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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理解作用的一些怀疑(1/2)

    第一节

    人类理性(或研究)的一切对象可以自然分为两种,就是观念的关系(RelationsofIdeas)和实际的事情(MattersofFact)。属于第一类的,有几何、代数、三角诸科学;总而言之,任何断言,凡有直觉的确定性或解证的确定性的,都属于前一种。“直角三角形弦之方等于两边之方”这个命题,乃是表示这些形象间关系的一种命题。又如“三乘五等于三十之一半”,也是表示这些数目间的一种关系。这类命题,我们只凭思想作用,就可以把它们发现出来,并不必依据于在宇宙中任何地方存在的任何东西。自然中纵然没有一个圜或三角形,而欧几里得(Euclid)所解证出的真理也会永久保持其确实性和明白性。

    至于人类理性的第二对象——实际的事情——就不能在同一方式下来考究;而且我们关于它们的真实性不论如何明确,而那种明确也和前一种不一样。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因为它从不曾含着任何矛盾,而且人心在构想它时也很轻便,很清晰,正如那种反面的事实是很契合于实在情形那样。“太阳明天不出来”的这个命题,和“太阳明天要出来”的这个断言,是一样可以理解,一样不矛盾的。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解证出前一个命题的虚妄来。如果我们能解证出它是虚妄的,那它便含有矛盾,因而永不能被人心所构想。

    因此,我们正不妨本着好奇心来考究,有什么明确性可以在感官的当下证据而外,可以在记忆的记录而外,担保我们以任何事实的真实存在,并来考究那种明确性的本质。这部分哲学,我们知道,无论古人或今人,都不曾加以培养。因此,在进行这样重要的一种研究时,我们的疑虑和谬误是更可以原谅的,因为我们在这样艰难的途径中来进行,并没有任何指导可以依据。它们或者也不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们正可以刺激起好奇心来,把有害于一切推论和自由探究的那种绝对的信念和安心消灭了。我们如果在普通哲学中发现了缺点(如果有的话),那并不足以挫沮人,反足以刺激人(如我们常见)来试探一种较充分、较满意的理论,以代替前人向大家所提出的理论。

    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理论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只凭借这种关系,我们就可以超出我们记忆和感官的证据以外。你如果问一个人说,他为什么相信任何不存在的事实,例如,问他说,他为什么相信他的朋友是在国内或在法国,他便会给你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又是别的一些事实,类如他接到他的朋友一封信,或者知道他先前的决心和预告。一个人如果在荒岛上找到一个表或其他任何机器,他就会断言说,从前那个岛上一定有过人。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推论都是这种性质的。在这里,我们总是假设,在现在的事实和由此推得的事实之间,必然有一种联系。如果没有任何东西来结合它们,则那种推论会成了完全任意的。我们在黑暗中一听到一些音节清楚的声音和有条理的谈话,那我们就会相信,那里有一些人在。为什么呢?因为这些都是人类身体构造的结果,而且是和那种构造密切地联系在一块的。我们如果一分析其他一切这一类的推论,那我们就会看到,它们是在因果关系上建立着的,而且这种关系不是近的,就是远的,不是直接的,就是并行的。热和光是火的并行的结果,此一种结果正可以正确地由另一种结果推出来。

    如果我们要想知道,使我们相信各种事实的那种证明,究竟有什么本性,那我们必须研究,我们如何得到因果的知识。

    我可以大胆地提出一个没有例外的概括命题说,这种关系的知识在任何例证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得来的;这种知识所以生起,完全是因为我们根据经验,看到某些特殊的物象是恒常的互相连合在一块的。一个人不论有如何强烈的自然理性和才能,他在遇到一个完全新的物象时,纵然极其精确地考察了那个物象的各种可感的性质,他也不能发现出那个物象的任何一种原因或结果来。我们纵然假定亚当的理性官能一开始就是很完全的,他也不能单根据水的流动和透明就断言水会把他窒塞住,他也不能只根据火的光和热来断言说,火会把他烧了。任何物象都不能借它所呈现于感官前的各种性质,把产生它的原因揭露出来,或把由它所生的结果揭露出来。我们的理性如果不借助于经验,则它关于真正存在和实际事情也不能推得什么结论。

    我们可以说“因果之被人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乃是凭借于经验”。人们如果记得有一次他们完全不熟悉某些事物,则在那些事物方面他们很容易承认我这个命题。因为我们可以意识到,我们完全不能预言出,它们会产生出什么来。你如果向一个完全不懂自然哲学的人呈现出两块光滑的大理石来,那他一定不会发现出,这两块大理石会粘合在一块,而且在粘合以后,在纵的一方面我们用大的力量才能把它们分开,而它们对于横向压力只有些小的抵抗力。这类事情和自然中寻常的途径既然不相类似,所以我们都得承认,它只有借助于经验才能为我们所知晓。此外,任何人也不会想像:火药的爆发,或磁石的吸力,可以被先验的论证所发现。同样,我们如果假设某种结果是依据于复杂的机关或各部分秘密的结构,那我们也容易把我们关于它所有的知识归于经验。谁能说他可以拿出最后的理由,来证明乳或面包是人类的适当滋养品,而不是狮或虎的适当滋养品呢?

    但是这个真理在习见的事情方面初看之下似乎没有同样地明白。各种事情如果在我们一生下来以后就熟悉了,而且它们和自然的全部途径也很相类似,而且我们以为它们只依据于物象的简单性质,而不依据于各部分的秘密结构;那我们就容易想像,我们单凭理性的作用就可以发现出这些结果来,并不必依靠于经验。我们想像,假定我们突然生到世界上,那我们在一开始就可以推断出,一个弹子在受了冲击以后,就可以把那种运动传达于另一个上边;我们想像,我们并不必等待这种事情,就可以确乎断言这回事。习惯的影响真大,在它最强的时候,它不止掩盖了我们的自然的愚昧,而且会把它自身掩藏了,似乎并没有习惯那回事,这只是因为习惯达到最高的程度了。

    不过要使我们相信,一切自然法则和物体的一切作用,无例外的,都只是借经验才为我们所知晓的,而下述的反省或者可以济事。如果有一个物象呈现在我们面前,要求我们不依据过去的观察,就来断言由此物象所生的结果,那么我请问你,心在从事这种活动时,它将在何种方式内来进行呢?它一定要造作或想像一种事情,认为它是那个物象的结果;不过我们分明看到,这种造作完全是任意的。人心纵然极其细心地考察过那个所假设的原因,它也不能在其中发现出任何结果来。因为结果和原因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也就不能在原因中发现出结果来。第二个弹子的运动和第一个弹子的运动完全是两件事情;第一个弹子的运动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略为暗示出第二个弹子的运动来。一块石头或一块金属如果悬在空气中,没有任何支撑物,那它立刻会掉下来。但是要先验地来考察这回事,我们在这个情势下果然可以发现出任何东西来,使我们生起金或石的下坠观念,而不能生起它们的上行观念或其他运动观念么?

    在不参考于经验时,我们在一切自然作用方面开始所想像、所造作的一个特殊结果固然是任意的,但是我们在因果之间虽假设有一种纽带或联系来结合它们,并且使那个原因不能产生出任何别的结果来,但是我们也必须认那种纽带是任意的。当我看到一个弹子循直线向另一个弹子进行时,第二个弹子的运动纵然偶然使我想到:它是它们接触或相撞的结果,但是我果然不能构想有百十样相异的事情也可以一样由这个原因发生出来么?这两个球果然不可以完全静止起来么?第一个球果然不能循直线返回来么?果然不能由第二个球循任何线或任何方向跳出去么?这些假设都一样是自符的,可以想像的。那么我们为什么偏要选取比其余假设并不较为自符较可想像的一种假设呢?我们的一切先验的推论都不足以指示出,这种偏爱究竟有什么基础。

    总之,每个结果都是和它的原因不一样的事情。因此,它就不能在其原因中发现出来;因此,人们一开始先验的、所造作、所想像的结果一定是完全任意的。纵然在这个结果提示出以后,它和原因的联络也一样是任意的,因为总有许多别的结果在理性看来也一样是充分自符的,自然的。因此,我们离了观察和经验的帮助,那我们便不能妄来决定任何一件事情,妄来推论任何原因或结果。

    由此我们就看到,任何合理的谦和的哲学家为什么从不曾妄给任何自然的作用指出最后的原因来,并且清晰地指示出在宇宙中产生任何一个结果的那种能力的动作来。人们都承认,人类理性所极意努力的,只是借比类、经验和观察,实行推论,把能产生自然现象的各种原则,归于较简易的地步,并且把许多特殊的结果还原于少数概括的原因。不过说到这些概括原因的原因,那我们休想把它们发现出来,而且我们纵然极其详尽地把它们解释一番,我们也永不能使自己满意。这些最后的概括和原则对人类的好奇心和考究是完全封锁住了的。弹力(Elasticity)、引力(Gravity)、各部分的粘合(CohesionofParts)、冲击后运动的传递(CommunicationofMotionbyImpulse)等等,或者是我们在自然中将来所能发现出的最后原因和原则,而且我们如果能借精确的考究和推论,把各种特殊的现象归原于(或只使它们接近于)这些概括的原则,那我们就该认为我们自己是很侥幸的了。最完美的自然哲学只是把我们的愚昧暂为拦阻一时;在另一方面,最完全的道德哲学或形上哲学或许只足以把更大部分的愚昧发现出来。因此一切哲学的结果只是使我们把人类的盲目和弱点发现出来,我们每一转折都会看到它们——虽然我们竭力想逃脱这种观察,避免这种观察。

    我们纵然用几何学来帮助自然哲学,也不能改正这种缺点,它纵然精确异常,也不能因此使我们知道最后的原因——虽然人们因为它精确异常加以正当的称赞。各种混杂的数学在进行时总依据于一种假设,它们都假设,自然在其各种活动中是立了一些法则的;此外,它们还用抽象的推论来帮助经验把这些法则发现出来,或者在特殊的情节下来决定那些法则的影响——如果它们的影响是依据于距离和数量的精确程度。我们凭经验发现了一条运动法则,因而知道,任何物体在运动时的运动量和其固体的含量与速度成复比例,因此,纵然是一种些小的力量,我们只要凭机栝或机械把它的速度增加,使它能抵抗过它的反对力量,那它就会驱除了最大的障碍,提起最大的重量来。在应用这个法则时,几何自然可以帮助我们,因为它可以把机械中一切部分一切形相的精确大小给我们计算出来。不过我们所以能发现那个法则,仍只是凭借于经验,而且世界上所有的抽象理论也不能帮助我们一步,使我们知道这个法则。当一个物象或原因呈现于我们心前,我们如果不借一些观察,只是先验地来推论它,考究它,那它从不能提示出任何别的物象的意念来——如结果,它更不能指示出因果之间那种不可分离不可破坏的联系来。一个人如果不预先熟悉热和冷两种性质的作用,如果只借推论就能发现出结晶是热的结果,冰是冷的结果,那他就太伶俐了。

    第二节

    但是关于我们一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我们到如今还不曾得到任何勉强可以满意的解答。每一解答又生起一个新问题来,那个新问题又和以前的问题一样困难,于是又使我们继续往前研究。当我们问,“我们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推论,其本性是如何样的?”而适当的答复似乎是说,它们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边的。我们如果再问,“我们关于那个关系所有的一切推论和结论,其基础何在?”那我们又可以一语答复说,在于经验。但是我们如果继续纵容我们的仔细穷究的性癖,又来问道,“由经验而得的一切结论其基础何在?”则这个又含有一个新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或者是更难解决,更难解释的。有些哲学家虽然自命不凡,以为自己有优越的智慧和能力,不过他们一遇到爱行追问的人们,那他们会有一种艰难的工作,因为那些人会把他们推出于他们在其中退避的每一角隅,会使他们最后陷在一种危险的难关里。要想避免这种进退失据的情形,最好的方法是我们不要自负太过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