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 婚姻的意义(2/2)

上的视觉形象可以在墓室壁画上见到(见第一章图8),画面上夫妻坐在一起,小辈们侍奉着他们。

    儒家家族礼仪的规定和婚姻法之间有许多一致之处。角色和关系重于年龄和性别,强调义务重于权利。但是也有实质的不同。儒家模式给予妻子的尊严多于法律给予的。53男人在祖先祭坛前担任的角色没有妻子的协助就不完整。不仅因为男人需要继承人因而要有妻子,而且还得有妻子亲自参加祭祖仪式。其他女人,如妾,可以生养一个男继承人,但只有妻子才能与丈夫组成一对在一起祭祖。进一步说,也只有妻子死后与男人在一起——她的牌位与丈夫的双双列于祖先灵位前面,她的尸体在坟墓里与他的并列。

    文学作品表现的意象

    写了这么多,我注意的是官府和儒家学者、知识精英认可的婚姻的意义。但是与道德、礼仪或法律模式联系不太紧密的文学作品表现的同一主题在宋代文化里也比比皆是,通过很多途径塑造正常人的行为。诗、小说、奇闻轶事和民间传说不仅表达了诸如爱情、美丽和命运这一类话题,有时候还含有颠覆现存秩序的意味,偏爱自发的而不是控制的、出于激情的而不是理智的东西。

    有很多资料可以用来推测婚姻的意象,如宋代作家们编辑的指教怎样写婚书、写贴在新房门上的对联的手册。宋朝末年,有一部供月下老人使用的长达24章的参考书,专门提供做媒或提到婚姻大事时用的语汇。婚姻书仪的样品经常引经据典,但它们并没有拘泥于“上以事宗庙”、“阴阳”或“三从”的大框架内。相反,它们指射婚姻的其他方面,有些还偏离了正统观念。比如,婚姻的自然基础可以归结为《诗》和《孟子》里的“宜其家室,宜其家人。”为了说明婚姻大事是命中注定的,人们常引用经典里已成为格言、警句的段落。婚书大全一类手册常列出“人各有耦”、“凤凰于飞”和“天作之合”等短语以供使用。女大当嫁的观念常借《诗》里的句子表达:“标有梅,其实七兮……标有梅,其实三兮。”经典著作把女子最美的短暂时刻比喻为盛开的梅花,这个比喻很有影响。诗人和画家在作品里常把可爱的女人与梅花并列(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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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梅花盛开的树杈旁边的女子,宋代绘画。波士顿艺术博物馆(37302)。

    议婚书和订婚书不止引经据典,还借用很多晚近的故事、典故。有一部参考书列出了适用于两个邻近家庭间议婚时用的信件样本: 某人付给邻家预期的百万聘金后,可获得长久的友好。同样,五匹绸和一石谷的彩礼也可缔结姻缘之幸。这是邻里间的良机,并非有意为之;谨致至诚之意。回信说: 我家虽贫但仍有能力做好一切准备。我们愿遵照富有的贵亲家的要求去做,让我们有幸知道富家如何行事。岂能让北平的贵亲家为我贫寒之家蒙羞?回信说: 来函及雁均已收到。我如此寒素之家能与你家联姻,深感蓬荜生辉!五世将昌!还有什么比这更好?谁还能具有邻家贤婿所有的才德?在同一乡里结下如此的良缘多么美满!

    55信里的典故来源于许多史料。耗费一百万求得理想的邻家,此典故出于一部正史。聘礼为五匹布,出于礼仪典籍之一《周礼》。合欢,出自《礼记》“合两姓之好”。提亲时媒人带着装饰过的雁或鹅作为凭证,此事见于《仪礼》 “五世其昌”引自《左传》谈到一桩婚事时说:“凤凰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这封信涉及的北平富裕的徐家,是流传了几个世纪的民间传说。年轻人杨雍在父母死后为了减轻悲哀离开了家。最后在一条路旁住下,靠为行人汲水、修鞋、打草鞋维持生活。几年以后,一位神仙变成学生来到杨雍面前。神仙送给他一些种子(有的版本为“石砾”)吩咐他种下。杨雍照办,不久便结出了白碧和钱。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他这个年龄的人结婚,杨雍处境尴尬。学生模样的神仙再次出现,向杨雍保证,如果向徐家女儿求婚,不会遭到拒绝。徐家是北平最有权势的人家,已经拒绝了很多求婚者。受杨之托的媒人到徐家后,徐家人以为他疯了。他们开玩笑说如果杨送来一对白璧和一百万钱币,就答应这桩婚事。由于有神奇的种子,此事对于杨雍说来并不困难,因此就结了婚。不久就有了10个儿子,组成一个大家庭。宋朝人经常引用这个故事的成语如“种白碧”、“种玉得妇”、“玉田种碧”,所有这些表达的爱**彩可能并不亚于婚姻命定思想。

    读过古典文学的人写的婚书更像参考书里的样本。比如洪适(1117—1184)为第五个儿子向母族求亲时写了下面的信:

    三世联姻旧矣。潘杨之睦,十缁讲好。惭于曷末之间,宋城之牍岂偶然。渭阳之情益深矣。伏承令女,施縏有戒,是必敬从尔姑。第五子学箕未成,不能酷似其舅。爰谋泰筮用结欢盟。56夸百两以盈门。初非竞侈,瞻三星之在户,行且告期。

    洪适的信也像参考书里的样品一样频频用典。《诗》用“百两”含蓄地表示聘礼丰厚。婚礼上新娘系的彩绸要像经典著作描绘的那样: 姑娘离家以前,女眷们一边整理她的衣服一边告诉她在新家里怎样行动。母亲说:“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

    洪适在这封信里还明显地提到这是一桩亲戚之间的联姻。“潘杨”,指晋代三代联姻的潘岳和杨骏两个家族;他们的友谊广为人知,因为潘岳为杨骏写的文章使朋友们感动,该文被编入《文选》。“渭阳”指《诗》里的一首诗提到的一对甥舅,秦国康公在渭阳会见他的舅舅、晋国的文公,文公帮助他得到晋国的王位。这桩婚事因经常被提起而成为典故,被说成是“秦晋之匹”,“秦晋之偶”,“渭阳之情”。

    洪适提到的“宋城”可以当作一个集中反映了流行思想的民间传说,有必要详细引述一遍。唐朝初年,孤儿韦固为找一个合适的妻子碰到很多烦恼。628年,他住在宋城一家小旅店里,打算看看有没有可能和姓司马的姑娘谈婚事。一天清晨,他很早就到庙里去和媒人会面。到了庙里时月亮还没落下,一位老人坐在台阶上就着月光看一本册子。韦固偷眼看过去,但是看不懂。他问老人在看什么,说自己什么都认得,即便是梵文也能读懂,但却不认识老人手里的字。老人笑了,告诉他这本书不属于这个世界,是冥界的官吏用来管理人世命运的。老人说自己就是这样的官,负责婚姻大事。韦固立刻抓住这个机会诉说自己的情况,说自己为婚事努力了十年,但运气一直不好,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成功?老人给了他坏消息: 韦固的新娘当时只不过3岁,她17岁以前二人不能结婚。韦固问老人能不能打开包袱让他看一看,老人让他看里面的红线。老人告诉他,那根绳是用来拴住未来夫妻两人的脚的。“虽仇敌之家,57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 韦固还从老人那里得知旅店北边卖菜老妇的女儿就是自己的未婚妻。韦固和老人一同走到那里,看见老妇和孩子,她们显然是社会底层的人。韦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问老人有没有可能杀死她以改变命运。老人回答说不可以。因为她命中注定要因儿子享有盛名,不会被杀。老人消失了以后,韦固派仆人去杀小姑娘,因为他绝不能娶一个卖菜人的女儿。仆人刺向孩子眉毛旁边,然后逃走,以为已杀死了小姑娘。14年过去了,韦固还没有找到妻子。他确实当了官,最后,上级长官把侄女嫁给他做妻子。她当然就是那个被刺伤眉毛的小姑娘。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都去世了,被托付给乳母。后来她的叔叔——韦固的上级把她领回去并抚养大。韦固看到她眉边的疤痕,给她讲述了整个故事,从此,月下老人的传说便流传开来。

    谈到婚姻,除了“宋城”,人们还可从这个故事另外的十几个成语受到激发,如“赤绳”,“月下老人”或“娶菜贩女儿的男子”。无论何时,人们听到这些成语就等于被提醒婚姻的特性不一定是法律和伦理强调的那些: 婚姻是命中注定的,命定的婚姻是神秘的,婚姻是联结两群人的纽带。婚姻命定的故事得到广泛流传,无疑应大大归功于普遍接受的佛教因果论思想,但是,这个故事被人喜爱,却不仅仅源于狭窄的宗教因素。

    作为婚姻意象的红线显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婚书和对联里的很多比喻都以“系”、“结”、“缠”等词汇——或可以打结、缠绕的东西: 带子、绳索、彩带、藤蔓——作隐喻。婚姻被想像为用绳把夫妻拴在一起;俚俗用语把娶妻称之为“索”妻。索的隐喻表示夫妻好比一条线——从而建立在父系线索的想像上。婚姻把两条线结在一起又使这个结难以解开。当然,有些事实证明结比线更牢固,拉扯打了结的线会扯断了线却没有解开结。

    除了月下老人的红线和由母亲扎系的彩带,另外两个由“系”引申的婚姻想像也很常见:“绛纱系臂”和“结发”。到了宋代,在缔结一桩姻缘的过程中,“绛纱系臂”已提高到等同于古代58“问名”仪式的程度。绛纱系臂的典故来自273年晋朝皇帝观察许多来自好人家的姑娘,从中选妃的故事。他选中的姑娘因肩上缠绕着红绸而醒目。“结发”在宋代是表示结婚时常用的带有诗意的词汇。汉代苏武一首名诗《苏武试》中有“结发为夫妻”的句子。曹植(192—232)的诗句有:“与君初婚时,结发恩义深。”杜甫(712—770)的《新婚别》写道:“结发为妻子。”宋代学者对这些诗的含义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有人提出,第一次把结发和婚姻并列在一起,只不过是偶然: 把头发扎起来是为了打仗而不是结婚。另一种解释,结发的典故实际上来自给姑娘的嫁妆扎记号的仪式。但是普通人——即便不识字,也会说出著名的诗句——很明显,喜欢把结发当作结婚的象征。人们按字面意思理解,结婚就是把夫妻的头发系起来,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后来的婚礼中一个普遍的做法。(见第四章)

    婚姻是命定的和婚姻像一个结或一条带,大概是最普遍的婚姻意象。我将在下文讲述洪迈写的几个故事,它们透露了其他几个与婚姻、社会性别、性倾向有关的常见的民间观念,比如应当婚配的压力,被美女吸引有多么危险,节妇奇迹般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及由嫉妒产生的非人的残酷。让我以讲述洪迈的两个表达婚姻命定论的故事结束这部分的写作。

    章楫娶妻

    金华士人章楫,因至衢州,问卜于刘肆,得一诗,其末句云:“也须再唱新郎曲,王婆开口笑未熟。”茫不可晓。问刘,刘曰:“吾但据占书如此,亦不可妄解,他日当自验。”时楫妻在室无恙,颇恶再唱之语。未几,妻病卒。同郡陈秀才娶程衡女兄,陈忽殂,程氏服终,改嫁于楫。常拜扫先垄,拉衡兄弟出郊,从容谈及婚姻事诚非偶然,取向者挂影告之。59衡叹曰:“岂特如是,家姐姓氏皆见此矣。”盖程字之右畔乃王上一口,所谓王婆开口也。左畔从禾,岂非米未熟乎!其义昭然。

    金君卿妇

    荆南莫太首之女,年十有八岁,既得婿,将择日成礼,梦人告曰:“此非汝夫,汝之夫乃金君卿也。”既觉,不以语人,但于绣带至每寸辄绣金君卿三字。母见而疑之,以告其父。父物色府中,至于胥史小吏,无有此人。诘其女,具以梦白。未几,所议之婿果死。后半岁,新峡州守入境,遣信至府,则金君卿也,始悟前事。至,别厚待之,流连累日,知其新失伉俪,以女梦告之。金曰:“君卿犬马之齿四十有二矣,比于贤女,年长以倍,又加其六焉。且悼亡未久,义不忍也。”主人强之,且曰:“因缘定数,君安能辞?”不得已,竟成婚。后三十年,金乃卒。妻生数子。金官至度支郎中,番阳人也。

    这个故事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表达婚姻命定论神秘性质的例子,还暗含着倾听准新娘感情的声音而应有的理智: 她应该嫁给什么人,在她看起来不理智的想法后面也许隐含着实质性内容。

    本章讨论的模式和意象,全面地说,彼此互相支援。儒家家庭伦理支持了视女性婚姻方面的地位是她的基本身份这种法律原则。礼仪模式则是亲属之间联姻和服丧的严格规定的法律基础。佛教因果论衍生的婚姻命定论、婚姻命定论衍生的民间传说虽然与之无关但也强化了应该慎重从事的古代儒家思想。与此同时,几种体系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法律对于婚姻的塑造在于禁止非法婚姻,并侧重于可接受的行为的限度。儒家思想从延续血脉的角度强调婚姻中的义务和德行,60特别是妻子的。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更多地从个人而不是家族联姻的角度塑造婚姻,集中于神秘而不可预知的爱情。这些模式和意象有两种含义,由于多数人接受它们因而广泛、有效地渗透进思想和行为方式当中。虽然内容互不相同,但是没有哪一套思想可以在狭窄的或预定的轨道上限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作为整体,家庭体系里的婚姻和女性角色概念都建立在第一章讨论的更基本的社会性别差异的命题上并使后者复杂化。婚姻模式以假设的男女间本质的差别为基础。与此同时又从未视女人为简单的女人: 她们是女儿和儿媳、母亲和婆婆、妻和妾;就她们的身份认定而言,关系与性别同样重要。女性从婚姻体系获得的角色已被社会性别化了,这些角色只有女人能得到,但又把她们分隔在对立的范围里。

    尽管本章的主题是最基本的考察婚姻的途径,基本因素的变化比较缓慢,但是单向度的变化仍然应该引起注意。儒家思想和法律规定尽管非常古老,但在宋代演进的过程里多半广为人知,被大众接受。正如“导言”所论,宋代是这样的时代,士人阶层生长壮大,城市化和更稠密的人口定居方式使普通农民与士人有更频繁的接触。此外,理学运动的重大动力之一是想更充分地利用儒家价值观、礼仪、甚至于当时施行的法律教化普通人。学者们谴责佛教侵入殡葬、祭祖等家庭事务。地方官试图移风易俗,学者们写文章和手册昭示正确的原则和程序。所有的努力产生了一个结果,宋代不知道法律不允许同时有两个妻子的人越来越少,不知道儒家将道德价值赋予社会性别差异思想和妻子应忠贞于婚姻家庭的人也越来越少。学者在教化方面的努力有助于传播精确的法律知识,比如朱熹第一次担任官职期间就颁布了纠正订婚习俗的法律规定。宋朝时期连民间故事都传播得更广,因为城市化、运输工具的改进、地区间贸易的增多都使民间故事很容易通过口述进行传播。如果我们还记得各种类型的书籍发行得不计其数,就有更多的理由断定,宋代的变化以更大程度的跨地区、跨阶级地分享基本的文化前提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