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八章 宗教(1/2)

    宗教信仰的先天倾向是人类心理中极其复杂而强大的力量,也很可能是人性中一个根深蒂固的部分。埃米尔·迪尔凯姆是个不可知论者,他把宗教活动的特点归结为群体的精诚献身和社会的核聚团结,它是社会行为的共相之一,从原始的狩猎-采集部落到社会主义共和国,它都具有可资识别的形式,宗教活动的萌芽至少可以追溯到尼安德特人的骨头祭坛和丧葬仪节,早在6万年以前,在伊拉克的上尼达地方,尼安德特人就曾用7种具有医药用途和经济价值的花卉装饰坟幕,也许是追念一位沙门巫师。根据人类学家安东尼·华莱士的研究,从那个时候起人类大约产生了10万种不同的宗教。

    对宗教抱怀疑态度的人现在仍然相信,科学与知识将破除宗教,在他们眼中,宗教不过只是一层幻觉和假象的薄纱,他们当中的杰出者深信,人类正沿着逻辑的指向,朝着知识迈进,自动地趋向信息,因此,有组织的宗教势必继续退却,正如黑夜在黎明的曙光面前消声匿迹一样,但是,关于人性的这种观点虽然根源于亚里士多德册芝诺,却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显得荒诞无稽。只需要看到,知识正在被千方百计地用来为宗教服务,例如,在科学技术登峰造极的美国,信仰宗教的人仅次于印度而居世界第二位,根据1977年盖洛普民意测验,94%的美国人相信上帝或某种高级的存在,而31%的美国人都经历过某种神灵感应、某种突然的宗教顿悟和觉醒,1975年最畅销的书是比利、格雷厄姆的《天使:上帝的秘密使者》一书,共售出精装本81万册。

    在苏联,有组织的宗教在经过官方60年的压制以后,仍然兴旺发达,甚至又在兴起一次小小的复兴,在2.5亿居民中,至少有3000万东正教会教徒,是**员的两倍,有500万罗马天主教徒和路德派教徒,200万人属于各种福音派,如浸礼派、五旬节派和七日降临派,另外,有2000万到3000万穆斯林,以及250万反抗性最强的正统犹太教徒。

    科学人文主义的情况也不妙,孔德于1846至1854年间出版的《实证政体系统》一书认为,宗教迷信可以从它的起源上加以挫败,他建议由受教育的人们缔造一种世俗的宗教,使它具有与罗马天主教会类似的僧侣制度、礼拜仪式、宗教法规和庄严圣典,但须用社会来代替上帝作为崇拜的对象。今天,科学家和学者们组成了诸如美国人文主义者协会和科学时代宗教研究院等文化学术团体,它们发行小型杂志,开展对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占星学以及I·维利可夫斯基的批判,但是,他们那些漂亮的逻辑排炮虽然受到了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们自命不凡的大力赞同和支持,却象是浓雾中的射击,没有多大意义,人文主义者在数量上大大落后于虔诚的信徒,大大落后于吉恩·秋克逊的追随者,这些人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拉尔夫·

    W·伯霍的名字,看起来,人们宁愿去信仰而不求理解和认识,这正象很久以前,当科学前途无量的时候,尼采却绝望地写道,人们宁愿把虚无缥缈当作目的,而不愿意毫无目的。

    另外一些好心的学者企图通过划分势力范围的方式,使科学和宗教这两个对手言归于好,牛顿不仅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科学家,而且也看作是一个历史学者,负有责任向人们展示《圣经》中历史记载的深奥含义,虽然他的巨大努力使近代物理学得到第一次综合,但他自己却认为那不过是认识超自然的征途中的一个小站。牛顿相信,造物者给学者两本书可读,一本是自然之书,另一本是《圣经》,今天,由于牛顿所开创的科学所取得的节节进展,上帝的无所不在性已渗透到亚原子粒子和最遥远的星系,这种很显著的扩张已促使另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创立所谓“过程神学”。在这种理论里面,上帝的存在可以从原子结构的固有性质中得到推断,按照怀德海原来想法,上帝不能看作是一种创造奇迹并主宰超自然实体的外在力量上,帝是一种连续而且普遍的存在,它在冥冥之中指导原子产生分子,分子产生有机体,以及物质产生心灵,在作为最终结果的心灵没有被完全理解之前,电子的性质是不可能被最后揭示出来的,过程就是实在,实在也就是过程,上帝之手正是通过科学规律显示出来,因此,宗教信仰和科学探讨本质上是可以相容的,好心的,科学家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回到他们的科研事业中去,但是,读者会马上认识到所有这些与大洋州土著人狂欢时和特兰特宗教会议所表现出来的宗教,确实是难于一致的。

    今天,也如同过去一样,人的头脑还是无法理解不可抗拒的科学唯物主义和难以动摇的宗教信仰之间互相冲击的意义。我们企图以步步为营的实用主义态度来对付这种局面,我们的社会如同患了精神分裂症一样,依靠知识向前迈进,然而它赖以生存的,却正是被知识所侵蚀的宗教信仰。我认为,这种矛盾而令人费解的局面,至少在理论上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对宗教的社会生物学方面给予足够的注意的话,当然,这种解决办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最后总会成功,尽管会留下某些难以预计的后果。虽然宗教经验的各种表现是丰富多采。复杂多维的,甚至最高明的精神分析学家和哲学家在它们的迷宫中也会迷失方向,不过我相信,一切宗教实践都可以在一张两维的地图上描绘出来,这两维就是。遗传优势和进化的变异。

    让我现在就对上述提法作一点保留和修正,我承认。如果进化论原理真能成为神学上的罗塞达石碑,它也不可能详尽地包罗所有的宗教现象,通过传统的还原法和分析法,科学可以解释宗教,但却不能降低其实质的重要性。

    可以用一段历史插曲来说明宗教的社会生物学,在塔斯马尼亚的土著居民,正如当年和他们分享着森林住地的奇异的袋狼一样,已经绝种了,不列颠的殖民者只花了40年的时光就使他们消失了(袋浪又存活了100年,到1950年才绝迹),这种突然的灭绝,从人类学的观点来说是特别不幸的,因为这批塔斯马尼亚上人-所谓的“野人”-甚至没有机会把他们的文化向世界作—番描述和介绍,人们几乎只知道,他们是一些身材矮小的狩猎-采集者,有着红褐色皮肤,头发满是卷结,据最先和他们接触的探险家说,他们的性格开朗而愉快,对于他们的起源,我们只能猜想,很可能他们是澳大利亚土著人的后代,大约在1万年前来到塔斯马尼亚岛,随后也就在生物学上和文化习俗方面适应了岛上凉爽而湿润的森林生活条件,我们手边现在只存几张照片和一些骸骨,甚至他们的语言也无法再现,因为遇到塔斯马尼亚土人的欧洲人很少有人去留心他们的语言。

    在1800年初期到那里去的不列颠移民者,并不把这些塔斯马尼亚人看作是同类,而只看作是妨碍农业和文明发展的动物,他们受到有组织的围歼,无缘无故就遭到虐杀,在一次猎取袋鼠的大规模活动中,一群男女和儿童只因为向白人方向奔跑,就被子弹扫射倒地,很多土人死于梅毒和其他来自欧洲的疾病,到1842年,事情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当时塔斯马尼亚土著人的数目已经由原来的5千左右下降到不足30人,其中的妇女已经年龄太大,不能再生儿育女,他们的文化也从此衰亡了。

    然而土著人的最后灭亡,却是一个从伦敦来的传教士、非凡的利他主义者乔治·罗宾逊所一手造成的,1830年,当塔斯马尼亚土人还残存几百人的时候,罗宾逊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开始了一次大胆的尝试,想要把这个种族保全下来,他以同情的态度接近这些被追猎的幸存者,说服他们跟着他走出森林中的避难所,向追猎者投降,有少数土人果然住进了白人移民者新建的村镇,终于沦为乞丐,其余的人由罗宾逊带领,到了弗林得岛,那是一个位于塔斯马尼亚东北方的孤独的哨所,在那里,他们吃咸牛肉,喝放糖的茶,穿西服,学会讲个人卫生,使用钱币,并信仰严格的加尔文派基督教,部族的老文化就这样与他们完全绝缘了。

    每天这些塔斯马尼亚人走进小教堂,听乔治·罗宾逊讲道,对于最后这一个阶段的文化史,我们倒有一段洋泾滨式英语的记载:“一个上帝……土人好,土人死,土人升天……坏土人死了,下地狱,坏人的灵魂,火媳灭。土人哭喊、哭喊、哭喊……”教义问答中反复重述着这容易理解的信息:

    不久以后上帝将怎样处置这个世界?

    烧毁它!

    你喜欢魔鬼吗?

    不!

    上帝为什么创造我们?

    他有自己的打算……

    塔斯马尼亚土人受不了这种灵魂的冶炼和熬煎,他们变得忧郁阴沉而毫无生气,不再生儿育女,许多人因流感和肺炎而死去,残存者被迁移到塔斯马尼亚本土上一个靠近霍巴特的新保留地,他们中的最后一个男子,即欧洲人称之为毕立王的人,于1869年死去,剩下的几个老妇几年后也相继去世,人们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也许略带几分尊敬——观赏他们。在这同时,乔治·罗宾逊自己却生养了一大家人,他一生的目的在于挽救塔斯马尼亚人免于灭绝,他心安理得地以更为文明的宗教驯服取代了残酷的杀戮,只不过按照无意中支配着他的严格的生物学的运算体系,他总算没有失败。

    人类学和历史学虽然越来越丰富和成熟,但它们仍旧支持马克斯·韦伯的结论。即较原始的宗教完全为了世俗的好处,例如长寿、丰收、免灾和克敌,而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在较高级的宗教进化过程中,某种文化上的达尔文主义也在教派竞争中起着作用,能够吸引信徒的教派日益壮大,不能号召教徒的教派则逐渐消灭。结果是:宗教也和人类的其他机构一样,总是朝着提高参与者福祉的方向进化,这种使整个群体受益的人口统计学上的利益,部分是源于利他主义,部分源于剥削别人,即有些人靠牺牲别人而获利,或者,这种利益也可表现为使所有成员总的来说具备一种更高的适应性,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最终产生的差异,也就表现为相对暴虐压制的宗教和相对仁慈温和的宗教,所有的宗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压制型的,特别是当它们由酋长或国家推行的时候,高斯定律是一条生态学原起,它声称,种属之间最大的竞争常常发生在它们的需要完全相同的时候,同样,有一种形式的利他主义是宗教很少表现的,那就是对其他宗教的容忍精神,当社会与社会之间发生冲突时,宗教与宗教之间的敌对值绪也就加强,因为对于战争和经济剥削的目的来说,宗教是大有用场的,宗教在征服者手中变成了刀剑,在被征服者手中,宗教则是盾牌。

    宗教构成对人类社会生物学的最大挑战,而它对进步所提供的最令人振奋的机会,的确是一个新开辟的理论性学科园地,如果说人类的心灵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受康德绝对命令的指使,那么,这种绝对命令很可能在宗教情操里找到,而不是在理性的思维里找到,即使宗教过程有一个唯物主义基础,并且处于常规科学的范围之内,由于下列两方面的原因,对它也难于作出满意的解释。

    首先,宗教是人类行为的一个主要范畴,它无疑是人类这个种属所特有的,从人口生物学和在低级动物实验研究中所引申出来的行为进化原则,不太可能直接运用到宗教上面来。

    其次,宗教的主要学习规则以及它们最后的、原始的动力,很可能不被意识思维所理解,因为宗教首先是这样一种过程,通过它个体被说服,把他们目前直接的自我利益从属于群体的利益,信徒理当为了长远的遗传学利益,作出某些短暂的生理上的牺牲,巫师及祭司的自我骗术,使他们的法事表演更为完善,也提高了这种骗术对信徒的作用,在荒唐愚蠢的法事中,号角声却是煞有介事的,决策都是自动和迅速作出的,没有理性思考的位置,因为理性思考能使人逐一计算出他们的一切遗传适应性,从而明确对每种行动最佳程度的顺从和热心,人总是要求用简单的规则来解决复杂的问题,同时倾向于抵制剖析他们日常生活的无意识秩序和决心的任何尝试,这个原则由欧内斯特·琼斯用精神分析理论作了如下的表述:“当任何人认为一个特定的(心理)过程是如此一目了然,以至不容许对它的根源进行探讨,并且进而抵制这种探讨的时候,我们就有理由怀疑,真实的根源是他不能理解的——而这种不能理解几乎可以肯定地归因于真实根源的不可接受性。”

    宗教信仰的深刻结构,可以通过检视在三个相邻层次的自然选择来加以探索,表层的选择是教会的选择:宗教仪式和规矩都是宗教领袖们考虑到他们的情感威望和作用而加以选定的,教会的选择既可能是教条式的,相对稳定的,也可以是福音派武,富于动力的,无论是哪种情说,结果都在文化上世代相传;宗教活动上的从一个社会在下一代社会的万千变化都是以学习为基础,而不是以基因为基础,第二个层次的选择是生态学的选择,不管教会的选择对信徒的情感如何重视,也不管受人欢迎的常规如何易于学会,实际形成的实践活动最终还得接受环境要求的检验,如果宗教在战争中削弱自己的社会,造成环境的破坏,缩短人们的寿命,干扰人们的生殖繁衍,那么它必定走向衰亡,不管它们在短期内的情感效益如何,最后,在第三个层次上,在上述复杂的文化进化和人口波动的循环之中,基因的频率也在不断改变。

    现在我们面前的假说就是:教会的选择使某些基因的频率受到相应一致的改变,我们知道,人类的基因对人体神经系统、感觉系统以及内分泌系统的功能作出程序规定,从而也几乎必然影响学习过程,基因制约着某些行为的成熟过程和其他行为的学习规则,宗教行为中的下列因子,很可能是由行为发展程序和学习规则所定型的:**禁忌、一般禁忌、外族恐怖、神圣和亵渎的简单二分法、铺张声势、等级统治制度、对领袖人物的毕恭毕敬、迷信领袖人物的超凡魅力、迷信战利品以及狂喜或失神体验等,所有这些活动有助于划定一个社会群体的界线,并以绝对无疑的忠诚把它的成员结合在一起,我们的假说要求有这么一些约束力的存在,同时要求这些约束力有一个生理学的基础,而且也有一个遗传根源,这一假说意味着教会的选择是受一连串事态所影响的,在一代之间,这些事态从基因开始,通过生理学达到受制约的学习活动。

    根据这个假说,基因频率本身反过来被一系列不同选择——教会的、生态学的和遗传学的——所改变,那些能够不断提高信教的生存和繁衍的宗教活动,将会遗留下一些生理学上的控制调节手段,而在一代人之间,这些手段会有利于上述活动的普及,规定这些手段的基因,也会受到特别的垂顾,由于在个体的发展中,宗教活动和基因有比较大的距离,因而在文化进化中,两者的差异可能变得很大,甚至某些群体,如舍克族人有可能采用某种在一代或几代人之间能降低遗传适应性的宗教常规,但在经过许多代以后,这些基本的基因将由于屈从而付出代价,整个人口将会降低,其他一些基因,由于主宰着某些机制,以抗拒由于文化进化而出现的适应性减退,将居于主导地位,而这些异乎常情的宗教活动也就逐渐消失了,这样,文化就无情地考验着占统治地位的基因,但所有这一切不过是用一套基因来代替另一套基因而已。

    如果我们只就生态学和遗传学的层次来考察宗教的作用,那么这种关于基因和文化间相互作用的假说既可以得到证明,也可以遭到反驳,而生态学角度的考察是最容易理解的,我们只需问道;每种宗教活动对个体或部落的福祉有些什么影响?这种活动在历史上是怎么起源的,并且是在什么样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如果这种相互关系的确是代表了对某种必然性的反应,或者在许多代之间提高了社会的效率,那么它就和相互作用的假说相符合,如果这种相互关系与设想中的大相径庭,甚至不能以一种相对简单而合理的方式与生殖适应性相联系,上述假说就很难成立,最后,通过发展心理学所揭示的、受遗传程序控制的各种学习制约因素,也必须证明是与宗教活动中的主要潮流相一致的,如果不一致,这个假说也是可疑的,在这种情况下有理由设想:文化进化可能只是摹拟了遗传进化在理论上所预言的模式。

    为了要就充分广泛的一系列题目进行研究探讨,必须将宗教行为的定义加以扩大,以包括巫术和某些被奉若神明的部落仪节,以及围绕神话构成的更为精致的信仰,我相信,在这样一步之后,有关的证据仍然是和基因文化相互作用假说相一致的,在宗教史上与之相抵触的事件是不多的。

    让我们先考察一下宗教仪式,对罗仑兹-廷伯根个体生态学的最初的热情,推动一些社会科学家对人类的礼仪和动物通讯行为进行了一番类比,但是这种比较,从最好的方面看,也是欠准确的,大多数动物的表现只是一些不连续的信号,传达着有限的意义,它们相当于手势、面部表情和人类非语言交际中的原始声响,有少数一些动物的表现,如求仍的复杂形式和鸟类的交尾等等,是如此精致而给人深刻印象,有些动物学家偶尔也把它们称之为仪式,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比较也会令人产生误解,人类的大多数仪式,具有一种超乎直接信号价值的东西,正如迪尔凯姆所强调指出的,人类的仪式不仅标志出社团的道德价值,并且对它们加以强调和确认,使之具有更大的活力。

    宗教的神圣仪式是人类所特有的,它们的初级形式与巫术有关,是企图操纵自然力和鬼神的一种积极尝试,从西欧洞穴中所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艺术中,看得出人们对狩猎动物特别关注.有很多场面表现矛和箭插入了猎物的驱体,有些图画描绘人们化装成动物在跳舞,或者在动物面前俯首站立,也许宗教仪式的功能正是一种交感巫术,它根源于这样一种想法,即想象中的事情终于也会在实际中发生。这种期待性的行为,可与动物的意向性运动相比,而这种意向性运动,在进化过程中往往被仪式化,变成一种交际信号。蜜蜂的来回摇摆舞蹈动作,实际上是从蜂房到食物间飞行路线的一种小规模预演,作为“8”字形舞蹈的中间动作的“直跑”,在方向和时间延续上的变化,实际上是随真正飞行中方向和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的,原始人对于这些复杂的动物行为的意义,应该是容易理解的,巫术过去是,在某些社会中现在仍然是。由某些特殊的人物来施行的,他们有的叫作巫师,有的则术士,或者叫巫医,人们相信,只有他们才具备与自然界中超自然力量打交道的秘密知识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影响有时会超过部落的首领。

    正如人类学家拉帕波特在最近就这个题目所发表的评论中指出的,宗教神圣仪式,看来是以直接的和生物学上有利的方式为原始社会的交流和表现提供服务的,仪式能提供有关部落和家庭力最与财富的信息,在新几内亚的马林人中,并没有头人或首领在战争期间强迫别人效忠,而是由一群人跳起一种仪式性的舞蹈,个人则通过参加这种舞蹈来表明他是否愿意给予军事上的支持,这种群体联合的力量是根据参加人员的数目来决定的,在更为高级的社会中,军事检阅运用国家宗教的设施和仪式加以装点,也是为了相同的目的,西北海岸印地安人有名的大宴宾客的仪式,使个人有机会通过他们用来招待宾客的东西来炫耀他们的财富,这样,首领人物就能进一步鼓动本族人去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扩大家族的力量。

    仪式也有助于使人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