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III.对反自然主义学说的批评(1/2)

    19.批评的实际意义

    究竟科学探索的真正动机是否出于求知的**,即出于纯理论的或单纯的好奇心,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把科学理解为解决人类生存斗争中的实际问题的工具,这是一个不必在这里解决的问题。可以认为,维护“纯粹的”或“基础的”研究权利的那些人应该获得一切支持去反对那种狭隘而不幸的时髦观点——认为科学研究只有确属合理的投资才是对的。但即使是有点极端的观点(我本人有此倾向),即认为科学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是人们所知道的最伟大的精神冒险之一,这种观点也可以同时又承认实际问题以及为了科学进步而进行的实践检验的重要性,而不论应用科学和纯粹科学;因为实践无论作为踢马刺还是作为马缰,对于科学思考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不必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以赞赏康德如下的话:“允许我们出现各种好奇的怪念头,除了我们力所不及之外,不要让我们的探索热情受到任何约束,这就是不致于成为学究的那种精神追求。能够从所出现的无数问题中找出那些其解答将对人类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智慧”。

    这个观点显然适用于生物科学甚至社会科学。巴斯德(Pa steur)对生物科学的改革就是在非常实际的问题)其中有一部分是工业和农业问题)的启发下实现的。当今社会研究的现实迫切性甚至超过癌症的研究。正如哈那克(HayeK)教授所说:“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探求社会现象何以如此的那种超脱的心智好奇心的产物,而是强烈要求改造令人极为不平的世界的结果,除经济学外,其他一些社会科学还没有采取这种看法,它们毫无成果,表明它们的思考何等迫切地需要实践的检验。

    当我们深入考察科学研究的方法,特别是深入考察我们在这里要谈到的概括性或理论性的社会科学方法时,显然同样需要实际问题的刺激,对方法问题的有成果的论争总是由研究人员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引起的;凡是并非由实际问题引起的关于方法的论争,几乎都是无用的推敲,这种情况使实际的研究人员看不起方法论。然而,应当认识到,更为实际的方法论论争不仅有用而已必要。正如科学本身的发展和改进一样,在方法的发展和改进中,我们只能在反复试验中学习,我们需要别人的批评以发现我们的错误;由于新方法的引进意味着根本的和革命性的变革,因而这种批评就更加重要了。把数学方法引进经济学,把所谓“主观的”或“心理的”方法引进价值学说等等例子就是明证。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价值学说与统计方法(需求分析)相结合。方法上的这种新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是长期和大量的批判性论争的结果;方法研究的辩护者肯定会从这个事实得到鼓舞。

    对社会科学及其方法的研究采取实际的态度,是许多历史决定论的追随者们所提倡的,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用历史决定论的方法把社会科学改变成政治家手中的有力工具。正是这种对社会科学实际任务的认识,为历史决定论者和他们的一些反对者之间的讨论提供了共同的根据;我准备在这个共同的根据上表明自己的立场,从而批评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拙劣的方法,它不能产生它所许诺的结果。

    20.社会学的技术方法

    虽然在这里我的题目是我所不赞成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学说。而不是我认为已取得成功并希望有进一步的和更加自觉的发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这里首先简单地谈一谈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读者表明我自己的倾向,阐明我的批评所根据的观点,是有好处的。为方便起见,我将称这些方法为“渐进技术”(piecemealtechnology)。

    “社会技术”(social

    technology)这个词(以及在下一节即将介绍的“社会工程”)可能会引起怀疑,并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们一听到这个词就会想到集体主义计划者或“专家治国论者”的社会蓝图。我是意识到这种危险的,所以我加上“渐进”这个词,以排除不愉快的联想和表达我的信念:“渐进的修补”(有时这样来称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结合,不论在社会科学还是在自然科学中都是取得实际成果的主要方法。由于人们对社会的改进提出批评和建议,或者更确切他说,由于人们力图发现某种经济行为或政治行为会不会产生预期的或所希望的结果,从而使社会科学获得了巨大的进步。这种方法确实可以称之为古典的方法,而这就是当我把技术方法归结为社会科学或归结为“渐进工程”的时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技术问题可以有“私人的”和“公众的”性质。例如,关于商业管理技术或改善劳动条件对生产的作用的研究属于前者。关于监狱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险或者关于借助法庭来稳定价格,或者实行新的进口税等等对收入平均的影响则属于后者;有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例如控制经济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国家管理生产的意义上的中央“计划”是否与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监督相一致的问题;或者如何向中东输出民主的问题,也属这一类。

    强调实际的技术方法并不意味着应该排除通过实际问题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论问题。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观点之一是认为技术的方法可能有助于提出一个纯属理论的重大问题。但是,技术的方法除了帮助我们选择问题这一基本任务以外,还把一条戒律加给我们的纯理论倾向(特别是在社会学本身的领域中,这些倾向很容易把我们引入形而上学的领域中去);因为这使我们不得不使我们的理论服从一些确定的标准,例如明确性和实践的可检验性的标准。我或许能够把我关于技术方法的观点表述如下:社会学(或许一般的社会科学)与其说应该寻求“它的牛顿或它的达尔文”不如说寻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这一点以及我上面提到的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类比,很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对,这就象我们选择象“社会技术”和“社会工程”这些词的情形一样(尽管“渐进”这个词表达了重要的限制条件)。因此我最好说,我充分理解对僵化的方法论自然主义或“科学主义”(用哈耶克教授的话来说)的斗争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确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这种有成效的类比,纵然我们认识到它已经在某些方面被严重地滥用和曲解。再者,我们已表明了这些僵化的自然主义者所抨击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学中所采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们很难提出比这更有力的论点来反对他们。

    表面上看对我们称之为技术方法所提出的一种异议是,这种方法意味着对社会秩序采取”能动主义的”态度(参阅第①节),因而容易使我们不赞同反干预主义者或“被动主义者”的观点。这观点认为,假使我们对现存的社会经济状况不满,乃是因为我们不理解它们是怎样起作用的和为什么能动的干预只能使事情更糟。在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当然丝毫不赞同这种“被动主义者”的观点,我还认为全面的反干预主义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纯逻辑的理由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它的拥护者们不得不为了防止干预而推荐某种政治干预。然而,技术方法本身在这个问题上是中立的(它本来就应该是中立的),而与反干预主义不相容;相反,我认为反干预主义包含着一种技术方法,因为断言干预主义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就是说某些政治行为不能取得某些结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结果。任何技术的最典型任务之一就是指出什么是不能实现的。

    更严密地考虑这一点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别处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规律都可以表述为断定某事不可能发生;就是说,可以用谚语的方式表述为一句话“你不能用竹篮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永动机”,热力学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效率为100%的机器”。对自然规律的这种阐述方法使其技术意义变得明显,因此它可以被称为自然规律的“技术形式”。假如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考虑反干预主义,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这样一些话来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结果”,或者,“如果没有如此伴随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结果。”但这表明反干预主义可以被称为典型的技术论。

    当然,社会科学领域并非只此而已。相反,我们的分析的意义在于这样的事实:它使我们注意到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种真正基本的相似性。我想,社会科学规律或假说是存在的,它们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或假说是相似的。鉴于这些社会学规律或假说的存在(不同于所谓“历史规律”)常常受到怀疑,我现在要举出一些例子:“你不能采用农业关税而同时又减少生活费用,”——“在一个工业社会中你不能象组织生产者压力集团那样有效地组织消费者压力集团。”——你不能有一个中央计划社会的同时又保持具有竞争价格主要职能的价格制度。”——“你不能实现充分就业而又没有通货膨胀。”另一组例子可以取自权力政治:“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产生对所要达到的目的来说是不可取的影响。(因此,要提防它们)。——“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使反对力量加强到大致与改革的范围成比例的程度。”(这也可以说是“总有与现实相联系的利益”的技术推论)——”你不能进行革命而又不引起反抗。”还可以给这些例子再加上两个,这两个例子可以称为“柏拉图的革命规律”(出自《理想国》第八卷)和“艾克顿勋爵的**规律”,分别是:你不能进行一场成功的革命,如果统治阶级没有因内讧或战败而受致削弱的话。”——“你不能给一个人以控制他人的权力而又不诱使他去滥用权力”——这种诱惑大致随着所掌握的权力的增加而增加,而且几乎无人能够抵御这种诱惑。”在这里我们没有假定已有证据的力量支持这些其表述还有很大改进余地的假说。它们不过是渐进技术要讨论和充实的那种类型的陈述的例子罢了。

    21.渐进工程与乌托邦工程的对立

    尽管“工程”这个词会带来有异议的联想,但我还是用“渐进的社会工程”来描述渐进技术结果的实际应用。这个词之所以有用,乃是因为需要有一个适用于各种社会上活动的词(私人的活动和公众的活动),这些活动要实现某个目的就得自觉利用一切可以得到的技术知识。渐进社会工程和自然工程一样,都把目的置于技术领域之外。(技术之对待各种目的,只是看它们是否彼此相容或能否实现而已。)在这一点上,它和历史决定论不同,因为历史决定论认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取决于历史的力量,因而它包括在历史决定论的范围内。

    正如自然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设计机器和改造、维修机器一样,渐进社会工程的任务是设计各种社会建构以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这里所用的“社会建构”(Social

    institutions)这个词的意义很广泛,包括私人性质的和公众性质的东西。因此,我将用这个词来描述一个企业,不论它是一个小商店还是一间保险公司,同样也可以用这个词来描述一所学校或一种“教育制度”,或一个警察部队,或一个教堂,或一个法庭。渐进的技术师或工程师认识到,只有少数的社会建构是人们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而绝大多数的社会建构只是“生长”出来的,是人类活动的未经设计的结果。然而,尽管渐进工程师对这种事实可能有极深刻的印象,但他作为技术师或工程师将以“功能的”或“工具的”观点来看待社会建构,他得把它们视为达到某些目的的手段,或者认为它们可以加以改变而服务于某些目的;认为它们是机器而不是有机体。当然,这不是说,他将无视社会建构和实际工具之间的根本区别。恰恰相反,技术师以假说的形式来表述他的结果时,不但要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似,也要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下面的例子表明,用技术形式来提出关于社会建构的假说确实是不困难的。“你不能建造连傻瓜也会干的社会建构,即其功能不大依赖于人的建构,你充其量只能帮助人们进行工作以期达到社会建构的设计目的,从而减低人的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成功与否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于人的创造性和知识。(社会建构好比堡垒。“白们不但要设计得好,而且要恰当配备人员。)”

    渐进工程师的特有态度便是如此。他也许抱有把社会看作“整体”的某些理想(例如社会的普遍福利),但他并不相信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重新设计的那种方法。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总是采取能够不断改进的小规模的调整和再调整来实现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某些个人或集团的财富的积累或权力的增加;或者财富和权力的分配;或者保护个人或集团的某些“权利”等等。因此,公共的或政治的社会工程可以具有多种多样的倾向,可以是极权主义的,也可以是自由主义的。(W·李普曼以“自由主义的议程”这个标题列举了一些渐进改革的意义深远的自由主义纲领的例子。)渐进工程师,例如苏格拉底,知道他的知识多么少。他知道我们只能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因此,他将一步一步地走,仔细地把预想的结果同已取得的结果相比较,警惕改革中难免出现的不利后果;他将避免进行复杂的和大规模的改革,因为他不能分辨这种改革的原因和后果,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干什么。

    这种“渐进的修补”与许多“能动主义者”的政治气质格格不入,能动主义者的纲领也被描绘为“社会工程”的纲领,可以称之为“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工程”。

    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与渐进的社会工程相反,它绝不带有“私人的”性质,而总是具有“公众”的性质。它的目的在于按照一个确定的计划或蓝图来改造“整个社会”;它的目的在于“夺取关键地位”扩大“国家权力……直到国家变成几乎与社会一样,”它的目的还在于从这关键地位上控制那些影响着社会未来发展的历史力量,或者阻碍社会发展,或者预见其过程并使社会与之相适应。

    或许有人会问,渐进方法与这里所说的整体主义方法有无根本的区别,因为我们还没有给渐进方法的范围划出界线。就这里对它的理解而论,例如,宪法的改革属于它的范围;我也不排除一系列的渐进改革是由某种普遍倾向引起的可能性,例如,使收入更平均化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渐进方法可能导致通常所说的“社会阶级结构”的改变。可能有人会问,在这些较为雄心勃勃的渐进工程与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方法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假如我们考虑到,在估计某种改革方案的可能结果时,渐进技术师必定尽量准确地去估量任何措施对社会“整体”的影响,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贴切了。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并不想在这两种方法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而是指出整体主义的技术师和渐进技术师对社会改革任务有着完全不同的观点。整体主义者反对渐进方法,认为它太温和。然而,他们的反对和他们的实践并不相符;因为他们尽管是雄心勃勃的和无情的,但在实践中总是笨拙地随意应用基本上属于渐进的方法,只是不审慎和缺乏自我批评。原因是,整体主义方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整体主义的变革越大,他们的未意料到的和极不希望出现的反响也越多,从而迫使整体主义工程师不得不采取渐进改进的权宜措施。事实上,这种权宜措施同较温和而谨慎的渐进干预相比,更具有中央计划或集体主义的计划的特点;它不断地使乌托邦工程师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这就是说,它导致众所周知的无计划的计划。因此,实际上,乌托邦工程和渐进工程之间的区别,与其说在于规模和范围,其实不如说在于对不可避免的意外情况的审慎和准备。我们还可以说,如果我们把这两种学说在合理改革所应采取的方法的看法上来比较的话,它们的区别不在于规模和范围,而在于别的方面,与我们往往所设想的相反。我认为在这两种学说中,一个是真的,另一个是假的,并容易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严重错误。我认为这两种方法,其一是可能的,其一简直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

    所以乌托邦的或整体主义的方法和渐进的方法之间的区别之一可以表述如下:渐进工程工程师可以在改革的范围中不抱成见地提出自己的问题,而整体主义者就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事先就一口咬定彻底改造是可能的和必然的。这一事实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使乌托邦主义者对关于社会建构的控制限度为社会学假说产生了反感;例如,这一节上面提到的表明“人的因素”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那个假说。乌托邦的方法先验地拒绝这些假说,违背了科学方法的原则。在另一方面,与人的因素的不确定性相联系的问题又必然迫使乌托邦主义者(不管他愿意与否)要用社会建构的手段来控制人的因素,并且把他的纲领加以扩大,使之不仅要按计划进行社会改造,而且也包括对人的改造。“因此,政治问题就是组织人的冲动,然后把这些冲动引向正确的战略目标,使发展的总过程沿着预定的方向前进。”这个纲领是容许失败的,甚至在付诸实行之前也是如此,这似乎与好心的乌托邦主义者相违。因为这个纲领改换了他的要求,他本来要求我们建设一个适合于人们生活的新社会,如今则代之以要求我们去“改造”人,使人适合于他的新社会。很明显,这就排除了检验这个新社会的成败的可能性。因为对于不愿意在那里生活的人来说,只需承认他们不适合在那里生活,承认他们的“人的冲动”还需要进一步“组织起来”就行。但是,如果没有检验的可能性,那么,声称采取了任何一种科学方法,都是白说的。整体主义方法与真正的科学态度是不相容的。

    乌托邦工程不是本书的主要论题,但有两个理由说明它为什么要在以下三节中和历史决定论一起加以考察。第一,因为在集体主义的(或中央的)计划的名义下,它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学说,“渐进技术”和“渐进工程”必须与它截然分开。第二,因为乌托邦主义不仅在敌视渐进方法上与历史决定论相似,而且常常与历史决定论的意识形态联合在一起。

    22.与乌托邦主义结成的非神圣同盟

    我称之为“渐进技术”和“历史决定论”的这两种方法论观点之间的对立,密尔已清楚认识到了。他写道,“有两种社会学研究,第一种所提出的问题是,……例如,在现时的社会条件下实行普遍选举的结果将如何?……但仍然有第二种研究……它的问题……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给出的原因有什么结果,而是在一般情况下造成……社会状态的原因是什么。”考虑到密尔的“社会形态”恰恰相当于我们称之为“历史时期”,因而很明显,他所说的“两种社会学研究”之间的区别就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渐进技术观点与历史决定论观点之间的区别。假如我们较仔细地考察密尔关于“第二种社会学研究”的描述,那么,这一点就更清楚了。他(在孔德的影响下)声称这二种研究高于第一种研究,他并且说第二种研究是他所说的“历史方法”的应用。

    正如前面表明的(在第1,17,18节),历史决定论并不是与“能动主义”相对立的。历史决定论社会学甚至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可以有助于(如马克思所说的)“缩短和减少新的历史时期诞生时阵痛”的技术。确实,在密尔对历史方法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思想的提法与马克思的提法极其相似:“这里所指出的方法是探求社会进步诸规律必须遵循的方法。依靠它的帮助,我们不仅能够遥望人类的未来历史,而且能够决定用什么人为的手段去加速这一自然进步,只要它是有好处的……这种以思辩社会学最高分支为基础的实践规则将成为政治艺术中最宝贵和最有益的部份。”

    正如这里所指出的,我的方法与历史决定论者的方法之间的区别,其标志与其说在于它是一种技术不如说它是一种渐进的技术。仅就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技术而论,它的方法不是渐进的,而是“整体主义的”。

    当密尔解释他的“社会形态”(或历史时期)的含义时,他的方法显然是整体主义的,他写道:“所谓社会形态,……就是同时并存的一切较大的社会事实或现象都具有的形态。”尤其是这些事实的例子:“工业状况,财富及其分配的状况:社会分裂为各个阶级,以及这些阶级相互间的关系;这些阶级所抱有的共同信仰……,它们的统治形式,尤其是它们的法律和习惯。”总而言之,密尔把社会形态的特点表述如下:“社会形态好象……生物体内的各个时期,它们不是一个或少数几个器官或机能的状况,而是整个有机体的状况。”

    正是这种整体主义使历史决定论完全不同于渐进技术,并使它有可能与整体主义的或鸟托邦的社会工程某些形式结成联盟。

    这当然是一个有些奇怪的联盟;因为正象我们已经看到的(在15节),假使我们知道如何利用社会工程来按计划创设社会建构的话,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社会工程师或技术师的方法之间有着极其明确的区别。从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来看,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任何一种社会工程方法是根本对立的,这正象气象学家的方法与造雨魔术师为方法根本对立一样。因此,社会工程(甚至渐进方法)被历史决定论者抨击为乌托邦。尽管如此,我们却发现历史决定论往往与典型的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思想相联合,例如:“新秩序的蓝图”或“中央计划”的思想。

    这种联合的两位典型代表人物就是柏拉图和马克思。柏拉图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相信所有的变化——或者几乎所有的变化——都是衰败;这是他的历史发展规律。于是,他的乌托邦蓝图就要阻止一切变化。这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静态”。反之,马克思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可能(象斯宾塞那样)是一个历史决定论道德学说的信徒。所以,他的乌托邦蓝图是属于发展的或“动态的”蓝图,而不是一个被束缚住的社会。他预言并积极促进以达到理想乌托邦为最终目的的发展,在这个理想乌托邦中,没有政治的或经济的压制:国家已经消亡,每个人按其能力而自由地合作,每个人的一切要求都得到满足。

    在历史决定论和乌托邦主义的联盟中,最有力的因素无疑在于它们都是整体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关心发展,但并不是关心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发展,而是关心“整个社会”的发展;乌托邦工程也是整体主义的。二者都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提出的事实),即在这个意义上的“整体”绝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二者都不满足于“‘渐进修补”和“摸索前进”。他们希望采取更激烈的方法。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似乎都对改变社会环境的经验(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有时被描述为“社会崩溃”的经验)。有极深的印象,有时甚至为此而深感不安。于是,他们两方都试图使这种变化合理化,其一是对社会发展作出预言,另一是力言这种变革必须加以严格而全面的控制,甚至应把它完全阻止住。控制必须是全面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有任何一个部分没有加以全面的控制,那就有可能隐藏着酿成意外变化的危险力量。

    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之间的另一个联系,在于二者都相信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选择问题或道义决断,相信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用科学的方法来发现他们的目的。(在这里,他们与渐进技术师或工程师不同,正如他们与自然科学工程师不同一样。)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都相信他们能够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例如,判定社会的历史趋势,或断定“他们那个时期的需要”,从而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这样,他们就倾向于采取某种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见第18节)。绝非偶然的是,提倡乌托邦“计划”的作者,多半都告诉我们,计划简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历史正沿着一定的方向前进,我们必须计划,不管我们是否愿意。

    这些作者以历史决定论这种腔调来指责他们的反对者智力愚钝,并认为他们的主要任务在于“推翻陈旧的思想习惯,发现理解变化着的世界的新钥匙。”他们断言,社会变化的趋势是“不能成功地加以影响或偏移的,除非我们放弃渐进的方法或“摸索前进的精神”。然而,我们也可以提出疑问,那种新的“计划层次的思想”是否象所说的那么新颖,因为整体主义具有自从柏拉图以来就有的相当古老的思想的特点。我个人认为,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整体主义的思想方法(不管是关于“社会”还是关于“自然界”)绝不代表思想发展的高水平或新阶段,而是前科学时期的特征。

    23.对整体主义的批评

    我已表明了自己的倾向,概述了我的批评所根据的观点以及渐进方法同整体主义和乌托邦主义之间的对立,我现在就要进行我的主要任务,即对历史决定论作一番考察。我从简略地批评整体主义开始,事实表明整体主义是要加以评击的历史决定论的最关键性的论点之一。

    在近代的整体主义著作中,“整体”这个词的用法极其含混。它通常指(a)一个事物的全部性质或方面的总和,特别是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全部联系的总和。(b)该事物的某些特殊性质或方面使该事物表现为一个有机的结构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堆积”。(b)意义的整体已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特别是心理学中的所谓格式塔(Gestalt)学派的研究对象;我们确实没有理由不去研究结构的规律性(例如对称性)等方面,这些规律性可以在一些事物例如有机体,电场或机器中被发现。格式塔学说认为,具有这类结构的事物,可以说不仅仅是集合——“不仅仅是它们各部分的总和”。

    格式塔学说的任何例子都可以表明,(b)意义的整体同(a)意义的整体大不相同。格式塔学说认为,如果我们考虑到乐曲的旋律不仅仅是单个音响的单纯集合或连续,那么我们选择出来加以考虑的只是这种音响接续的各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可以和其他方面明显区别开来,例如这些音响的第一个绝对音高或这些音响的平均绝对音强。还有其它的格式塔方面比旋律的这些方面更抽象,例如,旋律的节奏;因为我们在考虑节奏时,我们就忽略相对音高,虽然相对音高对旋律是重要的。由于这种选择性,对一个格式塔的研究以及对任何(b)意义的整体的研究就截然不同于对总体(totality)的研究,即不同于对(a)意义的整体的研究。

    事实上,(b)意义的整体是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的,但这个事实不能用来证明(a)意义的整体也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这个完全不同的主张。对后一个主张必须加以否定。如果我们要研究一个事物。我们就不得不选择它的某些方面。我们不可能观察或描述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事实上,甚至最小的整体都不能这样来描述,因为一切描述必定都是有选择的。我们甚至可以说,(a)意义的整体绝不是任何活动的对象,不论科学的活动或其他活动。如果我们把一个有机体拿到另一个地方,那么我们就把它当作一个物体来看待,而对它的许多其他方面都没有注意。如果我们把它杀了,那么我们就破坏了它的某些性质,但并没有破坏它的全部性质。事买上,我们不可能破坏它的全部性质及其各个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即使我们把它压碎或烧掉。

    在全部的意义上,整体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也不能成为其它活动例如控制或改造的对象,这种情况似乎是整体主义者所没有注意到的,甚至承认科学通常就是选择的人也没有看到。他们确信科学能够在整体上把握社会(在全部的意义上,因为他们所根据的是格式塔心理学以前的认识。他们相信,格式塔方法和(a)意义的社会整体方法包罗“一个时代的全部社会历史事件的结构”)之间的区别,只是在于格式塔可以直接由直觉感知来把握,而社会整体则“太复杂而不能一下子理解”,“只有经过长期的思索,密切注意其中一切因素并加以比较和综合才能逐渐理解。总而言之,整体主义者没有看到,格式塔的感知同(a)意义的整体毫不相干,他们没有看到一切知识,不管直觉的知识或推沦的知识都必定有抽象的方面,他们也没有看到我们不可能把握“社会实在本身的具体结构”。既然他们看不到这一层,他们就坚持说,专家们对“细节”的研究必须用“合成的”或“综合的”方法来补充,以便重新改造“整个过程”,他们断言,“只要专家们不把他们的问题看作一个整体,社会学就会继续忽视这个本质问题”。然而,整体主义的方法必然只是说说而已。他们对于整个具体社会状况的科学描述从来没有举出一个例子。这样的例子是举不出来的,因为对所举出的任何例子,我们都很容易指出它所忽略的方面,而那些方面在某种场合可能又是重要的。

    整体主义者不但企图用不可能的方法来研究我们的社会,而且还企图把我们的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控制和改造。他们预言:“国家的权力必须扩大,直到它和社会几乎合而为一为止”。这句话所表达的直觉是够清楚的。这就是极权主义的直觉。这个预言除了转达这种直觉之外还会有什么别的意思呢?“社会”这个词当然包括一切社会关系,包括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母子关系以及儿童福利官员和母子二者之间的关系等等。有许多理由说明控制所有或“几乎”所有这些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只要对社会关系进行新的控制,我们就创造了一大堆需要加以控制的新的社会关系。简言之,这种不可能性是逻辑的不可能性。(这种作法会导致无穷倒退;其情状与研究整个社会的做法类似,因为对整个社会进行研究就得包括这种研究。)毫无疑问,乌托邦计划正是想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为他们向我们所做出的保证之一,就是宣称我们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