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导论(2/2)

的东西作解释时犯了错误。我们的感觉告知真理,但我们可能犯错误,例如当我们试图把感觉告诉我们的东西转换成语言——约定的、人造的、不完善的语言的时候。是我们的语言描述有缺陷,因为它可能带有偏见。

    (因此,我们的人造语言有过错。但是,这时又发现,在某种重要意义上,我们的语言也是“给予”我们的:它包含许多代人的智慧和经验,因此如果我们误用了语言,那不应当责怪它。这样,语言也成为一种绝不欺骗我们的真实的权威。如果我们受到诱惑,轻慢地使用语言,那末,由于造成麻烦而应该责怪的正是我们。因为语言是个严厉的上帝,不会宽恕轻慢地对待他的话的人,而是将其投入黑暗和混沌之中。)

    责怪我们和我们的语言(或对语言的误用),这有可能维护感觉(甚至语言)的神圣权威。但是,这种可能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那就是扩大这种权威和我们自己之间的隔阂,我们能由之获得忠实的自然女神的权威性知识的纯粹源泉和我们的不纯洁的有罪的自我之间亦即上帝和人之间的隔阂。如前所述,我认为,这种大自然的真实性的观念可能是培根发现的,导源于古希腊人;因为,它是自然和人类约定之间那种古典对立的一部分,这种对立按照相拉图的说法,是平德尔[522?-

    ?433 B.C,希腊诗人。——译者」提出来的;这可以在巴门尼德那里看出;并且巴门尼德、某些智者(例如希庇阿斯)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柏拉图本人把这种对立同神赐真理和人的错误甚或谬误间的对立相等同。在培根之后,也在他的影响下,那种认为大自然是神圣的和真实的,而一切错误或谬误皆源于我们人类自己的约定的欺骗性的观念,不仅在哲学史、科学史和政治史中,而且在形象化的艺术史中始终起重大作用。例如,E.H.冈布里奇的《艺术和错觉》中所引的康斯塔布尔那些关于自然、真实、偏见和约定的极令人感兴趣的理论。这种观念在文学史甚至音乐史中也有其作用。

    XII

    认为一个陈述的真可通过探索其源泉即其起源来判定的奇怪观点,能否解释说是由于某些可清除的逻辑错误呢?或者说我们能否用几乎就是宗教的信仰或心理的因素——或许诉诸双亲的权威来解释它呢?我认为,这里我们确能看出一个逻辑错误,它跟我们的语词、词项或概念的意义同我们的陈述或命题的真理性之间的相似有关。

    (见下面的对立表。)

    观念

    即

    名称、词项或概念

    陈述、判断或命题

    语词

    可表述成

    它们可能

    断定

    有意义

    是真的

    并且它们的

    意义

    真理性

    可通过

    定义

    推导

    还原为

    未定义概念

    原始命题

    顺便指出,试图用这些手段去确定而不是还原其

    意义

    真理性

    将造成无限退步

    显而易见,我们的语词的意义同其历史和起源确有关系。从逻辑上看,一个语词是一个约定符号;从心理上看,它是一个其意义由使用、习惯或联想确定的符号。从逻辑上看,它的意义实际上由一种初始判定确定,这初始判定有如一个初始定义或约定、一种初始社会契约;从心理上看,它的意义在我们最初学会使用它、在我们第一次形成语言习惯和联想的时候得到确定。例如,学童抱怨法语不必要的人为性,因为法语中“Pain”意味着面包;他感到,英语是那么自然和直截了当,痛苦(pain)就叫“pain”,面包(bread)就叫“bread”。他可能很正确地理解用法的约定性,但他表达了这样的感情:原始约定(在他看来是原始的)没有理由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他的错误可能仅仅在于忘掉了可能存在几种同样具有约束力的原始约定。但是,谁没有隐而不见地犯这种错误呢?当我们发现,在法国甚至幼儿也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时,大多数人会感到惊奇。当然,我们对自己的天真会置之一笑;但如果有个警察发现,那个叫“塞缪尔、琼斯”的男子的真名是“约翰·史密斯”时,我们不会报以一笑,虽然这里无疑还有着那种不可思议的信仰的最后一点痕迹,那就是以为我们获知一个人或一个神的真名,就获得了控制他的权力。

    可见,实际上存在一种熟悉的和逻辑上可辩护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词项的“真正的”或“恰当的”意义就是它的原始意义;因此,如果我们理解它,我们就这样理解它,那是因为我们是正确地即从一个真正的权威、从知道这种语言的人那里学到它的。这表明,一个语词的意义的问题实际上同我们的惯用法的权威性的来源或起源问题相联系。

    一个事实陈述、一个命题的真理性问题就不同了。因为任何人都可能犯事实的错误,甚至在那些他本当是权威的问题上,例如他自己的年龄或者他此刻刚刚清晰而又鲜明地知觉到的一个事物的颜色等问题上,也是如此。至于起源、一个陈述在最初作出和第一次得到恰当理解时,很可能已经是虚假的了。另一方面,一个语词一旦被理解,就一定具有特定的意义。

    如果我们这样来思考语词意义和陈述真理性同它们的起源的关联方式上的差别,那么我们不大会认为,起源问题对知识或真理的问题有很大关系。然而,意义和真理之间存在深刻的相似;并且还有一种哲学观点(我称之为“本质主义”),试图把意义和真理密切地联结起来,以致用同样方式对待它们的那种诱惑几乎成为不可抗拒的。

    为了简单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次思考一下前页上的表,注意其两边之间的关系。

    这表的两边是如何联系的呢?如果我们看表的左边,便发现“定义”这个词。可是,一个定义是一种陈述、判断或命题,因此也就是列在表右边的那些东西之一。(顺便指出,这一事实并不破坏这表的对称性,因为推导也超出了列在出现“推导”这个词的那一边上的那类事物即陈述等等:正如一个定义是由一种特殊语词序列而非一个语词来表述一样,一个推导也是由一种特殊陈述序列而非一个陈述来表述。)出现在表左边的定义不过是陈述,这一事实意味着,定义能以某种方式联结表的左右两边。

    定义的这种作用,实际上是我称之为“本质主义”的那种哲学学说的一部分。按照本质主义(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一种),一个定义就是关于一事物的固有本质或本性的一个陈述。同时,它还表明了一个语词即指称该本质的名词的意义。(例如,笛卡儿和康德都认为,“物体”这一语词指称某种本质上广延的东西。)

    此外,亚里士多德和所有其他本质主义者都认为,定义是“原理”;这就是说,它们产生初始命题(例如:“一切物体都是广延的”),这些命题不可能从其他命题推导出来,它们形成每个论证的基础或其基础的一部分。这样,它们也成为每门科学的基础。(参见我的《开放社会》,尤见第十一章的注(27)到(33)。)应当指出,这个特殊信条尽管是本质主义信条的重要部分,却没有诉诸“本质”。正因为这样,某些反对本质主义的唯名论者,例如霍布斯或石里克也接受它。(见后者的《知识论》第二版,1925年,第62页。)

    我认为,我们现在已经占有了一种手段,可用以解释下述观点的逻辑:起源问题可能解决事实真理的问题。因为,如果起源能决定一个词项或语词的真正意义,那么,它们也就能决定一个重要观念的真正定义,因此也至少能决定一部分基本“原理’,后者是对事物本质或本性的描述,它奠定了我们的论证因而也奠定了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基础。所以,于此可见,我们的知识有其权威性源泉。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本质主义认为定义可以增加我们的事实知识这是错误的(尽管作为对约定的判定,它们可能受我们的事实知识的影响;尽管它们创造一些工具,这些工具又可能反过来影响我们的理论的形成,因而也影响我们的事实知识进化)。一旦我们看到,定义从不给出任何关于“本性”或“事物本性”的事实知识,我们便也会看到,某些本质主义哲学家试图在起源问题和事实真理问题之间建立的逻辑联系破裂了。

    XIII

    这一切基本上都属于历史回顾。我现在将它们撇开不论,转而讨论这些问题本身及其解决。

    我的演讲的这一部分,可以说是对例如由休谟下述经典陈述所表述的经验主义的抨击:“如果我问你,你为什么相信任何特定的事实问题……那么,你一定告诉我某个理由;这个理由将是与之有关的某个别的事实。可是,因为你不可能依此方式无限地进行下去,所以你最后必定终止于某个呈现于你的记忆或感官中的事实;或者你必须承认,你的信仰毫无根据。”(《人类理解研究》第一部分第五节;塞尔比-比格,第46页;亦见我摘自第一部分第七节的格言;第62页。)

    经验主义正确性的问题大致可表述如下:观察是我们关于自然界知识的终极源泉吗?如果不是,那么,我们知识的源泉又是什么呢?

    不管我可能对培根说过些什么,即使我已设法使培根哲学的那些我已加以评论的部分变得不怎么受培根派和其他经验主义者欢迎,这些问题还是存在。

    我们知识的源泉的问题最近已被重新表述如下。如果我们作出一断定,那么我们必须证明它是合理的;但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能够回答下述问题。

    “你怎么知道的?你的断定的源泉是什么?”经验主义者认为,这又等于这样的问题:

    “你的断定根据哪些观察(或观察记忆)?”我觉得这一连串问题完全不能令人满意。

    首先,我们的断定大都不是根据观察,而是根据各种别的源泉。对‘你怎么知道的广这个问题,回答说“我在《泰晤士报》上读到它”或者“我在《英国百科全书》上读到它”,要比回答说“我观察到过它”或“我从去年做的一次观察得知它”更为可信也更加明确。

    经验主义者将回答说:“可是,你对《泰晤士报》或《英国百科全书》获取其信息是怎么看待的呢?无疑,只要你进行足够的探究,最后一定以亲眼目睹的观察的报道(有时称为“记录句子”或像你自己所称的“基本陈述”)告终。”经验主义者将继续说:“大家知道,图书基本上都是根据别的书写成的。大家还知道,例如,一个历史学家愿根据文献撰著。可是,归根结底,这些以前的书或这些文献必定以观察为根据。否则,就必须把它们说成是诗歌、发明或谎言,而不能说成是陈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经验主义者断言,观察必定是我们知识的终极源泉。”

    这里我们看到了经验主义的实例,正如我的有些实证主义朋友今天所提出的一样。

    我试图表明,这种实例同培根的一样很少有正确性可言;其次,对知识源泉问题的这种回答是违反经验主义的;最后,关于终极源泉——人们可以诉诸这一源泉,如同向更高级的法院或当局上诉那样——的整个问题必定因其以错误为根据而遭拒斥。

    首先,我想表明,如果你真的继续向《泰晤士报》及其记者询问其知识的来源,那么你事实上绝不会得到经验主义者相信其存在的那种亲眼目睹的观察。相反,你倒会发现,你每前进一步,就需要前进更多步,其数目的增加就像滚雪球那样。

    现在举这样的断定作为例子,通情达理的人可能认为对于这个断定,回答“我在《泰晤士报》上读到过它”已经足够;试看断定:“首相决定提前几天返回伦敦”。暂且假定:某人怀疑这个断定或感到需要研究其真实性。他将做什么?如果他有一个朋友在首相办公室,那么最简捷的办法是打个电话给这朋友;如果这朋友确认了这消息,那么,就没什么可说了。

    换言之,只要可能的话,这位调查者总是试图去核对或考察这被断定的事实本身,而不是追溯这信息的来源。可是,按照经验主义理论,“我在《泰晤士报》上读到过它”这个断定仅仅是追溯终极源泉的证明程序中的第一步。下一步是什么呢?

    接下去至少有两个步骤。一个步骤是想到,“我在《泰晤士报》上读到过它”也是一个断定,我们可以问:“你是在《泰晤士报》上而不是在一家与其十分相似的报纸上读到它,你这个知识的来源是什么呢?”另一个步骤是向《泰晤士报》询问其知识的来源。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可能是:“我们只订阅《泰晤士报》,我们总是在早上收到报纸”,而这又引起了一连串有关源泉的问题(这些我们就不深究了)。第二个问题可能从《泰晤士报》编者那里得到如下回答:“我们接到首相办公室的电话。”现在按照经验主义的程序,我们在这阶段应当接着问:“接这电话的是哪位先生?”然后得到他的观察报告;但是,我们还必须问这位先生:“你听到的是首相办公室一位官员的声音,你这个知识的来源是什么?”如此等等。

    这一连串冗长乏味的问题不可能达致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其原因十分简单。原因如下。每个证人在报道时总是充分运用他有关人物、地点、事情、语言惯用法、社会习俗等等的知识。他不可能仅仅依据他的耳目,当他的报道将用于证明值得作证的断定时,就更其如此。不过,这一事实当然总是引起新的问题,即关于他知识的那些不可直接观察的因素的源泉的问题。因此,追溯一切知识的终极观察源泉的纲领在逻辑上是不可能贯彻到底的:它导致无限倒退。(显现真理的学说截止这种倒退。这是令人感兴趣的,因为它可能有助于解释该学说为何如此吸引人。)

    我在括号里想指出,这论据同另一个论据密切相关,也即一切观察都包含按我们的理论知识所作的解释,[10]或者说,未搀杂理论的纯粹观察知识(如果可能的话)将是极其贫乏和毫无用处的。

    关于这种探询源泉的观察主义纲领,最惹人注目的,除了它的冗长乏味之外,就是它完全违反常识。因为,如果我们对一个断定发生怀疑,那么,正常的程序是检验它,而不是探询它的源泉;如果我们找到独立的确证,那末,我们往往会接受这个断定,丝毫不为源泉操心。

    当然,在有些场合,情况就不同了。检验一个历史的断定,始终意味着追溯源泉;但是对于目击者的报道,通常都不是这样。

    显然,历史学家不会不加批判地接受文献的证据。有真诚的问题,有偏见的问题,也有像重建早先的源泉之类的问题。当然,还有这样的问题:当这些事件发生时,这作家在场吗?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历史学家的特有的问题。他可能为一个报道的可靠性操心,但他不大会为一个文件的作家是不是该事件的目击者操心,更不可能去假定这事件本质上是一个可观察事件。如果一封信上说“我昨天在这个问题上改变了主意”,它可能是最有价值的历史证据,哪怕主意的改变是不可观察的(哪怕我们鉴于别的证据,可以猜想这作家在撒谎)。

    至于目睹者,他们在法庭上的重要性几乎是独一无二的,法庭上可能反复查问他。像大多数律师所知道的那样,目击者常常犯错误。这已作过实验研究,结果十分惊人。渴求如实描述一个事件的证人很容易犯一连串错误,尤其当某些激动人心的事件匆匆发生时;如果一个事件使人联想到某种诱人的解释,那末,这解释往往会歪曲实际看到的情形。

    休谟对历史知识的看法则不同:他在《人性论》(第一册第三部分第四节;塞尔比-比格,第83页)中写道:“……我们相信,恺撒于三月十五日在塞纳特宫被杀死……因为这一事实为历史学家们的一致证明所确立,他们一致地确定这一事件的确切的时间和地点。这里是呈现在我们记忆或感觉面前的一些符号和字母;我们也记得这些印刷符号用作标示某些观念;这些观念是在进行某活动时立即出现在头脑中并从这活动存在时起就被接受的;或者,它们是从其他人的证明推导出来,而那个人的证明又来自另一个证明……直到我们达到该事件的目击者和旁观者。”(也见《人类理解研究》,第十节;塞尔比一比格,第111页及以后。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必定导致上述的无限倒退。因为,这问题当然在于“历史学家们的一致证明”是否被接受,或者说,它是否可能被看作他们依据一个普通的然而假造的源泉得出的结果而遭拒斥。诉诸“呈现于我们的记忆或我们的感觉中的字母”,对于有关编史工作的这个问题或任何其他问题都没有什么关系。

    XIV

    那么,什么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呢?

    我以为,答案是这样的:我们的知识有各种各样的源泉;但没有一种源泉有权威性。

    我们可以说,《泰晤士报》或者《英国百科全书》可能是一个知识源泉。我们可以说,《物理学评论》上关于一个物理学问题的某些论文,比《泰晤士报》或《英国百科全书》上关于这个问题的一篇文章,更有权威性,更带知识源泉的性质。但是,如果说,《物理学评论》中的这篇论文的源泉必定全部是观察甚或部分是观察,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源泉很可能是发现另一篇论文中的一个漏洞,或者是发现另一篇论文中提出的一个假说可用某个实验加以检验;所有这些非观察的发现全都增加我们的知识,就此而言,它们都是“源泉”。

    当然,我并不否认,一个实验也可能增加我们的知识,而且还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增加。但是,它不是任何终极意义上的源泉。它总是有待于核实:像《泰晤士报》那则新闻的例子一样。我们通常不会对一个实验的目击者提出疑问,但当我们对这结果发生怀疑时,我们可能重复这一实验或者要求别人去重做。

    关于我们知识的终极源泉的这种哲学理论的根本错误是,它没有十分明确地区分起源问题和正确性问题。大家知道,就编史工作而言,这两个问题有时可能重合。一个历史断定的正确性的问题可能只可用或主要用某些史料的起源来检验。但是一般说来,这两个问题是不同的;我们一般不通过追溯一个断定或信息的源泉或由来去检验它的正确性;而是通过批判考察所断定的东西也即被断定的事实本身直接地检验它的正确性。

    可见,经验主义者的问题“你如何知道?你的断定的源泉是什么?”提法上就是错误的。这不是表述得不精确或者太马虎,而是它们的构想根本不对,它们是些企求独裁主义回答的问题。

    XV

    传统的认识论体系可以说是对我们知识源泉的问题作肯定或否定回答的产物。这些体系从来不对这些问题提出质疑也不怀疑其合理性;这些问题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谁也没有看出它们的危害。

    这是饶有兴味的,因为这些问题在精神上显然是独裁主义的。它们可以同那种传统的政治理论问题即“谁应当统治?”相比,这问题企求一种独裁主义的回答,例如“最好的人”、“最聪明的人”、“人民”或者“大多数人”。(顺便指出,它使人联想到像“谁应当是我们的统治者:资本家还是工人?”这样的愚蠢抉择,类似于“知识的终极源泉是什么:理智还是感觉?”)这个政治问题提得错误,引出的回答似是而非(像我在《开放社会》第七章里所试图表明的那样)。它应当被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取代,例如“我们怎样组织我们的政治机构,使得坏的或无能的统治者(我们应当避免他们,但我们还是很可能碰到他们)不能造成太大的危害?”我认为,只有如此改变我们的问题,我们才有希望达到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理论。

    关于我们知识源泉的问题也可以相似的方法取代。人们总是本着这样的精神问:“我们知识的最好的源泉——最可靠的源泉,那些不会导致我们犯错误的源泉,我们在有疑问的时候可以并且必须像去最高法庭上诉那样求助于它的源泉,是什么?”可是,我认为这种理想的源泉同理想的统治者一样根本不存在,一切“源泉”都很容易引导我们不时地陷于错误。因此,我提议,对我们的知识源泉的问题,应当代之以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有希望发现和消除错误?”

    我们的知识源泉的问题,像那么多独裁主义的问题一样,是个遗传的问题。它询问我们知识的起源,本着这样的信仰即知识可以其谱系证明为合理的。这问题的背后有着这样的(常常是不自觉的)形而上学观念:纯种知识、未玷污的知识和导源于最高权威、(可能的话)导源于上帝的知识的高贵性。我的修改过的问题“我们怎么可能有希望发现错误?”可以说导源于这样的观点:这种纯粹的、未玷污的和确实的源泉是不存在的,起源或纯粹性问题木应当同正确性或真理性问题相混淆。这种观点可以远溯到色诺芬。色诺芬知道,我们的知识是猜测、意见——doxa,而不是epistēmē,像他的诗句所表明的那样(DK,B18和34):

    神并没有从一开头就为我们把万物昭示;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

    通过探索,人们发现了什么是较好的东西。

    可是,至于确实的真理,没有人知道过它,

    将来也不会有人知道它;既不知道关于众神的

    也不知道关于我所说的一切的真理。

    即使他偶尔说出终极真理,

    他自己也并不知道它;

    因为一切只不过是猜测织成的网。

    然而,关于知识的权威性源泉的传统问题,甚至今天仍有人反复提出,并且往往是实证主义者和其他自以为是反权威的哲学家们提出来的。

    我认为,对我的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有希望发现和消除错误?”的正确回答是:“通过批判其他人的理论或猜测以及——如果我们能学会这样做的话——通过批判我们自己的理论或猜测。”(后一点是非常合乎需要的,但并非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我们未能批判我们自己的理论,那也会有别人来替我们这样做。)这个回答概述了我打算称为“批判理性主义”的立场。这是我们得之于古希腊人的一种观点、一种态度和一种传统。它迥异于笛卡儿及其学派的“理性主义”或“理智主义”,甚至也迥异于康德的认识论。然而,在伦理学、道德知识的领域,康德以他的自主原则接近了它。这原则表达了他的如下认识:我们不必接受一个权威的命令作为伦理学的基础,不管是如何赞赏它。因为,每当我们面临一个权威的命令时,都要我们去批判地判断,遵从它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这权威可能有权强加它的命令,而我们则可能无力抗拒。但是,如果我们有选择的确实力量,那么最终的责任还在我们身上。是否遵从一个命令,是否服从一种权威,都要我们自己来批判决定。

    康德大胆地把这个观念带进宗教领域,他写道:“……无论如何,应当使上帝为你所知,即使,……他显露于你,也得由你……去判断:你是否要相信他和崇敬他。”①[11]

    从这个大胆声明来看,康德在他的科学哲学中并未采取同样的批判理性主义态度、批判地探索错误的态度,那是令人纳罕的。我确信,妨碍康德这样做的,只是因为他接受了牛顿宇宙论的权威性,而这是牛顿宇宙论令人难以置信地成功地通过最严格的种种检验的一个结果。如果对康德的这种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我倡导的批判理性主义(以及批判经验主义)仅仅是对康德自己的批判哲学作了最后一点润色。是爱因斯坦使我作的这种润色成为可能,他教导我们,牛顿理论很可能是错误的,尽管它取得了压倒一切的成功。

    因此,我对“你如何知道?你的断定的源泉或基础是什么?哪些观察引导你作出这断定?”等问题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的断定仅仅是一个猜测。不用考虑它可能由之产生的那个或那些源泉——存在许多可能的源泉,我可能对它们有一半不知道;起源或谱系在任何场合都同真理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你对我试图用我的尝试性断定加以解决的那个问题感兴趣,那么,你可以通过尽可能严格地批判它来帮助我;如果你能设计出某种你认为能反驳我的断定的实验检验,那我将高兴地、竭尽全力地帮助你反驳它。”

    严格说来,仅当这问题针对某个区别于历史断定的科学断定提出的时候,这个回答才适用。如果我的猜想是一种历史的猜想,那么,源泉(在非终极的意义上)当然将进入对该猜想的正确性的批判讨论之中。然而,我的回答基本上仍将与前面已看到的回答相同。

    XVI

    我认为,现在该是提出这场讨论的认识论结果的时候了。我将把它们表述为九个命题。

    1.不存在终极的知识源泉。每个源泉、每个提示都是值得欢迎的;每个源泉、每个提示都有待于批判考察。除历史学领域以外,我们通常都是考察事实本身,而不是考察我们信息的来源。

    2,真正的认识论问题不是关于源泉的问题;我们要问的倒是所作的断定是否真——就是说,它是否同事实一致。(阿尔弗雷德·塔尔斯基的工作表明,我们可以在同事实相符这个意义上运用客观真理观念,而不陷于二律背反。)我们试图尽可能地通过考察或检验这个断定本身来查明这一点;这种考察或检验或者直接对断定本身进行,或者对其推论进行。

    3.对于这种考察,一切形式的论证都可能是恰当的。一个典型的程序是考察我们的理论是否同我们的观察相一致。不过,我们也可以考察比如我们的历史源泉是否相互一致和内在一致。

    4.量上和质上都最重要的知识源泉——除了先天知识而外——是传统。我们的知识大都是通过事例、通过别人讲述、通过读书、通过学习怎样进行批判、学习怎样容纳和接受批判、怎样尊重真理而获得的。

    5.我们知识的源泉大都是传统,这一事实表明反传统主义是无益的。但是,切不可认为这个事实支持一种传统主义的态度,因为我们的每一点传统知识(甚至我们的先天知识)都可加以批判考察并且都可能被推翻。然而,没有传统,就不可能有知识。

    6.知识不可能从无——从白板——开始,也不可能从观察开始。知识的进步主要在于对先前知识的修改。虽然我们有时(例如在考古学中)可能通过一次偶然的观察而进步,但发现的意义一般都取决于它修改我们以往理论的力量。

    7.悲观主义的和乐观主义的认识论差不多同样错误。柏拉图的悲观主义的洞穴说是真实的,而他的乐观主义的回想说则不然(虽然我们应当承认,像一切其他动物乃至一切植物一样,一切人都具有先天知识)。不过,虽然现象世界的确仅仅是我们的洞穴的墙上的那些阴影的世界,我们却全都一刻不停地超越它;虽然像德谟克利特所说的,真理隐藏在深处,但我们能够探索深处。不存在可供我们依据的真理标准,这一事实支持悲观主义。但是,我们具有这样的标准:如果幸运的话,它们允许我们认识错误和谬误。清晰性和明确性不是真理的标准,但隐晦和含混之类的东西却可能象征错误。同样,连贯性不能确立真理,但是不连贯性和不一致性却能确立谬误。当认识到了它们,我们自己的错误便提供暗淡的红光,帮助我们在洞穴的黑暗中摸索出路。

    8.观察和理性都不是权威。理智的直觉和想象极端重要,但它们并不可靠:它们可能非常清晰地向我们显示事物,但他们也可能把我们引向错误。它们作为我们理论的主要源泉是必不可少的;但我们的理论大都是虚假的。观察、推理甚至直觉和想象的最重要功能,是帮助我们批判考察那些大胆的猜想,我们凭借这些猜想探索未知。

    9.对一个问题的每一种解决都引出新的未解决的问题;原初的问题越是深刻,它的解决越是大胆,就越是这样。我们学到的关于这世界的知识越多,我们的学识越深刻,我们对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的认识以及对我们的无知的认识就将越是自觉、具体,越有发言权。因为,这实际上是我们无知的主要源泉——事实上我们的知识只能是有限的,而我们的无知必定是无限的。

    当我们沉思天空的广阔无垠时,对我们的无知之无边无际可见一斑:虽然单纯的宇宙大小不是我们无知的最深刻的原因,但它是其原因之一。F.P.拉姆齐在他的《数学基础》的一个精彩段落(第291页)中写道:“我同有些朋友的分歧,似乎在于我很不重视体积。我在无垠的天空面前丝毫也不自惭渺小。星星可能很大,但它们不能思维不能爱;而这些特性给我留下的印象远甚于体积。我丝毫不为自己体重将近二百四十磅而自喜。”我想,拉姆齐的朋友在单纯的体积无关重要这一点上大概会同他一致的,如果说他们在无垠的天空面前感到渺小,我想这是因为他们从中看到了他们无知的一个象征。

    我认为,尝试了解这个世界是值得的,即使在尝试这样做时,我们所获知的仅仅是自己所知不多。这种认识到无知的状况可能有助于解决我们的许多麻烦。尽管我们各人所有的各种点滴知识大不相同,在无限的无知上却全都一样,记住这一点对我们所有人都会是有益的。

    XVII

    最后我还想提一个问题。

    在一个必须作为假理论加以拒斥的哲学理论中,只要我们去寻找,就往往能找到一个值得保留的真实观念。在关于我们的知识的终极源泉的那些理论中,我们能否也找到一个这样的观念呢?

    我相信是能够找到的;我想,构成我们全部知识的源泉是超自然的这一学说的两个主要观念中的一个观念是值得保留的。我认为第一个观念是虚假的,而第二个是真实的。

    第一个即虚假的观念是,我们必须用肯定的理由证明我们的知识或理论是合理的,所谓肯定的理由也就是能确立它们的理由,或至少使它们成为高度可能的理由;总之,用比它们迄今一直经受住批判这个理由更好的理由。我认为,这个观念意味着,我们必须诉诸某个终极的或权威性的真知源泉;至于这种权威的性质的问题,即它是人的(如观察或理性)还是超人的(因此也是超自然的)这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第二个观念(罗素强调过它的极关重要)是,人不具有用律令确立真理的那种权威;我们应当服从真理;真理超越人的权威。

    这两个观念会在一起几乎立即就产生这样的结论:我们的知识由之导出的源泉必定是超人的;这个结论倾向于鼓励人洁身自好并用强力反对那些拒绝认识神赐真理的人。

    不幸的是,有些正确地拒斥这个结论的人并不拒斥第一个观念——相信存在终极知识源泉。相反,他们倒柜斥第二个观念——真理超越人的权威这个命题,因而危及知识客观性的观念和一般批判标准或理性标准的观念。

    我认为,我们应当做的是放弃终极知识源泉的观念,承认一切知识都是人的知识;承认知识同我们的错误、偏见、梦想和希望混在一起,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探索真理,尽管它是不可企及的。我们可以承认,我们的探索常常为灵感激发,但我们必须提防这样的信念(尽管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它):我们的灵感带有权威性、神性或类似的性质。如果我们因而承认,在我们知识的整个范围内找不到任何不能批判的权威,无论它怎样深入未知的范围,那我们就可以毫无风险地保留真理超越人的权威这一观念。并且,我们必须保留它。因为,没有这种观念,就不可能有客观的探索标准;不可能有对我们猜想的批判、也不可能有对无知的探索以及对知识的追求。

    [1] 1960年1月20日在不列颠学院宣读的年度哲学演讲。初次发表于不列颠学院汇刊,1960年,第46卷,单行本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于1961年出版。

    [2] 笛卡儿和斯宾诺莎甚至更进一步断言,不仅无知而且错误都是“否定的东西”——知识的“缺乏”,甚至也是对我们的自由“缺乏”适当运用。(见笛卡儿的《原理》(Priciples,第1部分,33-42)以及《沉思录》(Meditations)第三和第四;亦见斯宾诺莎的《伦理学》(Ethics,第2部分,命题35及附释);以及他的《笛卡儿的哲学原理》(Principles

    of Descartes'Philosophy,第1部分,命题15及附释)。然而,他们也谈论(例如《伦理学》第2部分命题41)谬误(或错误)的“原因”。

    [3] 参见我引用的警句:斯宾诺莎,《简论神、人和人的幸福》(Of

    God,Man,and

    Human Happiness)第15章(类似段落有:《伦理学》,第2部分,命题43附释(“实际上,像光明显示自身也显示黑暗一样,真理也是如此:它是其自身的标准,也是谬误的标准。”);《理智改进论》(De

    nd.),35,36;第74封信,第7段末尾);洛克:《人类理解力论》(Conduc

    Underst.),3。(亦比较《罗马书》Romans,i,19.)

    [4] DK:第尔斯—克兰茨:《前苏格拉底残篇》(Fragmente

    der Vorsokratiker)。

    [5] 这里间接提到的色诺芬残篇是DK,B35,后面第5章第xii节要引证。关于似真理性的观念——同事实部分相符(因此还可能“像是真实的”或“可当做真实的”,像巴门尼德在这里所说的)的学说,尤见以下第337和338页(那里把逼真性同概然性相对比)和附录6。

    [6] 见卡尔·莱因哈特:《巴门尼德》(Parmenides)第2版,第26页;亦见第5-11页,巴门尼德的话,DK,B1:31-32,它们是这里引文的第一、二两行。我的第三行是巴门尼德,DK,B8:60,参见色诺芬,B35。我的第四行是巴门尼德,DK,B8:61。

    [7] 把这种关于错误必然性的悲观主义观点同笛卡儿或斯宾诺莎的乐观主义加以对比,是很有意思的。斯宾诺莎在他的第74封信(第7段)中嘲笑一些人,“他们渴望一种用类似真实的虚妄观念鼓舞我们的不纯的灵魂”;亦见下面第10章第xiv节和附录6。

    [8] 亚里士多德说的“归纳”(epagoge),至少指两种不同的东西,他有时把它们连在一起。一个是一种方法,把我们“引向直觉一般原理”(《前分析篇》(Anal.Pr.)67a22f.,《曼诺篇》中论回忆;《后分析篇》(An.Post,,71a7))。另一个(《正位篇》Topics105a

    13,156a4;157a34;《后分析篇》78a

    35;81b

    5ff。)是引出(特殊的)证据——肯定的证据而不是批判的证据或反例。我认为,第一种方法似乎较古老,可以较好地同苏格拉底及其批判的和反例的助产方法联系起来。第二种方法似乎发端于试图在逻辑上把归纳系统化,或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前分析篇》,68b15ff),构造一种有效的“产生于归纳的三段论”;作为有效的三段论,这当然必定是一种完善的或完全归纳(完全枚举事例)的三段论;而这里提到的第二种方法意义上的普通归纳则只是这种有效三段论的一种弱化的(不正确的)形式。(比较我的《开放社会》(Open

    Society),第11章注(33)。)

    [9] “预先判决”原文为“to prejudge”,派生的名词为“prejudice”即“偏见”(或“成见”)。——译者

    [10] 见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第24节最后一段和新的附录*

    X,(2)。

    [11] 参见康德:《纯粹理性范围内的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Pure Reason)第2版(1794年),第4章,第2部分,第1节,第一个脚注。本书第260页注②更完整地援引了这段话。

    ②这个回答和本书的几乎全部内容,来自我最初发表于《印度哲学杂志》(The

    In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59年第1期上的一篇论文,只作了稍许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