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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德萨米的空想共产主义(2/2)

变成坏事的。当科学和艺术的成就变成一切人的财产的时候,知识就不能成为私有制所固有的特权的渊源。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当然也将器重天才,但是,在没有愚昧可资剥削的地方,学者就不能构成一个等级。科学人才和艺术人才也将从事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工业或农业劳动。他们都要参加首要的工作,特别是当公社为公共利益而要求他们这样做的时候。

    这样一来,在公有制条件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将密切结合起来。社会鼓励人发展多方面的才能,而不怕自然需要的增长。任何人都不会去压抑科学和艺术的天才。科学和艺术也不会再是不公和邪恶的帮凶,它们将成为达到真正幸福,达到真正文明的手段。他们将完成自己原来的使命——成为社会积极性的动力。在未来的社会里,已不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各种谬论的有害影响:科学将是抵制各种谬论的盾牌。①

    ①《公有法典》,第175—183页。

    公社是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统一体——它在目的上是统一的,在管理上也是统一的。**社会的政治组织的唯一任务就是促进生产、科学和艺术的发展。在人人平等的国家机关中,充满了和谐与理性:当利害共同时,这里就不可能产生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这种和谐将是社会集体力量的基础,是社会的共同一致的理性的基础。人人平等,有如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因为那时社会关系已是自然规律的真实的反映。那里已不需要“司法的力量”。调节经济生活的法律将只具有组织和指导的性质。德萨米的这个启示还带有相当温和的性质,颇似圣西门所说的,在未来社会中(未来社会的目的是使大多数人幸福),对人的管理制度、统治制度将由对物的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来代替。①但是,德萨米并没有受这个提法的约束。在《公有杂志》中我们发现有这样的说法,在将来的社会里,法律、规章都再不是必要的了,它们将完全为习惯和原则所代替。在《公有法典》中德萨米宣称,在**社会里,在生活和活动的一切基本问题上,命令将让位于聘请。所有的人都将乐于遵循领导人的意见,因为这些意见符合每个人的天生爱好和每个人的意志。

    ①《圣西门选集》,1859年巴黎版,第3卷,第277—296页。

    因此在组织正常的社会里,镇压式的制裁,照德萨米看来,将会不再需要了。自由将成为个人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最高保证。

    如我们所看到的,虽然德萨米否定法律的强制力量,但他仍然承认指导性的、建议性的社会组织的必要性。不过这种社会组织的性质将使社会上不可能出现独裁与专横。执行政治职能的期限会是很短的,而且这种职能也被认为是次要的。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受双重的约束:即服从根本**和服从有教养的人民的社会理性。德萨米承认,政治制度可以影响社会制度趋于完善。虽然有时他也流露出这样一种思想,即认为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中,即使在严格遵守社会的根本法——平等法和公有法的条件下,也可能有各种管理形式,①然而他认为最好的形式是民主制,这一点显然是无可争辩的。将来的民主制是以共同劳动和共同富裕为基础,以知识普及和社会教育为基础,德萨米认为,这决不会象古代的民主制。在这种民主制下根本不会有不安分的少数人压迫或奴役任何人的问题。在建立起公有制的条件下,在充分和谐的条件下,照德萨米看来,也不可能有专政,如果不谈自然、理性和科学的专政的话。德萨米说,反对公有制的人责备**制度是**和暴政。对于一个以引导人们无限自由地走向幸福为自己唯一目的的制度提出这样的指责,是荒谬的。②

    ①《公有法典》,第205页。

    ②同上书,第214—215页。

    德萨米认为人民自主的原则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除自然规律以外不可能再有任何绝对的东西。但是在公有制条件下,每个人的智慧、情感和利益,乃至于共同的意志必然都将归之于自然,因此也就成为绝对的东西。在公有制确立以后,由于进步规律起作用,统一的社会组织很快就会完善起来,到那时,在现存制度下不可能实现的“纯粹民主制”自然就会确立起来。在德萨米看来,从科学上证明一条法律符合共同的利益,要比多数人对法律表示赞同更有意义。人民的决定和共同的意志不是一回事,这一点,德萨米表示同意卢梭的意见。

    在**社会的“议会”中将有各门科学、各种艺术和一切工业部门的代表。妇女与男子平等,在议会中也有代表。“议会”将同时执行政治机构的职能以及研究院和学校的职能。“议会”作为一个政治机构将以表扬和发表对社会有意义的一切成就与发明作为自己的任务。社会管理机关(它与“议会”的关系,德萨米谈得不十分明确)一方面在所有的人之间分配社会产品,另一方面,则号召所有的好心人参加这种或别种工作。每个公社都有自己的政治会议,会议的使命是指导公社的活动。每个国家都有负责指导本国活动的会议——国民代表大会。最后,还将召开伟大的全人类代表大会,指导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行动。代表大会不是代议机关,它不是由各公社选派代表。代表大会的职能由若干公社来执行。执行代表大会职能的公社每年由上年执行此种职能的各公社推定。德萨米提出这种独特的论点,其出发点是认为在理想的社会里每个公社的公民都能做出共同的决定,都能制定为一切公社共同遵守的“法律”。凡是一致同意的建议就被认作是法律。政治机器宛如在自行运转着;由于教育的普及,政治真理都将是非分明而无可争辩,也许只有在疯人院里才会找到反对它的人。

    应当指出,关于公有制条件下的政治结构,在《法典》中是阐述得不很清楚的。①

    德萨米确信,公有制的确立将引起家庭关系方面的巨大变化。他严厉地批评卡贝在“伊加利亚”中把宗法家庭及其所持有的家长制、父权、妇女的从属地位等加以美化。德萨米说,卡贝在伊加利亚里还保留着“小经济的烂摊子”,大手大脚地不仅让各家有个人的饭厅和客厅,而且还让各家有个人的谷仓和作坊。②德萨米认为,所有这些都是多余的,有害的,因为在**条件下家庭不应当有任何经济职能。另一方面,德萨米也反对自柏拉图那里传下来的那种为了有益于社会和人类而限定两性关系的传统。他说,这种做法会破坏“甜蜜的爱情”的危险。在这些问题上,在德萨米看来,重要的不是立法,而是教育、知识和榜样。德萨米认为“公妻”的说法是不能容忍的。“公有”一词,只能用之于物,决不能用之于人。德萨米虽然十分敬仰傅立叶,但显然认为傅立叶所说的那种婚姻形式没有多大价值。

    ①1843年《公有文集》,第37—46页中刊载的纳维尔所写《法典》摘要一文中,关于未来社会的政治制度写得比德萨米本人还要清楚一些。

    ②《公有法典》,第167—168页。

    德萨米的理想是,男女自由结合,两性完全平等,离婚自由。他引证莱喀古士、莫尔、康帕内拉、摩莱里、卢梭、爱尔维修等权威的话,强调离婚自由的必要。①在现代社会中使爱情变得丑恶不堪的原因,是私有制和强制。在这方面,财产公有和自由正是对症下药。所有的人都愿意成为幸福的人;在**制度下,在利害共同时,谁还愿意去违背符合于人的需要和**的公共道德呢?谁还愿意干扰别人的欢乐呢?如果一旦有违反常规的现象发生,文化和劳动会帮助社会来与这种现象作斗争。但是,对家庭观念的主要打击还是“统一的社会生活单位”。在现存制度下,家庭这个生活单位作为友谊和爱情的唯一中心还有着一定的作用。但只有很少的家庭合乎这个宗旨。在公有制条件下,随着细小的家庭单位的消失,与此相联系的稳固的一夫一妻制也必将消失。②

    家长制的家庭单位不能保证儿童受到全面教育。要知道,教育乃是整个社会大厦的一块基石。我们在《公有杂志》中读到,教育应当以社会科学原理为基础,教育应当是和社会科学一样包罗万象的,应把人的一切都包括无遗。德萨米重复爱尔维修的话说,善行,信仰,风俗,习惯,一切都来自教育。良好的教育是与私有制不相容的:社会制度会在教育方面留下它的烙印。一切杰出的思想家都主张实行社会的、平等的免费教育。在人人平等的共和国内就应当实行这种教育,而且它将是巩固共和国的可靠的手段。德萨米着重指出,巴贝夫主义者对教育也持有这样的观点。德萨米说,巴贝夫主义者认为祖国应当从每一个人一出生就开始教化他,而且一直到他死都不抛弃他。③

    ①《公有法典》,第113—115页。

    ②同上书,第120—121页。

    ③同上书,第125—129页。

    在公有制条件下的教育组织,所述大都与傅立叶的教育学说相同。社会教育是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劳动的和综合技术的教育。在公社中没有学者等级,理论家同时也是某个体力劳动部门的实际工作者。相应地,社会在施教期间,不仅要注意未来公民的智力发展,也将注意其职业教育。设有重点不同但都与某种职业相联系的各种学校。因为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应当掌握几种专业,所以在学习期间,学生都要学完一个专业再学另一个专业。教育系统没有强制性。从一个教育阶段升入另一个较高的教育阶段,是由学生的能力和才智来决定的。教育是直观的;这种教育大部分在作坊、果园、厨房、马厩等处进行。教育已组织得能使儿童逐步地愈来愈热爱严肃的工农业劳动。教育是男女分开的,而且姑娘们都参加较轻的劳动。教育也是“互相的”:在公有制的学校里,大家都是先生,大家都是学生。公社中这种普遍的、平等的、渊博的、生产的教育,其目的是发展体力、智力和心力,巩固友谊的结合,激发对公有制的热爱,使所有的心灵和所有的智慧都在互相友爱的感情中结合在一起,以驱除内心的统治欲和特权欲。①教育将发现每个人的天才和爱好,并且为了社会的利益使其得到充分的发展。教育的平等将保证公社中力量的均衡,保证对真理有一致的、明确的认识。②

    ①《公有法典》,第131—137页;第232页。

    ②同上书,第221页。

    四

    德萨米参加过七月王朝最后十年间的一些秘密社团,并在1848年参加布朗基的俱乐部,毫无疑问,他属于当时空想**的革命派。他所参加的几个秘密社团都完全肯定“社会革命”的必要。他本人也自认为是巴贝夫与邦纳罗蒂事业的继承者。③我们已经知道,在社会改革事业中,他十分重视“公有”这一科学理论的作用和这个理论在群众中的传播。他在《公有法典》一书中正是想提出这样的理论。但是制定社会革命的科学理论的任务,这个在若干年后由马克思天才地解决了的任务,是德萨米所不能胜任的。德萨米对社会改革道路的看法自相矛盾,而且失去了真正科学的、唯物主义的基础。

    ③参阅《平均》杂志,1840年法文版,第1期。

    德萨米对社会发展过程的观点,也与他的师辈——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者的观点一样,是以对社会关系作唯理论的理解为基础的。我们已经知道,按照他的学说,现存的邪恶制度是错误观点、迷信、宗教偏见的产物。他确信,这座偏见的大厦已经腐朽了。为了彻底摧垮它,为了引导人们走向博爱,照德萨米看来,就需要用教育来反对宗教和愚昧,就需要把知识武器交给人民。①

    ①《公有法典》,第185页。

    但是,德萨米不仅是唯物理论者的忠实学生,同时还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思想敏锐的观察家。他认识到社会已被划分为阶级。他毫无保留地引用《新百科全书》中雷诺的文章中的话:“我认为,人民是由两个生活条件和利益各不相同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组成的”。②德萨米看到对不平等现象的不满情绪日益增长。他感到暴风雨即将来临,感到有必要及早解决社会改造的问题。他也不可能不了解到,对现存不平等现象的不满正在引起的,并不是在当权者之中,而是在人民群众中的“精神的沸腾”,③平等的真正朋友是穷人,是无产者。④因此,他谈到广泛宣传真理的必要性时,号召人们正应当向无产者宣传真理。⑤他首先是把自己对未来的希望与无产阶级结合起来。但是德萨米既没有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就不可能坚持这种阶级立场,有时竟离开了这种立场而堕入纯粹唯心主义的立场。例如,他宣称,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必须有一切“好心人”的赞助;于是,他号召人们向富人和穷人宣传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①可见,他似乎认为有必要让资产阶级也参加实现公有原则的事业。他显然是针对七月王朝“发财吧!”的口号而提出说,不是人民应当成为资产阶级,而是资产阶级应当成为人民。

    ②《公有文集》,1843年法文版,第69页。

    ③《公有法典》,第3页。

    ④同上书,第209—210页。

    ⑤同上书,第92页。“要畅谈真理,要把真理灌输到无产者头脑里去”。

    ①同上书,第1—4页。

    德萨米也和十九世纪上半叶的其他空想主义者(如布朗基)一样,他所用的“无产阶级”这个概念和“人民”、“穷人”等概念十分相近。他引用雷诺的话说:“我称之为无产者的,是这样的人,他们生产全国的一切财富,而所有的只是自己劳动所得的日薪,他们从自己的劳动产品中只能得到很小的份额,而且这部分还由于竞争而不断减少……我称之为无产者的,是耕种我们的田地,培植我们的葡萄园,而不能享有其收获物的无数农村居民。”

    我们看到,德萨米在给无产阶级一词下定义时没有能够提高一步指出基本的、生产的标准。一般说来,他对社会的阶级划分的认识,不是从这个或那个阶级在生产中所占的地位着眼,而是从他们的收入着眼的。他说:“1.我们所说的无产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公民,或是其收入甚至不足保证得到必需品的公民。2.我们所说的小私有者是其收入可以保证得到必需品的公民。3.我们所说的大私有者,资本家、富人、资产者,乃是其收入超过合理需要的公民。”②德萨米又说,无产者占一国的绝大多数。这是两千二百万无文化的、孤苦伶仃的、每天只有六个苏来维持生活的不幸的人。③德萨米说,这些为贫困和绝望所激怒的不幸的人们暴怒地挥起自己身上沉重的锁链并高呼“或工作而生,或战斗而死”,这是毫不足怪的。

    ②《公有文集》,1843年法文版,第79页。

    ③同上书,第69—71页。值得注意的是,德萨米在这里加了一个注,除上述的无产阶级的两个组成部分外,又加了第三个部分——收入极为菲薄(17—18法郎)的小私有者。

    德萨米说,现在掌握着权力和财富的人,只有在“人民的社会组织”的压力下才会把权力和财富让出来。①显然,德萨米所说的“人民的社会组织”是指“无产阶级”的组织。他说,必须要有一个能使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共同纲领,必须造成无产阶级自己的统一,以便使它能在适当的时机作为一支力量而突起。德萨米大声疾呼道,无产者!各国人民为了自身的解放有时会碰到一个百年难遇的时机。当这个时机到来时,切切注意不要因自相争吵而错过了它。②我们已经知道,德萨米极其重视哲学的社会意义,并认为最重要的是哲学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在他看来,哲学原理的统一是“无产阶级”组织统一的必要条件。因此他认为任何违背原理统一的行为都是对人民事业有害的。

    这样,德萨米就使他的读者想到(虽然他表达得不十分明显)必须有一个“无产阶级的”独立政党。如果无产者只是参加某一个现存的政治“核心组织”,即使这个组织是激进的,也只能证明无产者还很不了解自己的真正的利益。德萨米称这种应将无产者联合在自己周围的党为“人民党”。用这种名称来代表的,看来不是某一个政治组织,而是三十至四十年代间此伏彼起的许多政治社团。德萨米说,人民党本来是动摇不定,人数极少,备受迫害,零落涣散,并被认为已被消灭了,现在,这个人民党已奋发起来,已是精力充沛,生气勃勃的了。它只要一接触到真正平等的土地,就能恢复自己的力量,它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有力。它掌握着未来的命运,因为它能真正消除人类的苦难。③

    ①《公有法典》,第217页。

    ②同上书,第219页。

    ③同上书,第109—110页。

    德萨米说,为了根除现存社会关系中的罪恶,为了“使压迫者变得博爱”,必须用顽强的反抗来对付不公平;要使人民前进,就必须冲破现存特权制度。①这样一些说法恐怕不能把它理解为和平改造的思想。《公有法典》一书也和德萨米的其他著作一样,其基本精神是革命的。德萨米避免(需要从应付检查制度考虑)直接和详细地谈到暴力革命的必要性。有时他甚至好象还指出一些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他说,我们的呼声警告那些在悬崖边缘上睡着了的人。②他主张宣传富人和穷人利益一致,认为这是“保全世界,避免流血革命”的最好的方法。③他建议官人们作一些让步,在生活的宴席上给穷人一席之地,以封住革命的深渊。他声称,实现他的体系不需要“流血牺牲”④。但是,所有这一切警告显然都只具有纯粹修辞的性质。革命是社会改革的必经之路的思想,在德萨米的体系中有着巩固的地位。他把公有原则叫做是革命的箴言;那些往往成为革命策源地的大城市中有时发生的革命发动,照德萨米看来,可为自由事业加以利用,如果这种运动能为有理智的人们(大概就是前面所谈到的那个“人民党”)所掌握的话。他谈到向新秩序过渡的时期时,就象谈到革命时期一样,在这期间,青年将习惯于军营中的生活。十分明显,这里指的也就是青年参加国内战争。⑤象这样的论点,在德萨米的《公有法典》和其他著作中可以找到不少。我们看到,德萨米一般都以人民作为搞革命的力量;但是,也常常给这种力量以更明确的名称:无产阶级进行革命。⑥然而,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个别的词句,而是革命在德萨米所描写的改造事业的前景中所占的地位:没有革命,则他所拟就的改革计划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①《公有法典》,第196—197、217页。

    ②同上书,第204页。

    ③同上书,第12页。

    ④《公有文集》,法文版,第7页。

    ⑤《公有法典》,第7、29、143—144页。

    ⑥同上书,第217页。

    德萨米十分敬仰1793年的活动家。他们造成了全国的政治统一。但是他们没有解决未来的基本问题——未能保证社会的统一。为此需要公开地高举起**的旗帜。但是,这些革命家竟然没有明确地了解公有制作为对敌斗争的可靠工具的意义。因此他们没有能挖去封建制度和垄断制这支大树的最危险的毒根,没有能依靠真正的民主。在1793年的宪法中,平等的信条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反映。结果,无产阶级和国民公会中一部分“规规矩矩”的人麻痹地停止了一切努力。革命就被“热月政变的利斧”结果了。如果当时的革命家按照公有制的精神采取了应有的措施(人民已本能地这样做了),则革命当会有另外一种结局①。

    如果人民现在因被奴役而沉睡不醒,那也不应绝望:人民是沉睡中的狮子。他一朝醒来,就会威风凛凛,凶猛异常,谁想拦阻它,谁就会倒霉。②德萨米毫不怀疑,起义人民必将获得胜利。在德萨米看来,人民群众的自发运动是新生力量成长的证明,新生力量要想和法律效力相抗衡,法律无论如何是对付不了它的。他认为“无产阶级”的实际解放就要来到了。③值得注意的是,德萨米在对社会革命准备过程的描述中,几乎丝毫没有谈到秘密社团的作用和通过密谋实现变革的可能性。大概是1839年起义④的经验使他对密谋家的斗争方法抱有怀疑的态度。

    ①《公有法典》,第187、202页。

    ②同上书,第186—187页。

    ③《平均》杂志,1840年法文版第1期。

    ④1839年5月12日布朗基在巴黎组织的一次武装起义,这是一次密谋性质的起义,第二天就被镇压下去。——译者

    德萨米清楚地看到革命后人民将要遇到的危险。革命家在为实现平等博爱原则的斗争中,既要行动迅速,勇往直前,又要小心谨慎。他们的口号应当是:机会难得,当机立断。我们看到,虽然德萨米认为在公有制彻底胜利以后根本无所谓专政,但对于过渡时期来说,他却赞成雅各宾党人的精神和同意巴贝夫主义者的观点,承认革命的专政是不可避免的①。但是我们要强调指出,德萨米完全没有阶级专政的思想。

    ①《平均》杂志,1840年法文版;参阅作者所著《法国秘密社团的社会主义和**思想》一文,载苏联《历史问题》杂志1949年第3期。

    德萨米反对卡贝在《伊加利亚旅行记》一书中提出的不彻底的办法:在五十年内保留私有者的财产权,放弃义务劳动等等。特权的最后余迹一天不消灭,人民就一天要担心它会复辟,而要想改革成功,必须人民有信心。另一方面,贵族必然是心怀不满的,而行动迟缓只会使他们继续保持对新制度的仇恨。让他们保留私有财产,必然会放纵他们使尽各种阴谋诡计和投机取巧的手法利用财产来反对人民。恐怖方法这种反对革命敌人的手段,照德萨米看来,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这种方法只会造成更多的敌人,何况还让他们保留着最危险的武器——财产和金钱。

    必须同时剥夺财产和金钱——这是暴政的神经。如果人民胜利了,已使绝望的敌人缴了械,却马上又把凶恶的武器还给敌人,这不能称之为人道主义和宽大。这不是人道主义,而是愚蠢。决不能说剥夺就是暴力和压迫。我们决不应容许枷锁再落到人民身上。一旦公有制最后建成,它就会比任何别的制度都更宽宏大量。**社会将没有任何的暴力。但是人民也不会让任何人保留有害的财产垄断权。②

    ②《公有法典》,第255—256页。

    在社会革命的“次日”,临时革命政府应当颁布一系列的过渡性措施,这些措施应能直接满足人民的迫切需要。这样的措施包括:将一切财富集中于公共商店,平等博爱地分配产品,利用家具和衣着的储备(德萨米确信这种储备够用十年),重新分配住宅。德萨米大声疾呼道,不幸的无产者,高兴吧,丢掉你们的茅棚小屋吧!就要有十分清洁而舒适的住宅了,问题仅在于正确地加以利用。①

    ①同上书,第247—248页。

    在德萨米看来,这些措施能使一切小土地所有者,一切小私有者一心归向革命政府。对公有制事业的热情将会鼓舞不幸的人们,而这些人占全体居民的十分之九。他们宁死也不愿放弃这个事业。在公有制建立后培育起来的下一代,也将完全忠于这个事业。甚至被剥夺了财产的人也将放弃其自绝于人民的情绪,以求在“博爱的宴会”上占有一席。

    德萨米说,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不分肤色、种族和国别,都将象兄弟一样地生活”。②各族人民的友好不应有界限;**是把各国人民联合起来的最好的手段,是克服狭隘民族主义的最好的手段。③德萨米认为人类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世界一切国家的胜利。他幻想那时各国之间的一切屏障都将拆除,各民族将会融合成一个统一的民族。他设想,这个统一的民族将有统一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基础将是拉丁语。**在一个国家里的胜利,这只是开端。德萨米相信,有了这个最初的胜利以后,在若干年内各民族就会全部解放。

    ②同上书,第229页。

    ③同上书,第250—252页。

    德萨米认为,第一个**社会丝毫不必害怕**君主们结成“神圣同盟”来反对它。在它有了巨大资源的时候,它不难击破这个反动的同盟。德萨米认为,在这个可能要与**国家进行斗争的时期,革命的国家保留武装力量是必要的。他和邦纳罗蒂一样,认为这支军队对公有制的彻底胜利可能起很大的作用。他说,在万不得已时,**国家将派遣三十万至四十万战士到国外去,要不了十年功夫的战争,这支军队就会取得各族人民的共同解放。①

    ①《公有法典》,第257页。

    随着**的完全胜利,将出现许多大规模的共同的经济工作,这些工作将由劳动军来实现。**的完全胜利不仅会导致科学的发展和艺术的繁荣,而且将使气候大为改善。社会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不影响到人,也不可能不影响到外部世界。毫无疑义,德萨米的这个改变气候的思想,以及劳动军的思想,都是从傅立叶那里承袭来的。

    公有制最终确立以后,照德萨米看来,“生产大军”就要完全代替破坏大军。德萨米认为劳动军是实现公有制的一个极好产物。劳动军将使自己的活动遍布于全世界,耕地,肥田,美化大地,象变戏法一样地进行一些现在连想也想不到的巨大工程。他们将排干沼地,灌溉荒地,开凿水渠,改造河流。

    组织劳动军,在德萨米的想象中;不仅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其活动的精神效果也同样重要。德萨米说,青年总是想做一番大事。在十八世纪时,新大陆使青年心向往之;现在新大陆已失去了其诱惑力。在公有制条件下,青年的这种愿望部分地可以通过旅行来满足,旅行起着很大的文化作用,就象是能使公有制大厦巩固起来的水泥。旅行将促进各国人们的交往,消除一国与他国隔绝的屏障,促使公有原则遍及全世界。但是,在这个联合的过程中,各国派代表参加由劳动军进行的许多共同的大工程,无疑地也有着无比重大的意义。②劳动军中的工作将比公社中的一般工作更能够吸引青年。在那里,劳动将同庆祝会、戏剧表演交替进行。使青年向往的是由一国往另一国的旅行,与一个个新地区的居民联欢,为文明而不断开发我们这个行星上的各洲。劳动军的活动和科学与艺术随之在各处的普及,将在短期内引导六亿野蛮人走向文明,从而将完成全人类在平等博爱原则上的大联合。

    ②同上书,第142—143页。

    《**宣言》在谈到十九世纪的伟大空想主义者时指出,他们的体系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还不发展的最初时期出现的”。在这个时期“工人们还是分散在全国各地并为互相竞争所分裂的群众”。因此,空想体系的创立者看到了阶级矛盾,却“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①

    ①马克思恩格斯:《**宣言》,中译本第32、54页。

    德萨米的革命活动和写作活动却是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进行的。资本主义机器工业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必然性,不仅使无产者人数增多,而且也使他们的阶级觉悟提高。在三十至四十年代的法国,这个过程进行的速度是很快的;这一过程的社会和政治后果引起了一切思想敏锐的人的注意。

    到1830年革命时,资本主义工业在法国已占领了许多主要阵地。作为工业的天生伴侣的罢工运动还带有分散的性质:在各个企业中此伏彼起的罢工,其目的是要求在某一企业内或为某种工人改善劳动条件,缩短工作日,提高工资。但是在这个罢工斗争中养成了组织纪律性,提高了工人阶级对阶级利益一致的认识。法国的无产阶级日益坚定地走上了阶级斗争的道路。

    阶级斗争和革命的教训,正与空想主义者的学说相反,必然推动无产阶级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利用政治手段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工人在七月王朝的最初几年还不能提高到具有成立阶级政党的思想。由于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起来,他们就参加了共和派社团的队伍,这些社团就其社会意识来看基本上是小资产阶级的。当然,小资产阶级思想对工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无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工人参加三十年代的共和派社团也不能不对这些社团的纲领有所影响。我们在共和派社团的一些纲领中常常发现有平均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反应。

    阶级矛盾的进一步加深(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后果)不能不影响到共和派社团的命运。三十年代的革命尝试表明,革命运动只是在有广大无产者群众积极参加的地方才能蓬勃开展。革命尝试还表明,无产阶级正在成长为一支威胁着资产阶级秩序的强大力量。资产阶级共和派和共和派工人分道扬镳了。资产阶级共和派日益脱离革命运动。工人阶级则已深深地认识到它有自己的政治任务,它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组织。一些秘密社团就其成分来说是工人愈来愈多,就其纲领来看是愈来愈有革命性了。

    七月王朝最后八年的特点是**宣传的大大开展。当时工人阶级显然已倾向于**。原始的平均主义的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体系已在工人阶级中失去了影响。伟大空想主义者的信徒们在这个时期都站在工人运动以外冷眼旁观。恩格斯写道:“在1847年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则是工人的运动。”①德萨米的学说就是在这个运动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且是想给这个运动以理论上的论证。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卷,第6页。

    德萨米的体系始终没有能广为普及;1848年以后,他的体系长期被人完全遗忘。然而德萨米的著作,特别是《公有法典》一书,虽然有许多显然是文字上的缺点,但却有极其丰富的独特的见解,这是他的同时代人和对头——卡贝所万万不能企及的。德萨米无疑地应被认作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空想**的一位极伟大的代表人物。

    德萨米不同于当时大多数空想主义者,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他一贯捍卫对世界和对人的本性的唯物主义观点。这就使某些社会主义史学家有理由称他为“唯物主义的**者”。①但是,德萨米据以作为其理论的根据的唯物主义,是十八世纪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在对社会发展的看法上,他没有能够超出唯心主义。我们看到,在《法典》中朴素的唯理论的道理虽很多,但德萨米却远未能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理解“社会万恶”的起源以及将来按公有原则进行的社会改革。

    ①马朗:《社会主义史》,1882—1884年巴黎版,第2卷,第153页;加罗迪:《科学社会主义在法国的起源》,1948年巴黎版,第190页。

    曾亲身参加革命运动的德萨米,他的理论无疑也是有革命立场的,虽然他的某些说法是不恰当的(对理解他的真实思想来说)。他等待人民起义来“医治”社会。他认为强有力的革命政权是确立新制度所必需的,革命政权应当采取坚决的革命措施:剥夺富人并镇压他们的反抗。但是德萨米全然忽略了使社会革命可能发生和必然发生的物质条件,而仅限于从纯粹唯理论的观点指出革命的思想前提——指出公有思想在舆论方面的胜利。

    德萨米既是无产阶级阶级觉悟提高过程的目击者和观察家,他把无产阶级看作是未来的革命的主要力量,有时甚至把这种革命叫做“无产阶级革命”,那是很自然的。他并不是看不到城市工人在革命中的特殊作用。但是在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上,德萨米的理论也不很明确。他没有唯物辩证法这个工具,因而既不能说明无产阶级产生的原因,也不能说明无产阶级社会作用加强的原因,从而也不能说明无产阶级将来胜利的必然性。何况,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德萨米说的“无产阶级”这个概念本身还不很明确,这反映了工人阶级在那个发展阶段上还远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区别于城乡贫民的界限。

    四十年代秘密社团的**,用恩格斯的话来说,是一种“尚少加工的,只是出于本能的,颇为粗糙的**……”。①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有新的革命理论。德萨米认识到,为使革命运动成功,就需要“体系”,需要“原则”。但是要想从十八世纪的唯理论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出发,创立一种能够科学地理解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的理论,是不可能的。德萨米的体系,也和他那个时期的其他空想主义者的体系一样,同样是空想的,同样无法解决历史向工人运动提出的任务。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卷,第6页。

    我们认为德萨米的学说无疑地具有空想的性质,但也不应当就此抹煞他的功绩。在十九世纪的空想主义者中,在德萨米以前没有一个人曾这样明确地提出社会革命问题(虽然他也没有能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德萨米以前的空想主义者中,没有一个人能象他这样地看到无产阶级的积极性对社会改革事业的意义(虽然他也没能充分估计到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作用)。德萨米把**与唯物主义结合起来的尝试也是值得重视的,虽然由于以显然不合乎这个目的的十八世纪唯物主义为基础,这个尝试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最后,在德萨米的著作中将革命的巴贝夫主义的传统与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传统相互结合起来,这对社会主义史是很有意义的。

    马克思十分熟悉德萨米的著作。马克思收藏有德萨米的几本著作,上面有马克思所做的许多标注。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德萨米作了很高的评价。马克思写道:德萨米“……把唯物主义学说当做现实的人道主义学说和**的逻辑基础”加以发展。②马克思把德萨米的学说与其他空想**者的学说相比较,认为德萨米是属于当时“比较有科学根据的”**者之列。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卷,第167—168页。

    (译自德萨米《公有法典》,苏联科学院出版社1956年俄文版,第5—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