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汉书 > 高五王传第八

高五王传第八(2/2)

1),婴至荥阳,乃谋曰:“诸吕举兵关中,欲危刘氏而自立,今我破齐还报,是益吕氏资也。”乃留兵屯荥阳,使人谕齐王及诸侯(2),与连和,以待吕氏之变而共诛之。齐王闻之,及屯兵西界待约。  (1)灌婴:本书有其传。(2)谕:谓传告。  吕禄、吕产欲作乱,朱虚侯章与太尉勃、丞相平等诛之(1)。章首先斩吕产,太尉勃等乃尽诛诸吕。而琅邪王亦从齐至长安。  (1)勃:周勃。平:陈平。本书有其传。  大臣议欲立齐王,皆曰:“母家驷钧恶戾,虎而冠者也(1)。访以吕氏故(2),几乱天下,今又立齐王,是欲复为吕氏也。代王母家薄氏(3),君子长者,且代王高帝子,于今见在,最为长,以子则顺(4),以善人则大臣安。”于是大臣乃谋迎代王,而遣章以诛吕氏事告齐王,令罢兵。  (1)虎而冠:如虎著冠,言其恶。(2)访:犹方。周寿昌以为同“昉”,始也。(3)代王:指代王刘恒。(4)以子则顺:齐哀王襄为高帝孙,代王恒为高帝子,所谓“以子则顺”,是言立代王恒为妥。  灌婴在荥阳,闻魏勃本教齐王反,既诛吕氏,罢齐兵,使使召责问魏勃。勃曰:“失火之家,岂暇先言丈人后救火乎(1)!”因退立,股战而栗。恐不能言者(2),终无他语。灌将军孰(熟)视,笑曰:“人谓魏勃勇,妄庸人耳,何能为乎!”乃罢勃(3)。勃父以善鼓琴见秦皇帝。及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扫齐相舍人门外。舍人怪之,以为物而司(伺)之(4),得勃。勃曰:“愿见相君无因,故为子扫,欲以求见。”于是舍人见勃(5),曹参因以为舍人。壹为参御言事,以为贤,言之悼惠王,王召见,拜为内史。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6)。及悼惠王薨,哀王嗣,勃用事重于相。  (1)勃曰等句:言国家危难,故举兵救之,来不及等待诏命。(2)恐:畏惧,(3)罢:谓释放。(4)物:谓鬼神。伺:探察。(5)见勃:谓引魏勃见曹参。(6)自置二千石:谓王可以亲自任命王国内的二千石等高官。  齐王既罢兵归,而代王立,是为孝文帝。  文帝元年,尽以高后时所割齐之城阳、琅邪、济南郡复予齐,而徒琅邪王王燕。益封朱虚侯、东牟侯各二千户,黄金千斤。  是岁,齐哀王薨,子文王则嗣。十四年薨,无子,国除。  城阳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虚侯与东牟侯兴居俱立,二年薨,子共王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五年,复还王城阳,凡立三十三年薨。子顷王延嗣,二十六年薨。子敬王义嗣,九年薨,子惠王武嗣,十一年薨。子荒王顺嗣,四十六年薨。子戴王恢嗣,八年薨。子孝王景嗣,二十四年薨。子哀王云嗣,一年薨,无子,国绝。成帝复立云兄俚为城阳王,王莽时绝。  济北王兴居初以东牟侯与大臣共立文帝于代邸,曰:“诛吕氏,臣无功,请与太仆滕公俱入清宫(1)。”遂将少帝出,迎皇帝入宫。  (1)膝公:夏侯婴。清宫:谓清除宫内的异己分子。  始诛诸吕时,朱虚侯章功尤大,大臣许尽以赵地王章,尽以梁地王兴居。及文帝立,闻朱虚、东牟之初欲立齐王,故黜其功(1)。二年,王诸子,乃割齐二郡以王章、兴居。章、兴居意自以失职夺功。岁余,章薨,而匈奴大入边,汉多发兵,丞相灌婴将击之,文帝亲幸太原。兴居以为天子自击胡,遂发兵反。上闻之,罢兵归长安,使棘蒲侯柴将军击破(2),虏济北王。王自杀,国除。  (1)黜其功:谓不赏之。(2)柴将军:柴武。  文帝悯济北王逆乱以自灭,明年,尽封悼惠王诸子罢军等七人为列侯(1)。至十五年,齐文王又薨,无子。时悼惠王后尚有城阳王在(2),文帝怜悼惠王嫡嗣之绝,于是乃分齐为六国,尽立前所封悼惠王子列侯见在者六人为王。齐孝王将阎以杨虚侯立,济北王志以安都侯立,菑川王贤以武成侯立,胶东王雄渠以白石侯立,胶西王卬以平昌侯立,济南王辟光以执侯立(3)。孝文十六年,六王同日俱立。  (1)七人:钱大昭曰:《本纪》亦作七人。考《王子侯表》,管共侯罢军、氏邱侯宁国、营平侯信都、杨邱侯安、杨虚侯将闾、扐侯辟光、安都侯志、平昌侯卬、武成侯贤、白石侯雄渠,俱悼惠王子,同日受封。此“七人”当作十人。(2)城阳王:城阳共王喜。(3)扐(lì):又作朸,县名。在今山东惠民县西。  立十一年,孝景三年,吴楚反,胶东、胶西、菑菑川、济南王皆发兵应吴楚。欲与齐(1),齐孝王狐疑,城守不听,三国兵共围齐(2),齐王使路中大夫告于天子(3)。天子复令路中大夫还报,告齐王坚守,汉兵今破吴楚矣。路中大夫至,三国兵围临菑数重,无从入。三国将与路中大夫盟曰:“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促)下三国,不且见屠。”路中大夫既许,至城下,望见齐王,曰:“汉已发兵百万,使太尉亚夫击破吴楚,方引兵救齐,齐必坚守无下!”三国将诛路中大夫。  (1)与齐:犹言结齐。(2)三国:指胶西、淄川、济南三王国。(3)路中大夫:姓路名卬,为中大夫。  齐初围急,阴与三国通谋,约未定,会路中大夫从汉来,其大臣乃复劝王无下三国。会汉将来布、平阳侯等兵至齐(1),击破三国兵,解围。已后闻齐初与三国有谋,将欲移兵伐齐,齐孝王惧,饮药自杀。而胶东、胶西、济南、菑川王皆伏诛,国除。独济北王在。  (1)平阳侯:曹奇。  齐孝王之自杀也,景帝闻之,以为齐首善(1),以迫劫有谋,非其罪也,召立孝王太子寿,是为懿王。二十三年薨,子厉王次昌嗣。  (1)首善:言起初无逆乱之心。  其母曰纪太后。太后取其弟纪氏女为王后,王不爱。纪太后欲其家重宠,令其长女纪翁主入王宫正其后宫无令得近王(1),欲令爱纪氏女。王因与其姊翁主奸。  (1)纪翁主:纪氏所生之女。诸王女曰“翁主”,纪氏所生女曰“纪翁主”。  齐有宦者徐甲(1),入事汉皇太后(2),皇太后有爱女曰修成君,修成君非刘氏子(3),太后怜之。修成君有女娥,太后欲嫁之于诸侯。宦者甲乃请使齐,必令王上书请娥。皇太后大喜,使甲之齐。时主父偃知甲之使齐以取后事,亦因谓甲:“即事成,幸言偃女愿得充王后宫。”甲至齐,风(讽)以此事。纪太后怒曰:“王有后,后宫备具。且甲,齐贫人,及为宦者入事汉,初无补益,乃欲乱吾王家!且主父偃何为者?乃欲以女充后宫!”甲大穷,还报皇太后曰:“王已愿尚娥(4),然事有所害,恐如燕王。”燕王者,与其子昆弟奸(5),坐死(6)。故以燕感太后(7)。太后曰:“毋复言嫁女齐事。”事浸淫闻于上。主父偃由此与齐有隙。  (1)徐甲:姓徐,不知其名而谓“甲”,犹今言徐某。也可能名甲。(2)皇太后:指武帝之母王太后。(3)修成君非刘氏子:杨树达以为此句乃“文中自注”。(4)尚:匹配。多用于匹配皇家之女。(5)其了昆弟:他的子女辈姐妹。一说他的子女与姐妹。(6)坐死:《史记》作“新坐死”。(7)以燕感太后:言以燕王事为例,意谓不足以女嫁与之。  偃方幸用事,因言:“齐临菑十万户(1),市租千金(2),人众殷富,巨于长安,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今齐王于亲属益疏。”乃从容言吕太后时齐欲反,及吴楚时孝王几为乱。今闻齐王与其姊乱。于是武帝拜偃为齐相,且正其事。偃至齐,急治王后宫宦者为王通于姊翁主所者,辞及王(3)。王年少,惧以罪为吏所执诛,乃饮药自杀。  (1)临菑:齐王国之都。在今山东临淄北。西汉时最大的都市。(2)市租:市场税收,(3)辞及王:提到齐王。  是时赵王惧主父偃一出败齐(1),恐其渐疏骨肉,乃上书言偃受金及轻重之短(2),天子亦因囚偃。公孙弘曰:“齐王以忧死,无后,非诛偃无以塞天下之望(3)。”偃遂坐诛。  (1)赵王:赵敬肃王彭祖。(2)轻重:谓用心不平。(3)塞:满足。  厉王立五年,国除。  济北王志,吴楚反时初亦与通谋,后坚守不发兵(1),故得不诛,徙王菑川。元朔中(2),齐国绝。  (1)坚守不发兵:本书《吴王濞传》云,郎中令幼守王不得发兵。(2)元朔:武帝年号(前128——前123)。  悼惠王后唯有二国:城阳、菑川。菑川地比齐(1),武帝为悼惠王家园在齐(1),乃割临菑东圜(环)悼惠王冢园邑尽以予菑川(2),令奉祭祀。  (1)比:靠近。(2)环冢园邑:环绕家园之邑,  志立三十五年薨,是为懿王。子靖王建嗣,二十年薨。子顷王遗嗣,三十五年薨。子思王终古嗣。五凤中(1),青州刺史奏终古所受奴与八子及诸御婢奸(2),终古或参与被席,或白昼使嬴(裸)伏,犬马交接,终古亲临观,产子,辄曰:“乱不可知,使去其子(3)。”事下丞相御史,奏终古位诸侯王,以令置八子,秩比六百石,所以广嗣重祖也。而终古禽兽行,乱君臣夫妇之别,悖逆人伦(4),请逮捕。有诏削四县。二十八年薨。子考王尚嗣,五年薨(5)。子考王横嗣,三十一年薨。子怀王交嗣,六年薨。子永嗣,王莽时绝。  (1)五凤:宣帝年号(前57——前54)。(2)八子:姬妾之号。(3)去:除也。(4)悖:乖也。(5)五年:《表》作“六年”,是也。  赞曰:悼惠之王齐,最为大国。以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孤立亡(无)藩辅(1),故大封同姓,以填(镇)天下。时诸侯得自除御史大夫群卿以下众官,如汉朝,汉独为置丞相。自吴楚诛后,稍夺诸侯权,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2)。其后诸侯唯得衣食租税(3),贫者或乘牛车。  (1)激秦:接受秦的历史教训之意。(2)左官:汉时尚右,舍天子而仕于王侯,谓“左官”。附益:言封诸侯过限。阿党:思想与行为上投靠诸侯。(3)唯得衣食租税:谓已失去行政统治权,只有经济剥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