种场合、在那些环境中,需要这种装扮。
我取出护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证、驾驶执照,以及几件简单的替换衣裳,就
是一夜之间来的勇气,抑或已经积聚多日,到今日才发作起来?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并不是他的情妇,他尚未有资格养得起一个情妇,让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对我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轻轻地掩上门。
我打算先到外国旅行一、两个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头睡个够。
天已经完全光亮。
学生、小贩、货车、娃娃车已全部出动,我伸手召来一部计程车,叫他开到最近的酒店去。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死角:
大嫂曾经跟我说:“不要把男朋友带着去见妳的女同学,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直觉得这种想法老派,一笑置之。
老式女人对自己没信心,为求巩固地位,只有排斥别人:不让男人见到更好的,他们便不会见异思迁,于是花一辈子的力量在男人眼上蒙黑布,不是歪曲事实诋毁他人,便是自抬身价,千方百计证明自己劳苦功高。
落后落后落后。
男女不等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身体器官构造不同,一阴一阳,是上帝的精心杰作,一旦平等,后果堪虞。
但心理上,女性应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真正独立的站起来,遇事坐下镇静的思考,切忌哭哭啼啼,四处诉苦,在这方面,应努力追求平等。
男性结识到优秀的女友,往往爱带出去亮相炫耀,并不怕人来抢,为什么女性要有种“机会不可再”的自卑,防范同性?
一直认为,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会飞走。抱着这样的理论,我对俞克忠的态度一直公开兼大方。克忠是大嫂的远房亲戚,两年前介绍认识。
大嫂说,那是因为我年轻,并且,没有吃过苦头。
我倒认为这同十八或三十八无关,这是性格的问题。
有许多女性在十八、二十二的时候便懂得锱铢必计,省吃省用,买黄金股票,预备做小富婆。也有些女性,接近中年,还名士风流,不为名利物质担心。
我这个人一向大来大去,什么都不经意,小时候整个笔袋,成个钱包丢掉,也不心痛。小朋友问我拿玩具,立刻疏爽的双手奉上。摔交即时爬起,排排衣服,不但不哭,还嘻嘻笑。
大人一向痛惜我这种爽快的脾气,俞克忠也认为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朋友多的原因。
妈妈说“这孩子不怕吃亏。”
但遇到不平之事,我也会拍案而起,相当牛。
除了俞克忠,我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戴霭善。
霭与我交往,历史悠久,怕有十年以上,七八岁时我们在小学一年纪课堂认识,便到今日。
大嫂在上文说的,“不要把男朋友带去见女同学”中的女同学,便是指戴霭善了。
霭同我,如影子般。
看漫画都喜欢史努比不喜欢加菲。
穿衣服,都选素色,绝不穿条子点点大花方格。她最爱拉夫罗兰,我穿古莱芝。只得一套亚曼尼,开会用,因这个名字太“热”,必须暂时回避。两人都不喜日本时装,也不怕被顶尖派笑我们落后。两人都坚决不信衣物可以干洗,干怎么洗?选料子必须能够落水。
爱旅游,爱看杂志,爱吃,爱说笑,爱捣蛋。
毕业后,她决定到欧洲逛一年,我则要看俞克忠有什么计划。
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要即时找工作。
母亲说霭有心计。
我说“是,她比较慎密。”
“你就粗心大意的多。”
我承认。
母亲仰起头,还想说些什么,终于摇摇头。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在图书馆见到克忠与霭在找资料,也没有疑心。
克忠不肯去旅行,要急急找一份好职业,我也不疑有他。
我兴致勃勃的安排地中海旅行团,拉霭参加。她推搪,我也觉得无所谓。
好几次克忠来接我,霭已经先在他车子里,我也不疑有他。
又每次克忠总是先把我送回家,才轮到霭,我也觉得很自然,因为他们同路。
我错了。
我的迟钝一定另他们很难做吧。
任何人都会自发自觉,要求摊牌了。
而我却活泼轻松,一切如常。
只有对我认识深刻的这两位,才会相信我是真不知道,不是假装。
我确实不知,糊涂如一团云。
是克忠把我约出来,一五一十的向我交代。
我十分不愿意再复述这件事,但又时时想起。
那日见面,我还问他霭善怎么没出来。
当下克忠很亲昵的说“她不舒服。”
我还说“她没告诉我。”
“我有事要同你说。”
“恩”我笑“什么话?”
“我同霭善想在下个月订婚。”
我当下听是听见了,但字句的意义一时没有进入脑海。
“订婚?”我傻傻的问。
“是呀,订婚之后,找到工作,便可以成家。我们都不小了,大学已毕业。”
“你同霭善?”
“是”他低着头。
我整个人的皮肤忽然发起麻来,竖满鸡皮疙瘩,慌乱的用手抚平,随即又觉得浑身如被针刺,痛不可当,象是每条细微神经都向我发出警报。
我记得我很滑稽的问“不是我同你,是你同霭善?”
“我一向把你当妹妹一样。”
“妹妹,我同你?”
我忽然哈哈大笑,一笑不可收拾,而且这笑并没有转为呜咽,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笑的出来,也许因为他说的太滑稽了,妹妹?我希望不,我们之间颇有点不可告人之事,怎么忽然会似兄妹?
他竟想用一句话洗脱我们之间两年的特殊关系,我心悲凉,但不知怎的,同时又觉得荒谬到极点,不似真实世界中会得发生的事,也不似人嘴巴会得说出来的话,除了笑,无以压惊。
等到笑完,嘴角与脸颊都麻痹。
我瞪着他。
言情片中发生过七千余次的死角又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呈现:最好的朋友同我爱人勾搭上,我一夜之间失去两个至爱的人,欲哭无泪。
他似乎内疚,但其心已决,“我们都是文明人,你不要反应过激,希望仍然是朋友。”
我怕他要求我做他们的伴娘,站起来,拔足飞奔回家。
冲进房间,眼前发黑,倒在床上。
心中茫然,怎么办?这种事原来真是有的,而且发生了,怎么办?
我一向提倡什么?对了,不要哭,不要闹,不要诉苦,不要抱怨,要坐下来镇静的好好的思考。
怎么思考?说时容易做时难,我的脑子塞住了,一点纹路都没有,昏昏沉沉。
我口渴,摇摇晃晃进厨房找冰水喝,拿起整个玻璃瓶,贴在脸旁,忽然眼泪涌出,泪是热的,脸是冷的,象噩梦中被鬼魇住,恐惧迷失,急痛攻心,我伏在桌子上大哭。手中的玻璃瓶摔到地上,爆破。
大嫂抢进来,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摇头叹息,帮我收拾。
我泪流满脸,抬头问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提醒过你多少次。”
“我笨,你怎么不教我?”
“你是新派人,我以为你不在乎。”
“你不关心我,由的我自生自灭。”
大嫂生气,“我知道,迟早要怪到我头上来,你当事人尚懵然不知,我是老几?难道在你面前说是非?我又没亲眼见,叫我说什么?暗示过你,只当耳边风,出了事,果然人人有罪。”
她撒手不理,回房去了。
母亲进来,在我对面坐下,递热手巾给我。
“算了”她说。
我把整张脸埋在热毛巾中抽噎。
“怎么可以怪大嫂?你平时同她又不亲密。”
真想死在热毛巾上。
“俞克忠同你不过是朋友,要拆开早拆好,迟了反而不美,才二十二岁,不怕没更好的对象。这种男孩子,说变就变,有什么用?嫁他才惨呢。”
毛巾转凉。我无言,已哭的声嘶力竭,脸如猪头。
“剃人眼眉者,人亦照剃其眼眉,你也不用气。”
母亲象是说佛偈一样,要是真能如她之言,得道成仙。
“但戴霭善是我最好的朋友……”
“又如何呢,这是公平竞争。快别哭了,再哭就傻了。拿的起放的下,你一向最豁达,别令妈妈失望。”
她也出去了。
虽然如此,我又哭了无数次。
乘船兜地中海,还是哭了又哭。
领队问我是否眼睛不舒服,我说我天生肿眼泡。
自希腊哭到埃及,对牢爱琴海苦着一张脸,在金字塔前也没有欢颜。随后到摩洛哥,真想买张黑沙遮住面孔,学土女般不用见人。
到西班牙,感觉已经有进步。
怎么办?随它去,爱人订婚了,对象不是我。我仰起头,蓝天白云,我的所爱在何方?
直布罗陀海峡的耸立白垩峭壁上有无数海鸥飞舞,一点一点,犹如巨人撒下的纸屑。
我悟通了。
留不住的,即不是我的。人家没把我当朋友,我哭死也无用。
被出卖了,我嘲弄的想,不是一直自称最大方不过吗,君子成人之美,这样算数吧,一切可以从头来过,若干年后,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默默的踌躇马德里。团友看出我心情欠佳,对我特别友好。我平日最爱搅笑、胡扯、起哄,这次沉默如金。相信我,背后被插一刀,不,两刀的感觉不好过,两个大窟窿,血都流干了。
真可怕。人的心原来可以那么险恶。
他们是几时开始的呢......不要去研究了,别去想它,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换上游泳衣,在酒店的泳池游了一个上午的泳。
下午到毕加索纪念馆闲逛。
这次可真的寂寞了,回到家中,男朋友固然丢掉,女朋友也告完蛋。
生活中什么样的劫难,都要亲身去挡,一点办法都没有。罢罢罢,咬紧牙关死忍,忍的我面色灰败,双目呆滞。
我努力控制自己,三个星期之后,回到家乡,又是一条好汉,力拔山河气盖世。
我绝口不提俞克忠与戴霭善这六个字。
但他们两人却不肯忘掉我。
他与她一定要表示伟大,非得与我有说有笑不可,不住的骚扰我。
先是他把两年来我送的东西退还给我,大概是她的意思吧,要我与他之间一笔勾销。退回的物件包括一套穿的轻熟的牛仔衫裤、旧的不能再旧的领带、破钢笔、褪色的钥匙扣、湿水字典与小说......
怎么不把那两年的感情也还给我,可以吗?做的到吗?我冷笑。
他还打电话来,叫我把东西也还他。
“我们还是朋友,”他说,“不过照片与书信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到底是自己人,大嫂在电话中把他骂的狗血淋头。大嫂是他的表姐,一表三千里,忽然表着个无耻之徒,大嫂也够尴尬的。
我不出声。
心灰意冷到某一地步,一个人就懒得反抗。
我把所有物件装了纸盒送过去。
他与她还嫌不够。
她亲自打电话来,“不是还有一套音响设备吗?我们不想有什么留落在你处,相信你是明白的。”
我说:“没有人送过我那么名贵的东西,你的消息错误。”
她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