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 第三等级是整个国家(2/2)

特权阶级有益于公共事业的说法只不过是一种幻想;没育特权阶级,第三等级同样完成公共事业中全部艰难的任务;没有特权阶级、高级职务将被更出色的人所承担;这些职务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对公认的才干和劳绩的奖励和酬谢:如果说特权阶级已经窃取了所有名利双收的职位,那么这既是对全体公民极可憎的不公道,也是对公共事务的背叛。

    因此,谁敢说第三等级自身不具备组成整个国家的一切必要条件?第三等级犹如一个强壮有力的人,他的一只臂膀还被绑在锁链上。如果除掉特权等级,国家不会少些什么,反而会多些什么。因此,第三等级现在是什么?是一切,是被束缚被压迫的一切。没有特权等级,第三等级将会是什么?是一切,是自由的欣欣向荣的一切。没有第三等级,将一事无事,没有特权等级,一切将更为顺利。我们已经证明,特权等级不但远不能为国家造福,反而只会削弱国家,危害国家;但这还不够,还必须证明,贵族阶级根本不在社会组织之内;它尽管对国家是一种负担,但不会成为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

    首先,在国家的一切基本成员中,不可能找到或安置贵族这个等级。我知道,为数众多的人,由于身有残疾、能力低下、懒惰成性或伤风坏俗而不能参加社会劳动。在常规之外,总有例外和弊端,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内尤其如此。不过我们至少会同意,这种弊端越少,国家就越被视为治理有方。治理最坏的要数这样一种国家,在那里人人都在忙碌,而在公民中却有整整一个阶级,不只是孤立的个人,以无所事事为荣,他们消费的是产品中的精华,却从未在生产上出过一点力。由于其浪荡,这样一个阶级对于国家肯定是异己的。

    贵族等级享有民事的和公共的特权,所以在我们中间同样是异己的。

    国家是什么?是生活在一部普通法之下并由同一个立法机构代表的人们的联合体。

    贵族等级享有特权、优免,乃至同广大公民的权利截然分开的种种权利,这难道不是再确凿无误不过的吗?贵族等级由此而脱离了普通等级和普通法。因此,贵族等级的公民权利已经使他们成为一个大国中的一群独特的人。这是真正的国中之国。

    至于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同样单独行使。他们拥有自己的代表,这些代表不受其他等级人民的委托。他们的全体代表单独集会;当他们和普通公民的代表在同一大厅中开会时,他们的代表权在本质上同样是与众不同和分离的:由于他们的使命不是由人民所委托,由于他们的目的不是保卫普遍利益,而是保卫特殊利益,所以他们的原则和目的和国民是格格不入的。

    因此凡属于国家的一切,第三等级都包罗无遗;而一切并非第三等级的东西,便不能看作是属于国家的。第三等级是什么?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