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二章(2/2)

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决不能否认共产制度的利益,不过他们认为这个共产制度应该是完全自由的,换句话说,是无政府主义的。他们知道受着金钱的报酬的劳动,甚或就在“劳动券”的假面目之下(由国家付给它所支配的劳动团体的),也仍旧保存着工钱制度的特质及其弊害。他们承认纵使社会占有了生产机关,全个组织不久也会受到工钱制度的害。他们更承认:要是对于所有儿童实施一种“完全的”教育,保持着文明社会的勤劳的习惯,而且让各人有选择和变更职业的自由,使大家都看见同等的人为了万人的安乐所从事的工作的引诱力,那么一个共产的社会中是不会缺乏生产者的,反而这些生产者立刻会使土地的生产力增加到三倍乃至十倍以上,并且给工业以一个新的刺激。

    这个,反对我们的人也同意的。他们却又说:“但是危险是要从那些少数的懒惰者方面来的,他们即使在那种使劳动成为愉快的优良的情形下面,也不肯劳动,而且也不会有正规的劳动习惯。如今因为有饥饿的恐慌,所以无论谁,即使是最倔强的人,也不得不同他人一起动作。迟到的人便要被斥退。然而一只黑羊可以染污全体的羊群,二三个怠惰者和倔强者就足以诱惑他人,惹起工场里的混乱与反叛的精神,使得工作成为不可能;所以结果我们不得不恢复原来的强制制度,强迫那些倔强的罪魁与他人同样工作。那么,以工作的成绩为标准而付给工钱的制度,岂不是既不伤害劳动者独立的感情,又可以行使强制的唯一方法吗?所有其他的手段多少总带有由强权来不断干涉的意味,这是自由的人所极憎厌的。”我们相信这个反对论的真义便是如此。

    我们第一便要认清这样的反对论是属于拥护国家、刑法、裁判官、狱吏一方面的。

    强权论者说:“只要还有极少数的人不服从社会的习惯,我们便不得不保存行政官、法庭、监狱等等,纵然这些制度已经成了一切新弊害的根源,也是无法的事。”

    所以我们只能够重述着我们关于强权本身屡次说过的话:“你们要避免一种弊害,却把一种更大的弊害用来做避免的方法,而且这个弊害就是你所要补救的那些弊害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你们是早已知道的了。你们不要忘记创造出现时资本主义制度的,便是工钱制度,即不出卖劳力便不能生活的事。”而且此种强权论者的论法,不过是诡辩地替现制度的罪恶作辩护。工钱制度并不是为着要除去**的弊害而创设的;它的起源和国家,私有财产的起源相同,是从别处来的。这是从被武力强迫实施的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生出来的,不过穿上近代的服装罢了。因此,拥护工钱制度的议论,和替国家与私有财产辩护的议论一样,都是没有价值的。

    但是我们仍还想把这个反对论考察一下,看看里面究竟有没有真理。

    第一,一个依照自由劳动的原理而建设的社会,假使遇到懒惰的人,是不是用不着象现在有的那种强权的组织和工钱制度,也能够维持下去吗?

    例如有一个为着某种特殊企业组织起来的志愿者的团体,因为大家都相信这个企业会得到成功,他们一心一意地劳动着,然而其中有一个人,他却常常缺席,不尽他的责任。难道因为他一个人的缘故,便必须把这团体解散吗?或者选举出一个会长来课以罚金吗?再不然,制造出惩罚的条例吗?其实,显然用不着这样做,只有在某一天这个使企业陷于危险地位的朋友会受到劝告:“朋友,我们很愿意和你在一起做工;可是你时常放弃你的责任,你又荒废了你的工作,我们现在不能不和你分离了。去罢,去找那些对你这种行为觉得不要紧的同伴罢。”

    这是极其自然的方法,各处都在实行,即便在如今所有的工业里,这个方法和罚金、扣薪、监督等制度还同时流行,甚或彼此竞争着;一个工人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到工厂里去,然而假使他的工作做得不好,他又有懒惰的习惯和其他的缺点足以妨害他的同伴工作,假使他是爱吵闹的,那么,就只有最后一个手段:他必须要离开这个工厂。

    强权论者认为在工厂里使得工作有规则而且品质优良的人,便是万能的雇主和监工,实则,在每个稍为复杂的企业中,在一件生产品完成以前必须经过多数人的手,那个使工作优良的人,便是工厂本身,换句话说,即是全体工人。因此在英国私人工业的工厂中,所谓监工那样的人实在很少,平均比法国工场中监工的数目少得多,而且比英国国有工厂里的也更少。

    维持公共道德的某一种标准,也用这样的方法。强权论者说这是靠乡丁、裁判官、警察等的力量,而实际上公德的维持,和乡丁、裁判官、警察等并没有什么关系。有人在很久以前就这样说过了:“法律多,罪人多。”

    不仅在工业制造所里事情的进行是向着这方面的;其实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时候,事实大都是如此,只有那些书呆子,才是没有注意到。要是一个和其他铁路公司联合的某铁路公司不能履行它的契约,让火车耽误了时间,使货物凌乱地堆在车站上,其他的公司便会以解除此种契约来威胁,这种威胁常常是有效果的。

    一般人都相信,至少赞成国家的一派是这样相信的,商业上的契约之所以被遵守履行,全是因为惧怕法律的缘故。但事实绝对不是这样的;十分之九不守信约的商人都不会到裁判官面前去受审判的。象伦敦那样的商业最繁盛的地方,万一有债权者提起诉讼的事,大多数的商人就会完全拒绝和那个强迫他们中间的一个发生诉讼的人进行任何交易。

    既是这样,那么在工厂里的工人,商业中的商人,以及运输组织中的铁路公司中间,现在所通行的方法,为什么又不能用于以志愿的劳动为基础的社会中呢?

    例如有一个团体,它的各个会员约好履行下面的条约:“我们共同承认凡是我们的房屋、粮食、街道、运输机关、学校、博物馆等等,你都可以自由使用,但是你从二十岁到四十五岁或五十岁这二三十年间,每天应该拿出四五小时来做生存所必需的工作。你自己去选择你所愿意加入的生产集团,或者另组织新的集团,但以从事必需的生产为限。其余的时间你可以用来和你所喜欢的人共同从事于娱乐、艺术、科学,总之,依着你自己的趣味的倾向去做就是了。

    “我们所求于你的,不过是一年中间在从事衣食住的生产集团中劳动,或者在公众卫生,运输等机关中服务一千二百小时乃至一千五百小时。我们对于这些劳动的报酬,便是你可以自由使用这些集团所已生产或将生产的东西。然而倘使属于我们联合的几千个团体都不容纳你(不管动机如何);倘使你绝对不能生产有用的物品,或者你不肯去做,那么,你就象孤独的人或废人那样地过日子罢。倘使我们是异常富裕的,能够以生活必需品给你的时候,我们也很高兴给你的。你是一个人,你也有生活的权利。然而你如果要在特殊的条件之下生活,离开人民的队伍,那么,你在和别的公民间的日常关系上,一定会受到苦恼。如果不是你的朋友们发见你的才能,亲切地替你去做必要的劳动,解除你对于社会的一切道德的义务,那么你就会被人视为中产阶级社会的鬼魂。

    “最后,假使你不喜欢这个,你就去罢,你到这个广大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去找别的条件,找别的同志,和他们一起根据新的原理组织起来。我们却还是喜欢我们自己的东西。”

    假使共产社会里懒人太多,这便是在那个社会里去掉懒人的方法。

    Ⅳ

    我们不相信在真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中,会有担心这样的事故的必要。

    其实,不管资本私有权怎样鼓励懒惰,事实上没有病而真正懒惰的人却是比较的少。

    工人们常说资产阶级是懒惰者。自然在这些人中间懒惰者确实是很多的,不过他们也是例外。反而在各个制造工业中我们常常看见几个异常勤勉的资产阶级的人。诚然资产阶级的多数凭借着特权地位的利益,安排他们自己去做劳苦最少的工作,而且他们要在空气、食物等等合于卫生的条件下面工作,所以他们做起事来不会感到多大的疲乏。然而这些工作的条件,正是我们认为所有的劳动者应该没有例外地享受的。

    我们还应该说,有钱的人靠着他们的特权地位只去做无益的事,或者有害于社会的事。不过阁员、局长、工厂主、商人、银行家等每天也不得不做几小时他们自己多少有点讨厌的工作,虽然他们中间谁都不喜欢这些义务工作,宁愿享受他们的闲暇时间。倘使这种工作十分之九都是有害的,他们也是一样地感到厌倦。然而正因为资产阶级用过大的精力来防卫他们的特权地位,甚至来做有害的事(有意或无意的),所以他们才能够打倒地主的贵族,而得长久支配民众。假使他们是懒惰者,他们早就不能够存在了,象古代贵族那样地消灭了。所以在将来那个只要求他们每人每日作四五小时的愉快有益而且合于卫生的工作的新社会中,他们一定会好好地劳动,而且他们也不能让现在劳动者所享受的可怕的条件继续存在,而不加以改良。假使象赫胥黎①那样的人,只要跑到伦敦沟渠里作了五小时的工,他一定会发见把这沟渠弄得象他自己的生理学实验室那样卫生的方法。

    ①指ThomasHuxley(1825—1895),英国生物学家。——译者

    至于说大多数劳动者的懒惰,只有那些卑俗的经济学家和慈善家才能够说出这样的胡话。

    你如果去问一个聪明的制造家,他一定会告诉你说,要是工人只知道懒惰,那么所有的工厂都只得关门了,无论什么严酷的手段和侦察的制度也是不中用的。你该记得1887年几个煽动者用“狡猾地去干”主义——“工钱少,工作坏!”;“马马虎虎地做就行了,不要过于劳苦,把你的能力耗责尽了”,等等来宣传的时候,英国的雇主们恐慌狼狈的情形。这些人先前还痛骂劳动者的不道德和他的工作的粗恶,这时候却大声疾呼:“他们使工人堕落,他们要毁灭工业了。”假使工人早就是懒惰者,对于他们,雇主还不断地拿着逐出工厂的话来恐吓;那么,“堕落”二字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当我们说起懒惰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知道这是社会中极少数人的问题;而且在为少数人立法以前,我们先来研究懒惰的原因,岂不更好吗?任何人如果用贤明的眼光来观察事物,他一定可以看见在学校里被称为懒惰者的儿童,大半是那些不懂得教师所讲授的功课的人,他们之所以不懂,实则并非由于他们的懒惰,而是教授法不良的结果。又有很多儿童因为贫穷与不合卫生的教育的缘故,得到了“脑贫血”的病,以致对于教师讲授的功课不易理解。一个对希腊语、拉丁语等等功课不用功的儿童,如果教他学习科学,在教授时一面用筋肉劳动来帮助讲授,这个学生的功课就能够做得很好。一个在数学方面愚钝的女孩,如果偶然有人把她从来不曾理解的算术初步对她详细解说一番,她也许会成为班中的第一等数学家。在工厂里懒惰的工人,如果去培植他的园地,他在天刚刚发亮时就会起来,一面眺望着初升的红日一面劳动;傍晚当一切都休息的时候,他又会到园里去工作。

    有人说尘埃便是那在不适当地方的物质之谓。这个定义在现今所谓懒惰者的十分之九身上都可以适用。他们是走错了和他们的性质,才能都不适合的方向的人。我们读到伟大人物的传记,一定会惊诧在他们中间竟然有很多的“懒惰者”。他们在未发见正当的路以前,总是异常懒惰;但是后来就非常勤快了。达尔文,斯蒂芬森①及别的许多人都是这一类的懒惰者。

    ①指GeorgeStephenson(1780—1843),英国工程师,火车头的发明者。——译者

    所谓懒惰者常常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不愿意把一生的光阴牺牲来专门做针的工作的十八分之一,或表的工作的百分之一,却想把他有的丰富的精力用在别的地方。他又是一个反叛者,他不甘为了替雇主获得无数的快乐的缘故,让自己一生都在工作台旁边过日子,同时他也知道他的雇主比他更愚笨,不幸的只是他没有生在高楼大厦中,却出生在一间破陋的屋子里面。

    还有多数懒惰者之所以懒惰,是因为他们对于自己被强迫学习用以谋生的职业不大清楚了解。他们看见自己亲手做出来的物品并不完全,尽力想好好地去做,却总不成功,后来知道他们已经得到了不良的工作习惯,永远不会成功了,因此就憎恨起他们的职业来,而且因为他们又不知道别的职业,他们便憎恨起一般的劳动来。无数的劳动者和技术家都失败在这个原因上面。

    反之,从年青时候便学习钢琴弹得很好,或者把刨凿、毛刷、锉子等等使得很好的人,他决不会抛弃他的钢琴、凿、锉子等等的。只要他不劳动过度,他便会觉得他的工作是愉快的,不致使他疲乏。

    在这个懒惰的名称之下集起了由各种原因生出来的结果,这些对于社会并不是害恶之源,而且能够成为利益之源。象关于犯罪和人类才能的一切问题一样,人们聚集起许多事实,但彼此间并无共通点。他们说起懒惰和罪恶,却不去分析它的原因。他们只忙着处罚这些过失,而不去考究刑罚是否反能奖励“懒惰”与“犯罪”。①

    ①参看我的《俄法狱中记》(InRussianandFrenchPrisons),1887年伦敦出版(译者按原书已绝版,译文即中译本全集第二卷)。——著者

    所以自由社会如果看见了其中懒惰者数目的增加,要设法阻止,它在求助于刑罚之前便会先去考察懒惰的原因。例如在那个我们先前所说的患贫血病的儿童的脑筋中,是不能够再把学问灌输进去的了,我们应该先给他吃营养品,使他的血液增多,使他的体质强壮;不要再把他的时间浪费了,带他到乡下或海边去;并不用书本,就在露天给他讲授各种学问——教几何,就测量某尖顶的距离,某树木的高度;教博物学,就采集花草或在海里捕鱼;教理科,就制造捕鱼用的小船。然而千万不要把什么古典的文句和已经死了的语言,①再装入他的脑里去。不要把他弄成一个懒惰者。

    ①指古希腊文、拉丁文等。——译者

    这样的儿童是不会有秩序和正规的习惯的。所以应该使他们先在自己中间保持秩序,然后,在聪明的教师的指导下,实验室、工场以及在一定的地方以许多器具所做的工作,都会把这方法教给他们,然而千万不可让你们的学校把他们教育成混乱无秩序的。因为学校的唯一秩序便是桌子的排列整齐,而且学校在讲授教育方面真是混乱得很,它决不会引起任何人对于和谐团结的爱心,也不能教授任何人以工作的规律方法。

    八百万个学生代表出八百万不同种类的才能,你们用一个教育部长为这八百万学生所制定的教授法,只不过实行一个便利一般平凡人的制度罢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么?你们的学校成了一个懒惰的大学,恰如你们的监狱是一个犯罪的大学一样。让学校自由,把你们的大学学级废掉,只靠着志愿者的讲授;你们应该从这种方法开始,不要再制造什么制止懒惰的法律了,因为这样的法律只有使懒惰者的数目愈见增加。

    那么,对于那些不愿一生专门去做某物品的极小部分的劳动者,以及整年整月闷在制钉机旁边终于发生憎厌的工人,应该使他们有机会去耕种田地,斩伐树木,冒风雨,航大海,乘火车头在世界各处奔驰;但不要再强迫他们一生去伺候一架小机器,或凿螺旋钉的头,或钻缝针的眼孔。

    去消灭懒惰的原因罢,而且你们也会明白真正嫌厌劳动,特别嫌厌志愿劳动的人,是极少的,差不多可以说是没有,因此也没有特别为他们制定法律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