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利维坦-英-霍布斯 > 第四部分 论黑暗的王国 第四十四章 论误解《圣经》所产生的灵的黑暗

第四部分 论黑暗的王国 第四十四章 论误解《圣经》所产生的灵的黑暗(1/2)

    除开我在前面已经讨论的神的主权与人的主权以外,圣经中还提到另一种权力,即今世的黑暗的统治者(见《以弗所书》第v 章,第12节)的权力,撒旦的王国(见《马太福音》第xii章,第26节)和比西卜的魔鬼的王国(见《马太福音》第ix章,第34节),也就是出现在空中的幽灵的比西卜王国。由于这一原因,撒旦也被称为空中权力的国王(见《以弗所书》第ii章,第2 节)。同时由于他统治着今世的黑暗,所以便称为今世的国王(见《约翰福音》第xvi 章,第11节)。因此,与信者(光明的子民)相对立,在他统治下的人们,便称为黑暗的子民。由于比西卜是幽灵的国王,他所统治的空气与黑暗中的居民便是黑暗的子民,而这些魔鬼、幽灵或幻觉的灵从比喻的意义上说,所指的便是同一回事。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圣经》中这一些以及其他地方所提到的黑暗的王国便只是一个骗子的联盟,为了在今世取得统治人的权力这一目的,力图以黑暗和错误的说法熄灭他们身上的天性和福音之光,破坏他们进入未来的上帝国的准备。

    天生完全失去肉眼之光的人们对任何这种光都是完全没有概念的,任何人在构想中所能想象的光,都不会大于他在某个时候通过外在感觉所曾感受的光,同样的道理,任何人所能想象的福音之光或悟性之光都不可能比他已经达到的程度更大。因此便有这样的情形:人们除了根据自己所遭遇的意外灾祸推论以外,便没有其他办法认识自己的黑暗。撒旦王国中最黑暗的部分是上帝教会以外的部分,也就是在不信耶稣基督的人之中的那一部分。但我们却不能说,教会因此便象哥珊地一样,享有完成上帝指令我们做的事情所必需的一切光明。如果在我们之中不存在黑暗、或至少没有蒙上一层雾的话,那么基督教世界又怎么会几乎从使徒时代起就以对外战争或内部战争互相排挤,在自己的命运途中稍一遇到崎岖或在他人每有小突出之时便那样踉跄跌绊,而在奔赴同一目标——至福时,道路又那样千差万别呢?因此,我们仍然是处在黑暗之中。

    敌人一直存在于我们天性无知的黑暗之中,而且在撒播性灵错误的稗子。其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滥用和熄灭《圣经》之光,因为我们的错误是由于不知道《圣经》而来的。第二,引用异教神话编造人的魔鬼学,也就是引用他们关于魔鬼的荒唐不经的说法,——这些魔鬼不过是一些偶像或大脑幻像,本身并不具有任何不同于人类幻象的真正本质,比如亡魂、妖魔以及老妪闲话中所说的其他一些东西便都属于这一类。第三,在《圣经》中混入各种宗教的残余和许多希腊人的虚妄而错误的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第四,在这两者之中混杂上错误或不肯定的传说,以及虚构的或不肯定的历史。所以我们便会由于听信引诱人的邪灵以及在伪君子的外貌下昧着良心,明知故犯地撒谎的人的魔鬼说而产生错误;后一种人用《圣经》上的原话来说便是“说谎之人”(见《提摩太前书》第iv章,第1 、2 两节)。关于以上的第一点,也就是滥用《圣经》,引人误入歧途的办法,我打算在本章中加以简短的讨论。

    最大和主要的滥用《圣经》的情形是牵强附会地用《圣经》来证明其中经常出现的上帝国就是现存的教会或现在活着的基督徒群众,或是在最后的审判日将要复活的死去的人;几乎所有其他的错误都是由此而生的,或是从属于它的。其实上帝国最初是由摩西仅在犹太人中按约建立的,犹太人便因此而称为特属于上帝的民;后来当他们拒绝再由上帝统治,要求像列国一样立王,并选出扫罗为王时,这国便中断了。这一点上帝自己曾经同意,我在本书第三十五章已作更详细的证明。在那个时期以后,除了他根据自己的意旨、以他无限的权力进行统治、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成为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物的王的上帝国以外,世界上便没有任何按约建立或通过其他方式建立的上帝国。然而他却通过自己的先知许应,当他自行拟定的时期完全到来,而他们又通过忏悔、通过生活上的改邪归正回到他那里的时候,就要为他们恢复他的这一国家。非但如此,他还召外邦人进入这国、根据同样的皈依和忏悔的条件享受他为王的幸福。同时他还许应差遣他的儿子耶稣降临人世,以耶稣的死为所有的人赎罪,并以耶稣的道使他们准备在他第二次降临时迎接耶稣。由于第二次降临人世的事还没有来到,上帝国便也没有来到,我们现在除开自己的世俗主权者以外,便不处于任何按约建立的国王的统治之下;只是基督徒由于已经获得在基督重临时被接纳的许诺,所以便已经处于神恩的王国中了。

    根据现存的教会是基督的国这一错误说法,便应当有一个人或一个会议代表现在在天上的救主说话并制定律法,这人或会议对所有基督徒代表他的人格;要不然就应当有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会议对基督教世界的不同部分代表他的人格。

    教皇声称他在全世界普遍具有这种基督之下的王权,而在各个国家中则是当地的教士会议声称具有这种王权(其实《圣经》并没有给予其中的任何一方,而只给予了世俗主权者);围绕这种王权竟至发生了这样激烈的争论,以致熄灭了天性之光、在人类的悟性中造成了极大的黑暗,使他们看不清自己究竟是允诺对谁服从了。

    由于教皇象这样声称自己是基督在现存教会(被认为就是我们在福音中被告诉的那个基督的国)中的总代治者,于是就会得出一个理论说:一个基督徒国王必须由主教授与王位,就好象他那“蒙神恩”的王者之衔,便是从这一仪式中得来的一样;他唯有由上帝在地上的总代治者加冕后,才能算是蒙神恩成为国王的;每一个主教不论自己的主权者是谁,在授圣职时都宣誓绝对服从教皇。由于同一错误,便产生了教皇英诺森三世主持下的第四届拉特兰宗教会议的下一说法(见第三章,“论异教徒”)“如一国王在教皇谕令下不清除其境内的异端,并因此而被开除教籍,于一年内又未作补赎,则其臣民可解除其服从的义务。”这儿所谓的异端,应理解为罗马教会所禁止的一切见解。教皇与其他基督教君主的政治目的之间是经常有冲突的,而在这种方式下,冲突一经发生,他们的臣民便会如坠五里雾中,以致无法辩认窃据他们合法王位的外国人和他们自己奉之为王的人;在这种心灵的黑暗下,他们便会受旁人野心的指使、不辩敌友地互相攻打。

    根据上面所说的现存教会是上帝国这一说法,就会得出一个结论:教士、辅祭和所有其他教会的辅理人员都自称为圣职人员,而称其他的基督教徒为俗人,也就是单纯的百姓。

    因为圣职人员所指的人的生活给养是这样一种收入,即上帝在统治以色列人时期留归自己,划拨给利未族人作为遗产的收入;利未人是他的公务仆人,于是便不像他们的兄弟一样分得一分土地以资生活。教皇既声称现存的教会如同以色列的领域一样是上帝的国,所以便把这样的收入作为上帝的遗产,声称是属于他自己以及其从属辅理人员的,圣职人员之称合于这一要求。从这一点便产生了一种情形:什一税和以色列人中作为上帝的权益而付给利未人的其他贡物,长期以来都由圣职人员根据神权索取,并从基督徒身上征收。在这种方式下,各地的百姓便都不得不付双分的税,一分交给国家,另一分交给圣职人员。其中付给圣职人员的由于是他们的收入的十分之一,所以便等于某一雅典国王(当时被认为暴君)向臣民征收来支付全部公务费用的赋税的一倍,因为这国王所征取的不过是二十分之一,而这二十分之一就足以丰盈有余地用来维持他的国家了。

    在犹太人的王国中,当上帝作祭司进行统治的时期,什一税和贡物则全部是公共收入。

    由于把现存教会当成上帝国的这一错误,也产生了世俗法和宗教法之分;世俗法是主权者在他本身的领域内的法令,宗教法则是教皇在同一领域内的法令。这种宗教法典虽然只是宗教法典,也就是建议性的法规;在罗马帝国转移给查理大帝以前,只由基督徒君主自愿地接受,但后来由于教皇的权力增加,就变成命令性的法规了。神圣罗马皇帝本身为避免人民被蒙蔽后所将产生的更大的流弊,于是便被迫而让它们通过成为法律。

    由此就产生了一种情况,在教皇的教权全部被接受的一切领域内,犹太人、突厥人和外邦人只要在奉行和明证其宗教信仰时不冒犯其世俗主权当局,他们的宗教在罗马教会中便可以得到宽容;然而一个基督徒,虽然是一个外国人,要是不信奉罗马教会的话,便犯了死罪,因为教皇声称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他的臣民。要不然的话,由于明证其本国的宗教信仰而迫害一个外国基督徒时,就象迫害一个不信者一样是违反万民法的;甚至比这还要严重,因为不反对基督的人,便是与基督同在的人。

    根据同一错误的说法,每一个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中都有某些人根据教权免除了世俗国家的赋税和接受其司法审判的义务;因为除修士和辅理修士外,管世俗事务的圣职人员在许多地方与一般平民所成的比例数都非常大,以致遇有必要时,仅仅在他们这种人之中就可以征集一支够大的军队,足以让教会的好战者用来进行任何一种战争,反对本国或外国的国王。

    第二种普遍的滥用《圣经》的情形是将成圣礼变成符咒或法术。在《圣经》中,成圣是以虔敬而合宜的言词和动作,将一个人或任何其他东西从一般运用中划出来,奉献、贡奉或献身给上帝。这就是使之成为圣洁,或使之成为上帝的,并且只由上帝所派定的公务仆人使用(详情已于第三十五章中讨论);这样并没有改变成圣的事物,而只改变了它们的用途,使之从凡俗的和普通的,变成圣洁的和特用于伺奉上帝的。如果有人竟然声称,事物的性质或本质通过这些言词就变了,那便不是一种成圣礼,而是上帝的异常业迹,要不然就是虚妄和渎神的符咒。但是人们冒称在他们的成圣礼中本质有改变的事物是屡屡出现的,所以这便不能认为是一种异常的业迹,而不过是一种符咒或咒语,利用这种办法他们叫人违反着自己的视觉和其他一切感觉所得到的证明,相信事物的本质发生了其实没有的变化。比方说,在主的晚餐的圣礼中使面包和酒为圣而专用于上帝的祭礼,便是把它们从一般用途中划分出来,意思是使人们纪念自己由于基督的受难而获得的赎罪;他为了我们的犯罪,而使自己的躯体在十字架上分裂,使自己的鲜血流在十字架上;一个祭司不像这样使面包和酒为圣,反而假称当他说了我们的救主所说的话:——“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之后,面包的本质就不存在了,而货真价实的成了救主的身体;然而在接受者的视觉或其他感觉上来说:却没有出现任何成圣礼之前所没有出现的东西。埃及的术士据说把他们的杖变成了蛇,使水变成了血,他们被认为是耍了一套花招,摆出一些假东西来骗了旁观者的感觉,他们这种人还被认为是术士;那么如果有人的杖里根本没有出现什么东西看起来象蛇,念了咒子的水里也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象血或旁的东西而只象水,但又对国王指鹿为马地说:这是看起来象杖的蛇和看起来像水的血,那我们对这种人又会有什么想法呢?以上两种情形都是幻术,也都是谎言。然而祭司在他们日常做的事中,却正是把祭神的祷词变成一种符咒来搞这套把戏;这种符咒对感觉说来并不能产生任何新的东西,然而他们却指鹿为马地对我们说:这符咒使面包变成了人(还不止是变成了人,甚至是变成了神),并叫人们去敬拜它,就好象它是代表着神和人的救主本身一样,这样便使人们犯了最粗鄙的偶像崇拜罪。如果说面包已经不是面包而是上帝,这种说法也足以成为口实使之不被认为是偶像崇拜的话;那么当埃及人有脸说他们所敬拜的葱和蒜,不是葱和蒜本身而是属于它们那一种属或具有它们那种外貌的神时,又为什么不能作为同样的口实呢?“这是我的身体”这句话相当于“这意味着”或“这代表着我的身体”,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比喻说法;但如果要严格地照字义解释,那便是一种滥用;纵使要这样解释时,也不能超出基督本身亲手奉为圣的那块面包。因为他从没有说过,不论是什么面包,也不论是哪个祭司,只要说:“这是我的身体”或“这是基督的身体”,那块面包就马上会发生实体转换。罗马教会在英诺森三世的时代以前,也没有确立这种实体转换,这不过是五百来年的事,那时教皇势力正处于极盛时代,时代的黑暗也变得极为深沉,以致使人们连给他们吃的面包都分辩不清,当上面印着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像时便尤譬如此;就好象他们叫这些人相信这面包已经发生了实体转换的过程,不但变成了基督的身体,而且也变成了他那十字架的木头,他们在圣礼中两样都吃着了。在施洗的圣礼中,也运用类似的咒语,而不运用成圣礼。

    在这种圣礼中,他们在三位一体的每一位以及整个的三位一体上滥用上帝的名,每呼唤一位的名称就划一个十字架,象这样构成一种符咒:首先,当祭司做圣水时,他们说:“我以上帝全能的圣父的名,以天主的独子耶稣基督的名,我凭圣灵祝祷造物中的水,愿你成为受祷祝之水,驱除一切敌人的力量,驱除并根绝敌人……。”为加到水里去的盐祝福时也念同样的话:“此盐成为受祝祷之盐,撒到之处,幽灵与魔鬼所作邪祟无不驱散;污鬼都由降临审判有血气的与死去的人的救主的咒语消除。”为油祝福也像这样念:“一切敌人的力量、一切魔鬼的军队,撒但的一切进攻和幽灵,都将被造物中的此油驱除。”至于对受洗礼的婴儿也要用许多咒语。首先在教堂的门口,祭司要在这孩子的脸上吹三口气,口中念道:“污鬼出来,让圣灵保惠师进去”。就好像所有的孩子在祭司吹气以前都被鬼缠了似的。接着,在他进入教堂以前,还要像前面那一回一样说:“我召唤你……出来,离开这上帝的仆人。”在他受洗以前,同一咒语还要重复一次。举行洗礼和主的晚餐等圣礼时,用的就是这些以及另外一些咒语,而不用祝福礼和成圣礼;在这两种圣礼中,每一种供神用的事物,除了祭司们污秽不洁的吐沫以外,都附有一定款式的咒语。

    婚礼、临终涂油式、探病、教堂与墓地的圣礼等等的仪式中,都免不了要用符咒;因为在这些仪式中都要用念过咒子的油和水,用时滥划十字,滥念大卫的圣洁之语,“主阿,用以索博草蘸圣水洒在我身上。”把这一切当成具有魔力、能驱除幽魂与假想的灵的东西来用。

    另一个普遍的错误是由于曲解永生、永死和第二次的死而产生的。我们在《圣经》中明明白白地看到,上帝创造亚当,使之具有永生,但这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不违抗上帝的命令时才能这样;永生状况并不是人类本性中必然具有的,乃是由于生命树的性质而产生的;在亚当没有犯罪时,他可以自由地吃这树上的果;在他犯罪以后,就被赶出乐园来,以免他再吃这树上的果、并获得永生;基督的受难是为所有信他的人赎罪的,因之也就为所有的信者恢复了永生,而且只为他们恢复永生。然而现在这教义却大大地走了样,而且长时期以来已经如此,其中说人类由于灵魂是不朽的,所以根据其本性就具有永生。所以,那乐园门口的火焰之剑虽然能阻挡一个人走到生命之树前面去,但却不能阻挡他获得上帝由于他的罪而从他的身上剥夺的永生,也不能使他需要基督的牺牲来恢复这永生,这样一来就不但是信者和义人,而且连恶人和异教徒都将完全不死地享受永生,更不会遭受第二次的永死了。为了掩饰这一点,据说第二次的永死意思是第二次的永生,只是生活在苦罚之中,这种词儿除开在这里以外从来没有用过。

    这一切说法的根据,只是《新约》中某些较含糊的地方。

    然而这些地方要是从《圣经》的整个见地来考虑时,就会发现十分明显是另一种意思,并且对基督教信仰说来也是不必要的。假定人死后所留下的只有他的尸体,上帝既能说一句话就使无生命的灰尘和泥土变成生物,他难道就不能同样容易地使死尸复活,并使之获得永生;或是用同一句话使他再行死去吗?在《圣经》中,灵魂始终不是指生命就是指生物,躯体和灵魂合在一起则指活的躯体。在创造世界的第五天,上帝说:水要多多滋生有活魂的爬行物,英文把它译成“有生命的物”。此外,上帝还创造了大鱼和各样有活魂的物。英文中是“各样有生命的物”。人的情形也是这样,上帝用尘土做成人之后,将生气吹在他脸上,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也就是说:人就成了活动物。当挪亚从方舟里出来之后,上帝说他不会再消灭每一种生物。《申命记》(第xii 章,第2 3 节)中说:“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也就是生命。从这些地方就可以看出,如果灵魂指的是无形体的实体;脱离躯体而存在,那么我们对于其他生物便和对于人一样,也可以作这种推论了。但信者的灵魂却不是由于本身的性质、乃是由于上帝的特别仁慈而从复活时期永远留在躯体之内的。这一点,我想我在第三十八章中已经根据《圣经》作了充分的证明。至于《新约》中说到任何人将连同**和灵魂投到地狱之火中去的经文,意思不过是指**和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将被活活地投入歧兴那的永火之中。

    正是从这一个后门里,进来了黑暗的说法。首先是关于永罚的说法,后来是关于炼狱的说法,随之也就出现了亡魂在外面游荡,尤其是在奉为圣的、荒僻的或黑暗的地方游荡的说法,于是就引进了运用符咒以及召魔和召魂的借口;同时也进来了关于免罪的说法,这说法说的是一时或永远免除炼狱之火;在这炼狱之火中,那些无形体的实体据称由于锻烧而清除了罪恶,被弄得适于进入天国了。人们在救主的时代以前,由于普遍沾染了希腊人的魔鬼学而被一种看法迷惑了,认为人的灵魂是和躯体不同的实体;因此,当躯体死后,每一个人的灵魂,不论是好人的还是坏人的,都由于本身的本质而必然会在某一个地方存在,根本不承认这一点之中有任何上帝的超自然赐与存在。教会的博士长期以来就怀疑,这些灵魂在复活时和躯体重新结合以前究竟在什么地方居住。曾经有一个时期假定他们躺在丘坛之下,但后来罗马教会发现给他们造出炼狱这个地方更有利;根据现在另一些教会的说法,这炼狱已经被摧毁了。

    现在让我们看看有哪些经文看来最足以证实我在这儿所提到的三种普遍的错误。关于贝拉民大主教引证出来证明由教皇治理的今世上帝国的经文(其他文章都没有提出这样坚强的证明)我已经作了答复,并说明摩西所建立的上帝国由于选扫罗而告终。此后祭司从未根据自己的权力废黜过任何国王。大祭司对亚他利亚所行的一切不是根据他自己的权利做出的,而是根据她的孙子幼主约阿施的权利做出的,但所罗门却根据自己的权利废除了大祭司亚比亚他,并另立一人代替他。所有能引出来证明上帝通过基督治理的上帝国已经存在于今世之中的经文,最难答复的既不是由贝拉民引证出来的,也不是由罗马教会中任何其他人引证出来的,而是由贝查引证出来的,他认为这国将从基督复活时开始。但他当初是打算根据这一点使长老会在日内瓦共和国中有资格具有最高教权,从而使每一个长老会在每一个其他国家中具有这种权力,还是想使国王和其他世俗主权者具有权力,我不得而知。因为长老会在具有这种教权当局形式的地方声称有权将本国的君主开除教籍,并在宗教中成为最高审判者,其情形不下于教皇声称普遍具有这种权力。

    他所引的原文是这样: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有大能力临到。”(见《马可福音》第ix章,第1 节),这几句话就字面上讲来肯定了一点:要不是那时站在基督身旁的人还活着,便是上帝的国必然现在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接着还有另一个地方更加困难。因为使徒们在我们的救主刚复活之后和升天之前曾问救主:“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起,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见《使徒行传》第i 章,第6 节)。这就等于是说,我的国还没有到临,你们也不能知道它将在什么时候降临,因为它将像个夜间的贼似的降临。但我将赐给你们圣灵,借着圣灵你们将有权力向全世界,以你们传道的方式为我作见证,即证明我的复活、我所行的事以及我所教导的教义,使他们能信我,并期待在我重临人世时获得永生,这一点又怎样能和基督的国在复活时降临的说法相符合呢?关于这一点,圣保罗曾说过:“(因为他们已经极明)你们是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侍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他的儿子从天国降临”(见《帖撒罗尼亚前书》第i 章,第9 节与第10节)。在这儿,等候他的儿子从天上降临就是等候他具有权力降临为王。如果他的国现在就存在,等候就没有必要了。此外,如果真象贝查根据那段经文(《马可福音》第ix章,第1 节)所说一样,上帝的国在复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那么基督徒自从复活以后又为什么始终在自己的祷告中说:“愿你的国降临”呢?因此,很清楚,圣马可的话不能作这样的解释。我们的救主说:站在这里的人中有些人,在他们没有看到上帝的国在权力中降临以前是不会尝到死亡的。如果这个国在耶稣复活时就降临了,那又为什么要说某些人而不说所有的人呢?因为他们全都活到耶稣升天以后去了。

    但要求对这段经文作严格解释的人,让他们首先对我们的救主向圣彼得说的有关圣约翰的这样一段话作出解释:“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第xxi 章,第22节)根据这句话还有一个传闻说他不会死。然而这个传闻的真象既没有因为这话是一个可靠的根据而得到肯定,也没有因为这话是不可靠的根据而被否定,只是被当成没有得到理解的话保留下来了。上段所引的《马可福音》中的那段话中也存在着同样的困难。

    如果我们可以根据紧接在这儿以及《路加福音》中的一段话(在那儿同一段话作了重复)后面的经文来推测这话的意义,那么我们就并非不可能说这话和改变形象有关,这一点在紧跟在后面的几节中作了描述,其中说:“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约翰(不是全部门徒而是其中的某几个)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忽然有以利亚和摩西向他们显现,并且和耶稣说话。”因此,他们便见到基督在荣耀和威仪之中,正象他将要降临时那样,以致使他们“甚是惧怕”。因此,我们救主的许应便以异象的方式完成了。关于这是一个异象的问题,可以从《路加福音》中推论出来;他陈述了同一个经历(见第ix章,第28节等处)并说,彼得以及和他在一起的人都睡得很熟。但最肯定的还是《马太福音》(第xvii章,第9 节),那儿又叙述了同一事实,因为我们的救主嘱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不要将所见的告诉人们”不论怎样,从这儿并不能得出一个论据,证明上帝国要到审判日才开始。

    除了贝拉民所引的经文以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