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表演(1/2)

    被冤枉的人:

    他们说我对谭致中有偏见。

    当然。

    他跟小妹谈恋爱,一年后小妹刚准备跟他讨论婚嫁的问题,他居然有胆子说双方还没有太多的了解,大家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而已……小妹如遇晴天霹雳,整个人都震呆了,年轻人一时想不开,便决定离开香港到外国读书,无端端给家里增加烦恼。

    都是为了这谭致中。

    现在我们做同事,我还比他高半级,当然要给他脸色看。

    这叫做冤家路窄。

    我丝毫不否认我对他有偏见。

    这种人怎么做大事呢?连感情问题都处理不好--对小妹没有长远计划,就不要给她太多的幻觉,否则就干脆接受她,何必弄得不上不下的。

    小妹长得漂亮,人也活泼,根本是个上上之选。

    老鲁说:“感情这种事,第三者很难了解。”

    我冷笑。“男人总是帮男人。”

    “妳一直都公私分明的。”

    “我对他没有信心,幸亏他不是我的部下。”我斜眼看着他。

    老鲁笑。“妳要我怎么样?把他调走?”

    “非也非也,我不是小人,不过请你当心他。”

    “咱们这里不过是一个公关通讯公司,出得了什么错?没有什么值得当心的,妳放心吧”

    “这倒是真的,大伙儿坐在此地听听电话、看看报纸、写写新闻稿,谁也错不了,除非欲加之罪。”

    “有什么人会这样做?挡人衣食是很缺德的。再说,阿谭做事不卑不亢,不错。”

    “你喜欢他就好啦。”

    “我来劝妳一声,孝玲,开会时别跟他针锋相对的,同事已在窃窃私议。”

    “生活这么苦闷,给他们一个机会聊聊天,岂非美事?”

    “最怕说得不好听。”老鲁笑说。

    “怎么个不好听?”我疑心起来。

    老鲁努努嘴。“他们说妳同阿谭有点纠葛,大概是追他没有追到之类。”

    “什么?”我气起来。“见鬼。”

    “所以说,何必呢?”老鲁击中要害。

    “你这人!你不过想我放过你那组人。”

    “给我一点面子。”

    “老鲁,我跟你还有什么话说?只是我看这个谭某不顺眼。”

    “钱小姐,妳包涵包涵吧!”

    “不行。”

    “真是年少气盛,我叫他来向妳道歉。”

    “是吗?”我又冷笑起来。“他现在怕了吗?那时候我小妹在他楼下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为什么那么神气?”

    老鲁不悦。“孝玲,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后者……是妳妹子不争气。”

    我默然,老鲁分析得很对。

    我索然无味地说:“算了,不谈这个问题。”

    老鲁摇摇头。“倔强的孝玲。”

    一日我与阿谭在电梯中相遇。

    他故作大方,叫我:“大姊。”

    我立刻反问他:“谁是你大姊?乱叫什么?”

    那时候他来我们家,跟着小妹叫我大姊,没想到他今天还有胆子叫出来。

    他一怔,不出声。

    旁边的同事顿时静下来。

    连我都觉得自己没修养、没风度,算什么呢?当众这样大呼小叫的。

    出了电梯,我回办公室,一整个上午都不舒服。

    对着阿谭,真是痛苦,看样子他不辞职,我可要辞职了。

    下午两点半,他敲门进来。

    我提醒自己,要维持风度。

    他仍然叫我大姊。“希望妳不介意,公司里的人都这么叫妳,以前我也这么叫过,一时改不过口来。”

    我痛恨他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模样。

    “有什么事吗?”

    “老鲁说妳对我有点误会,叫我来解释。”

    “有什么误会?”我不承认。

    “会不会是小妹的事?”

    “小妹是我家人,这里是公司,没有牵连。”我板着面孔。

    他微笑。“我同老鲁说,大姊并不是这样的人,果然我没看错。”说得滑不溜手。

    我说:“我还有些工作要赶。”

    “我不会坐太久,大姊,如果妳有空,我想同妳说一下关于小妹那件事,妳一直没听过我的解释。”

    我叹口气。“有什么好说的呢?谁是谁非有什么关系?你们俩已经分开,她已经抱恨出去,你何苦还争这个意气要向我解释?做个负心汉也不是没面子的事,你还斤斤计较?”

    他低下头想一会儿。“大姊说得对,我走了。”

    他开门离开我的办公室。

    他是个很聪敏的人,当然知道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是给他脸色看,但我又不是他上司,要坚持下去,人家会以为我老姑婆十三点,无缘无故对不相干的男同事使小性子。

    我叹口气。

    我并没有能力替小妹报仇。

    仇?什么仇?连我自己都失笑。老鲁说得对,男女之间的事……唉,我很怅惘。

    小妹也二十多岁了,一次失败,永记心头,再不清醒过来找个对象,恐怕她要步老姊的后尘。

    第二天我恢复正常,听从老鲁的意见,对谭某不那么过火,每个人都看出来了。

    老鲁称赞我:“这才乖巧呢!”

    “是,师傅,多谢师傅。”

    “你又耍我了,孝玲,妳什么都好,就是嘴巴不饶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自嘲。

    “找个对象结婚吧!”

    我哑然失笑。“在这里找?”

    小妹回来过暑假,整个人开朗了。我很为她高兴,这一年来,为她花这么多心血和金钱,也是值得的。

    过了没数日,她同我说:“妳在公关处?唉呀,谭致中不是也在那里?”

    “他是新调来的。”

    “真巧。”小妹若无其事地说。

    真要命,她已经痊愈了。能够平静地说起以前恋人的名字,就表示那个人对当事人来说已经不值得留恋,谁会为不相干的人动感情。

    大概是年轻的缘故吧,好得那么快。我才为她抱不平,想替她出口气。

    “他现在同谁走?”小妹问。

    “不知道。”我说老实话。

    “他这个人……”小妹想置评,但半晌没下文,仿佛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什么印象。

    我很震惊。

    那时候她同他分手,还喝了半杯杀虫剂,吓得我同爸妈浑身发抖。

    短短一年,她竟忘了他。

    小妹自我眼中看出我的意外。她困惑地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冲动。”

    我提醒她:“妳一直大叫妳被欺骗。”

    “恐怕是被遗弃的愤怒,我看过专家的报告,他们说失恋最大的打击是被拒绝,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

    小妹说下去:“有些人被公司开除也有同样的痛苦感受,大概是与爱情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说:“可是有人为失恋而自杀身亡呢!”

    小妹忽然拉下面孔。“大姊,妳是怎么一回事?妳看不出我高高兴兴的还是怎么的?妳每句话都带刺,妳是想看我哭哭啼啼地继续出丑是不是?”

    我听了这话顿时一口浊气上涌。

    谁受得了她这样含血喷人。

    我与小妹闹翻了。她跟爸妈住,我则自己住。真没想到。

    再看见谭致中,差点发笑出来,我真是多管闲事。

    “大姊,听说小妹回来了?”他很客气地问。

    “是的。她已经恢复旧观。”我说。“难为我还替她担心。”

    “她的确是个冲动的人,很好强。”

    “你们到底是怎么闹翻的?”我问。

    “妳一直不知道?”阿谭有点意外。

    “我一直没问她。”

    “我也不想提了,正如妳说,我何必还要刻意为自己开脱?就算是我的错好了,耽搁她一年宝贵的青春,现在忍耐点也是应该的。”

    我暗暗觉得这里面还有很大的隐情,只是同人家打听自己妹子的私事,似乎太过火,故此又闭上嘴巴。

    “当初听见她服毒,吓死我了!”阿谭说。“直到她出院,我还睡不好,直至她赴美,才放下心。”

    “我们觉得你在那段时间避而不见,实在太过残忍。”

    “大姊,实在是迫不得已。我决定与她断绝来往,还见面做什么?一见面,少不了又要作出应允。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同她结婚的。”

    说得那么斩钉截铁,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她问你现在同谁走。”

    阿谭苦笑。“怕了怕了,待我镇定下来再作第二次努力。”

    现在看起来,仿佛丢弃爱人的是小妹,而不是谭致中,什么事都不能单看一方面。我很懊恼,凭我丰富的社会经验,竟也把事情看偏差了,好不羞愧。

    自从那一日,我对谭致中更客气了。

    他们都说我俩是不打不相识,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纠葛。

    老鲁说:“孝玲,妳果然有过人之处,这件事妳处理得好极了,根本一个成熟的人处理任何事都应该用这种优雅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妳真有风度。”

    “愧不敢当。”我是真心的。

    本来我存心把小事化大--当事人谁肯承认他那件事是小事?是后来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致中仿佛还有许多话没有说似的。

    终于有一日,他们那一组办事效率高,老板请吃饭以示奖励,我们这一组作陪客,多喝两杯,他与我酒后吐真言。

    “其实我是被冤枉的,大姊。”

    “男子汉大丈夫,偶尔被人误解,何必放在心中,明白的人终究会明白,不明白的人争取他做什么?致中,不用耿耿于怀。”

    他搔搔头皮。“大姊,妳说得真有道理,但这件事,我偏偏放不开。”

    他把我拉到一个比较静的角落。“那么你就说来听听。”

    “大姊,其实令你们家小妹自杀的人,并不是我。”

    “什么?”我呆住。

    “小妹一直同体育健将刘文走,你们知不知道?”

    我张大嘴巴,听也没听过这个人。

    “她同他散了,才与我约会,但不知怎地,两个人一直藕断丝连……”

    “要是真话才好说出来!”我低声喝道。

    “这完全是真的,不信妳问刘文。小妹一直拿我做挡箭牌……”

    “你怎么会那么傻?”我问。

    “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说下去。”

    “她跟刘文有了孩子。”

    “混帐。”我的面色发青。

    致中的酒似乎醒了一大半,他苦笑。“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小妹,她却要我想法子。我很生气!觉得她太不自爱,也很同情她,因为她一定是走投无路才找商量。我们把刘文找出来,他一点责任都不肯负,当日小妹还显得很镇定。”

    我听得头皮发麻,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就在我们家的屋顶下?我与爸妈可是一直被蒙在鼓里。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动弹不得。

    “过了三天,小妹就仰药自杀。这件事明明与我无关,当时我十分害怕再卷入漩涡,所以不敢露面,其实小妹不外是想叫我去找刘文,我万没胆子。”他用手捧着头。“而你们家一直以为我是那个负心的人吧?”

    “不是你?”我问。

    “绝对不是,事过境迁,我要否认也不会挑这个时候。”

    “小妹把我们瞒得好苦!”

    “她女孩子的名誉要紧,找个替罪羔羊也是应该的。”致中苦笑。

    “那个孩子呢?你不是说她怀了孩子?”

    致中惋惜地说:“我相信她作了很适当的处理。”

    而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太可怕了。

    “大姊,妳不怪我吧?我老想跟妳倾吐一下,”致中说。“否则老像作噩梦似的,现在心头畅快多了。”

    “致中,谢谢你替我们保守秘密。”

    我把小妹约出来面谈,她到我家里来。

    我尽量装得若无其事。老实说,事情已经过去。况且与我无关,小妹有她自己的生活。

    我只是说:“原来致中是个好人。”

    小妹说:“真的,他是个好人。”

    “如今好的男孩子很少见了。”

    “妳不觉得他有点乏味?”小妹问。“四平八稳的。”

    我说:“但是他不会令人伤心。”

    小妹一怔。“妳今天约我来,就为了谈论他?”

    “是的。”

    “他有那么重要吗?”小妹失笑。

    “我与致中是同事,”我婉转地说。“说来可笑,但我们之间不是没有发展下去的可能性。”

    小妹一呆,随即笑起来。“那太好了,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她停一停。“我很替妳高兴。”

    “但是爸妈会怎么想?”

    “爸妈?”

    “妈妈尤其不会放过他,她一直以为他对不起妳。”

    小妹低下头。“妳都知道了?”

    “是的。”

    小妹耸耸肩。“也难怪,致中并没答应一辈子替我守密。”

    “我认为他已经很够朋友义气了。”

    “是,我也这么认为。”小妹说。

    “为什么一直瞒着家人?”

    “怕你们大惊小怪。”小妹转变话题。“真的,致中很适合妳,怎么我一直没想起来?”

    我问:“妳应该早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的。”我责怪她。

    “大姊,事情不临到头上,是不会知道的。当时我都慌了,也很内疚,只希望度过那个难关,也顾不得冤枉了谁,到后来,事情已经过去,妳教我怎么还有勇气掀自己的底?我再也猜不到会有这么巧,谭致中竟做了妳的同事。”小妹苦笑。“现在随便妳发落吧,我相信妳也不会在妈面前说我什么。”

    我叹口气。“那个刘文呢?”

    “谁还理这种人?”小妹很厌恶地说。“当时我实在是小,什么都不懂。”

    一句少不更事推卸多少责任。

    不过这是她的生命,由她自己编排其中的情节,谁管得了她?

    我多说徒然引起她的反感。

    “过去算了。”我说。

    “我知道妳会原谅我的。”她笑。

    我益发敬重致中,他真是个被冤枉的人。

    我们在那次之后,并没有再提及小妹那件事,周末有意无意地约会着。

    本来老想避开他,免得人家说一家子两姊妹都与同一个男人走,颇尴尬的,但仔细一想,不禁失笑,哪顾得那么多?别人要说什么任由他们好了。

    开头跟小妹说的“可能性”,一半是玩笑性质,另一半是为了套她说真话,照现在的情形看来,真的大有可能。

    老鲁啧啧称奇。“只有我敢问妳,孝玲,怎么一回事?”

    我胀红面孔。

    “唉!孝玲,我从来没有见过妳脸红。”

    “一起看看戏、吃顿饭解个闷。”

    “致中是很好的男人,”老鲁说。“我是他上司,我知道得很清楚。你们会有幸福的。”

    “说得那么远。”我笑出来。

    “男女有没有前途,凭经验一眼就看得清楚,根本不需要猜测,你们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哪还有不成的道理?”

    我感喟,人生的奇遇真多。

    “过去的让它过去。”老鲁说。“不闻不问最好。”

    “这个道理我懂得,你放心好了。”我微笑。

    致中问我:“家人晓不晓得我们在约会?”

    “小妹是知道的。”

    “令堂呢?”

    我不出声,我也承认这一关不好过。

    “我看要早说,不然往后她只有更抗拒。”

    我微笑。“我都二十八岁了,父母的意见并不是那么重要。”

    “跟家里闹意见最不好。”

    我也觉得是。

    爸妈宣召我回家的时候,小妹已经回美国。

    我马上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妈妈更是开门见山,我还没坐定,她说问:“这件事是真是假?他们说妳同小妹前头那个人在一起。”

    “慢慢来慢慢来,”我立刻赔笑。“什么人说的?”

    “三姑与六姨亲眼看见的。”

    “妳信?”我问。

    “这种人妳要避得远远的才是,何必教人家看见?说得多难听。”

    “妈,妳又不是不知道那两位老太太的嘴巴,要讨好她们那才难呢!什么都要同咱们比,咱们有金她要有银,咱们有绫她们要有缎,噜噜苏苏,一点芝麻绿豆都拿去做题材。前些日子我在升职未升之间,她们不是一天到晚来打听消息,见我房里好玩贴着升官发财的春联,马上说‘唉呀,大妹,妳真想错了心’。她们有什么不说的?一天到晚小事化大,专候着亲戚出丑,听她们的?”我真心自鼻子里哼出来。

    “话虽如此……”

    “小妹谈恋爱,被讥为**;我在家坐,被笑为嫁不出去;有空没空,教导咱们做女人之道,多好笑。她们都是最圣德贤良的,她们的丈夫下辈子娶的,仍然会是她们。这种乡下婆子说的话,理它干么?”

    妈笑出来。

    “妳还没回答我,到底是不是真的?”

    “真的。谭致中现在是我的同事。”

    “什么?”妈妈大惊失色。

    “同事跟同事少不了有来往。妈,下次有人问妳,妳就冷冷地说:‘没法子,她们大了有她们的天地,不比妳们有本事,把女儿管教得那么好。’六姨的大女儿不是要离婚?”

    “太刻薄了。”

    “同她们还讲厚道,烦不烦?”我笑。

    “大妹,那个谭某不是好人。”妈妈警告我。

    “妈妈,开头我也以为他不是好人,这是一场误会。”

    “什么误会!我亲眼看见小妹为他要生要死……”妈妈不以为然,生气地说:“妳不要学妳小妹,被他迷住才好!”

    “妈妈,有时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事,都要留个余地,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

    “妳要当心。”

    “我当然会当心,都已经二十八岁了。”

    妈妈仍然烦恼得不得了。“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偏偏是他?我真不明白妳们姊妹俩,难道都爱听他的花言巧语?”

    花言巧语?

    但愿谭致中有这么邪恶,但愿他有那么讨人喜欢。

    窃笑起来。

    我们之间走得更近的时候,妈妈更加烦恼,常常叫我回家训话,要阻止我俩在一起。

    我也曾考虑过是否该将小妹的事详尽地告诉她,又不忍伤她的心,我处在夹缝之中,也不好过。

    我写了一封长信,请小妹向妈妈解释。自然,她不必把真相说出来,她只需替致中开脱,我已很满意。

    小妹很爽快,她说她会与妈妈解释得一清二楚。

    我在等她为我们解开这个结--解铃还须系铃人。

    致中跟我说:“小妹真会那么做?”

    “她答应的。”

    “要一个人自己清算自己,或是认错,真是很困难的。”致中说。“以小妹的性格来说,更难做得到。”

    “这一、两年她成长得很快,”我说:“到底是经过那一番的了。”

    他点点头。

    我问:“后来你有没有见过那个刘文?”

    “没有。他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像是失了踪,所有的老同学都说没有见过他。”

    我说:“我应不应该叫小妹同妈妈说清楚?到底是往事,而且又是旧疮疤。”

    “她可以说得比较技巧一点。”

    “是的,希望她处理得好。”

    致中说:“我很清楚她的为人,从此以后,她会疏远我们。”

    “这我也知道,她与我都是表面大方、心中颇为记仇的人。妈妈也说得对,我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要那么倔强,非同你来往不可。”

    “因为伴侣很难找,而旁人总有他们的闲话。”

    致中说话总是那么有分寸。

    我一直在等妈妈回心转意。

    直到有一日,我回家吃饭,妈妈突然说:“大妹,原来谭致中是被冤枉的。”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顿时笑容满脸。

    “小妹写了信来,她说当初害她的人根本不是谭致中。”

    我有点紧张。“那是谁?”

    “是另外一个男同学。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坏人,谭致中不过是个替死鬼。”

    我笑。“这件事致中也同我说过。”

    “会不会是你们串通了来讨我欢喜?”母亲不太相信。“明明是谭致中,那时小妹一直同他走。”

    “但小妹承认她的男朋友多。”

    “可怜的阿谭。”妈妈有些不安。“不知被我在心中暗暗咒骂了多少次。”

    “妳此刻对他好一点不就得了?”

    “小妹还说,她和阿谭不过是很普通的朋友。”妈妈用手撑着头。“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笑。“我想小妹自己也弄不明白。”

    “妳呢?妳有没有同别的人走?趁早说出来,免得谭致中又被人冤枉!”

    “妈,妳怎么狗嘴长不出象牙来。”

    她也笑了。

    事情得到很圆满的解决,我写信向小妹道谢。

    小妹回信:“……妳猜我在此地碰见谁?刘文!妳说有多巧。我们见了面,我痛责他在我最危急的时候离开我,他向我忏悔。我原本想恨他,但想到自己也得负一半责任,顿时不敢向他扔石头。这样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我自己也不敢说,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想就是这个意思,大姊……真的有很多事是不能事先预料的。”

    我把信给致中看了。

    他说:“这下子什么都水落石出了,原来刘文也去了美国。”

    “本席正式宣判你无罪。”我说。

    “谢谢大人。”他说。

    我们在稍后订婚,妈妈对他特别好,因为一家人都冤枉过他。

    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电话,邢燕冷眼地看着我。

    “怎么?”她喷出一口菸。“又没有空?又回老家探访他那三个宝贝孩子与前妻?”

    我说:“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亲。他说的。”

    邢燕捺熄了香菸。“这么爱她,就不该离了婚来跟妳。”

    刹那间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两声。“是我离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现在每个人都那么说。”邢站起来。“力群,妳是城里公认的聪明女人,妳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几、快四十岁的人,还跟他同居,他一甩妳,妳就完蛋。”

    我打一个冷颤。“他不会的。”

    “他不会?告诉妳,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样的对付妳!妳有什么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试婚呢,是十几、二十岁年轻人的玩意儿--做错了回头,还有大把时间在等着。而妳还有什么?我劝妳想清楚。”

    我的声音轻下来。“邢燕,妳好不讨厌,妳触我楣头还是怎么的?他不过偶尔回家去看看儿子而已。”

    “是吗,力群?咱们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辫子的时候已经认识,我不得罪妳恐怕没有人会给妳听逆耳的忠言。他偶尔回家?是谁告诉我在农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谣传妳在家开煤气自杀?”

    “那是五年前的事,谁又自杀了?都是瞎说的。”

    “我走了,多说连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妳说好今天陪我吃饭的。”

    “妳有空吗?不是没有一个晚上不出去吗?周世健与邓力群,天天都有应酬。”她夸张地做一个手势。“亿万富豪的派对、大公司的鸡尾酒会、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说完了没有?挖苦够了吗?”

    “结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结。”

    “那离开他吧。”

    “谈何容易。”

    “为什么不容易?”

    “我们有公司。”

    “拆股呀。”

    “没了他,我一个支撑,六个月就关门。”

    “真的?”邢燕瞪着我。“原来传说中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妳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说什么。

    “已经太迟了。”我说。“所以只好撑到底。沈若安已经再娶,他老婆真绝,忙不迭生了两个,仿佛怕我会再回头似的。现在我前有追兵,后无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里是哪里。”

    邢燕幽默地说:“表面上你们还是挺相配的,虽然他比妳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后都捧妳场,称赞妳能干得不得了,公司里妳才是灵魂。”

    “妳有没有见过他喝醉酒指着我骂?”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妳所说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与他分--没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妳是一个唸过书的大学生,虽然三十多岁,打扮起来,不怕没人追,嫁个好一点的人,索性退出江湖,还出什么穷锋头?这一、两年妳的皱纹也很多了,好些场合我看到妳穿上低胸装,都替妳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头,猛抽菸。

    “对不起。”

    我无奈地说:“算了,也只有妳敢刺激、伤害我。”

    肉都松了,邢燕说得对,低胸衣裳随时会掉下来。

    每张帖子我们都出席,疯疯癫癫地喝、唱、玩,忽然间,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六年来,除了赴宴外,我与周世健之间实在无事可以联系,两人单独相对时,永远不多话,只有在朋友中间,我们才可以活泼起来、不互相冷落。这种关系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头。

    “别想太多,来,吉人自有天相。”

    我与邢燕去吃饭。

    追求我的人不是没有,看的多,买的少,看看有什么机会借个便宜说几句笑话、跳个舞、幽会一、两次那当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谁愿把一个摆惯架势的中年离婚妇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

    六年来对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只鸟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却个个千疮百孔。

    邢燕说:“别沉默,到底妳还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她笑。

    公司的车、公司的司机。况且城里的女人,哪个不是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不见得个个要早上九点半到公司帮男人打理业务。这些年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

    邢燕说:“开心点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岁,如果一贯地维持优雅的微笑,那还可以看。愁眉苦脸的,跟他家那个黄脸婆有什么两样?”

    这个嘛--周世健与我在三年前吵架时已经说过了,他抗议我管他头管他脚,跟他老婆一个模样干涉他的自由。并且约了他的老友出来喝老酒诉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腾地传着:周世健虽然为那个女人抛妻弃子,但是并没有享到艳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诱惑,跟了坏女人,离开了家庭;我呢,又抛弃丈夫,情愿不要名义,存心犯贱。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对我好,我不会介意,问题是开头那股热情已经冷了下来,大家都不很明白当时是哪来的勇气,时间一过,更加迷糊。

    邢燕问:“力群,吃什么?”

    “杂菜沙拉。”

    “力群,妳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为维持体重,都什么年纪了,一胖起来不可收拾。”我说。“拼命也得压抑着。”

    “照说老了就老了,”邢燕说。“何必这么担心?妳是不敢老对不对?因为只有最年轻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别人的情妇,所以妳才苦苦经营,为求青春常驻?”

    我不响。

    “如果今日妳已经结婚生子,有个名正言顺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这些年来妳累不累?有时看见妳穿着粉红色的迷你裙,真替妳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地说。“再下去就没有朋友做了,妳拼命地挖苦我干什么?”

    邢燕说:“也许我妒忌妳有义无反顾的勇气。”她泄气。

    我笑了。“邢燕!”

    她懊恼地说:“真的,像我们这样,丰衣足食地嫁了人,闷都闷死,以后的三、五、十年不晓得怎么过。要我学妳,牺牲太大,实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着等头发白。看到妳不踩妳几脚,像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声,各人有各人一本难唸的经,做人是越来越难做了。我深深叹息。

    “其实妳当初是怎么离婚的?这么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说,单是觉得闷,算不算离婚的理由?”邢燕说。“我也想离婚。”口没遮拦。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觉得他是个人材--英俊、有份优差、脾气又好。也难怪你们一离婚,他就结婚了。”她说。

    我喝闷酒。

    “妳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个结论。

    有一个少年过来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儿子,这孩子有十六、七了,长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点点头。

    他挽着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撑着头。

    “谁?”邢燕问。

    “世健的大儿子。”

    “他父亲不是今天去陪他们吗?”邢瞠目。

    “这么大的孩子了,哪里还需要他陪?”我说。

    “那他回去做什么?”

    “表示他是个标准丈夫呀,离婚归离婚,孩子归孩子,这里面最不会做戏的人是我。他们一个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个是忘不了孩子的伟大父亲;就我一个人,是永恒的狐狸精。”

    “妳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么搞的?我踩低自己,妳就来帮我了。”

    她讪笑地问:“他的儿子跟妳关系如何?”

    “都六年了,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父亲的女朋友。”我耸耸肩。

    “叫妳什么?”

    “‘喂’。”

    “妳应该争取更合理的称呼。”邢说。

    “谁耐烦做他们的妈。”我又干杯。

    “别喝了,妳会醉的,明天面孔又肿又胖、双眼通红,有什么美观?”

    “是。”我笑着放下酒杯。“咱们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难看。”

    “妳母亲前些时候约我喝茶。”邢燕提起来。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说。“这些年来,她为你操心,也够受的。”

    “三十多岁的女儿,”我说。“叫她放弃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终是妳母亲。”

    “我答应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觉得妳要放了他才有机会。”邢说。

    我立刻不响。谈何容易?一般人以为我邓立群是个敢作敢为的时代女性,其实我懦弱,不然也不会跟牢世健六年整。

    说他不好呢,他到底养活我这么些年,让我挂个名在公司做总经理。天晓得这种小猫三、四只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头受气,老板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马虎不打紧,一个月支万把块钱,又有奖金,买两件本地人设计的衣裳也够了,打个马虎眼充大头鬼。

    偏又一个弟弟不争气,书没读好,又不能在外头吃苦。世健一并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点雕虫小技。所以这里面牵涉很广,教我撇下世健到什么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对着邢燕这么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说什么。

    “跟他分手,顶多搬回娘家住,怕什么?妳娘家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喷出一口菸。

    邢燕说:“近些日子来每个人都说我老,我赶紧去做脸部按摩,妳也去试试,很好。”

    我叹口气。“一做了那个,连带要做头发,别忘记我每天办公八小时,还得出去应酬。”

    “真有推不掉的应酬?”她问。

    怎么可能,都是自愿去的,因为留在家中也无事可做。

    “嗯,妳喝了不少,我送妳回去。”

    我摇摇晃晃地跟邢燕上车。

    到家就倒在沙发上,眼睛睁不开来,渴睡得很,盹着了。

    半夜醒来,抬眼看钟,是一点半。

    世健还未回来。

    也难怪我这么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松一下,他就上演失踪记。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边,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没面子、怕以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过。

    我靠在沙发里,胡思乱想。

    现在朋友虽多,不过是吃吃喝喝,你请我我请你,花花轿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们的眼睛是势利的,我一个女人也不能独自赴宴,顿时知名度就往下墬……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谁说的?张爱玲?“没有婚约而要长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难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离开他。真的离了他……我疲倦地起来,洗掉脸上的化妆。

    皮肤质地还是不错的,雀斑与皱纹犹在其次,只是松得厉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转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难睡得着,我又起床冲一杯热牛奶。两点整,世健仍然没有回来,我有种感觉:他今天是索性不回来了。

    我已经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气,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与他分手,最高兴的应是他的妻子,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电话铃响。

    这么晚了,是什么人?

    我接过话筒。“谁?”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么地方?”

    “在清吧,妳跟那个老婆娘吃完饭了吧?”他的声音半醉。“要不要出来?”

    “明早有合同要签,你不如回家来吧。”

    “别扫兴,跟妳在一起就是为了玩,我们在尖沙咀中间道,快快来。”他挂了电话。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唸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电话铃又响。

    是世健。“怎么还不来?装什么蒜、发什么脾气?快快快!这里都快散了。”

    “世健……”

    “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那边音乐声震天。

    “世健,你回来好不好?我有话跟你说。”我恳求地说。

    “妳怎么了?”

    “回来好不好?”我同他吵过,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的朋友、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我在什么地方?

    我很虚弱。

    “快来吧,大家等妳。”他又挂了电话。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没办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妆,换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门去。

    夜凉如水,计程车在我身边停下。

    一个人,一旦走上一条路,就难以回头。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满街跑。第二天照样上班,这是什么心理?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

    家里有什么在等我们?

    车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资,我下车。

    一打开吧门,就听见喧哗声,世健喝醉了酒,在弹琴唱歌,他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我已经听得腻透。但很明显,在他身边,仍然挤着陶醉他歌声的小妞。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妳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妳怎么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话跟你说。”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时没有的柔和。“有话留待明天说吧,别煞风景。”

    我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煞风景的话?”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个调子。”

    “世健,”我说。“让我们结婚吧。”

    “什么?”

    “结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他向我靠过来。

    “但是我没有孩子。”我扶着他。

    “结婚?”他仰起头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声凄厉,像那种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么?”

    他摇头晃脑。“我已经结过婚,我是再也不会结婚的了!”

    他并没有醉,酒后吐真言。

    我追问:“我对你不好?你对我不满意?”

    “不,妳很好,力群,但是我不会再婚。”

    “为什么?”

    “因为一纸婚书半点用也没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惯用的台词。

    我长叹一声。

    “来,我们跳个舞,”他拉我出舞池。“别扫兴,只要我爱妳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妇,来。”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兴,别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

    “世健,但愿你肯听我说一、两句话。”

    “改天。”

    我转头走。

    “力群,”他在我身后很清醒地说:“妳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要回来,闹什么意气?”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邓力群,我转身还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么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疯。人家抛妻弃子来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过这种不羁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别的坏,人特别的浮躁,也许是缘分将尽。

    我跟他说:“你如果还重视我,就跟我来。”

    他终于随我走出酒吧。

    冷风一吹,他更镇静。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还要厉害,是不是?”

    “妳知道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们要同居到几时?”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极端憔悴,他怎会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认识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满活力,朝气、勇气、面对现实。但是现在,除了工作,他就缩在朋友堆上大来酒色财气……

    “或许……”他说。“再过几年,力群,妳总要给我时间。”

    “已经六年了。”我轻轻说。

    “结婚与否,还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的。”我坚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说。”

    我不说什么,他开动车子,我们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脸,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远处天色已明,是一种很淡的灰色。

    我对着天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在英国读书,冬天早起上学,天色刚亮也是这种情景。

    那时刚谈恋爱,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时间怎会过得这么快?我想来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并没好好利用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儿已进了大学,而儿子明年也要出国,难怪她看见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个略微沉闷、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个大好人,有些不解风情,但忠厚负责,邢燕这二十年来过得风调雨顺。

    我用手掩着脸。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无事,但那时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魅力,做出许多傻事。

    时间过去,当时的价值观念在今日已经不管用,也许又是从头开始的时候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帮助我扬眉吐气的人,还是我自己。

    如果我们两人一旦分手,吃亏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寻找情妇,一个接着一个,生活跟现在一般无忧无虑:有事业、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亏心虚。

    我决定了。

    拉开衣柜,里面塞满衣服,都是镶一条金边、加一颗金星是那种时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过在那种场合、在那些环境中,需要这种装扮。

    我取出护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证、驾驶执照,以及几件简单的替换衣裳,就

    是一夜之间来的勇气,抑或已经积聚多日,到今日才发作起来?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并不是他的情妇,他尚未有资格养得起一个情妇,让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对我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轻轻地掩上门。

    我打算先到外国旅行一、两个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头睡个够。

    天已经完全光亮。

    学生、小贩、货车、娃娃车已全部出动,我伸手召来一部计程车,叫他开到最近的酒店去。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

    死角:

    大嫂曾经跟我说:“不要把男朋友带着去见妳的女同学,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直觉得这种想法老派,一笑置之。

    老式女人对自己没信心,为求巩固地位,只有排斥别人:不让男人见到更好的,他们便不会见异思迁,于是花一辈子的力量在男人眼上蒙黑布,不是歪曲事实诋毁他人,便是自抬身价,千方百计证明自己劳苦功高。

    落后落后落后。

    男女不等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身体器官构造不同,一阴一阳,是上帝的精心杰作,一旦平等,后果堪虞。

    但心理上,女性应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真正独立的站起来,遇事坐下镇静的思考,切忌哭哭啼啼,四处诉苦,在这方面,应努力追求平等。

    男性结识到优秀的女友,往往爱带出去亮相炫耀,并不怕人来抢,为什么女性要有种“机会不可再”的自卑,防范同性?

    一直认为,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会飞走。抱着这样的理论,我对俞克忠的态度一直公开兼大方。克忠是大嫂的远房亲戚,两年前介绍认识。

    大嫂说,那是因为我年轻,并且,没有吃过苦头。

    我倒认为这同十八或三十八无关,这是性格的问题。

    有许多女性在十八、二十二的时候便懂得锱铢必计,省吃省用,买黄金股票,预备做小富婆。也有些女性,接近中年,还名士风流,不为名利物质担心。

    我这个人一向大来大去,什么都不经意,小时候整个笔袋,成个钱包丢掉,也不心痛。小朋友问我拿玩具,立刻疏爽的双手奉上。摔交即时爬起,排排衣服,不但不哭,还嘻嘻笑。

    大人一向痛惜我这种爽快的脾气,俞克忠也认为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朋友多的原因。

    妈妈说“这孩子不怕吃亏。”

    但遇到不平之事,我也会拍案而起,相当牛。

    除了俞克忠,我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戴霭善。

    霭与我交往,历史悠久,怕有十年以上,七八岁时我们在小学一年纪课堂认识,便到今日。

    大嫂在上文说的,“不要把男朋友带去见女同学”中的女同学,便是指戴霭善了。

    霭同我,如影子般。

    看漫画都喜欢史努比不喜欢加菲。

    穿衣服,都选素色,绝不穿条子点点大花方格。她最爱拉夫罗兰,我穿古莱芝。只得一套亚曼尼,开会用,因这个名字太“热”,必须暂时回避。两人都不喜日本时装,也不怕被顶尖派笑我们落后。两人都坚决不信衣物可以干洗,干怎么洗?选料子必须能够落水。

    爱旅游,爱看杂志,爱吃,爱说笑,爱捣蛋。

    毕业后,她决定到欧洲逛一年,我则要看俞克忠有什么计划。

    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要即时找工作。

    母亲说霭有心计。

    我说“是,她比较慎密。”

    “你就粗心大意的多。”

    我承认。

    母亲仰起头,还想说些什么,终于摇摇头。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在图书馆见到克忠与霭在找资料,也没有疑心。

    克忠不肯去旅行,要急急找一份好职业,我也不疑有他。

    我兴致勃勃的安排地中海旅行团,拉霭参加。她推搪,我也觉得无所谓。

    好几次克忠来接我,霭已经先在他车子里,我也不疑有他。

    又每次克忠总是先把我送回家,才轮到霭,我也觉得很自然,因为他们同路。

    我错了。

    我的迟钝一定另他们很难做吧。

    任何人都会自发自觉,要求摊牌了。

    而我却活泼轻松,一切如常。

    只有对我认识深刻的这两位,才会相信我是真不知道,不是假装。

    我确实不知,糊涂如一团云。

    是克忠把我约出来,一五一十的向我交代。

    我十分不愿意再复述这件事,但又时时想起。

    那日见面,我还问他霭善怎么没出来。

    当下克忠很亲昵的说“她不舒服。”

    我还说“她没告诉我。”

    “我有事要同你说。”

    “恩”我笑“什么话?”

    “我同霭善想在下个月订婚。”

    我当下听是听见了,但字句的意义一时没有进入脑海。

    “订婚?”我傻傻的问。

    “是呀,订婚之后,找到工作,便可以成家。我们都不小了,大学已毕业。”

    “你同霭善?”

    “是”他低着头。

    我整个人的皮肤忽然发起麻来,竖满鸡皮疙瘩,慌乱的用手抚平,随即又觉得浑身如被针刺,痛不可当,象是每条细微神经都向我发出警报。

    我记得我很滑稽的问“不是我同你,是你同霭善?”

    “我一向把你当妹妹一样。”

    “妹妹,我同你?”

    我忽然哈哈大笑,一笑不可收拾,而且这笑并没有转为呜咽,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笑的出来,也许因为他说的太滑稽了,妹妹?我希望不,我们之间颇有点不可告人之事,怎么忽然会似兄妹?

    他竟想用一句话洗脱我们之间两年的特殊关系,我心悲凉,但不知怎的,同时又觉得荒谬到极点,不似真实世界中会得发生的事,也不似人嘴巴会得说出来的话,除了笑,无以压惊。

    等到笑完,嘴角与脸颊都麻痹。

    我瞪着他。

    言情片中发生过七千余次的死角又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呈现:最好的朋友同我爱人勾搭上,我一夜之间失去两个至爱的人,欲哭无泪。

    他似乎内疚,但其心已决,“我们都是文明人,你不要反应过激,希望仍然是朋友。”

    我怕他要求我做他们的伴娘,站起来,拔足飞奔回家。

    冲进房间,眼前发黑,倒在床上。

    心中茫然,怎么办?这种事原来真是有的,而且发生了,怎么办?

    我一向提倡什么?对了,不要哭,不要闹,不要诉苦,不要抱怨,要坐下来镇静的好好的思考。

    怎么思考?说时容易做时难,我的脑子塞住了,一点纹路都没有,昏昏沉沉。

    我口渴,摇摇晃晃进厨房找冰水喝,拿起整个玻璃瓶,贴在脸旁,忽然眼泪涌出,泪是热的,脸是冷的,象噩梦中被鬼魇住,恐惧迷失,急痛攻心,我伏在桌子上大哭。手中的玻璃瓶摔到地上,爆破。

    大嫂抢进来,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摇头叹息,帮我收拾。

    我泪流满脸,抬头问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提醒过你多少次。”

    “我笨,你怎么不教我?”

    “你是新派人,我以为你不在乎。”

    “你不关心我,由的我自生自灭。”

    大嫂生气,“我知道,迟早要怪到我头上来,你当事人尚懵然不知,我是老几?难道在你面前说是非?我又没亲眼见,叫我说什么?暗示过你,只当耳边风,出了事,果然人人有罪。”

    她撒手不理,回房去了。

    母亲进来,在我对面坐下,递热手巾给我。

    “算了”她说。

    我把整张脸埋在热毛巾中抽噎。

    “怎么可以怪大嫂?你平时同她又不亲密。”

    真想死在热毛巾上。

    “俞克忠同你不过是朋友,要拆开早拆好,迟了反而不美,才二十二岁,不怕没更好的对象。这种男孩子,说变就变,有什么用?嫁他才惨呢。”

    毛巾转凉。我无言,已哭的声嘶力竭,脸如猪头。

    “剃人眼眉者,人亦照剃其眼眉,你也不用气。”

    母亲象是说佛偈一样,要是真能如她之言,得道成仙。

    “但戴霭善是我最好的朋友……”

    “又如何呢,这是公平竞争。快别哭了,再哭就傻了。拿的起放的下,你一向最豁达,别令妈妈失望。”

    她也出去了。

    虽然如此,我又哭了无数次。

    乘船兜地中海,还是哭了又哭。

    领队问我是否眼睛不舒服,我说我天生肿眼泡。

    自希腊哭到埃及,对牢爱琴海苦着一张脸,在金字塔前也没有欢颜。随后到摩洛哥,真想买张黑沙遮住面孔,学土女般不用见人。

    到西班牙,感觉已经有进步。

    怎么办?随它去,爱人订婚了,对象不是我。我仰起头,蓝天白云,我的所爱在何方?

    直布罗陀海峡的耸立白垩峭壁上有无数海鸥飞舞,一点一点,犹如巨人撒下的纸屑。

    我悟通了。

    留不住的,即不是我的。人家没把我当朋友,我哭死也无用。

    被出卖了,我嘲弄的想,不是一直自称最大方不过吗,君子成人之美,这样算数吧,一切可以从头来过,若干年后,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默默的踌躇马德里。团友看出我心情欠佳,对我特别友好。我平日最爱搅笑、胡扯、起哄,这次沉默如金。相信我,背后被插一刀,不,两刀的感觉不好过,两个大窟窿,血都流干了。

    真可怕。人的心原来可以那么险恶。

    他们是几时开始的呢......不要去研究了,别去想它,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换上游泳衣,在酒店的泳池游了一个上午的泳。

    下午到毕加索纪念馆闲逛。

    这次可真的寂寞了,回到家中,男朋友固然丢掉,女朋友也告完蛋。

    生活中什么样的劫难,都要亲身去挡,一点办法都没有。罢罢罢,咬紧牙关死忍,忍的我面色灰败,双目呆滞。

    我努力控制自己,三个星期之后,回到家乡,又是一条好汉,力拔山河气盖世。

    我绝口不提俞克忠与戴霭善这六个字。

    但他们两人却不肯忘掉我。

    他与她一定要表示伟大,非得与我有说有笑不可,不住的骚扰我。

    先是他把两年来我送的东西退还给我,大概是她的意思吧,要我与他之间一笔勾销。退回的物件包括一套穿的轻熟的牛仔衫裤、旧的不能再旧的领带、破钢笔、褪色的钥匙扣、湿水字典与小说......

    怎么不把那两年的感情也还给我,可以吗?做的到吗?我冷笑。

    他还打电话来,叫我把东西也还他。

    “我们还是朋友,”他说,“不过照片与书信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到底是自己人,大嫂在电话中把他骂的狗血淋头。大嫂是他的表姐,一表三千里,忽然表着个无耻之徒,大嫂也够尴尬的。

    我不出声。

    心灰意冷到某一地步,一个人就懒得反抗。

    我把所有物件装了纸盒送过去。

    他与她还嫌不够。

    她亲自打电话来,“不是还有一套音响设备吗?我们不想有什么留落在你处,相信你是明白的。”

    我说:“没有人送过我那么名贵的东西,你的消息错误。”

    她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