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最初的努力(2/2)

信,罗马禁止寡妇一年以上不嫁。那么,这些特别的想法是怎么回事呢?这不只是因为这些受人怜悯或憎恶的对象不再生产人了吗?我们很可以了解,当人们变得很懂得道理的时候,为什么这些思想会生长出来。因为如果杀人和自杀在一个部落里流行起来,那个部落就会灭亡。因此,害怕这些行为的部落会得到很大的好处。当然,在具有更高教育的社会中,这些思想是有改变的。至于我的思想,我打算下回再加以说明。

    四月二十日。所以我想原始道德总是起源于保存种族这个观念的。但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应当遵守的规则吗?我认为不是,指导我的行为的生活准则(背离这个准则我认为就是犯罪)是这样来采取行动,这种行动我相信最可能产生最大幸福,无论是从幸福的强度或得到幸福的人的数目着想。我知道我的祖母认为这是一个不现实的生活准则,并且说,既然,你无法知道什么是产生最大幸福的事,你不如听从你内心的召唤。可是,不难看到,良心大半是有赖于教育的,(举例来说,普通的爱尔兰人不以说谎是不对的。)我觉得,仅这件事就足以否证良心的神圣性。据我看,既然良心不过是进化和教育合起来产生的,那么,显然随良心而不听从理智而行,是荒谬的。并且,我的理智告诉我,为产生最大幸福而行,要比别样的行动更好。因为我曾努力看有什么别的目标可以放在我的眼前,但是我看不到。这不是专为我个人的幸福,而且也是为每个人的幸福,不分我自己、亲属、朋友或完全不认识的人。在实际生活中,别人若是和我的意见不一致,对我来说,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显然若是有被发现的机会,还是做家里人所认为对的事才好。我的看法的理由是,首先,既已被迫不得不放弃那个问自己的良心的老办法(凡是认真思考过进化的人都不能不如此),我找不到什么别的目标。其次,我觉得,幸福是可寻求的一件伟大的事,实际上也是所有老实的大众所寻求的事。把这个学说应用于实际生活,我要这样说:若是有一件事只是与我自己有关(如果真有这样事的话),我当然应该完全为自己打算来采取行动,使我自己高兴。另举一个例来说,假定我有机会救一个人,这个人我晓得是一个坏人,他最好是不在世界上,显然,我应该为我自己的幸福起见跳到水里去救他。因为,如果我死了,这是最爽快的办法。如果我救了他,我就会得到被人赞扬的那种快乐。可是如果我任其淹死,我就失去一个死的机会,就要受被人责备的苦。但是他死了,对于世界会有好处,我活着可能对于世界也有些益处。

    四月二十九日。我曾有过誓言,无论做什么事,我都要听从理智,而不按照本能去做。本能一部分是由我祖先的遗传而来,渐由选择得到加强,一部分是来自我的教育。在是与非的问题上,循本能而行是非常荒谬的。因为,我从前说过,来自遗传的那一部分只能是为了保存种族,或保存我所属于的那一部分种族。来自教育的那一部分是因个人的教育而有好坏。可是这个内心的呼声,这个上帝赐给的良心,(它曾使血腥的马利亚把新教徒活活烧死),这就是我们这些有理智的人所应听从的,我认为这个主意是发疯。我要竭力遵循理智。我所认为理想的是,最终产生最大多数最大幸福的事。然后我能应用理智,找出最能得此结果的道路。但在我个人方面,由于我受过良好的教育,我也多少能循良心而行。但奇怪的是,大家很不乐意放弃兽性的冲动,而运用理智……

    五月三日……另外还有一个很有力的论据,我没有把它放在恰当的地方,即,尘世的灵魂好象是和身体连在一起,分不开的。它与身体同生长,同衰歇,同睡眠,影响脑子,又被脑中异常的情况所影响。华兹华斯的《暗示》是骗人的。因为灵魂与身体如何生长,是显而易见的,并不象他所说的那样,从开始就是完美的。

    六月三日。非同小可的是,使我深信的原理或信条是绝无仅有的。我发现,从前毫不怀疑的信仰却一个接一个地溜掉了,滑到可疑的地方去。例如,我以前从不怀疑获得真理是件好事。但是我现在非常怀疑和踌躇。因为寻求真理使我得到写在这本书里的那些结果,而如果我满足于接受我幼时的教导,我本会感到舒服的。寻求真理把我从前大多数的信仰给打碎了,使我可能是犯罪,不然我是不会犯的。我不认为寻求真理在任何方面使我比以前更幸福;当然,这使我的性格更深沉,对于琐事或嘲笑不屑一顾。但是同时也因此失去了欢乐的心情,更不容易交结密切的朋友。最糟的是,这使我和家人融洽的来往受了阻碍。这就使他们完全不知道我内心最深处的一些思想。这些思想如果我偶不留意泄露出来,立刻就成了笑柄。这使我感到难言的隐痛,虽然他们原不是出于恶意的。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我不能不说,寻求真理的结果是弊多利少。可是我接受的所谓真理也许可以说不是真理,并且也许有人对我说,如果我得到真的真理,这就使我更加幸福些,但这是一个很可怀疑的提法。因此,对于真理的纯粹好处,我很怀疑。毫无疑问,生物学里的真理降低我们对人的看法。这必然是使人感觉痛苦的。不但如此,真理会疏远从前的朋友,使人不能交新朋友。这也是一件坏事。也许我们应该把这些事情看做和殉道一样。因为一个人得到的真理也许会使许多别人增加幸福,即使不是他自己。总的来说,我是趋向于寻求真理,虽然这本书里的那种真理(如果那果真是真理的话)我无意传布,倒是设法阻止传布。

    我这时的心情是处在一种混乱状态。这种状态之起因是由于想把各种观点综合起来,把属于三个不同世纪的情感方式综合起来。正如上面节录里所表明的那样,我的思想大致是沿着近乎笛卡尔的路线而进行的。那时我对于笛卡尔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是我只晓得他是笛卡尔坐标的发明者,并不知道他早已写过哲学。我否认自由意志是因为自由意志是有损于上帝的全能。这有可能引导我走到象斯宾诺莎那样的哲学去。使我采取这个十七世纪的观点的原因和原来产生这个观点的原因是一样的:即,对于力学的定律很熟悉,并且相信这些定律能够解释物质的一切运动。可是,过了一些时候,我不信上帝了,进而采取了一个立场,这个立场很象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们的立场。在热心信仰理性主义上,我是和他们同意的;我喜欢拉普拉斯的计算机;我憎恨我认为是迷信的东西;我深信把理智和机械合起来,可以使人完美无缺。我对所有这一切很热心,但不是激于感情。可是,与此同时,我有一个很强的情绪上的态度,为这种态度我是无法找到理智方面的支持的。我悔恨失去了宗教信仰;我狂热地爱好自然美;我以同情心(虽然在理智上很明确是拒斥)读华兹华斯、卡莱尔和丁尼荪为宗教辩护的、富于情感的诗。在读弥尔的《逻辑》之前,除了伯克尔以外,我不曾遇到任何书在我看来在理智上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被我不能接受的辩才所感动。卡莱尔的《永不》和《永远是》我觉得是了不起的,即使我认为,归根到底都是些胡言乱语。那时候我所知道的作家中,只有雪莱是完全合我的口味的。他之合我的口味不只是在他的长处方面,也在他的短处方面。他的自怜和他的无神论都使我得到安慰。我简直无法把十七世纪的知识、十八世纪的信仰和十九世纪的热诚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我不只是对神学有怀疑,对数学我也有怀疑。有些欧几里德的证明,特别是些用迭加法的证明,我觉得是很难站得住的。我的一个家庭教师对我提到非欧几里德几何学。除了它存在这件事之外,我对它是毫无所知。直到很多年以后,我知道了有这样的一个科目的时候,虽然是很兴奋的,在理智上说是愉快的,但在几何学上却产生了很多怀疑,使人不安。那些教我微积分的人不晓得它的基本定理的正当的证明是什么。他们想法说服我,让我把公认的诡辩当做信仰来接受。我晓得微积分在实践上是有用的,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学会了这种技巧,我觉得非常愉快,因此我常常忘却了我的怀疑。后来,在某种程度上说,有一本书使我的怀疑安静下来。这本书使我很高兴,即,W.K.克利福德的《精确科学的常识》。

    虽然充满了青年期的苦闷,我在这些年还是因知识欲和想在学问上有成就一直在努力。那时我想,廓清糊涂的东西应该是办得到的,并且认为,在机器为人劳动、公平分配的世界中,每人都会是幸福的。那时我希望,迟早会有一种没有怀疑余地的、弄得尽美尽善的数学,并且一点一点地把确实性的领域从数学扩展到别的科学去。在这三年里,我在神学里的兴趣越来越淡。我抛掉了正统神学的最后残余,真是觉得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