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导论(2/2)

学方法的观点。我相信后一点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并且我认为,在大多数方法论讨论中,关键性的错误在于对物理学方法的一些十分常见的误解。我尤其认为,这些错误起源于对物理学理论的逻辑形式、检验这些理论的方法、以及观察和实验的逻辑功能的错误解释。我的论点是,这些误解有着严重的后果;我试图在本书第III、IV部分证明这个论点。我要在那些部分阐明;反自然主义的和泛自然主义的各种不同的,有时彼此冲突的论证和学说,确实都在于对物理学方法的误解。然而,在I和II部分,我只限于解释某些反自然主义学说和泛自然主义学说,这些学说形成了这两种学说都具有的一种特别的方法。

    我建议首先说明这种方法,然后才加以批评。我把这种方法称为“历史决定论”。在讨论社会科学方法时常常遇到它;而且常常不加批判地使用它,甚至认为它是理所当然的。我说的“历史决定论”是什么,我将在本书中加以充分解释。在这里我只需这样说:我说的“历史决定论”是探讨社会科学的一种方法,它假定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面的“节律”或“模式”,“规律”或“倾向”来达到这个目的。我深信这种历史决定论的方法论学说从根本上应对(除经济学以外的)理论社会科学那种不令人满意的状况负责,因而我对这些学说的介绍当然并非毫无偏见。但是我已努力提供支持历史决定论的理由,以便我尔后进行批判。我试图把历史决定论描述为一种考虑周到而结构严谨的哲学。而且我毫不踌躇地构思一些支持它的论据。据我所知,历史决定论本身从未提出过这些论据。我希望,这样我就成功地建立一种确实值得抨击的观点,换言之,我已使一个理论变得完善,人们常常提出这个理论,但是也许从来没有以充分发展的形式提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我故意选用有点陌生的说法“历史决定论”。我希望通过引入这个说法,能避免有人在文字上吹毛求疵。因为我希望不会把任何人引向这样的问题:这里所讨论的论点是否真正完全或基本上属于历史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这个词的真正的、完全的或基本的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