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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诸王定分第九(1/2)

    【原文】

    贞观七年,授吴王恪齐州都督。太宗谓侍臣曰:“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绝觊觎之心,我百年后,使其兄弟无危亡之患也。”【译文】

    贞观七年,唐太宗封吴王李恪为齐州都督。唐太宗对侍臣们说道:“父子之间,哪有不想经常团聚在一起的呢?但家事国事有所不同,必须让他们出去担当重任,作为国家的屏障。并且要让他们及早明白自己的职责,断绝他们对太子位置的野心。这样,我死了之后,也能让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危亡的祸患。”【原文】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汉、晋以来,诸王皆为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以至于灭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爱,故前车既覆而后车不改辙也,今诸王承宠遇之恩有过厚者,臣之愚虑,不惟虑其恃恩骄矜也。昔魏武帝宠树陈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闭,有同狱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从而畏之也。此则武帝之宠陈思①,适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贵,身食大国,封户不少,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须?而每年别加优赐,曾无纪极。俚语曰:‘贫不学俭,富不学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创业,岂惟处置见在子弟而已,当须制长久之法,使万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赐物百段。【注释】

    ①陈思:即陈思王曹植(192—232)。曹操第三子,因聪明多才,备受曹操宠爱,一度欲立为太子。及曹丕、曹叡相继为帝后,备受猜忌,郁郁而死。【译文】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说:“汉、晋以来,所分封的诸王都因为所给的权势不合适,没有预先定好各自的地位,才会有灭亡的灾祸。君主大都很清楚这种情况,但沉溺于私爱,因而没有借鉴‘前车之鉴,后车之覆’的教训。现在诸王当中,有的过于受宠,我担心的不仅是他们倚仗宠爱而骄奢自大。从前魏武帝曹操宠爱陈思王曹植,到文帝曹丕即位后,对陈思王监视禁闭,把他当成监狱里的囚犯,这是由于先皇加恩太多,继位的君主加倍提防他的缘故。这说明魏武帝宠爱陈思王,反而害了他啊!而且皇帝的儿子何愁不富贵,身封大国,食邑户数不少,衣食无愁,还需要什么呢?而且陛下每年还另外给予他们优厚的赏赐,全无规定限制。俗话说:‘穷了不用学节俭,富了不用学奢侈。’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如今陛下创业的目的,难道仅仅是处理安置现在的子弟吗?陛下现在应该制定长远的规章,让万世遵照执行。”疏奏呈上后,太宗相当赞赏,于是赏赐马周绢帛百段。【原文】

    贞观十三年,谏议大夫褚遂良以每日特给魏王泰府料物,有逾①于皇太子,上疏谏曰:“昔圣人制礼,尊嫡卑庶②。谓之储君③,道亚霄极,甚为崇重,用物不计,泉货财帛,与王者共之。庶子体卑,不得为例,所以塞嫌疑之渐,除祸乱之源。而先王必本于人情,然后制法,知有国家,必有嫡庶。然庶子虽爱,不得超越嫡子,正体特须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佞巧之徒承机而动,私恩害公,惑志乱国。伏惟陛下功超万古,道冠百王,发施号令,为世作法。一日万机,或未尽美,臣职谏诤,无容静默。伏见储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见闻,不以为是。《传》曰:‘臣闻爱子教以义方。’忠、孝、恭、俭,义方之谓。昔汉窦太后④及景帝并不识义方之理,遂骄恣梁孝王⑤,封四十余城,苑方三百里,大营宫室。复道弥望,积财镪巨万计,出警入跸⑥,小不得意,发病而死。宣帝亦骄恣淮阳王⑦,几至于败,赖其辅以退让之臣,仅乃获免。且魏王既新出,伏愿恒存礼训,妙择师傅,示其成败。既敦之以节俭,又劝之以文学。惟忠惟孝,因而奖之道德齐礼,乃为良器。此所谓圣人之教,不肃而成者也。”太宗深纳其言。【注释】

    ①逾:超过。

    ②尊嫡卑庶:嫡,宗法社会中称正妻为嫡,正妻所生之子女叫嫡生。后引申为正宗的意思。与嫡相对的是庶,即妾。妾所生子女为庶子。尊嫡卑庶意思是尊重正宗,不重旁支。

    ③储君:即皇太子。

    ④窦太后:汉文帝之后。

    ⑤梁孝王:汉文帝与窦太后所生,名武,谥曰孝。

    ⑥出警入跸(bì):帝王出称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