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 社会和人格(2/2)



    我们的理论和麦独孤的理论之间的差别不仅仅表现在术语方面,尽管这些术语都导源于这样的方式,即两种理论中的任何一种都探讨了行为及其基本原因之间的关系。但是,指出两者的差异是如此重要,以至于需要进一步详尽阐述。鉴于某种夸张,有必要使理论的区分尽可能鲜明,人们可能说:对麦独孤而言,具有倾向的自我和激起这些倾向的环境都是独立的实体(entities);在我们的理论中,它们一起发展,并且通过场组织的过程密切地相互作用。正如行为环境有赖于它周围的自我那样,自我也有赖于它的环境。在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中,行为环境的某些部分,也即我们的伙伴们,都起着独特的作用,那是因为在它们和自我之间可以产生能把自我完全组织起来的某些力量。因此,社会行为不是自我内的“社会倾向”的结果,而是特殊种类的场组织的结果。

    在我们的理论中,正是由于社会行为导源于组织,因此,它对那种很少关注基本因素的理论的进展更有效果。这些基本因素充其量是根据虚假例子来分析的,而不是根据实际的团体行为来分析的,正是这些实际的团体行为表明了场组织在起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因为纯粹的“社会原因”而成为许多团体的成员,这与群居的本能或倾向完全不同。我们迁移到一个新的市镇,不论在社会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都成为该市镇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在这种环境里,我们的行为社会场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转向我们问题中的第二个主要问题——心理团体的性质。在我们离开第一个论题之前,我们再提出一个结论。如果行为自我在隔离状态中是不完整的,那么,实际的或地理的有机体作为一个个体也是不完整的。这是因为,在行为环境中,伙伴的出现是地理环境中人际关系存在的前提。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在行为社会场内,交流是通过一个社会场来中介的。不论从心理学上还是从生物学上讲,隔离的个体不可能是自然界的一个完整部分。

    心理团体的性质

    如果我们现在转向第二个问题,我们便将完全摆脱迄今为止所观察的心理团体的制约。我们在讨论中将把我们自己并不属于的那些团体的特性也包括进去。这样做是合理的,因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原则,即社会团体的特性是以心理团体为中介的。因此,把前者作为后者的指标是可以允许的。

    统一和分离

    在调查团体的性质时,我们将运用我们关于其他组织产物的知识。我们遇到过的第一种产物是沿着分界线的统一和分离(unification and

    segregation)。这很容易应用于社会团体,不论是心理的还是社会的社会团体。团体或多或少是封闭的,具有或多或少确定的界线。结果,团体越是封闭,新成员进入该团体便越是困难。这种情况已由苛勒加以证实,他的实验发现,当一头黑猩猩作为新成员被引入业已建立的黑猩猩团体时,几乎被其他黑猩猩杀死。对于养禽场的类似观察也证明了这一点「施吉尔德勒普一埃伯(Schjederup-Ebbe)]。此外,如果团体中有一名成员离去,团体便很快地重新封闭起来;离队的那个成员被团体想念的程度没有该成员想念团体那般强烈,这一事实也在苛勒的黑猩猩群体里被观察到。

    被一个团体所排斥,可能会深刻地影响被排斥成员的自我。我们曾在前面提到过(见边码p.650),在原始社会中,被团体所排斥甚至会导致个别成员的死亡。在我们的社会中,排斥也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舒尔特(Schulte)从团体动力学例子中提出了一种颇具独创性的偏执狂(paranoia)理论:这种情境要求特别紧密的团体内聚力,特殊的环境(不论在某个成员的人格之内还是在或多或少偶发的情境里)会阻止该成员屈服于这种应力。其结果可能是社会场的整个重组:“我们”原来指“团体内的我”,现在则转变成“我和他们”,“我与团体的对立”,由此,整个自我-场关系,以及自我的整个结构,都可能发生深刻变化。

    稳定性

    与团体的封闭性相联系的是它的稳定性或保守性(stabilityor

    canservativeness)。看来,这种封闭程度和抗拒革新的程度是随着彼此的关系而变化的。乡村的团体要比都市的团体更加保守。一个团体越是原始,它就越封闭,保守性也越强。在与世隔绝的原始团体里,变革遭到强烈的抗拒。可是,通过与其他人群的接触,新的文化成分便可引入过来。由这类革新产生的变革,作为心理事件,已经由巴特莱特进行过研究,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的主要结论是:“输入成分引起的变化,既沿着现存的文化方向进行,也沿着接收的团体的发展路线进行”(1932年,P.257)。

    清晰度

    封闭,作为一种属于整体而非部分的特性,是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前提。我们还发现,团体中部分的活动可在整个团体中产生回响,它在种类或程度上有赖于活动的种类和动因的地位。也许,这种相互作用的最有趣的效应便是团体的清晰度(articu-lation)。比起完全同质的暂时团体来,差不多任何一个团体都具有清晰度。在一个有组织的单位内,所有的清晰度都依赖其各部分的相关特性,正如它与场的其余部分的分离依赖一种梯度(gradient)一样。

    领袖、追随者、同事

    如果在一个团体中,有一个成员比其余成员更加机智或能干,那么这个成员将会拥有独特的地位,甚至成为领袖。可是,另一方面,如果有一个成员处于另一极端,便将成为“替罪羊”——这使我再次提及苛勒的黑猩猩。上述说法似乎是老一套的说法,但是我认为,这种老一套说法恰恰导源于它固有的真理。譬如说,A是最有力的成员,从而成为领袖,这并不是指所有其他成员之所以像他干的那样去干是因为他干得最好,而是因为他们服从于他的领导,他之所以干得最好是因为他干了它。领袖的权威不仅仅在于对他在特定任务中所处优势的承认。如果A是领袖,则其他人便是追随者,每个其他成员与A的关系涉及到这些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这个例子尽管较为复杂,但与冯·雷斯托夫(Von

    Restorff)所调查的有关重复材料和孤立材料的例子属于同样的性质。正如孤立的材料通过孤立而获得特性一样,领袖也会通过成为一名领袖这一事实而获得一些特性。当我们讨论某些动物团体的清晰度时(见边码p.669),我们将提供一个有趣的例子。这里,我们只想指出,这种效应是以一般的方式导源于我们的理论。成为一个团体的领袖意味着该领袖的心理团体在一个基本方面不同于追随者的心理团体,他的自我作为这一差异的结果也肯定不同。如果我们说,领袖俯视追随者,追随者敬仰领袖,而追随者彼此之间处于同一水平上,那么,我们便表述了巴特莱特(1922年)所谓的决定社会关系的三种基本倾向,也就是断言(assertion)、顺从和原始的同事关系(pp.36f.)。很清楚,任何一个个体可能按照他成为一名成员的那个团体和他在该团体中所处的地位而体验上述三种基本倾向中的任何一种倾向。

    心理相近

    道奇(Dodge)在一篇十分优秀的文章中引入了一个新概念:“心理相近”(mental

    nearness)。我们不要把这一概念与巴特莱特的原始同事关系(primitive

    comradeship)混淆起来。“心理相近是介于一个人和其他人之间的一种基本的社团格局(communityframe)”(p.235)。心理相近是我们所谓的“我们”(we-ness)的一个方面,它既适用于领袖-追随者关系,也适用于追随者-追随者关系。它具有使自我和他人进行联结的功能。当然,领导关系可能通过这种特定的关系对它产生影响。但是,领袖可能成为极其受热爱和被仰慕的主人,也可能成为令人惧怕的统治者。

    领导和“孤立”

    在我们的论点中,领导是从团体的异质(inhomogeneity)中产生的,或者说,是从团体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孤立的成员。但是,我们的论点在许多方面需要构建得更加完整一些。首先,我们为孤立(isolation)选择一种特殊的特性或效率,毫无疑问,这是十分重要的特性或效率。可是,在我看来,社会心理学的真正问题是去找出这种“孤立”(从冯·雷斯托夫界定的意义上所讲的“孤立”)是否是领导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这种孤立是否一定涉及特定的特征。最机智的人是否像最有力的人或最美丽的人成为领袖那样成为领袖呢?十分清楚,最弱的、最愚蠢的和最懒散的人将不会成为领袖,也就是说,孤立必须处在向上的方向,而不是处在向下的方向;但是,使向上和向下得以存在的维度是否具有头等的重要性?这类问题立即导致具体的问题;它们只有通过对特定团体进行研究才能回答,而且这种答案也可能有赖于所研究的那种团体。

    与此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领导是从上升的孤立中产生的唯一特征吗?从纯理论的基础上讲,我们必须推论它不是;相反,当孤立程度太大时,孤立的成员将失去他与团体的联结,从而倾向于被分离出来;这个结论似乎与日常生活的事实完全一致,甚至与业已完成的少量实验研究完全一致。因此,利塔·霍林沃斯(Leta

    Hollingworth)得出结论说,“太多的智慧往往使一个孩子(或成人)无法成为公众的领导”,她把这一事实归之于孤立。

    但是,当杰出人物留在团体内的时候,是不是足以使他具备当领袖的资格呢?领袖术语是不是一类由不同类型组成的术语呢?杰出人物是否也有可能不成为一般意义上的领袖呢?团体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结构,我们关于这个主题的知识过于局限,以致于回答这些问题的任何一种企图都是不可取的。

    我们简化了这一情境:一个人突出于其他人之上,这些人与他相比,相对来说彼此相似。但实际上,情况不会这样简单。当一个以上的异质情况发生在团体里面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领导和行为

    我想提及的最后一点阐释如下。这里,有一个社会团体G和一个领袖A。让我们考虑一下A的心理团体和某个其他成员民在前一个团体GA里面,自我将处于顶端,而在后一个团体里面,一个“他”将处于这个顶端位置。很清楚,在这些行为场中,每一个场必须首先决定这个人的行为属于谁的场,然后决定其他人的行为。由于一个人的行为团体的顶端意味着某些活动被实施而另一些活动被省略,因此,在前者,那些活动将把自我保持在顶端,而在后者,活动则使它降低了位置。至于在特定情形中这些活动是什么,当然取决于特定的团体和特定种类的领导。它们不同于暴君和敬爱的主人。“高贵者的行为理应高尚”是优秀领导的座右铭,如果一个高贵者的行为与其职责相悖,那么,他便不是作为一名领袖在行事,而是不顾他的领导地位,屈服于不同力量的推动了。

    对于追随者K的行为,道理也一样。如果他服从那位领袖,则他并不表现一种本能的活动或顺从的倾向,而是按他的行为场而行事,并且以此方式来保存或增强行为场的结构。

    由此出发,人们可以进入数千条通道,调查有关叛乱分子、怀疑论者、牢骚满腹者、妒忌者、狂热分子等等的动力——他们中既有领袖又有追随者。人们还可以设法找到团体行为动力中的德性起源。然而,不该把这种企图与那些现代倾向相混淆,后者从社会因素中提取道德规范,剥夺了它们的任何一种独立地位,并使之成为盲目的和机械的社会力量。我们在前面几章(见边码p.570,614)已经阐释过心理学和逻辑学的关系,倘若在细节上予以必要的修改,它们也适用于心理学与伦理学的关系。

    复杂的团体——清晰度;动物团体;啄击表

    让我们回到团体清晰度问题上来。我们关于一个同质团体和一名杰出成员的例子是很少会实现的。事实上,团体清晰度是十分复杂的。在动物团体中,它导致一种复杂的支配系统,那是鸟类的规矩,对此,施吉尔德勒普-埃伯已经观察了55个以上的种类;看来,这种情况对哺乳类团体也颇为典型(卡茨,1926年)。生活在一起的鸟类个别地决定它们的统治和服从关系,这种关系一俟确立,如果不是永远不变的话,至少倾向于长时间保持不变。这种决定既体现在实际的战斗中,也体现在竞争过程中一个成员比另一个成员更勇敢。这种统治地位的表现形式往往发生在喂食时间,即强者啄击弱者,而弱者则遭受这种打击;同时,还出现强者“昂首阔步”,弱者“畏缩躲避”的情况。至于决定这种支配地位的因素尚不清楚。其中,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可能是身强力壮,但这决不是唯一因素,正如“啄击表”(peckinglist)的事实所证明的那样。在这啄击表中,由n只母鸡组成的一个团体的第一个成员啄了n-1只母鸡,第二个成员啄了n-2只母鸡,如此等等,直到第n只母鸡什么也啄不到,从而被每一只母鸡啄。一个典型的不规则性呈三角形:A优于B,B优于C,C优于A。

    我之所以简要地提及这些事实,是因为它们似乎是一些社会心理学事实,而不是鸟类心理学事实。该事实将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首先,我们把团体形成的格式塔原理应用于鸟类身上。我们在上面推论出,为了成为一名领袖,涉及到一种明确的自我和行为,它们与追随者的自我和行为不同。一个不断得到证实的施吉尔德勒普-埃伯的观察证明了对鸟类社会的这种论断。如果人们将位于啄击表顶端的那只鸟的行为(即“暴君”的行为)与位于啄击表下面的鸟(也就是倒数第二只或第三只鸟)的行为进行比较,那么,他就会发现,后者虽然只对少数鸟类占有统治地位,可是它的凶残程度大大超过了第一只鸟对待所有成员的态度。但是,一俟他把倒数第一只鸟以上的所有鸟都从团体中移走,这只鸟反而变得很温和,甚至十分友好,这会使另外一只鸟相当惊奇(1924年)。在人类社会中,也不难找到与上述情况相似的情境。这种行为的一个方面可能主要是社会群集的结果,而不是个体特征的结果。

    啄击表的起源:自我的向上倾向

    对于‘啄击表”的事实,我们有何解释呢?换言之,我们能否获得这样的事实,即当两鸟相遇时,它们是否一定会根据团体动力学的一般原理建立起相对的统治关系呢?由于团体和自我之间的密切的相互联结,对此的评论具有某种保留,并有充分理由认为它们在许多方面肯定是不恰当的。

    根据上述的讨论,我们了解到行为团体通常是不同质的。这个“我”和各种“你”并不具有同样的地位。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已经看到,有许多因素运作着,以便在他的场内为自我提供一个中心位置,使他变得独特。这个自我拥有领导的特性,至少具有朝向领导的强烈倾向。皮亚杰(Piaget)关于幼儿自我中心行为(ego

    centric behaviour)的描述似乎完全符合这一观点。社会团体往往不能容忍一个特殊人物的领导。对于他的行为场来说,这意味着,他的盛气凌人的行为将导致出乎意料的结果;不仅不能保持或增强他的心理团体组织,而且他的行为将使之变弱或毁坏。因此,除非离开该团体,否则他就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即产生一个组织得很好的团体,来改变他的行为。他唯有通过减弱专横才能做到这一点,由此产生的组织(不仅是社会团体的组织,而且也是他的心理团体的组织)将是他不再为领袖的构造。如果这种描述提供了近似于真实情况的图景的话(尽管完全是图解式的),那么我们应当推论,在所有的行为团体中存在着一种推动自我向上的力量,一种对团体动力学来说具有头等重要性的力量。

    实验证据

    我们能否把这样一种力量的存在视作一个业已确立的事实呢?人们可以考虑精神分析理论和有关理论得以建立的一些资料,确实,这些事实可以用来证明我们的命题。然而,我们不准备在我们的讨论中涉及这种材料,我们只想把我们的论点限于更为严密的实验研究之中。与我们的问题有着十分密切联系的调查是霍普(Hoppe)关于成功和失败的调查,我们曾在第九章(见边码p.414)简要地提到过这种调查。他向被试们布置了一些困难的任务,这些任务倘若不经相当数量的练习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客观地说,每一次尝试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而成功并不出现在练习系列的开始。需要指出的是,对成功和失败的客观分布的描述并非是对成功和失败的主观体验的描述。因为被试很快地用一项较为容易的任务去替代(至少是暂时替代)那项布置给他的任务,也就是用很容易成功的任务去替代布置给他的任务。换言之,被试不是渴望去完成要求他完成的任务,而是降低了他的标准;用霍普的话来说,就是被试建立起一种“志向水平”(level

    of

    aspiration),它远远达不到实验者提出的成绩要求。如果任务是每一次都应击中靶心,那么,被试便可能作出这样的取代:即先将任务改为击中靶子,然后改为击中50环,击中75环,最后才改为击中100环,也就是击中靶心。这种志向水平(显然不是原来布置的任务)决定了成功和失败的体验,而这些体验又反过来决定了志向水平。前者倾向于提高志向水平,后者则倾向于降低志向水平。然而,如果向被试布置的任务大大超越志向水平,或者大大低于志向水平,那么,被试将不会体验到失败或成功。我们之所以不感到失败,是因为我们无法证明某个困难的数学例题(除非我们是数学家,致使解决难题属于我们的志向水平);同样,我们之所以不会体验到成功,是因为我们的任务仅仅是从书架上取一本书。这件事实一方面证明了成功体验和失败体验之间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证明了动因的自我。成功“提高了”我们的自我,而失败“降低了”我们的自我,也就是说,我们对自己具有评价。如果我们假设自我始终处在推动它“向上”的力量之下的话(见边码p.670),则这种效应也解释了志向水平的变化。为了使成功得以发生,必须把志向水平保持得相当的低,以便成功成为十分经常的事。于是,问题产生了:这种志向水平为什么通过一次或多次成功而得到提高。这个问题只能根据社会因素来解答。如果志向水平低下,这意味着自我在其团体中也是低下的。降低志向水平导致两种冲突的结果:一方面,通过成功,它满足了“自我”得以提高的条件;另一方面,它通过使“自我”变得相对低下而降低了“自我”水平。由此可见,志向水平始终在两种对立力量(一种力量倾向于降低志向水平,另一种力量则倾向于提高志向水平)之间十分巧妙地保持着平衡。这两种力量都产生于自我和团体之间的关系。这些结论已为被试的行为所证实,被试常常用客观原因解释他们的失败,例如,责怪他们所使用的仪器的质量,或者怀疑实验者的技能。前面提到过的事实,即任务过分地高于志向水平或过分地低于志向水平都不会导致失败或成功的体验,也可以用同样原理来加以解释,因为在第一种情形里,失败并不降低自我水平,而在第二种情形里,成功也没有提高自我水平。因此,霍普的调查结果证实了我们关于自我向上倾向的假设,这也是由这位作者明确引入的一个假设(p.35)。

    另外一个有利于同样假设的论点可从W.沃尔夫(Wolff)的有趣调查中获得。在沃尔夫的一些主要实验中,结果是从不同材料中获得的证据来证明的,也即一个被试必须通过留声机中一个人的嗓直来判断这个人的性格。让几个人讲下列句子,“您好,我对这些实验是否会产生任何结果感到好奇”,并将这句话进行录音,被试根据听到的这些声音来判断各人的性格,通常,被试自己的说话音也在其中。结果,在14个个案中,有12个人认不出他们自己的声音——对此结果,也许只能从主要问题以外的事实中去寻找解释了。这12名被试,以及其他一些人(总共16人,p.279)是以他们判断其他人的同样方式来判断他们自己声音的。如果人们把他们对自己的判断与其他人对他们的判断的平均值进行比较,那就会发现一些重要的差异。首先,对他们自己声音的判断通常要比对其他人声音的判断更加详细,尽管事实上被试并未认出他们自己的声音;他们还表现出对讲话者性格的更深刻的洞察。其次,自我评价(肯定是不知不觉的自我评价)始终要比他人评价的平均值更为有效,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加积极。在所调查的16个个案中只有一例并不符合这条规律,而在这一个案中,由其他观察者所作的评价相当分散,有些人评价高,有些人评价低。在余下的15个个案中,12个个案比平均数更加积极,其中5个个案确实是所有评价中最好的,另有5例可以归入前三名之列。对于这种结果的解释是:“判断者对他自己未被认出的声音所作的反应就像日常生活中他对他的‘自我’所作的反应一样:尽管没有认出他自己的声音,但是他似乎像认出他自己声音那样来作出判断”(P.290)。该假设是由我省略了一些特殊实验来证明的。然而,它指的是,自我竭力在梯子上爬得高一些。这不仅被更为正常的人或调节得更好的人所证明(他们判断自己比他们被别人判断更好),而且还为小型团体所证明,该团体的自我评价朝相反方向分化:因为他们的行为是一种张力的结果,这种张力介于他们的很高理想和他们意识到他们在实现理想方面的不足之间。正是由于他们为实现这样高的目标而奋斗,致使他们不满足于目前的成绩。

    第三个支持线索来自一个由登博博士(Dr Dembo)开展的尚未发表的调查,该调查是在我的实验室里进行的,也是前面讨论过的她的那个研究的延续。她的实验再次为愤怒的唤起提供条件;被试必须实施一些十分容易的但又是无意义的任务,例如将一箱纸片撒在地板上,过后再将所有纸片收回到箱子里面去,并多次重复这一活动或者类似的活动。该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研究社会力量在愤怒唤起中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她的初次研究已经有所说明,认为被试和实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决定的因素。结果,在这个新的研究中,这种关系发生了变化。在一组实验中,被试单独耽在房间里,任务是把一堆纸张一页一页地翻过去;实验者则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通过隐蔽得很好的墙壁缝隙对被试进行窥视。在另外几组实验里,实验者和被试耽在同一间房里,实验者的行为从单纯的被动观察改为实际的争吵。就我们的目的而言,将第一组实验与另外一组实验比较一下就够了,在另外一组实验中,实验者干扰被试的工作。在这两种情形里,都发生了愤怒;但是,当被试独处一室时,她的愤怒是自由表现的,一旦被试离开这个房间,并不会留下什么后效,而且它也不是指向实验者的。所有这三点与实验者的扰乱所引起的被试的愤怒是不同的。愤怒的表情也许未出现,但这不是由于没有愤怒,而是由于社会情境要求自我控制。实际上,在这些实验中,愤怒要比前述的实验强烈得多,这可由后效的持续时间来证明。一般说来,被试难以在实验结束时记录他们的内省,而对第一组实验的被试来说,该任务并没有任何困难。在被试能够谈论这些实验之前,在被试将他们的体验(这些体验常常由被实验者激怒的报复**所组成)与实验联系起来之前,有时要花上几星期甚至数月的时间。因为在这个团体中,愤怒主要指向引起一切麻烦的个人。

    我认为,解释那些对强度、方向、后效以及由于自我改变的动力学而引起的感情表现所施加的巨大影响是公正的(这里所谓的自我改变的动力学是一种压力,被试的自我由于屈从于实验者的意志和扰乱而被置于这种压力之下)。这种应力清楚地指出一种力的存在,这种力提高了“自我”,并与这种特定社会情境的应力完全相反。登博博士的实验包含了更多的与社会动力学有关的材料,但是我不准备提供更多的详情,因为作者尚无时间去系统地撰写她的实验结果。

    团体形成的结果

    文明的产物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三个问题,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团体形成的结果是什么,这些结果如何影响进一步的行为?事实上,我们已经讨论了某些或多或少暂时性的结果,但是,现在我们要转向更为持久的结果上去,这些结果可以典型地称为团体活动或社会活动的产物。当然,我正在考虑我们的风俗和时尚,我们的风气和常规,这些东西在反映它们自身的行为类型中都是可以感觉到的,我还考虑了那些更加“坚固的”产物,例如建筑物、书籍、艺术作品,以及我们的日常生活用品。总之,社会活动产物的聚集就是我们所谓的文明(civilization)。这些产物起源于社会活动,并决定了未来的社会活动,正如一种痕迹起源于心物过程,反过来又决定未来的心物过程一样。把我们关于痕迹的问题应用于社会活动的产物,这将是一项诱人的任务,但是,对这些问题的探讨,除了完全超出了作者的能力所及之外,还将需要单独出书。

    作为一种格局的文明

    我们把自己限于一些评论上。文明的产物并非偶然地与产生它们的社会团体联系着的,而是始终在某种程度上与这些团体的动力特征内在地联结着,纯粹偶发的因素(像某些材料的可得性而不是其他材料的可得性一样)可能决定这些产物的某些方面。其次,这些产物,由于它们的起源是社会的,因此,如果认为它们是个体活动,将会产生误解和误释。即使产生这些产物的行为类型不再发生,产物仍保留着,甚至影响行为。“我们可以合理地谈论风俗、传统、制度、技术秘密、系统阐述的和未经阐述的理想,以及其他无数的事实,它们是直接决定社会行为的团体的特性……实际上,它们像直接制约任何其他东西那样制约人类的活动”(巴和莱特,p.254)。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文明的产物形成了一种格局(framework)——这个术语也为巴特莱特所运用——在这个格局内,实际上所有的行为都发生了,正如所有的空间定位发生在一个空间格局里并依赖空间格局一样。由此可见,表面看来完全是个体的活动和态度,经过仔细的检查,可以发现它们是由社会框架决定的。

    例子

    上述观点已由朱利安·海尔希(Julian

    Hirsch)关于厌食方面的研究所证实。如果人们问一个人,为什么他对臭蛋碰也不碰,那么就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因为它们令人倒胃口。”然而,对布鲁尼(Brunt)地方的土人来说,臭蛋则是一种美味佳肴;如果我们要想解释我们和这些土人之间口味的差异,我们只需观察另外一个例子就够了:信奉东正教的犹太人对于猪肉极为厌恶,这是容易解释的,因为活猪的肮脏习惯,然而,非犹太教的人和自由思想的犹太人则对猪肉并不厌恶,尽管他们同样了解猪圈的情况。海尔希以此事实为基础得出了他的结论:“回避某些食物并不是因为对食物的厌恶所造成,厌恶由回避所引起。”他用大量的例子证明了回避的社会根源。今天,这种根源已经被遗忘了,而回避和厌恶则仍然作为社会格局的结果存在着。

    萨皮尔(Sapir)对社会格局的结果进行了一般而又明晰的讨论。该讨论涉及到社会活动的许多不同领域。由于我迄今为止忽视了语言,而语言也许是文明的最伟大和最有力的产物,因此,我将选择萨皮尔的某些语言例子。“确实,我们处于如此强烈的语音习惯的控制之下,致使学习语言的学生若要发现与他自己不同的语言中语音的真正结构是什么成了一个最精细和最困难的任务。这意味着,人们总是不自觉地通过他自己的语言习惯,用强加在他身上的词语来解释其他语言的语音材料。于是,天真的法国人容易混淆‘sick’中的‘s’和‘thich’中的‘th’的发音——这并非因为他不能听出其中的差异,而是因为建立这样一种差异扰乱了他对语音必要结构的感觉”(p.136)。运用与此稍有不同的术语,我们应当说:鉴于法国人的语言格局,他把“s”和“th”听作为同一个音的两种变式,而在英语格局内,它们则像“s”和“t”一样是两种不同的音。有鉴于此,对美国人来说,伦敦方言“lygy’冲的“广音,听起来就像lady一词中“。”的变式,而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如果他学过英语,并且初来伦敦,则这两个音是不同的音,结果甚至连“lydy”这个词也不懂了。我们再来举一个取自萨皮尔的例子:“根据一种纯客观的观点,‘kill’一词中的‘

    k’和‘ skill’一词中的‘

    k’之间的差别是容易确定的,对我们来说,就像‘kill’中的‘k’和‘gill’一词中的‘g’之间的主要差别可以容易地确定一样。在某些语言中,‘gill’一词中的‘g’音被看作(或者被直觉地解释为)与‘skill’一词中的k所典型代表的一个音有着一种相对来说不重要的或个别的偏离,而‘kill’一词中的k,则由于它更强的清晰度和它可以听得见的气息,将构成一个完全与众不同的语音统一体”(p.134)。

    我们的整个社会格局由大量的特定部分组成,它们在语言、习俗、传统、法律、思维方式、艺术创作风格、时尚等方面找到它们的表达。甚至只要随便罗列一下就可以使人看清,在这些部分中,有些部分比其他一些部分更加稳定,尽管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永远不变的。与此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的,尽管任何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而且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里,有些问题将心理学家的研究与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联系起来了。

    人格

    我们不准备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只想探讨一下我们关于心理团体和社会团体理论的最终结果。我们已经看到,自我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它的性质有赖于“我们”,有赖于它在这个“我们”中所占据的位置。但是,在我们讨论的那个论点中,我们还没有把文明的产物包括在内,也就是还没有把社会格局包括在内。社会格局对于自我的发展来说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当我们谈论人格(Personality)时,我们通常考虑它的文化中的自我,也就是由它的社会格局决定的自我。几个世纪以来,通过教育来发展人格主要在于使年轻人了解过去的杰作。中学和大学的课程主要(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以经典著作和数学为基础,以便把学生引进古老的文化格局中去。我并不想装作权威来说话,我承认,对我来说,这些旧的教育思想并不像它们在今天某个时候显得那么糟糕或过时,即便我也不准备否认一种特定体系的刻板延续是容易导致僵化的。

    受过教育或有文化的人是生活在一种格局之中的,这种格局的存在是由于持续的社会创造,而不单单是由于这类社会产物毫无生气的传递。所谓社会产物是受过教育和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共同拥有的那些行为特征,我们前面讨论中提供的厌恶某种食物就是一例。

    人格问题是心理学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无论何处,这是一个比较容易疏忽的问题,人们不是在特质(traits)的盲目统计的调查中遇礁,便是陷入极不科学的抽象讨论的漩涡。容易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些有文化有知识并对人格研究饶有兴趣的人却对实验心理学在这个问题上所做的研究不屑一顾,而且声称“解释心理学”(explanatory

    Psychology)无法把握这个问题,只有在本质上与此不同的一门心理学,即所谓“理解心理学”(under-standing

    Psychology)才有能力去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曾在第一章中讨论过这一两难问题,并拒绝接受这个问题。我们的理由在于我们的一般原理:如果心理学反映组织,也就是说,反映内在的特性联结,如果这种情况像适用于我们研究过的其他领域一样适用于人格,那么,心理学确实应当用一般的方法揭示人格的内涵和意义。

    人格是一种格式塔吗?

    问题可以阐述如下:人格是一种格式塔吗?如果是的话,那么人格是哪种格式塔?这些都是具体的问题,可以用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可是,如果人格不是格式塔,那么这又将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它那不同的行为单位或特质是彼此独立的,而且能够用任何一种结合方式联合起来。另一方面,如果人格是一种格式塔,那么在其各种表现之间将会出现相互依存,而大量的特质结合将被排斥。

    如果我们留在由实验确立的事实范围之内,则我们就必须把我们的视界限于相对来说较少的关系上,也就是限于性格特征或人格特质和相貌特征之间的关系上。奥尔波特(Allport)和弗农(Vernon)在去年刊布了论述表达活动(experssive

    movements)的著作,在该书的结尾处,两位作者以大量的实验结果为基础阐述了下列结论:“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人格的表达活动不是特定的和不相关的;相反,它们形成了连贯的、令人困惑的模式……根据我们的结果似乎一个人的姿势和笔迹都反映了基本上稳定的和不变的个人风格。他的表达活动看来不是彼此分离和互不相关的,而是组织起来形成良好的模式。此外,证据还表明,在表达活动与态度、特质、价值观和‘内在’人格的其他倾向之间存在着一致性”(pp.247-248)。这一结论并不是轻易得到的,而是在对其他发现和理论进行彻底讨论以后,并对他们自己的结果进行彻底讨论之后才得出的。

    由于奥尔波特和弗农的著作对文学进行了杰出的研究,所以我在这里仅仅提及另一个实验研究;这是由安海姆(Arnheim)在柏林大学所作的一项调查。他要求被试把人物的不同方面或表现进行匹配——例如把知名人物与笔法相匹配「知名人物如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拉斐尔(Raphael)等」,或者把笔法与人物肖像相匹配,或者把他们作品中的语录与人物肖像相匹配,或者把某些行为方式的描绘(如饮酒习惯)与人物肖像相匹配。结果发现,正确的匹配数始终比偶然的匹配数要高,而且常常高出许多;许多错误还是“良好的”错误;由于匹配对活动不是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理解了其中的一个条件——因此,在以伟大画家为题材所作的匹配实验中,被试对米开朗琪罗和拉斐尔这两位著名画家极少发生混淆。在总共779次匹配活动中,只有36次将米开朗琪罗的作品与拉斐尔的作品混淆起来,或者把拉斐尔的作品与米开朗琪罗的作品混淆起来。然而,正确的匹配还是占了绝大多数,其中米开朗琪罗、拉斐尔和利奥那多·达·芬奇分别为221、192、175。

    上述结果如同前面描述过的实验中沃尔夫的被试作出一致判断那样,可以用两个不同的观点进行解释。一方面,它们证明相貌判断是可能的,相当一致,而且比偶然的期望正确次数更多。另一方面,它们也证实了奥尔波特和弗农的结论;如果特质的任何一种结合是同样可能的话,那么这些判断就不可能像它们经常表现的那样正确。如果米开朗琪罗的笔法并不具有某些特征,而这些特征如同为判断者所熟悉那样起着人物的指示作用,那么这些判断者就不会表现得这么好了!因此,相貌特征的实验为人格是一种格式塔的观点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格是哪种格式塔?

    另一个问题,即人格是哪种格式塔的问题,是更加难以作答的,如果人们想继续留在上述提出的理论格局以内的话。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考虑自我的所有不同的亚系统,关于这种亚系统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我们已经在第八章讨论过了,它们涉及到这些亚系统的组织方式,起支配作用的相对程度,它们的相互交流,以及它们的相对“深度”。通过这些,我们指的是它们的表面一中心定位(surface-centre

    localization),或者是它们与“自己”(Self)的联结,而这正是“自我”(Ego)的核心。此外,整个自我的“敞开”(openness)或“闭合”(closedness)也必须进行调查,也就是说,它与环境场的关系,尤其是社会场的关系必须进行调查。自我和环境之间的动力交流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自我本身的性质。在这种调查中,文明的产物也必须包括在内。那么,它们中哪个对自我产生了深刻影响,它的亚系统中哪个亚系统受到主要影响,这种影响有多强?

    今天的心理学重新发现了人格问题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人格问题,那么心理学便是不完整的,许多作者已经为此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威廉·斯特恩(William

    Stern)和麦独孤(McDougall)。然而,我不准备报告他们的观点,因为在我刚才阐述的问题上,我木可能作出任何贡献。格式塔理论在其发展中是颇为一致的。它首先在最简单的条件下研究心理学的基本定律,包括相当基本的知觉问题;接着,它涉及到越来越复杂的一组组条件,包括记忆、思维和活动。它已经开始接近那些使人格本身进入研究范围的条件。但是,由于这方面的研究刚刚开始,看来等待时机是明智之举。本节稍微短了些,不是因为我低估了人格问题的重要性,而是因为我对它关注得过了头,以致于未能像对待任何其他部分那样连贯地陈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