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节 反笛卡尔主义(1/2)

    一 维柯

    第一次是维柯的进攻,他是十八世纪初期在那不勒斯工作的。维柯的研究兴趣有赖于这样一件事实:他首先是一个训练有素而又非常出色的历史学家,他以制定史学方法的原则为己任,正像培根制定了科学方法的原则那样;并且在这一建设性工作的过程中,他发觉自己面临着笛卡尔派的哲学,那是必须与之进行论战而加以反对的某种东西。他并不抨击数学知识的有效性,但是他的确抨击了笛卡尔派的知识论以及它关于没有任何其他知识是可能的这一涵义。因此他攻击了笛卡尔派的原则,即真理的标准乃是清晰明白的观念。他指出这实际上只是一种主观的或心理的标准。我认为我的一些观念是清晰而明白的这一事实,仅仅证明我相信它们,而并不证明它们就是真实的。维柯这样说时,实质上是在同意休谟的,即信仰只不过是我们知觉的活跃性而已。维柯说,任何观念,不论它是多么错误,都可以由于它似乎是自明的而使我们相信;最轻而易举的事莫过于相信我们的信念是自明的了,而事实上,它们却是通过诡辩的论证而得出的毫无根据的虚构。这又一次是休谟式的观点。维柯辩论说,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原则,借以从不能认识的东西之中区别能认识的东西;——这是一种人类的认识必然有局限的学说。这当然就使维科和洛克走到一起,洛克的批判经验主义就为向笛卡尔主义发动另一场主要进攻提供了一个起点。

    维柯在verumetfactumconvertuntur〔真理和事实互相转化〕的学说里发现了这条原则:那就是,能够真正认识任何事物的条件、能够理解它而非仅仅知觉它的条件,乃是由认识者本人所应该做出来的。根据这一原则,大自然只对上帝才是可理解的,但数学则是人类可以理解的,因为数学思想的对象乃是数学家所构造出来的虚构或假说。任何一桩数学思维都由一项认定(fiat)而开始:设定ABC是一个三角形,设定AB=AC。这是因为由于有这一意志行为,数学家就做出了这个三角形,因为它是他的factum〔事实〕,他便能够对它有真正的知识。这并不是在唯心主义这一名词的通常意义上的“唯心主义”。三角形的存在并不有赖于它之为人所知;认识事物并不是去创造它们;恰恰相反,没有什么事物是能够被认识的,除非它已经被创造了出来,而且某一个已知的头脑是否能够认识它,还要取决于它是如何被创造的。

    根据verum-factum①〔真理一事实〕的原则而来的就是,历史格外是人类头脑所创造的东西,所以是特别适于作为人类知识的一种对象。维柯把历史的过程看作是人类由以建立起语言、习俗、法律、政府等等体系的一个过程;也就是,他把历史看作是人类社会和他们的制度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在这里,对于历史学的题材是什么,我们就第一次达到了一个完全近代的观念。这里没有像在中世纪所存在的人的孤立行为以及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的神的计划这两者之间的对立;而且在另一方面,这里也并没有暗示说,原始人(维柯对他们特别感兴趣)预见到了自己正在开始着的发展将会成为什么样子。历史的计划乃是一幕纯属人类的计划,而并不是以尚未认识到其自身的逐步实现的那种意图的形式而预先存在的。人不是单纯的世界工匠,就像柏拉图的神根据一种理想的模式在塑造世界那样地在塑造人类社会;人像上帝本身一样,是一个真正的创造者,在他自身的历史发展的集体工作之中就实现了形式和质材两者一起存在。人类社会的组织是从无中而生有,而这一组织的每一个细节都因此是一件人类的factum〔事实〕,对这样的人类头脑也是显然可知的。

    ①按,出处“事实”一词系指人自身所创造的事物。——译者

    维柯在这里给了我们他那长期而丰硕的对诸如法律和语言之类事物的历史研究的成果。他发现了这类研究能够给人的知识,正有如笛卡尔所归之于数学和物理学的研究结果的知识是一样地确凿:而且事实上他表达这种知识所产生的方式是在说:历史学家能够在自己的头脑里重行构造出人们在过去所借之以创造这些事物的那个过程,在历史学家的头脑和他所着手要研究的对象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预定的和谐;但是这种预定的和谐不同于莱布尼兹的预定的和谐,它不是以一种奇迹为基础的,——它的基础是把历史学家和他正在研究他们的工作的那些人结合在一起的普通人性。

    对于历史的这种新态度是深刻地反笛卡尔派的,因为笛卡尔体系的整个结构都是以在历史世界中并不发生的一个问题为其条件,即怀疑主义的问题,或观念和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笛卡尔从当时在法国流行的怀疑观点出发,开始他对自然科学方法的研究;他必须从向他自己保证确实有着像是物质世界这样一种东西的存在而开始。而对历史学来说,就像维柯所设想的那样,这类问题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怀疑的观点乃是不可能的。对维柯来说,历史学并不关心作为过去的那种过去。它所关心的首先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的具体结构,我们和我们周围的人所共享的那些风尚和习俗。为了研究这些,我们无需问它们是否真正存在。这个问题毫无意义。笛卡尔看到火,就问自己是否除了他本人对火的观念而外,也存在着真正的火。对维柯来说,观察他自己当时的意大利的语言这样一种东西,类似的问题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有关这样一桩历史实在的观念和实在本身这二者间进行区分,是没有意义的。意大利的语言恰好就是那些使用它的人们所认为它是的那种东西。对历史学家来说,人的观点就是最后的了。上帝怎样在想意大利语言,这是一个他既无须追问、而且他也知道他不能回答的问题。对他来说,探求事物的自身乃是同样地无的放矢而又徒劳无功。笛卡尔本人半心半意地承认这一点,他说①在道德问题上,他的规则是接受他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国度的法律和制度,而且要按照他发现自己周围所共同接受的最好意见来规定自己的行为;从而他就承认个人不可能为自己apriori〔先验的〕构造出这些事物,而是必须承认它们是属于他自己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的历史事实。笛卡尔确实是只不过暂时采用了这些观点,并希望着有朝一日他能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建造起他自己的行为体系。但是这个时期却从未到来,并且就这一情况的性质而论,是永远也不可能真地到来的。笛卡尔的希望,只不过是他所主张的apriori〔先验的〕思辨的可能性那种夸大的观点的一个例子罢了。历史学是一种知识,其中有关观念的问题和有关事实的问题乃是不可区分的;而笛卡尔哲学的全部要点则在于区别这两种类型的问题。

    ①《方法论》第三部分。

    随着维何的历史概念之作为一种哲学上可证明为正当的知识形式,就出现了一种能够更加广阔发展的历史知识的概念。一旦历史学家回答了一般历史知识如何可能这一问题,他便能够走向解决迄今尚未解决的那些历史问题了。这一点是由于形成了一种史学方法的明晰概念和研究出它所服从的规律而做到的。维柯特别感兴趣的是他所称之为远古和朦胧时期的历史,也就是,他感兴趣的是历史知识的扩大;而与此有关,他也就奠定了一些方法的规则。首先,他主张历史的某些时期具有一种普遍性质,它浸染着每一个细节,并在其他的时期重行出现;因此,两个不同的时期可以具有同样的普遍性质,因而就有可能以类比的方式根据一个时期而论证另一个时期。他例举了希腊历史上的荷马时期和欧洲中世纪二者之间的普遍相似,他以英雄时期这一全称来称呼这两个时期。它们的共同特色乃是诸如此类的事:武士一贵族政体的政府、农业经济、歌谣文学、以个人的勇武和忠心的观念为基础的道德,等等。因此关于荷马时代,要想知道得比荷马所能告诉我们的更多,我们就应当研究中世纪,然后再看我们把我们从那里所学到的东西能应用于早期希腊到什么程度。

    其次是,他指明这些相似的时期倾向于以同样的次序重复出现。每一个英雄时期都继之以一个古典时期,这时思想压倒了想象,散文压倒了诗歌,工业压倒了农业,以及以和平为基础的道德压倒了以战争为基础的道德。这种情况继之又转而沦为一种新的野蛮主义,但它是一种与想象的英雄野蛮主义迥然不同的野蛮主义;这是他所称为的反思的野蛮主义,这时思想依然在统治着,但它是一种已经耗尽了它的创造力的思想,是权仅在建造着以造作和迂腐为特征的毫无意义的结构的思想。维柯有时用以下的方式说明他的周期:首先是,历史的指导原则是兽性的力量;其次是英勇的或英雄的力量;再次是英勇的正义;接着是辉煌的创造力;再接着是建设性的反思;而最后是一场大肆挥霍和奢侈浪费,它毁掉了已往所建设的一切。但是他十分觉察到任何这类的格局都不能太僵硬,以致不容许有无数的例外。

    第三,这种周期性的运动并不是历史通过若干固定阶段周而复始的一种单纯的循环,它不是一个圆而是一个螺旋;因为历史决不重演它自身,而是以一种有别于已成为过去的事情的形式而出现于每个新阶段。这样,中世纪基督教的野蛮主义,就显著地由于使它成为基督教思想的表现的一切东西,而有别于荷马时代的异教的野蛮主义。因为历史总是在创造着新事物,所以周期性的规律便不容许我们预示未来,这一点就显出维科之使用它是不同于古老的希腊罗马对历史的严格的圆运动的观念的,(例如见之于柏拉图、波利比乌斯和文艺复兴的历史学家如马基雅维里和康帕内拉①的,)并且使得它和如下一条原则相一致,即真正的历史学家是从来不作预言的,关于这条原则的基本重要性我已经提到过了。

    ①康帕内拉(1568—1639),意大利思想家。——译者

    维柯随后就列举了历史学家一直都在防范着的某些偏见,就像培根《新工具》里的那些“偶像”那样。他区别了五种这类错误的根源:一、有关古代辉煌的看法,也就是,偏爱夸大历史学家所研究的那个时期的富庶、威权和伟大等等。维柯在这里所表达的原则,从反面来说就是这样一条原则,那就是使过去的一段历史时期之成为值得研究的,并不是它成就了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而是它和历史的总进程的关系。这种偏见是一种很现实的东西;譬如,我发现对罗马的地区文明感兴趣的那些人,极不情愿相信(像我根据考古学的证据已经证明了的那样)罗马时代的伦敦只有大约一万至一万五千居民。他们宁愿它有五万至十万居民,因为他们对古代抱着一种宏伟的看法。

    二、国家的自负感。每个国家在处理它自己过去的历史时总有一种偏见,喜欢以最偏爱的色彩来渲染它。由英国人为英国人所写的那些英国史,并不详谈英**事的失败,以及诸如此类的事。

    三、学者的自负感。这一点正像维柯所解释的那样,在历史学家方面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偏见形式,使得他认为他所思考的那些人也都像他自己一样是些学者和大学生以及一般都有着思辨的智力的人。有学术头脑的人幻想着,他们所感兴趣的人其本身也必然都是学术人士。维柯认为,实际上,历史上最有成绩的人都是些思想上最没有学术头脑的人。历史上的伟大与思辨的智力二者是极少结合在一起的。支配着历史学家自己生活的价值尺度,和支配着他的主要人物的生活的那种价值尺度是大不相同的。

    四、史料来源的谬误,或维柯所称为的各国的经院式的继承。这种错误在于认为,当两个国家具有一种类似的观念或制度时,一个国家必定是从另一个国家学来的;而维柯则指出,那基于否定人类头脑的原始创造力,人类头脑能够为自己重新发现那些观念而不必从旁人那里学到它们。维柯提醒历史学家不要犯这种谬误,是十分正确的。事实上,即使确实是一个国家教过另一个国家,如中国教过日本、希腊教过罗马、罗马教过高卢等等,但是就在这里,学者也并不是照例不变地学另一个国家所要教的东西,而只是学它以往的历史发展为它所已经准备好了的那些课程。

    五、最后,还有一种偏见是认为,古人对与他们更接近的那些时代要比我们自己知道得更清楚。试举一个不属于维柯的例子,亚勒弗烈大王时代的学者们关于盎格鲁—萨克逊的起源,就要比我们知道的少得多。维柯之提醒要反对这种偏见是非常之重要的,因为当这种偏见从积极方面加以发展时,它就变成了这样一条原则,即历史学家并不有赖于从一种连续不断的传说来取得知识,而是可以用科学方法重新构造出一幅过去时代的图画,那是他并不曾从无论哪一种传说中得来的。这就明确地否认了历史学有赖于培根所称为记忆的东西,或者换句话说,即有赖于权威著作的论述。

    维柯并不满足于消极的提醒;他积极地指出了某些方法是历史学家能够借之以超越单纯依赖权威著作的论述的。他这方面的言论对今天的历史学家都是些平淡无奇的东西了,但在他当时它们却是革命性的。

    1.他指出语言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