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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希腊的僭主政治(译文)(2/2)

当下没有什么加惠于自由民大众的倾向,可是当我们把它们和先前英雄时代的政府相比,它们指示出重要的进步——第一次在公共事务上采用仔细考虑和预先设想过的制度。它们表现为希腊心灵中新而重要的政治观念的第一次的证据——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前者赋予一个集体,这个集体并不仅仅商讨,最后还作出决定——后者托付任期不长的个别行政长官,在他们任期终了之时对上述集体负责。我们第一次被引入亚里士多德所定义的,公民的共同体——人们有资格,并认为他们自己有资格轮流地命令和服从。称做城市的那个集体最高主权者,就这样构成了。第一次构成的这种公民共同体,诚然不过包括了人身有自由的人们中的一小部分;然而它建立其上的那种观念,却开始逐步为一切人的心灵所明白了。政治权力已经丧失了它的神授的性格,已经变成了可以依法传授的某种属性,也是为了某些明确的目标而确定下来的:随后三个世纪内激动了那么多希腊城市的,涉及政治权力的任命和运用的成千个问题的根据,就这样设定下来了——这些问题,有时发生于有特权的寡头本身之中,有时发生于这个寡头集体和无特权的大众之间。这些民众运动的种子,从希腊世界的这一端到另一端,每个城市各有些不同的变化,召唤出来了那么多奥秘的激情,那么多苦涩的反感,那么多的精力和才干,全都可以追溯到在英雄时代的王政废墟上,建立起来了原始寡头政体的那次初期革命上去。

    这些最初的寡头政体是怎样治理的,我们得不到直接的资料。但是,狭隘的、反民众的利益集团天然属于有特权的少数人,连同暴烈的个人习惯和激情,使我们没有根据来假设,他们是小心谨慎的或是和霭善良的;从我们所知梭伦立法(下章对此将加叙述)以前阿提刻的状况中的许多事实中得出的推断,则全都是不利于他们的。

    从寡头政体所遭受的初次冲击——由于这些冲击,那么寡头政体倾复了——中,兴起了称做僭主的篡夺者,他们利用普遍的不满作为他们个人野心的借口,也作为其助力,而他们常常成功了,似乎蕴含着这类不满既是普遍的也是严重的。僭主兴起于寡头政体本身之中,不过格局却并不完全一样。有时候执政的行政长官,亦即寡头政体在某个短暂时期内转移给他重要行政权力的那个人,变得不忠实于推选他出来的人们,并取得了足够的权势,不理睬他们而永久把他的尊严保持下去——也许甚至足以转移给他的儿子。另一种情形,似乎更为常见的是,兴起了称做煽动家的名流,古代的、现代的史家一致把他画成令人厌恶的一幅图画:一个精力充沛而又野心勃勃的人,有时候甚至是寡头政体的一员,他作为无特权的民众的忧伤和苦难的斗士站了出来,博取了他们的好感,十分有效地利用他们的力量,以致使他得以用强力推翻寡头政体并自立为僭主。第三种僭主是,某个推定为富有的人,像雅典的库隆,甚至用不着受拥戴的借口,偶然因别处类似的冒险家的成功而受到鼓舞,雇用一支家兵队,夺取了卫城。还有一些虽然罕见的例子属于第四个变种——古代的王的后裔——他不再受寡头政体的约束或处于它的控制之下而受苦受难,他找到了压服他们的手段,借暴力勒索到和他的祖先因人民的同意而享受到的一样巨大的权势。在上面还得加上一种,某几个希腊城邦的Esymnete或独裁者,他是一个公民,正式赋予给他最高和无限的权力,处于指挥武装部队的地位,由一支现役的亲卫队把他武装了起来,但是只是一时称做独裁者,而且是为了对付某种紧迫的灾难或毁灭性的内部纷争。这么擢升起来的那个人,总受到极度的信任,通常也是一个能干的人,有时候成功如此巨大,或者把他自己弄成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人,以致他的任期延长了下去,事实上他成了终身的僭主;或者,甚至共同体并不愿意承认他的永久的权势,他却常常强大得足以违反他们的意志,把这份权势保持下去。

    这就是公元前7世纪和6世纪无数希腊僭主攫取权力的各种样式。虽然我们从亚里士多德简单陈述中,在一般状况上知道了这么多,不过,令人很不愉快的是,我们竟没有当时的这些共同体中任何一个的图画,可以让我们鉴赏变迁的细节。关于王室世裔的、曲解他父辈权力到成为僭主的那一类人,亚里士多德给我们举了阿尔哥斯的斐同为例,他的统治已经叙述过了。关于利用先前在一个寡头政权下所任职务的权力把自己弄成了僭主的,他提出了这么一些名字,阿格利勤吞的法拉利斯以及朱利都的和伊奥尼亚希腊其他城市的僭主;关于先成为煽动家然后登上宝座的,他提到西西里的里昂替尼城的派那丢斯,科林斯的库普塞罗斯,雅典的庇士特刺妥;关于独裁者,或推选出来的僭主,米替利尼的庇塔库斯是突出的例子。一个军事的和侵略的煽动家,把曾经把他降了职,亏待了他的寡头政体颠覆掉了,成了暴虐的僭主统治了几个年头,最后倒了台,砍了头,这是由哈利加尔纳苏斯的茅翁尼修斯在意大利库迈的亚里士托台姆斯历史中进一步予以描绘了的。

    我们从修昔底德和亚里士多德的一般陈述,获悉公元前7世纪和6世纪是希腊诸城市在财富、威力和人口上普遍进步的世纪;无数殖民地建立于这个时期(我将在后面的专章中说到此事),为这种进步倾向提供了进一步的例解。这么说来,我们上面提到的希腊诸城政府的变化,虽然我们所知的很不完善,整个说来,它是公民权日益提高的决定性的证据。因为希腊诸共同体由从开始的英雄时代的政府,是最粗陋最幼稚的一种政府;它**裸地缺乏制度的保障,它的〔活动方向〕是怎么样也没法预先知道的,它的〔好坏〕只能取决于碰巧坐在宝座上那个人的性格,这个人,绝不会保护穷人免受富人和大人的压迫,多半会和后者一样无限制地放纵恣肆,然而他却更加受不到什么惩罚。

    在那么多的城市里成功地取代了寡头政府的僭主们,虽然他们治理的原则通常是狭隘自私的,还常常是暴虐的,他(用修昔底德的强调语气的用语)“除了他本人和他自己的家庭而外什么也不管”的。——可是,因为他们还不够强大到足以制服希腊心灵,它铭刻其上的是一门痛苦的却促进了改良的政治课,而且大大有助于扩大人们的阅历,同样也有助于决定随后的精神面貌。他们部分地推倒了人民——严格地说,是自由民大众——和寡头集团分隔开来的墙;确实饶有兴趣的是,煽动家——僭主是人民在政治事务中愈益增大的重要性的最初的证据。煽动家站出来代表人民的情绪和利益来反抗少数统治者,或者也利用了他自己受到虐待的某些事例,他忍受某些痛苦以博得人民的善意对待和慷慨支持。当人民拿起武器帮助他推翻了现存的统治集团时,他们看到自己的领袖取得最高权力是深感满意的,但是他们既没有获得政治权利,也没有获得更多的保障。除了目睹先前的压迫者蒙受了羞辱而外,他们究竟收获到多少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所知太少,无法加以判断。但是,甚至最坏的僭主,对待富人都比对待穷人更凶;穷人们在这种变化中,在相对重要性上(按指其社会地位——译者)也许是有所得的,尽管他们也分担了,除**裸的恐惧而外,没有其他永久的基础的一个政府的严酷和勒索。

    亚里士多德关于希腊诸共同体的政治进步和教育状况的评论,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他在7至6世纪的早期煽动家,和后期的,例如他本人,和他目睹了的他的上一二代的煽动家之间划下了一条明白的界线。前者是一个大胆而富有的军事领袖,他拿起武器带上一邦民众叛乱者,用暴力推翻政府,他把自己弄成,既是他所推翻了的人们,也是他取得其援助推翻了他们的那些人们的主人;后者则是一个演说家,他具有足以感动一批听众的充分的才能,但他既不想,也没有本领来进行武装攻击——他要达成他的一切目标,全靠和平合法的方法。这种有价值的变化——亦即以讨论,以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来代替诉诸武力〔的行动〕,要在会议中获得公开宣布的决议,借此可取得对人们心灵的影响力量,并且使决议案成为不可争辩的,甚至反对派也不得不尊重它——是在民主主义法制连续不断的实际运行中产生出来的。在希腊史的较晚时期,我将有机会来估量倾泻到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希腊煽动家克勒翁和许泊玻罗斯头上的无限咒骂的价值;不过,即使假设这些咒骂理由十足,说这些人比起早期的煽动家如库普塞罗斯和庇士特刺妥——他们运用人民的武装力量以达到颠覆现政府并为自己攫取僭主权的目的——有了实质上的进步,毫无疑问是对的。煽动家本质上是一个反对派领袖,他借贬抑当时在位行使政权的人来赢得他自己的影响力量。然而,他在早期寡头政制下,他的反对只能借武装叛乱来表达,武装叛乱不导致他夺得最高权力就会导致他的毁灭。但是民主主义法制的成长,既对他,也对他的政敌保证了充分的言论自由,保证有一个最高会议来决定谁是谁非;于是,他的野心受到了限制,而诉诸武力一事也就搁到一边去了。那么,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多方挑剔的煽动家(甚至我们逐字逐句全部接受他的最恶毒的政敌的一切声明),比之几世纪前好战的煽动家们,其可恶和危险的程度就轻得多了;所以发生这种差别,原因在于“公开演讲习惯的成长”(用亚里士多德的措辞)。用舌头来反对,是用宝剑来反对的仁慈的代替者。

    在先前的寡头政制的废墟上兴起了僭主一事,表面上是回复到英雄时代的原则——亦是一种个人意志的政府,复辟起来代替众所周知为城市的那种制度化的安排。不过希腊心灵的成长已经如此超出于这个早期的原则,以致以此为基础的哪一个政府都没有能够遭遇到心甘情愿的默从,除非是在一时的兴奋情绪之下。开头,篡夺者的人望,连同他的同伙的兴高采烈,他的政敌的被逐和受迫,又因为惩罚富有的压迫者而进一步加强了其吸引力,无疑还足以博得人们的忠诚;而他自己这方面的小心谨慎,大概会把他的无人争论的统治延长到相当长的时候,也许甚至及于他的终身。但是亚里士多德清楚地表明了,这些政府,即使开头是好的,却有一种愈变愈坏的倾向。不满情绪愈来愈遮盖不住,用强暴手段来对付它,与其说会把它压制住,毋宁说更使它恶化起来,直到最后,僭主也深为人民的不信任和恶意的烦恼所苦,以致多半曾经鼓舞过他的平等、仁慈的同情心也就丧失无余了。如果他有幸得以把他的权威传给他的儿子,因为儿子是在**的气氛中受教育,周围又有一批寄生虫,所沾染到的习气更为有害,更加是非社会的。他的青春式的嗜好更难控制,同时,他又缺少他父亲自力奋斗崛起草莽之间所不可或缺的小心谨慎和充沛精力。为要保住他的地位,唯一可以倚靠的是雇用的卫队和设防的卫城——这是一支由公民们负担其开支的卫队,它实质上是怀有敌意的,却要不断为它去强制征发给养。僭主的安全所必不可少的是,他要屈抑他所统治的自由人民的精神,阻碍希腊诸城习惯上进行于学校(Lesche Palaestra)中的集会或相互间的意见交流;他应该(用希腊成语来说)砍掉田里长得太高的谷穗,或者粉碎崇高的进取的心灵。不,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关心要他们堕落,要他们穷乏,或者至少要定下规章,既不让他们取得财富,也不让他们有空暇时间。萨摩斯的波吕克刺提建造的宏伟的建筑物,伯里安特罗给奥林庇亚大庙的丰富的捐赠,亚里士多德认为都是那些僭主按照他们公开宣布过的、要占去他臣民的时间,耗竭他臣民的财富的观点而勒索得来的。

    不要想象,一切僭主都同样残暴或同样无原则。但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永恒的至高无上,对于那些认为自己和他地位相同的人的妒忌心而言,或者对于人民的普遍感情而言,已经变得如此冒犯,以致镇压和严酷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原来是否存心要这样做。而且,甚至一个篡夺者,一度进入这种暴行的生涯之后,对此感到不愉快和厌烦了,退位却只会使他立即处于他所伤害过的那些人的复仇的危险之下——除非他确能披上宗教的斗蓬,和人民约定他可以变成某个神庙或某个神的祭司;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新职务保护了他,正如中世纪的削发为僧和修道寺院庇护了一个逊位的君王一样。有几个僭主是音乐和诗的保护人,借邀请,也借酬偿来追求当代知识分子的友情。此外还有某些事例,诸如雅典的庇士特刺妥和他的儿子们,他们企图(和罗马的奥古斯都相类似)把实际上是全能的君王和形式上(某种程度的)尊重先前的习惯两者调和起来。在这类例子中,政权的行使——虽然并非没有被罪行所沾染,也决不能受到爱戴,而且还是靠外籍雇佣兵维持的——在实际上无疑要温和一些。但是具有这种性格的事例是罕见的;而希腊僭主们通常铭记的箴言,则人格化于科林斯的库普塞罗斯家的伯里安德罗身上——一个苛刻残暴的人,虽然既不缺少精力,也非智力低下。

    一个希腊僭主的地位,如柏拉图、赞诺芬和亚里士多德所描绘,进一步得到了希罗多德、修昔底德、依索克刺特的支持的,虽然总为怀有野心的人所垂涎,却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够多的“心灵上的创伤”。艾林尼本城的人,就是借此向那个把共同体踩在地下的篡夺者复了仇的。篡夺的成功,一点也没有使这几位哲学家认为那种企图是正当的(按照现在盛行的关于克伦威尔和波那派特的各种各样的理论,这两个人常常被责备为排除了合法的王统,可是从未被责备为夺取了未经批准的统治人民的权力),他们总是把僭主列为最大的罪犯。谋刺了他的人,公众竞相荣耀和酬答他,而且,一个善良的希腊人会毫不内疚地,像哈莫丢斯和亚理士托该吞那样,为了执行这件事而把他的剑藏在桃金娘丛中。凌驾于有关公民权的一切约束和义务之上那种位置,同时也被理解为剥夺了公众的同情和保护的全部权利;所以,僭主要亲身参加宏大的泛希腊体育比赛是不安全的,在这种比赛中,他自己的战车也许多半会赢得奖金,他派出作为他那个希腊城代表的Theors即神圣的使节,是以炫耀的壮丽出现于其间的。在这种普遍嫉视的环境中治理的政府不得不是短命的。虽然那个有足够的胆量攫得政权的冒险家,常常找得出办法保持它直到终身,可是一个僭主有信心活到老年是罕见的,把权力转给他的儿子就更少了。

    希腊的政治道德中有无数人们一致同意之点,同时,对于永久世袭的统治者根深蒂固的反感,也是另一种几乎全体一致的持续不变的情绪,在其间,同时包容了富有的少数人之渴望超群出众,和多数人的爱好平等的自由两者。它最初开始于公元前7—6世纪的寡头政制,那一次倾复了我们现在从伊里亚特中读到的那种王制情绪;寡头政制又被它们转成为民主政制,后者要到更晚的时候才兴起来。寡头政制和僭主政制间的冲突,先于寡头政机,都站出来积极支持寡头政制的原则。一种混杂了恐惧和厌恶两者的情绪,使他们在公元前6世纪推翻了希腊几个城市的僭主政权,正如在下一个世纪他们和雅内的斗争中,帮助寡头党推翻了民主政权一样。这些早期的煽动家——僭主——抬出人民的名义作为借口,引用人民的武装作为实现他个人野心勃勃的计划的手段——起了现实的民主政治序幕的作用。后者,在波斯战争不久以前的雅典作为梭伦埋下种子的发展而展现于世了。

    就我们不完全的资料追溯所能及的而言,最初的篡夺的僭主与之奋斗的希腊诸诚的早期寡头政体,比晚期的寡头政体包含有更令人厌恶的不平等因素,和更有害的分隔人民中诸组成部分的障壁。这对整个希腊说来是确实的,就构成了这个整体的各个共同体说来也是确实的,虽然程度较低。每个共同体各包括有品类各异的氏族、等级、宗教兄弟会、和地方的或职业的区划,它们极不完全地粘合在一起:所以,寡头政体并不是(像随后时代中如此命名的政府那样)富有的少数,统治次富和穷人的政府,而是一个特殊的等级,有时候是贵族等级,统治贵族以外整个社会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被统治的众人大概会把富裕殷实的业主称做统治的少数;但是被统治的众人本身还分裂成为相互间没有由衷的同情心的大小不等的碎片,也许还互不通婚,所奉行的宗教仪式也不一样。种地的农村居民即村民,那时候似乎处于依附于居住在绕以城垣的城市中的业主的地位,有他们自己特异的服装和习惯,由此还得到了一个不友好的绰号。这些居住在城市中的业主常常构成早期希腊城邦的统治阶级:他们的居民则包括1、居住在城市周围的依附农民,田地是由他们来耕种的;2、为数多少不等的小自耕业主,他们所有的土地太少,仅足以自力劳动其上,维持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或住在村里,或住在城里,各按情况而定;3、住在城里,没有土地,以手工业,艺术,或商业为生的人们。

    统治的业主,称似gamori或geomori,前者为多里安方言,后者为伊奥尼亚方言。这也就是说,两个种族组成的诸城邦,都有这个阶级存在。他们似乎构成了一个封闭的等级,他们的特权传给子孙,不接受新成员进来参与特权。希腊思想家们称之为全权政治Timocracy(政治权利和特权的授与,以财产多寡为准)的原则,早期似乎很少(如果不是全然没有)应用。梭伦以前的时代,我们不知道有其实例。所以,由于家族自然增殖和财产的变化,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形,许多个别的gamori一点土地也没有,也许比不属于这个等级的的小自由业主过得更坏;同时,小自由业主中的某些人,和城市里的工匠和商人中的某些人,大概也同样地上升到富有和显要的地位。这样的一种〔刚硬的〕阶级区分,令人厌烦的不平等因粗野的举止而更为难堪,不足以适应居民中各个人间相对地位的变化,在其中,不满和爆发是不可避免的。最早的僭主,通常是被剥夺了公民权的阶级中的有钱人,他成了不满现状者的壮士和领袖。无论他的统治怎样暴虐,至少它是对全体人民的一切部分毫无歧视的严酷和暴虐;而当反对他或反对他的继承者的反抗时刻到来的时候,这个共同的敌人被全民一致的努力赶跑了,那时要作某种可观的削减,而复活先前存在的排外的不平等的制度,那是很难做得到的。

    不算买来的奴隶,每一个希腊城市共同体的民居,通例包括上面列举的三种成分——拥有可观数量土地的业主和依附于他的村民,小自耕业主,和城市手工业者——这三种成分以不同的比例存在于一切地方。但是公元前7世纪以后的希腊事变的进程,倾向于继续不断擢升后两种成分到比较重要的地位;同时,前者在早期时代中的权势已经达到了顶点,要有变化,只有衰弱下去一途。绝大多数城市的武装力量最初是他们组织起来并掌握在他们手里的。这是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兵组成的骑兵,马是在他们的土地上喂养出来的。这就是公元前7—6世纪间,在优卑亚岛的卡尔客斯和埃立特利亚,同样,在伊奥尼亚的科罗卡和其他城市,以及直到公元前4世纪继续存在于帖撒利的原始的寡头政制的民兵。但是小业主和城市手工业者逐渐兴起了,重装步兵取代骑兵就标志了〔这种变化〕。此外,还发生了重要性不亚于此的进一步变化,即抵抗波斯所导致的希腊战船——船上配备有聚居于沿海城市的一大帮水手——的大量增加。希腊诸共同体的这一切变动,都倾向于打破我们最初的历史知识开始时的那个封闭排外的寡头政体;并把它们引导到,或是更为开放的、包含拥有某种数额财产的一切人在内的寡头政体,或是民主政体上去。但是两种事例下的转变,通常都是有一个僭主时期介在其间。

    (下略)

    (译自Grote:History

    of Greece,VoeⅠ,

    Mnited stateo Book Company ed

    part,Ⅱ

    ChX,P53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