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五章 概然性(1/2)

    1 所谓概然性就是根据可以错误的证明而见到的一种契合——所谓解证是用恒常地在一块联系着的明显不变的证明做为媒介,来指示出两个观念间的契合或相违来。至于概然性则是我们用本没有恒常不变联系(至少亦是我们见不到这种联系)的各种证明作为媒介所见的貌似的契合或相违。不过概然性大部分已足以诱使人心来判断一个命题之宁真而非伪,或宁伪而非真。我们可举例来说明这两种心理作用。就如在解证时,一个人如用中介观念来指示三角形的三个角等于两个直角,则他可以认识那三个角和那些中介观念有一种确定不变的相等联系;因此,他就其直觉知道了各段中各中介观念底契合或相违,而且在全部进程中,他也都可以明白看到那三个角子和两个直角在相等方面是契合的或相违的;

    因此,他对于这种关系就有一种确定的知识。不过另一个人,如果不肯费心来观察那个解证,而当他听数学家(一个有信用的人)说,“三角形底三角等于两直角”时,他就同意它,也就信它为真的。在这里,他底同意底根据只在事物底概然性,他所用的证明亦大部分是真的。他底证据取之于那个人,而那个人向来所说的话多半与他底知识不冲突,而且亦并非不知而言的,尤其在这个事体方面为然。因此,他所以同意于“三角形底三个角等于两个直角”的这个命题,而且他所以在不知道这些观念相契合时,就认它们是相契合的,乃是因为说者在别的情形下是诚实的,或者因为听者假设在这种情形下,他是诚实的。

    2 概然性可以补助知识底缺乏——我们底知识如前所说既然是很狭窄的,而且我们亦不曾侥幸在我们所考察的样样事物方面都找寻出确定的真理来,因此,我们所思想,所推论,所奉行的大多数命题,我们对它们的真实性并没有毫无意义的知识。不过有些命题亦十分近于确实性,因此,我们便不怀疑它们,而且我们亦能坚定地相信它们,决心地照那种同意行事,好象它们是无误地解证出的,好象我们对于它们的知识是完全而确实性的。不过信念亦有各种等级,从接近于解证和确性的地步起,可以一直降到不可保和不可靠的地步,甚至于降到不可能性底边境上。至于同意,亦有各种等级,从充分的确信和信念起,可以一直降到猜度、怀疑和不信。因此,我既然找寻出人类知识和确信底边界来(我想),所以我其次就要来考察概然性同意(或信仰)底各种等级和根据。

    3 我们可以借概然性在未知事物为真之时,就擅拟其为真的——所谓概然性就是“多半为真”的意思。这个名词底含义本身就指示出,对于这样一个命题,是有一些论证或证明,使人相信其为真的。人心如果采纳了这类命题,那就叫做信仰、同意或意见。所谓信仰等等,就是,我们虽不确实认知一个命题是真实的,可是我们会因为各种使我们信以为真的论证或证明承认它是真的。由此我们就看到,“概然性”和“确实性”之差异,信仰和知识之差异就在于:在知识底每一部分,都有一种直觉,而且每一个中介观念,每一步骤都有其明显的,确定的联系。在信仰方面,便不如此。使我信仰的,乃是与我能信仰的事情无关的另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两边并未明显地连接起来,因此,它便不能明显地指示出我们所考察的那些观念底契合或相违来。

    4 概然性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