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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哲学:关于其发展之研究(2/2)

这些意见是值得强调的。因为有时候他写文章似乎是说,他把求助于“直觉”和“本能”(以及许多别的东西)严格地排除于他的哲学之外,这并不是说他不知道它们的重要性。有许多东西是摈斥于他的哲学之外,一些批评家指斥,以为这就是缺乏“深度”的证据。这些东西是存在于他治哲学的方法之中(也存在于他治别的学科的方法之中)。

    哲学的论证不外是“劝说”,这件事很能说明为什么他的著作里颇有些随便的味道,为什么他用种种通俗的例子来说明他的思想,在这些例证里批评家们找得到有矛盾的地方。好像罗素是说,“如果那样说不能说服你,也许这样说会使你相信。”①

    ①有趣的是,A.D.林塞关于康德说过与此类似的话。

    因为以上所说关于哲学的意见是罗素五十多年以前形成的,时间如此之长,他的意见是会被人遗忘的。近些年以来这些意见又被人提出来,好象这些意见是维根斯坦和他的学派的新发现。(例如,威斯曼博士在《现代英国哲学》最近的一个分册里说:“有一种想法,以为哲学问题可以用论证来解决,而且,如果只要知道怎么论证,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我似乎有一种新而惊人的结论:这事是做不到的。从来没有一个哲学家证明了什么东西……(因为)哲学的论证不是演绎的。”)②

    ②卷三,第471页。

    我在上边曾提到奥卡姆剃刀是罗素的哲学方法的一部分,应用剃刀是由他热衷寻求确实的知识而起的。罗素自己是这样说明应用奥卡姆剃刀之为正当的。(“奥卡姆剃刀可以减少差误的机会,这是它的长处”)。③但是其中并不只是如此。罗素往往用自贬之辞来谈他的工作,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

    ③《逻辑原子论的哲学》(《逻辑与知识》)。

    关于他自己他所不肯说的话,他却用来称述爱因斯坦。他曾写过文章说道,相对论“具有一种伟观,凡用极少的材料而能得出广漠无垠,浩如烟海的结果的东西,都能予人以这种感觉”。他说这话的时候更能隐示他的真情实感。

    奥卡姆剃刀并不只是哲学上的一种节约运动;那样说就象是说雕刻家是一个把用不着的大理石碎片去掉的人。它不是象维根斯坦所说,是使用符号的一种规则。它甚至不仅是一种规则,为的是在哲学的推算中可以有更多正确的机会。罗素之应用奥卡姆剃刀不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也是某种东西的一部分,这种东西本质上是一种动机,是一种热情,这种热情在罗素的心中正和他寻求客观真理的热情有一样大的力量。

    凡是从原稿中把不必要的字删削掉的作者都知道这股热情是什么;凡探求最好的证明和最普遍的法则的数学家和科学家也知道这种热情是什么。列举一些实例要比说明它是什么或给它下一个定义容易些。①

    ①参看《神秘主义与逻辑》,第70页。

    罗素在一九○六年曾写文章说,为数理逻辑在原始命题的不同体系中随意选择的时候,“从美感上说,原始命题最少而且最有普遍性的那一个是比较胜一筹;这正和引力定律胜于开卜勒的三定律是一样的”(着重号是我加的)。②他回忆道,他最初研究牛顿的自引力定律演绎出开普勒的第二定律的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陶醉之感”。③他曾提到,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他自己发现了等差级数之和的公式,他是多么高兴。他也曾提到过他是多么喜欢Ein=1这样一个简明的公式。在这些实例中,他更能表明事情的真相。但是,举例来说,当他写文章的时候他说:“在数学中最高限度的概括其为正当并不是在于耗费我们的时间’把能概括证明的东西在一个特殊实例中加以证明。”①

    ②《莱布尼茨的哲学》,第8页。

    ③《论教育》,第203页。

    ①《数理哲学导言》,第197—8页。

    这里面所包含的或许可以用不同的话说成是爱精美、爱一贯、爱体系或深奥。(取我认为“深奥”这个字唯一能讲得通的意义)。这里面所包含的是一种热情,这种热情有一部分和寻求客观的确实真理的热情有关系,有一部分相抵触。这证明也是无法得到的。

    在早期的一篇文章里,他叙述如何在最伟大的数学著作里,“我们感觉到一贯性和必然性,正和在一出戏的展开里所感觉到的是一样的……爱体系、爱连贯……也许是心智冲动的最内在的要素”。②后来他不得不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就是,在哲学里,爱体系是诚实的思维的最大障碍;这正如他有这样的主张:“人要求确实性是很自然的,但仍不免是心智方面的一种恶习”。③

    ②《神秘主义与逻辑》,第66页。参看《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识》,第238页。

    ③《不受欢迎的论文》,第42页。

    他在一九三一年写文章说过下面的话,把他的结论用最极端的形式表示出来:

    “自巴门尼德的时候以来,学院式的哲学家们一直相信世界是一个统一体……我理智上最基本的信仰是,这种想法完全没有价值。我以为宇宙全是一些片断,没有统一性,没有连续、没有联络或秩序或女教师们所喜欢的任何别的性质。实在说,‘有一个世界’这种见解只能说是偏见,是习惯……①

    ①《科学观》,第98页。

    “客观世界是一种幻觉,但是如果这个世界是存在的,它是由一些短、小、偶然的事件构成的。秩序、统一和连续是人构想出来的,正如目录和百科全书是人构想出来的”。②

    ②同上书,第101页。

    为领略这一段话的真义,不可只把它看做是对大多数“学院式的哲学家”的彻底的攻击。这是对罗素自己曾经有过的主张的攻击;他的这种主张,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从前总想不放弃,以为在理智上来讲是可能的。

    现在也许更容易了解为什么罗素的著作是那么复杂、精微和错综,为什么怀特海说罗素本身就是一个柏拉图的对话。事实上,自柏拉图以来,再也没有一个伟大的哲学家的思想比罗素的思想更难用简短的篇幅加以概括了。他的哲学是一个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他对他自己打了一个无胜利希望的仗;有时候走的是这一个路线,有时候走的是另一个路线;他把整个范围都走到了才得到了结论,这些结论往往是正和他原来所希望得到的结论完全相反。

    很不容易把罗素和他最早的哲学上的对手之间的主要争论之点总括起来,而不在某种意义上说使双方看起来好象都是对的。但是我以为罗素和布莱德雷关于内在关系的主要争论之点是布莱德雷的一种假设,以为一个实体必须有它所具有的那种关系。也许我们这样说最能把罗素进退维谷的情形概括起来,就是,他基本上是想相信充足理由律;他对学术的忠实迫使他不承认这个定律;因此就留给他了一个问题,就是解释科学知识如何能够成立。

    听来好象很矛盾,罗素的一向很明晰的文章把他的论证中经常有的精微独到的地方弄得含混了。大家常常引用他的人人能懂的那些有争论的夸张的话和精警的句子;他惨澹经营从一种主张走到另一种主张或他和自己争论的那些书却常常没有人读。当代一位颇有些声誉的评论家说,罗素“即使讨论一些最难的论题也总是简单容易”;根据这一句话不难知道,这位评论家好象是从来没有读过《数学的原理》,甚至也没有读过《人类的知识》。

    正如罗素批评桑塔耶拿时所说,流畅的文章很少和有创见的思想合得来。有创见的思想(至少是第一次表达的时候)多半是有“奇怪、莫明其妙的话”;罗素自己绝不说“奇怪、莫明其妙的话”;但是他的哲学却绝不“简单”。①研究一个哲学家之前理应先有著者的声明作一个引端,这样读者就可以减少不自觉的偏见。

    ①罗素论佐治·桑塔耶拿。

    我的性情是一个神秘的柏格森主义者;我是不能满足于罗素的静的分析的方法的。事实上我研究他的哲学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某种方法来回避他的结论;可是关于这一点,直到现在为止,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相信有什么别人对于罗素的哲学已经作出了任何答覆,这种答覆可以使人心安理得地加以承认。

    我已经说过,确实知道罗素和一元论者之间的争论之点究竟是什么,是不容易的。布莱德雷说,“因为我事实上开始是如此,而分析所留给我的却是如彼,所以我不得不拒绝分析的结果,至少是一部分”。①罗素是很难和布莱德雷的这话争辩的。“分析是不是曲解呢?”我以为对于这一个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回答是“是曲解,如果你不完全晓得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把水分解以后,以为他仍然可以从分析的结果得到一口清凉的饮料,他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仍然不能否认,分析是增加我们对于水的知识的适当的方法。一个生理学家解剖一个活着的动物不能指望把这个动物再恢复原状,(我相信)也不能发现使这个动物生活与呼吸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医学中大多数重要的突飞猛进是由于承认人体唯物论是一个有用的假设,虽然近年来有些医生有走错了路的倾向,把唯物论看成是完美不假外求的解释。同样,罗素把分析哲学当作一种增加知识的方法来竭力推行,我相信这是对的。他是反对分析哲学现今的最大限度。讲到伦理学说的时候,他对他的结论是不很满意的。

    ①F.H.布莱德雷:《逻辑的哲学》,第693页。

    现在哲学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竭力提倡精确的思想,同时承认在此以外另有别的领域;不然就是试作一种大的综合,哲学家的情绪和神秘的渴望都引到这个综合里来,把他的思想弄糟。罗素走的是第一条路。

    简单地说,我相信,当作一种方法,分析是十分正当的。但是如果竟然把它当作是一种形而上学,那就可以误人。罗素的著作暗中表露,他自己大概感到这一点。例如(着重点是我加的):“大体说来,科学的进步是由分析和人为的隔离得来的”。①

    ①《人类的知识》,第49页。

    至少在一段里他强调了我心目中所想到的形而上学与方法的区别。关于麦农,他在一九○四年写道:

    “虽然经验论按一种哲学来说不见得能够成立,可是有一种经验研究法,这种研究法应该用之于每种题材。”

    Ⅱ 应请注意的事

    在着手讨论罗素的思想的发展之前,有些开端的话不能不说一说。

    我屡次写文章说,因为他想得到如此如此一个结论,他的思想是沿着某一个方向被推动前进的。这绝不可以为就是说,这个动机,自觉地或非自觉地,影响了他思维的结果。这个区别必须始终弄得清清楚楚。前面已经指出,他的思想的总趋向导致了正和他原来的希望相反的结果;但是这个区别也可以用于一些别的动机,这些动机我附带说一说。

    在追寻罗素①和他的前辈以及同时的人的思想之间的联系的时候,有危险给人一种印象,以为他的思想不是象实际上那样有创见。他过于豁达大度,承认他自别人得来的益处,说不定这也助成了这种印象。他曾写文章说,一个哲学家自称他是第一个作出一种发明的人,是降格到股票投机商的程度。

    ①罗素和艾兰·乌德谈话中曾说,他认为他的成就是由于“顽强和固执”。他这话可以和牛顿的话相比:“我没有特别的聪明——只有耐烦思考的力量。”

    罗素大概比和他同时代的任何哲学家都渊博,怀特海或许是一个例外。他对于哲学最大的几种贡献是由于他有一种本领把来自很多来源的大量思想化合为一个完全精制的体系。这正和牛顿的《原理》是集合伽利略所创设的许多基本概念是一样的。但是即使有些思想是先由别人提出来的,罗素所写的无一不是他自己心灵的产品。最明显的证据就是有些情形(例如,中立一无论),他是经过一个长的时间才承认另一个哲学家的观点的。

    还有许多情形完全是偶合。罗素得出了他的结论,不知道别人曾有过类似的结论。这有类乎莱布尼茨和牛顿的发现微积分学,或魏尔第在《欧泰罗》中和古诺德在《罗米欧和朱丽叶》中的相同的四小节。至于罗素,当然最显著的例子是他和弗雷格完全不约而同所得到的数学学说。

    还有可以注意的是,直到他比较晚期的时候他才获得了不少哲学上的知识,(这是就研究别的哲学家的著作这种读书人所用的普通意义来说)。他在剑桥的第四年级以前,他没有正式读过哲学,而且他在剑桥所学的课程是有重大的缺陷的。罗素在儿童时代读笛卡尔之前就得出类乎笛卡尔的二元论的东西;他在读休谟以前就有休谟那样的怀疑。①我以为他缺乏系统的哲学上的教育是一种便宜。人精熟以往的哲学家过早最足以蒙蔽有独创性的思维,因为这就使人知道,大部分自己想出的思想都是别人已经想过的,这就挫折了人的勇气。(也许无知是便宜最好的例子是维根斯坦)。

    ①《伯特兰·罗素的哲学》(《我的精神的发展》),第7页,和《逻辑一元论》,载《现代英国哲学》,第323页。

    略知罗素工作的方法对于了解他的著作是必须的。②他连续有几个苦思力索的时期,每一个这样的时期所得到的结果是一本书。结局这本书是很快地写成。罗素几乎是从来不曾修改过他写的东西。一本书出版之后,他几乎是从来不再读它一遍。(他的书连续印行若干版,里面仍然有些小的排印错的地方,就是充分的证明)。每次他的思想开始有新的进展的时候,他的见解是清新的。他很少顾虑他的新思想和上次他所说过的话的关系。维根斯坦就是有这种顾虑的一个例子,他写他的《哲学研究》的时候,他总是把他的《逻辑哲学论》放在心里。

    ②《记忆中的画像》,第195—6页。

    结果是给人一种印象,觉得早年和晚年之间是不一贯的,而实际上并不是那样。在表面上看好象是有些矛盾之处,这是因为他是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来讨论一个问题,或是和一个不同的对手争论。罗素维护一种主张以反对来自不同方向的攻击的时候,他面对各方并没有不一贯之处。我相信罗素的著作的这种好争论的模样是十分重要的。不知道他的对手们说什么,往往是无法了解他的主张的。

    罗素拒绝倒退着而行的另一结果是,在不同的书里他用字的意义略有不同,遂致看来有不一贯的地方,他没有说明这一个用法和另一个用法究竟有什么不同。无论哪一个有敌意的批评家都不难象这样收集很多字面上的前后不符。

    我也未尝不可以说,一个批评家应该做一本字典,说明罗素在某一个时期对一个字的用法可以翻译成他在另一个时期对这个字的用法,这样来免除这种纯乎是字面上的混乱。自从穆尔的《伦理学原理》起,这种字典的编辑在关于哲学的学识上好象显然是走了第一步;而且罗素本人常常在讨论哲学时把他所用的辞先下一个定义。但是我并不以为这是避免在普通言语中不可避免的那种含糊笼统的最好的方法。罗素坚决主张这种含糊不明在普通的语言中无法避免,他的这种主张是不错的。①

    ①例如《伯特兰·罗素的哲学》,第690页。

    用字而不确知其意义显然是有危险的。但是想法给以严正的定义也有危险,虽然这种危险是不明显的。危险在于,我们也许认为这是完全有效的。

    我不相信哲学中正确的办法是先有一套难下定义的东西,然后用它们来给别的字下定义。我相信在哲学里凡是关于难下定义的东西和定义所讲的话都必须放在末后,而不放在开头。在哲学这门学科中,我们用唯心论的与实在论的、先验的与经验的、必然的与偶然的、普遍的与特殊的这一类的字眼。我们很希望最后我们能晓得这一类的字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我们必须指明在哪些地方罗素对于一些字的用法不同会引起误解。但是总的说来,如果我们想知道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字罗素是指什么,最好的办法是看上下文。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哲学”这个字本身。罗素想给这个字下一个定义,后来终于断了念:“我不知道一个哲学家是什么。”大致说来,他对于哲学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甲)“在特殊的科学里……是自简单走向复杂。②但是在哲学里……我们是凭借分析走向简单和抽象,设法在这一个过程中去掉了原来的题材的特殊性,把我们的注意力完全限于有关事实的逻辑形式”。

    ②《我们对于外界的知识》,第189—90页。

    “新实在论……的目的只是在于把各种科学的基本观念弄清楚,并且把各科学综合为一个概括的看法。”①

    ①《怀疑论文》,第79页;参看《哲学问题》,第233页。

    (乙)“哲学……是一种介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一个无人的地带。”②

    ②《西方哲学史》,第10页。

    “科学就是你所知道的东西,哲学就是你所不知道的东西。”③

    ③参看《逻辑与知识》,第281页。

    当他用第一种看法,(甲),来看哲学的时候,他写文章说逻辑是“哲学的精髓”。他用另外那一种看法,(乙),看哲学的时候,他说出这样矛盾得令人吃惊的话来:“我认为逻辑不属于哲学”,和“大家所认为是哲学的其中十分之九是梦话。那个唯一完全明确的部分是逻辑,而且那一部分既然是逻辑,它就不是哲学。”

    这个例子就会给我们一个绝好的初步的练习,练习一种技术,不为罗素的字面上的矛盾所误。在这些关于逻辑和哲学的表面上看来是抵触的话里,他所用的“哲学”有不同的意义;说不定他用“逻辑”也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文章的前后关系也不同。

    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说,逻辑在罗素的晚期的哲学里并不象在一九一四年的时候那么重要。但是他并不象粗浅一看的那样一反从前的主张。我们可以悬想,有人在文字中的一个地方写道:“你若是不认识字母,你是不能读书的”,在另一个地方又说:“认识字母是和鉴赏文学毫不相干的”。

    正如罗素本人有一次说道:“逻辑和数学……是自然这本书的字母,而不是这本书的本身”。

    (艾兰·乌德的这篇文章至此为止,未曾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