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卦:弗过防之,治事以“往厉必戒”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释义与阐幽】
三画卦艮在下体,三画卦震在上体。小过:亨通,利于守正。(这“正”就是):可为日用常行之小事,不可为军国大事。飞鸟遗留下其哀音,(其过未远)。(鸟飞)不宜向上飞,宜向下飞。大吉。
《彖传》说:小过,是小事过而致亨通。小过之利于守正,是说依时决定过与不过。柔(六二与六五)居中位,故小事过。吉。刚(九三与九四)失位而不居中,因此不可大事过。飞鸟遗留下的哀音(其过未远),(鸟飞)不宜向上飞而宜向下飞。大吉,是因为向上飞则逆而向下飞则顺。
《象辞》说:山上有雷,(止而不动,威而不猛),有小过之象。君子以此行为过于谦恭,丧事过于哀痛,用物过于俭约。
初爻阴:鸟飞到一定的高度,继续往上飞凶险。
《象辞》说:“飞鸟以凶(是肯定的)”,不可以这么做。
第二爻阴:过了它的祖公(九四),正遇它的祖姑(六二)。不敢及于其君(六五),君却正遇其臣(六二)。没有过失和灾害。
《象辞》说:“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于其君。
第三爻阳:不要过分刚强,要防止因过分刚强而做出太过的行为,放纵自己或许会被人危害,凶险。
《象辞》说:“放纵自己,或许会被人危害”,是多么凶险啊!
第四爻阳:没什么过错,不过分刚强,就能随缘结合。如果前往冒险,则必须马上对他提出警告,制止那种行为,但不能永久这样守持贞固。
《象辞》说:“没有什么过错,不过分刚强,就能随缘遇合”。因为九四爻以刚居柔位,位置不正。前去冒险,必须加以警告,因为规律存在的条件是变化的。
第五爻阴:密云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