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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裙钗一二可齐家——贾府的“王熙凤时代”(12)(2/2)


    这样一来,王熙凤就有“作案”的可能了,她可以虚拟一项开支,拿出对牌,让下人去“官中”取钱,这是最直接的“以权谋私”。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开“假发票”的方式直接从“官中”套钱,数额不能太大。虽然荣国府没有开支的预算,但每一笔开支都是有记录的。如果亏额过大,一旦查问起来,对这一堆假账,王熙凤是脱不了干系的。

    为了应付“记账”,王熙凤还有一招,就是虚增一些支出的数额。比如大观园要种树,王熙凤一张口就给批了二百两。除去打点王熙凤的五十两,还剩下一百五十两。种点树能花这么多钱吗?贾芸拿着钱回家,“母子俱个欢喜”。这个场面说明,这次赚大发了!果然,贾芸将五十两还给倪二,又拿五十两去买树,自己净赚了五十两!既然五十两就能搞定的活,王熙凤为什么批二百两呢?她不了解行情吗?其实,这正是王熙凤玩的猫腻。这一次批出二百两,有明白的开支原因和记录,但是到底买了多少树,就没人去管了,只要有这笔真实的账就行。贾芸打点王熙凤花了五十两,赚了五十两后,必然也要通过各种途径“酬谢”王熙凤。可以断定,这二百两里,至少有一半转个弯绕进了王熙凤的腰包。通过虚报支出套取款项,又与承办人相互勾结,抽取回扣,这便是荣国府“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案例。

    王熙凤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资产”,除了上面所说的两条时间上并不固定的途径以外,还有一条时间相对固定的途径,那就是从月钱上打主意。荣国府各房上下都是有月钱的,相当于工资,每个月工资发放的时间和数额也是相对固定的,而所有人的工资都由王熙凤统一领出后,再分发给各房。王熙凤便利用这个机会,私自将发放的时间与领取的时间错开。比如每月初一从“官中”领取月钱,却到十五再发放至各房。利用这个时间差,王熙凤便将这些银子发放短期高利贷,获取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