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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1/2)

    我在前面讲过,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是怎样依靠自己确定其信念的。现在,我要说明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是怎样使其一切感情以自己为中心的。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e)是一种新的观念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EgolCsme)。

    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的和过分的爱,它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甚于一切。

    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利己主义来自一种盲目的本能,而个人主义与其说来自不良的感情,不如说来自错误的判断。个人主义的根源,既有理性缺欠的一面,又有心地不良的一面。

    利己主义可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而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跟世界同样古老的一种恶习,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无涉。

    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分平等的扩大而发展。

    在贵族制国家,家庭的情况数百年不变,而且往往一个家庭总在同一地方居住,数世同堂。这种情况,可以说代代相传没有变样。每个人几乎都知道祖先的身世,并对祖先表示尊崇。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能够亲眼看到曾孙的出世,并对这些后代极为亲爱。他们愿意彼此承担义务,而为已经死去的或为尚未出生的牺牲自己的安乐,也屡见不鲜。

    贵族制度还可以产生把每个人同其他多数同胞紧密地联系起来的效果。

    在贵族制国家,阶级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谁属于哪一个阶级就永远属于那个阶级,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