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 社会学的自主性(2/2)

我们的计划和行动的无意识的反应进行了研究,事情可能开始变得不一样;总有一天,人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开放社会的创造者,因而也是自己的大部分命运的创造者(马克思抱有这一希望,正如下一章将表明的)。然而,所有这些只是个程度的问题,尽管我们可以学会预见我们行动的一些无意识的结果(一切社会工艺学的主要目的),但总是有不少结果是我们预见不到的。

    我认为,心理主义被迫起用心理学的社会的起源的观点,这本身就构成反对心理主义的决定性论据。然而,它并不是惟一的论据。也许对心理主义的最重要的批评是,认为它不能理解解释性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

    该任务并不像历史主义者所认为的,是预言历史的未来进程。相反,是发现和解释社会领域中很不明显的依赖性,是发现以社会行动的方式存在的种种困难——正如曾经所说的那样,是研究社会材料所具有的不易操作、富有弹性或易破损等特性,以及它对我们铸造和加工这些材料的尝试所作的抵制。

    为使我的观点更清楚,我将扼要描述一种理论,该理论受到广泛的赞同,但却假定了我认为正好与社会科学的真实目的相反的目的;我称之为“社会密谋理论”。它主张,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在于这一种人或集团,他们对这些现象的发生感兴趣(有时是一种首先必须揭示的隐秘的利益),并计划和密谋要促成它。

    当然,这种对社会科学的目的的看法,源自一种错误的理论,即认为社会中发生的一切——特别是战争、失业、贫困、匮乏等人们照例不喜欢的事件——是一些有权的个人或集团直接设计的结果。这个理论受到广泛的赞同;它甚至比历史主义还要古老(正如其原始的有神论的形式所表明的,它是密谋理论的派生物)。在其现代的形式中,与现代的历史主义和某种“自然法”的现代态度类似,它是宗教迷信的世俗化的典型结果。相信荷马史诗中众神的密谋可以解释特洛伊战争的历史,这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众神已经被抛弃。但它们的位置被有权的人或集团的填补——罪恶的压制集团的诡计要对我们所遭受的一切灾难负责——诸如博学的犹太教长老、独裁分子、资本家或者帝国主义者之类。

    我意思并不是,密谋从未发生过。相反,它们都是典型的社会现象。例如,每当人们相信密谋理论能够夺权时,它就变得重要。真诚相信他们知道如何创造人间天堂的人,多数都喜欢采纳密谋理论,并卷入一场反对并不存在的密谋者的反动密谋。因为对他们没能创造天堂的惟一解释,是恶魔的邪恶意图在作祟,这些恶魔对地狱有极大的兴趣。

    密谋发生了,就应该获得认可。然而,引人注目的事实是,虽然密谋在发生,但它不能证明,密谋理论就是那些最终成功的几乎不可能的理论。密谋者很少能够实现自己的密谋。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成就与渴望有如此大差别?因为无论有没有密谋,这是社会生活中常有的情形。社会生活不仅仅是对立集团之间的优势的一种较量——一种在多少富有弹性或易受损的机制和传统的框架之中进行的行动——撇开一切自觉的反对行动不论,它在这个框架中创造了许多未曾预见的反作用,有些这类反作用甚至是预见不到的。

    试图分析这些反作用,并尽可能的预见它们,我认为是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正如已经指出的,分析有意识的人类行动的无意识的社会反应——这些反应的重要性既被密谋理论也被心理主义忽略了——正是从事这项任务。一项严格地按照意识进行的行动,并不会给社会科学制造难题(除了可能需要解释为什么在这种特例中没有无意识的反应发生之外)。为了使无意识的行动的观念更清楚,可以拿一项最原始的经济行为作例子。如果有一个人急于想买一幢房子,我们可以稳妥地假定,他不希望房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然而他作为一个购买者出现在市场上这一事实,就可能使市场价格上涨。类似的评价也适用于销售者。还可从一个不同的领域举个例子,如果有一个人决定投保人寿保险,他当然不愿有意去鼓励一些人把资金投向保险证券。然而他还是会这样做。我们在此清楚地看到,并不是我们的一切行动的结果都是有意识的;因此,社会密谋理论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它等于宣布,一切结果,甚至那些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任何人所预期的结果,都是那些对它感兴趣者的有意识的行动的结果。

    上述假定的例子驳斥心理主义并不像驳斥密谋理论那般容易,因为人们可能认为,正是销售者对购买者出现在市场上的认识,以及他们所寄予的获得较高价格的希望——换言之,心理学的因素——对所描述的反应作了解释。当然,这是很正确的;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这种认识和希望并不是人性的最终素材,反之,它们能够依照社会的境况——市场的境况获得解释。

    这种社会的境况几乎不能被还原为动机和“人性”的一般规律。诚然,一定的“人性的品格”的干预,诸如我们容易为宣传所动,有可能导致对上述提及的经济行为的偏离。而且,如果社会的境况不同于所设想的境况,那么,消费者如何能够通过购买行动,间接有助于商品的降价;例如,通过使其批量生产获得更多的利润。虽然这种结果偶尔推进了他作为一名消费者的利益,即使在极其相似的心理条件下,它也可能引发恰恰相反的结果。这似乎表明,那些能够导致这类极其不同的不必要的或无意识的反应的社会境况,应该由一门社会科学来研究,这门社会科学并不受制于某种偏见,即像穆勒所说的:“在人性的充足的基础能够被指出之前,很有必要不把任何抽象引入社会科学。”它们应该由一门自主的社会科学来研究。

    继续进行这种反对心理主义的论证,我们就会认为,我们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够依照它们所发生的境况来解释的。当然,它们从不能只依照这种境况就可获得全面的解释;例如,在解释一个人穿过街道、他要躲避路上行驶的汽车这种情形时,就可能要超出上述所说的境况,而应该涉及他的动机是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还是试图避免疼痛等。但是,与我们可称作“境况的逻辑”对其行为的详细决定相比,这一部分“心理学的”解释常常并不重要。而且,在描述境况时,要囊括一切心理学的要素是不可能的。对境况、境况的逻辑的分析,在社会生活中和在社会科学中一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实际上是经济分析的方法。至于经济之外的例子,我可以提到“权力的逻辑”,我可以用它来解释权力政治的运作和一定的政治制度的运行。将境况逻辑运用到社会科学的方法,并不是建立在任何关于“人性”的合理性(或其他)的心理学假定的基础之上。相反:当我们谈到“合理的行为”或“不合理的行为”时,我们同时在指依照境况的逻辑或不依照该境况的行为。实际上,按其(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动机对行动所作的心理学分析预先假定了——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我们先前展开的某种在可疑的境况中被视为合理的标准。

    我反对心理主义的论证不应被误解。当然,它们并不想表明,心理学的研究和发现对社会科学家很不重要。相反,它们意味着,心理学——个体的心理学——即使不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也是社会科学之一。没有谁会否定关于心理事实的政治学(诸如渴望权力)的重要性,以及各种不同的神经过敏现象与它的联系。然而,“渴望权力”无疑是一个社会范畴,也是一个心理学范畴:我们不应该忘记,例如,如果我们研究这种渴望在婴儿时的初次表现,那么,我们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的背景之下,例如在我们的现代家庭的背景之下研究它(爱斯基摩人的家庭也许会产生十分不同的现象)。另一个对社会学很重要的事实,以及它提出的严重的政治的和制度的难题是,在一个部落的或者接近部落的“共同体”的避难所中生活,对许多人而言,有某种情感上的必要(特别是对年轻人而言,也许依照个体发育的发展与种系发育的发展之间的平衡,他们不得不通过一个部落的或“美洲印第安人的”阶段)。不要把我对心理主义的攻击当成对一切心理学思考的攻击,从我(在第10章)所造的这一概念的使用来看,这种心理学思考被视为“文明的协变”,即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未能满足的情感的结果。这个概念涉及一定的不安定的情感,因此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但是同时,它也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因为它不仅把这些情感描述为不幸和不安等,并使它们与一定的社会境况有关,与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的对比有关(许多心理学概念,诸如野心或爱,有着类似的情形)。我们也不应该忽略,心理主义通过提倡一种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反对方法的集体主义,已经获得巨大的优点;因为它导致支持一种重要理论:即主张一切社会现象,尤其是一切社会制度的运行,应该永远被理解为产生于人类个体的决策、行动和态度等,我们永远不满足于依照所谓“集体”(国家、民族和种族等)作出的解释。心理主义的错误在于其前提,即这种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意味着一种把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则都还原为心理学现象和心理学规律的纲领。有如我所看到的,这个前提的危险性在于它倾向于历史主义。心理主义是不可靠的,应该要求有一门理论研究我们行动的无意识的社会反应,要求有一种我所描述的社会境况逻辑,这点已被指明。

    在捍卫和展开马克思的社会问题不能还原为“人性”问题的观点时,我承认自己实际上已经超越马克思提出的论证。马克思未尝谈论过“心理主义”,他也没有系统地批评过它;穆勒也没有思考过本章开头所援引的马克思的格言。勿宁说这句格言的力量是以黑格尔主义的形式直接针对唯心主义的。然而,只有涉及社会的心理学本性问题,就可以说穆勒的心理主义与马克思所反对的唯心主义理论是一致的。不过很凑巧,把马克思引至本章所开述的观点的,恰恰是黑格尔主义的另一个因素——黑格尔的柏拉图式的集体主义、黑格尔的国家和民族比那将一切都归功于它们的个人更“真实”的理论的影响(事例之一是,人们甚至从一种荒诞的哲学理论中,有时也能吸取有价值的提示)。因此,从历史上看,马克思发展了黑格尔的某些社会比个人优越的观点,并将它用作反对黑格尔其他观点的论据。然而,由于我把穆勒看成一位比黑格尔更有价值的对手,我并没有拘泥于马克思观点的历史,而是尝试以一种反对穆勒的论证形式去展开这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