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章(1/2)

    挥舞国旗:民族与民族主义

    快逃,祖国来了。

    ——意大利农妇对其子说

    他们的语言已变得复杂,因为他们现在已经识字。他们读书,或者至少学习从书中获取知识。文学语言的词汇和习惯语法以及拼字所产生的发音,往往战胜地方语言的惯用法。

    ——威尔斯,1901年

    民族主义攻击民主政治,破坏反教权主义,与社会主义斗争并逐渐损害和平主义、人道主义和国际合作主义……它宣称自由主义的方案已告终结。

    ——罗柯(Alfredo

    Rocco),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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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阶级政党的兴起是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副产品,则民族主义在政治活动中的兴起则是另一个。民族主义就其本身而言,显然不是新鲜事(参看《革命的年代》、《资本的年代》),可是,在1880—1914年间,民族主义却戏剧化地向前大大跃进,而其意识形态和政治内容也都发生了改变。这个词汇本身便说明了这些年的重要性。因为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在19世纪末首次出现之际,是用来形容若干法国和意大利的右翼思想家群体。这些群体激烈地挥舞国旗,反对外国人、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而支持其本国的侵略性扩张,这种扩张,行将成为这些运动的特色。也就是在这段时期,《德国至上》取代了其他竞争歌曲,而成为德国事实上的国歌。虽然民族主义一词最初只是形容这个现象的右翼说法,它却比1830年以来欧洲政治家所采用的笨拙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y)一词更为方便,因此,它遂逐渐被用于所有以“民族奋斗目标”为政治活动极至的那些运动,亦即所有要求自决权的运动,也就是促成某一民族群体形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运动。在本书所述时期,这种运动的数目,或自称是代表这项运动发言的领袖人数,以及其政治重要性都有显著增加。

    各式“民族主义”的基础都是一样的,即人民愿意在情感上与“他们的民族”认同,并以捷克人、德国人、意大利人或任何其他民族的身份,在政治上进行动员。这种自发情绪是可以在政治上加以利用的;而政治的民主化,尤其是选举,则提供充分动员它们的机会。当国家在进行这类动员时,它们将这种情绪称为“爱国心”;而出现在已经确立的民族国家中的原始“右翼”民族主义,指的乃是政治极右派对爱国心的垄断,他们可藉此将所有异己归类为某种叛国者。这是一种新现象,因为在19世纪大半时期,一般人是将民族主义与自由激进运动混为一谈,与法国大革命的传统混为一谈。除此之外,民族主义并不特定和政治光谱上的某个颜色认同。在那些尚未建立自身国家的民族运动中,有些是与右翼或左翼认同,有些则对右翼和左翼都漠不关心。事实上,如前所述,有些运动(颇为有力的运动)虽然实际上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动员男男女女,但却是意外造成的,因为其主要诉求是社会解放。虽然在这一时期,民族认同显然已是,或已变成各国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若说民族诉求与任何其他诉求是矛盾的,那就不对了。民族主义的政客和其对手,自然是会支持一种诉求排除另一种诉求,好像戴了一顶帽子之后便不能同时戴另一顶帽子。但是,历史事实却非如此。在本书所谈论的这个时期,一个人大可同时是具有阶级意识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分子和爱尔兰爱国主义者。康诺利(James

    Connolly)便是代表之一。1916年,康氏因领导都柏林的复活节起义(Easter

    Rising)而遭处决。

    不过,在实行群众政治的国家当中,由于诸多政党必须争取同一群支持者,它们当然必须做出彼此互斥的选择。

    以阶级认同的理由诉诸其可能支持者的新劳工阶级运动,很快便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它们发现——如在多民族区域常见的情形——自己正在与下面那种政党竞争,那种政党要求劳工阶级和可能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们是捷克人、波兰人或斯洛文尼亚人而支持它们。因而,新兴劳工阶级运动一旦真的成为群众运动,它们便立刻全神贯注在“民族问题”上。几乎每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从考茨基和罗莎·卢森堡,经过奥地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到列宁和年轻的斯大林(Stalin)——在这一时期都曾参与有关这个主题的热烈辩论,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的急迫和重要。

    在民族认同成为政治力量的地方,民族主义构成了政治活动的底层。即使当它们自称是特别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时,它们五花八门的表示也使其极不容易分辨。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民族认同在本书所述时期无疑更为普遍,而政治活动中的民族诉求重要性也日渐增加。然而,更重要的无疑是政治民族主义内部的一组主要变化,这组变化将对20世纪造成深远影响。

    这组变化有四个方面必须一提。第一,如前所述,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现及其被政治右翼所接收。这点将在二次大战期间的法西斯主义身上得到极端表现,法西斯的意识形态便根源于此。第二,与民族运动发展上的自由阶段相当不同,它是假设涵括独立主权国家之形成的民族自决,不仅适用于那些证明其本身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具有生存能力的民族,也适用于任何自称为一个“民族”的群体。1857年时,在19世纪民族主义伟大先知马志尼的构想中,“民族的欧洲”包括12个相当大的实体(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而第十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威尔逊总统(President

    Wilson)的民族自决原则出现了26个国家(如果将爱尔兰包括在内便是27个)。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便说明了新旧假设之间的不同。第三,是人们愈来愈倾向于假设:除了完全的国家独立之外,任何形式的自治都无法满足“民族自决”。在19世纪的大半时间里,对于自治权的要求大多不曾想到这一点。最后,当时出现一种用种族以及尤其是用语言来界定民族的趋势。

    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有某些主要位于西欧的政府自认为它们可代表“民族”(例如法国、英国或者新建立的德国和意大利),也有某些政府虽然以别的政治原则为根据,也因它能代表其居民的主要成员而被视为某种民族(沙皇便是这样,它以同时是俄罗斯和东正教统治者的身份,享有大俄罗斯民族的效忠)。在哈布斯堡王朝以及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他国家内部的无数民族,并不曾构成严重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在德国和意大利政府建立之后。当然,波兰人从不曾放弃复兴遭俄、德、奥瓜分的独立波兰。英国中的爱尔兰人亦然。当时也有各种民族群体,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居住在他们十分想要隶属的国家和政府疆界之外。不过他们之中只有某些造成政治问题,比方说1871年被德国兼并的阿尔萨斯—洛林(Alsace-Lorraine)居民。(1860年被统一不久的意大利政府让给法国的尼斯[Nice]和萨伏伊[Savoy),并没有表现出明显不满。)

    无疑,自19世纪70年代起,民族主义运动的数目增加了许多。不过事实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40年间,在欧洲所建立的新民族国家,比德意志帝国形成前40年间所建立的要少得多。而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40年间所建立的国家,如保加利亚(1878年)、挪威(1907年)和阿尔巴尼亚(1913年),也不具有什么重要性。(1830-1871年间建立或为国际所承认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希腊、塞尔维亚和罗马尼亚。所谓1867年的“妥协方案”[Compromise),也等于是由哈布斯堡王朝授予匈牙利广泛的自治权。)如今,不仅是芬兰人和斯洛伐克人这些此前被认为是“不具历史”的民族(也就是,以前从未拥有独立国家、统治阶级或文化精英的民族)在进行“民族运动”,而且像爱沙尼亚人(Estonians)和马其顿人(Macedonians)这类除民俗学热中者外,此前几乎根本无人过问的民族,也开始兴起“民族运动”。而在久已建立的民族国家中,区域性的人口现在也开始在政治上以“民族”的身份动员。比方说,19世纪90年代,威尔士在一位本地律师劳合·乔治的领导下组织了“青年威尔士”(Young

    Wales)运动,我们在下面将会再谈到劳合·乔治;又比方说,1894年时,西班牙成立了一个“巴斯克民族党”(Basque

    National Party)。而几乎同时,赫茨尔(Theodor Herzl)则在犹太人中间发动了犹太复国运动(Zionism),在此之前,犹太人对于它所代表的那种民族主义一无所知。

    这些运动通常都声称是为某个民族说话,可是其大多数都尚未得到它们所欲代表的民族的多数支持。不过,大规模的向外移民赋予更多落后群落成员强烈的怀乡诱因,使他们想与他们遗留下来的事物认同,并接纳新的政治构想。不过,大众确实愈来愈认同于“民族”,而对许多政府和非民族主义的竞争对手而言,民族主义的政治问题恐怕已愈来愈不容易处理。或许,大多数19世纪70年代早期的欧洲局势观察家都认为:在意大利和德国完成统一,以及奥匈帝国达成妥协之后,“民族原则’’大致不会像以往那么具有爆炸性。甚至,当奥匈帝国当局被要求在其户口调查中加入一项对语言的调查时(这是1873年国际统计学大会[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Congress)建议的),他们虽不是很热中,却也没有拒绝。然而,他们认为应该给一点时间,让过去10年间激烈的民族倾向冷却下来。他们非常有把握地假定,到1880年再度举行户口调查时,这种倾向便会冷却下来。可是他们却大错特错了。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来,重要的不是当时的民族奋斗目标在各个民族中所得到的支持程度,而是民族主义的定义和纲领的改变。我们现在早已习于用人种和语言来定义民族,因而忘记了这个定义基本上是19世纪晚期发明的。我们不需详细讨论这件事,只需要记住:在1893年盖尔联盟(Gaelic

    league)成立一段时间之后,爱尔兰运动的理论家才开始将爱尔兰民族奋斗的目标和对盖尔语的维护连为一体;而一直到同一时期,巴斯克人才以其语言(而非其历史上的宪法特权)作为其民族独立的根据;并且,关于马其顿人是不是与保加利亚人比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人更为相像的热烈辩论,在决定马其顿人应与这两个民族中的哪一个结合上不具任何重要性。至于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的那些犹太人,他们更进一步主张犹太民族和希伯来文(Hebrew)是同一回事,然而,自从被巴比伦人(Babylonian)拘留之日起,再也没有任何犹太人真的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希伯来文。它是在1880年才被人发明为日常用语(与神圣和仪式语言或博学的国际混合语言有别),而当时发明的第一个希伯来文词汇,便是“民族主义”。而犹太人之所以学它,是把它当作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标记,而非沟通工具。

    这么说并不表示在以前语言不是一个重要的民族问题。它是若干民族识别的标准之一,而一般来说,它愈不显著,一个民族的民众与其团体的认同便愈强烈。语言并不是那些只把它当作沟通工具者的意识形态战场,因为单是要把它运用在控制母亲和子女、丈夫和妻子,以及邻居之间的交谈语言上,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当时,大多数犹太人实际上所说的语言是意第绪语(Yiddish:犹太人使用的国际语),在非犹太复国主义的左派采用这种语言之前,它几乎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重要性。而大多数说它的犹太人,也不在乎许多官员(包括奥匈帝国的官员)甚至拒绝接受它是一种独立的语言。上百万人选择成为美国的一分子,美国显然没有单一的民族基础,而他们之所以学英语是为了必需或方便。他们努力地使用这种语言,并不是为了任何与民族灵魂或民族延续有关的基本原理。语言的民族主义,是书写和阅读的人所创造的,不是说话的人所创造的。而那些可从中发现其民族基本性格为何的“民族语言”,往往是人为的。因为,它们必须由地方性或区域性方言——由无文字的实际口语所组成——的拼图玩具中,将这些方言加以编汇、标准化、均质化和现代化,以供当代人和文学之用。古老民族国家或知识文化的主要书写语言,很久以前便经历过这个编纂和更正的阶段:德文和俄文在18世纪,法文和英文在17世纪,意大利文和卡斯蒂利亚(Castile:西班牙中部以及北部地区)语甚至更早。对大多数语言群体较小的语言来说,19世纪是“大师”辈出的时期,这些大师确立了其语言的词汇和正确用法。对若干语言——如加泰罗尼亚语(Catalan)、巴斯克语和波罗的海语等——来说,大师的时代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

    书写语言与领土和制度具有密切、但非必然的关系。以“民族意识形态和纲领的标准模式”自命的民族主义,基本上是领土性的,因为它的基本模范是法国大革命的领土国家,或至少接近于可对其清楚划定的疆界和居民进行全盘政治控制的国家。在此,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又是个极端例子,因为它显然是一个假借的计划,在几千年来赋予犹太民族“永久性、凝聚力和不可毁灭之标志”的实际传统中,并没有先例,与它也没有根本上的关联。这项运动是要求犹太人去取得一片当时已被另一个民族占领的领土(对赫茨尔来说,这片领土甚至和犹太人不必有任何历史关联),以及说他们已有几千年不说的语言。

    这种民族与特定地域的认同,在大规模迁徙的世界(甚至在非迁徙性的世界)的大部分地区,都造成了许多问题,以致另一种民族的定义也被发明出来,尤其是在奥匈帝国和散居的犹太人中间。在这种定义中,民族不被视为是“一群居民所附着的一块特殊土地”所固有的,而被视为“自以为属于一个民族的一群男男女女”所固有的,不论他们碰巧住在哪儿都一样。这些男男女女皆享有“文化自治权”。支持“民族”地理论和人文论的人,便这样被锁定在激烈的争执之中,特别是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里面,以及犹太复国主义者和亲纳粹派之间。这两种理论都不十分令人满意,不过人文论比较无害。无论如何,它不曾让它的支持者先创造一片领域,而后再将它的居民塞进正确的民族形状中去;或者,套用1918年后新独立的波兰领袖毕苏斯基(Pilsudski)的话:“国家造成民族,而非民族造成国家。”

    根据社会学理论,非领土派几乎无疑是对的。“非领土”指的并非男男女女(增减少数几个游牧或散居的民族)不牢牢地附着于他们称为“家园”的那块土地,尤其当我们想到:在历史上的大半时间内,绝大部分的人都属于植根最深的人——靠农业为生的人。但是,那块“家乡领域”并不等于现代国家的领域,正好像现代英文’fatherland”(祖国)一词中的“father”(父),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时的“乡土”(homeland)是彼此具有真正的社会关系的人类的真实群落所在地,而非在成千万人口(今日甚至成亿人口)当中创造“某种连结”的虚构社会。词汇本身便可证明这点。西班牙文中的“patria"(家园、祖国),一直到19世纪后期才与西班牙具有同样大小的范围。’18世纪时,它还只是指一个人出生的地方或市镇。意大利文中的“paese”(乡或国)和西班牙文中的“pueblo"(民),也仍然可以意指一个村落或国家的领域或居民。(德国电视连续剧《家园》[Heimat]的力量,正是在于结合剧中人物对“小祖国”亨斯鲁克山(Hunsrtick

    Mountain)的经验与其对大祖国德国的经验。)民族主义和国家接掌了亲属、邻居和家园,其所造成的区域和人口规模使它们成为隐喻。

    但是,人们所习惯的真正群落,如村庄和家族、教区、行会、会社等等,因为显然不再能像以前那样涵盖他们生活中大多数可能发生的事情,因此步向式微。随着它们的式微,它们的成员感到需要以别的东西来取代它们。而虚构的“民族”共同体正可填满这一空白。

    它无可避免地附着在19世纪典型的现象——“民族/国家”——之上。因为就政治而言,毕苏斯基是对的。固定不仅造成民族,也需要造成民族。政府通过普通但无所不在的代理人——由邮差和警察到教师和(在许多国家的)铁路员工——而直接向下接触到其境内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它们可以要求男性公民(最后甚至要求女性公民)积极地投入国家。事实上,便是他们的“爱国心”。在一个愈来愈民主的时代,政府官员不能再依靠传统社会阶级较低的人服从阶级较高的人的稳定秩序,也不能再依靠传统宗教来确保社会服从。他们需要一个团结国民的办法,以防止颠覆和异议。“民族”是各个国家的新公民宗教。它提供了使所有公民附着于国家的黏合剂,提供了将民族国家直接带到每一个公民面前的方法,并可平衡人们对那些“超越政府事物”(如宗教、与国家不一致的民族或人种,或更突出的阶级)的效忠。在立宪国家,藉着选举而参与政治的民众人数愈多,这样的要求则愈有机会提出。

    再者,甚至非立宪国家,如今也珍视那种可以用民族的理由(可发挥民主诉求的效果,但没民主政治的危机),加上他们有责任服从上帝所认可的政府官员的理由,来向其臣民提出诉求的“政治力量”。19世纪80年代,在面临革命的鼓动时,甚至俄国沙皇也开始采取下列那个19世纪30年代就有人向他祖父建议但未获采用的政策,即沙皇的统治不但要以独裁政体和正教原则为依据,也要以民族为依据——承认诉诸俄国人是俄国人这个事实。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所有19世纪的君主都必须穿戴上民族的化装服饰,因为他们之中几乎没有一个是他们所统治国家的本地人。成为英国、希腊、罗马尼亚、俄国、保加利亚,或其他需要君主国的统治者或统治者配偶的那些王子和公主(大半是日耳曼人),为了尊重民族原则,而将他们自己归化为英国人(如维多利亚女王)或希腊人(如巴伐利亚的奥托[Otto)),进而学习另一种他们在说的时候会带有口音的语言。虽然他们与这个国际亲王工会——或许我们应该说是这个国际亲王之家,因为他们都是亲戚——其他成员的相像度,远比与自己的臣民大得多。

    使国家民族主义甚至更为必要的,是工业技术时代的经济和其公私管理的性质需要民众接受小学教育,或至少具有阅读识字的能力。由于政府官员和公民之间的距离增加,而大规模的迁徙使甚至连母子和新婚夫妇之间也隔着几天或几个星期的路程,遂使19世纪成为口语沟通崩溃的时代。从国家的观点来看,学校还有一个进一步的好处:它可以教导所有的孩童如何成为好臣民或好公民。在电视流行以前,没有任何媒体和世俗宣传可以和教室相提并论。

    因此,就教育来说,在大多数欧洲国家,1870—1914年间乃是小学的时代。就连那些素以良好教育制度闻名的国家,小学教师的人数也大增,瑞典增加了三倍,挪威也差不多。比较落后的国家也开始迎头赶上。荷兰小学生的人数增加了一倍;在1870年前还没有建立公立教育制度的联合王国,小学生的人数则增加了三倍;在芬兰,它增加了十三倍;甚至在文盲充斥的巴尔干国家,小学的孩童数目也增加了四倍,而教师的人数几乎增加了三倍。但是国民教育系统,也就是主要是由国家组织和监督的教育系统,需要以国语教学。教育也和法庭与官僚制度一样(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也是使语言成为国籍主要条件的一大力量。

    国家因而创造了“民族”,也就是民族爱国心,并且至少为了某种目的,特别急迫和热切地创造了在语言上和管理上的均质公民。法兰西共和将小农转化为法国人。意大利王国在“创造了意大利”之后,顺从阿泽利奥(Azeglio)的口号(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第二节),尽了最大的努力用学校和兵役“制造意大利人”,结果有成有败。美国规定:懂英语是作为美国人的条件之一,而且自19世纪80年代晚期开始引进基于这种新公民宗教的真实崇拜(在其不可知论宪法下所能拥有的惟一崇拜),其表现方式是在每一所学校中,每天举行向国旗效忠的仪式。匈牙利尽了一切力量想将其多民族的居民转化为马札儿人。俄国坚持将其较小的诸民族俄罗斯化,也就是以俄文垄断教育。而在那些多民族得到相当承认,且允许小学乃至中学以某种别的方言教学的地方(如奥匈帝国),国语仍在高等学府享有决定性优势。因此,非主流民族若能在其国家当中争取到自己的大学,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如在波希米亚、威尔士和佛兰德斯)。

    国家民族主义不论是真实的,或是为方便而发明的(如上述君王的例子),都是一种双刃的战略。当它在动员某些居民的时候,也疏远了另一些居民——那些不属于、或不想属于该国主要民族的居民。简言之,由于它将那些为了某种原因拒绝接受官定语言和意识形态的群落区分开来,遂使得非官方民族的那些民族更容易被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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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许多其他民族不拒绝接受官定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地方,为什么有些民族拒绝接受?毕竟,对于小农来说(而且对于其子女来说更甚),成为一个法国人有相当多的好处。事实上,任何人在他们自己的方言或土语以外能学会另一种主要的文化和升迁用语,都可带来不少好处。1910年时,70%移民到美国的德国人(1900年以后他们来到美国时平均口袋中有41美元),已成为会说英文的美国公民,虽然他们显然不想停止说德语,也不曾放弃德国式的感情。(平心而论,很少有几个州真的尝试打断少数语言和文化的私生活面,只要它不向官定“国家民族”的公开优势挑战即可。)除了宗教、诗歌、社群或家庭感情以外,非官定语言很可能无法与官定语言竞争。虽然今日我们可能不容易相信,但是在那个进步的世纪,的确曾有一些具有强烈民族情感的威尔士人,承认他们古老的凯尔特语地位较低下,甚至有些人想要为它进行安乐死。(这个名词是1847年在国会讨论威尔士教育的委员会上,一个作证的威尔士人说的。)当时有许多人不仅选择由一个地区迁徙到另一个地区,也选择由一个阶级转换到另一个阶级,而这样的迁移很可能意味国籍的改变,至少是语言的改变。中欧满是拥有斯拉夫姓氏的日耳曼民族主义者,也满是其姓名乃照德文字面翻译或修改斯洛伐克姓名而成的马札儿人。在这个自由主义和充满流动的时代,美国和英语并非惟一发出公开邀请的国家和语言。而乐于接受这种邀请的人很多,尤其是当他们事实上不需要因此而否认其渊源时为然。在19世纪大半时期,“同化”(assimilation)绝不是一个坏字眼,它是许多人想要做到的一件事,尤其是那些想要加人中产阶级的人。

    某些民族中的某些人之所以拒绝“同化”,一个明显的原因是他们没有被允许成为官方民族的完整成员。最极端的例子是欧洲殖民地的土著精英,他们被施以其主子的语言文化教育,以便可以代表欧洲人管理殖民地居民,但是显然欧洲人不以平等态度对待他们。在这一点上,迟早会爆发冲突,尤其是因为西方教育实际上提供了一种明确表达其要求的具体语言。1913年,一位印尼的知识分子用荷文写道:为什么荷兰人期望印尼人庆祝荷兰人从拿破仑统治下解放的一百年纪念?如果他是一个荷兰人,“我不会在一个其人民独立被偷窃的国家,张罗独立的庆典。”

    殖民地的民族是一种极端情形,因为从一开始起,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的种族优越感,任何程度的同化也不能将黑皮肤的人变成“真正的”英国人、比利时人或荷兰人,即使他们和欧洲贵族一样有许多财富、有高贵的血统和对运动的品位——许多在英国接受教育的印度土王便是如此。可是,即使是在白人的范围内,表面与实际之间仍有显著的矛盾:他们一方面对任何证明他有意愿和能力加入“国家民族”之人提供无限制的同化机会,另一方面却又拒绝接受某些群体。对于那些在当时根据仿佛高度合理的理由,假设同化的范围可以并不遥远的人来说,这种矛盾更是戏剧性,这些人就是西化的、有教养的中产阶级犹太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发生在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一名法国犹太籍参谋的受害事件),会不仅在犹太人中间也在所有自由主义者之间,造成这么不成比例的恐怖反应,并且直接导致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兴起。

    1914年以前的半个世纪,是著名的仇外时代,因而也是民族主义者的反动时代。因为,即使不说全球性的殖民主义,这也是一个大规模流动和迁徙的时代,尤其是在大萧条那几十年,也是充满社会紧张的时代。就拿一个例子来说:到了1914年时,大约有360万人(几乎是总人口的15%)已经永久离开了休战时期的波兰领土,其中还不包括每年50万的季节性迁徙者。由此而产生的仇视外人心态,不是来自下层社会。它最始料未及的表示,那些反映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表示,是来自根基稳固的中产阶级。这些中产阶级实际上永远不大可能遇见纽约下东城的定居者,或住在萨克森收割-EX棚里的人。韦伯虽然是有不存偏见的德国资产阶级的学术眼光,可是他也逐渐对波兰人产生了强烈敌意(他正确地指控德国地主大批进口波兰人充当廉价劳工),并因此在19世纪90年代参加极端民族主义的泛日耳曼联盟(Pan-German

    League)。美国对于“斯拉夫人、地中海民族和犹太人”的种族偏见,实见于当地的白人中间,尤其是信仰新教、以英语为母语的资产阶级中、上层人士。这些人,甚至在这一时期,已发明了他们的本土英雄神话:那些在广漠西部行侠仗义的盎格鲁—撒克逊牛仔(幸而未组成协会)——神话中的广阔天地与大城市膨胀中的危险蚁丘,真有天壤之别!(三位代表这个神话的美国东北部精英,是威斯特[Owen

    Wister],他在1902年出版了《弗吉尼亚人》[The

    Virginian];画家雷明顿[Frederick Remington)和稍后的狄奥多·罗斯福总统。)

    事实上,对这些资产阶级来说,贫穷外国人的拥人,既加剧了也象征着人数日增的都市无产阶级所引起的诸多问题,这些人结合了国内外“野蛮人”的特征,这些特征似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