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乌托邦》第一部(1/2)

    杰出人物拉斐尔·希斯拉德关于某一个国家理想盛世的谈话,由英国名城伦敦的公民和行政司法长官、知名人士托马斯·莫尔转述

    战无不胜的英王亨利八世①以具有模范君主的一切才德而著名。他近来和尊贵的卡斯提尔国王查理②殿下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为了就争论进行商议并取得和解,英王派我出使到法兰德斯③去,伴随着独一无二的卡思伯特·滕斯托尔④,他最近被英王任命为案卷法官,大家都为此感到高兴。我不打算说什么恭维他的话。这并非担心一个朋友的见证不易取信于人,而是由于他的正直及学问远过于我所能赞扬,而且是众所周知的,无须我的赞扬。除非我要给人们以这样的印象,如同俗语所说的,打着灯笼照太阳!

    ①英王亨利八世(Henry Ⅷ,1509—1547年在位)——当时英国和西班牙在海外贸易上发生重大矛盾。在荷兰逐渐受到西班牙统治势力支配后,英国禁止向荷兰输出羊毛。因此莫尔应邀出使调解争端。——中译者

    ②卡斯提尔国王查理——即查理五世(Charles Ⅴ),1516—1556年为西班牙国王,1519—1556年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斯提尔为英语Castile译名;西班牙语Castilla,汉译作卡斯蒂利亚。卡斯提尔位于西班牙境内,自十世纪起是一个独立王国,十五世纪后叶与阿拉贡王国联合成西班牙。查理五世原为卡斯提尔国王,故这儿如此称呼他。——中译者

    ③法兰德斯——中世纪西欧的伯爵领地,区域跨今法、比、荷三国,当时为欧洲织布业中心,需用大量英国输出的羊毛。——中译者

    ④卡思伯特·滕斯托尔(Cuthbert Tunstall,1474—1559)——英国官员,莫尔的朋友。——中译者

    按照事先的安排,卡斯提尔国王委派的处理这个专案的人员(都是非凡的人才)在布鲁日①接待了我们,组长为布鲁日市长,一个庄严的人物,但他们左右一切的中心发言人却是坦西斯②,加塞尔城③的教会长,口才具有素养,又得力于禀赋,而且精通法律,是外交谈判能手,在这方面有天才,又有多年经验。经过一两次会议,我们在若干点上还未能取得一致看法。因此他们就向我们告别几天,到布鲁塞尔④听取他们的国王的正式意见。

    ①布鲁日(Bruges)——当时是羊毛纺织业中心,在今比利时法兰德斯省。——中译者

    ②坦西斯(George Temsice)——布鲁日城人,写过一本地方史,此外无考。——中译者

    ③加塞尔(Cassel)——今法国西北部的城镇。——中译者

    ④布鲁塞尔(Brussels)——当时为“低地国家”首都,今比利时首都。——中译者

    这时,我因事前往安特卫普⑤。我停留在该城期间,有一个彼得·贾尔斯,是来访众客之一,又是所有他们这些人中最受欢迎的一个来客。他当地出生,是一个有地位的荣誉人物,然而却应该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因为他年轻而学问和品格两方面都很出色。他极有德行及教养,对所有的人都很殷勤,而对朋友则胸怀坦率,亲爱忠诚,因此,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个人或两个人,能象他那样从各方面来看都称得起是完美的朋友。他异乎寻常地谦逊,比谁都更丝毫不矫揉造作,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单纯而又不失为明智慎重。此外,他的谈吐文雅,饶有风趣而不使听者感到不满。所以,我既和他快乐相处,进行愉快的交谈,我对乡土的怀念就大为消失,不象以前那样意识到和家人的别离,和妻儿的分手,我离开他们已经四个多月,我曾是多么急于回到他们身边呀。

    ⑤安特卫普——当时属法兰德斯,今为比利时重要商港。——中译者

    有一天,我在圣母院做礼拜,这是全城最美最拥挤的一座教堂。我做完礼拜,打算回到住所,这时碰巧看见彼得和一个外地人谈话,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面孔晒得黝黑,胡须颇长,一件斗篷不介意地披在他的肩上。从他的外貌和衣着,我看出他象是一个船长。

    彼得一见到我,就走来和我打招呼。我正待回礼,他把我拉到一旁,指着刚才和他交谈的那人,问我说:

    “你看见那人么?我正要把他马上带到你那儿去。”

    “非常欢迎,”我说,“为了你的原故。”

    “不,”他说,“为了他的原故,如果你认识他的话。除他外,当今没有第二个人能对陌生的人民和国家作出这样的报道,我了解这是你急切想听的题材。”

    “啊,那么,”我说,“我猜得不错。我一看到他,就断定他是海船的船长。”

    “可你完全错啦,”他说,“因为他的航行不象巴利纽拉斯①那样,而是象奥德修斯②,或不如说象柏拉图③吧。这位拉斐尔——这是他的名字,他姓希斯拉德——不但精通拉丁文,而且深晓希腊文。他对希腊文下的工夫比对拉丁文还要深些,因为他竭尽精力去搞哲学,他觉得关于哲学这门学问,拉丁文中除了辛尼加④和西塞罗⑤的一些论文外,缺乏有价值的东西。他把祖先遗产留给家中兄弟们之后,由于急想看看这个世界(他是葡萄牙人),就加入亚美利哥·韦斯浦契⑥一行,作为他四次出航中后三次的游伴,始终跟随着韦斯浦契。这四次出航,人人都已阅读到了。可是最后一次,他不曾同韦斯浦契一同回来。他请求甚至要挟韦斯浦契同意让自己成为留在第四次航程终点的要塞上二十四人中之一。因此他就留下,可以随自己的意办事:他更热中于浪游,宁可生死付之度外。他有老不离口的两句俗话:‘死后没棺材,青天做遮盖’,以及‘上天堂的路到处远近一样。’要不是老天保佑,他这种态度是会叫他大吃苦头的。可是,自从韦斯浦契离去后,他便和要塞上的五个同伴航游了许多国家。一个意外的机会把他带到锡兰①,又转到卡利卡特②,在该处他便中碰到几条葡萄牙船,最后很出乎意外地又回到本国。”

    ①巴利纽拉斯(Palinurus)——古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公元前70—19)所著史诗《伊尼特》(Aeneid)主人公伊尼斯的船上的舵手,曾堕海失事,此处殆借喻为不高明的航海员。——中译者

    ②奥德修斯(Odysseus)——古希腊诗人荷马(Homer)所著史诗《奥德赛》(Od-yssey)的主人公,著名航海冒险家。——中译者

    ③柏拉图(Plato,公元前约428—约348)——古希腊哲学家,相传为了追求知识,曾在国外广泛旅行。——中译者

    ④辛尼加(Seneca,公元前约4—65)——古罗马哲学家。——中译者

    ⑤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43)——古罗马政治家,希腊哲学的普及者。——中译者

    ⑥亚美利哥·韦斯浦契(Amerigo Vespucci,1454—1512)——意大利航海家,美洲(亚美利加)从他得名。——中译者

    ①锡兰——今作斯里兰卡。——中译者

    ②卡利卡特(Calicut)——印度海港。萄萄牙航海家伽马(Vasco daGama,约1460—1524)绕好望角东航,曾于1498年到达此港。——中译者

    彼得说完后,我感谢他的好意,他花费了很大的气力,无非要我和那人接谈,希望那人的谈话能使我高兴。我就转向拉斐尔,互相致敬,说了生人初见面时惯用的一番客套话,然后我们一同来到我的住所,坐在花园中草苔丛生的长凳上,我们开始交谈起来。

    拉斐尔描述说,自从韦斯浦契离去后,他和留在要塞上的伙伴们,由于不断和当地人见面,对他们客气,渐渐获得他们的好感,直到既不觉得从他们那儿会带来危险,而且实际上彼此间产生了友谊,此外,还得到一位领袖的赏识和好感(这位领袖何名,属于何国,我都记不起了)。由于这位领袖慷慨好施,他和其余五个同伴得到充分的供应品以及旅费,并沿途配给了一个可靠的向导,部分是水路乘筏,部分是陆路乘车,被引到别的领袖那儿去,带有非常殷切的介绍信,请求予以照拂。拉斐尔说,他们游历多日,到过各种城镇都市以及熙熙攘攘、制度优越的国家。

    他说,诚然,在赤道的下方以及这条线两旁几乎远至太阳运行所达到的地方,有热气不断熏灼的沙漠。到处无非一片阴森可怖,草木不生,令人厌恶,栖息着野兽毒蛇,或者和兽类一样野蛮有害的人。可是,稍微更向前进,风物就逐渐较为宜人,气候不那么酷热,地面上长满可爱的青草,兽类的性格也较为温顺些。最后,他们逢到人和城镇。在这些城镇之间以及附近,并且和辽远的国家,都经常有水陆贸易。

    拉斐尔说,当时他们有访问四下许多国家的机会,因为凡是准备开出的任何航线上的船,都欢迎他和他的同伴搭乘。他们在最初旅行的地方所看到的船都是平底,航行时用一种纸草或柳枝编成的帆,也有时用皮革制成的帆。往后,他们又遇见有尖龙骨和帆布篷的船,实际上全和我们的船一样了。

    他们的水手善于使自己和海洋及气候相适应。但是据拉斐尔说,由于他指点他们怎样使用指南针,他就获得了他们异常的好感。他们以前关于这个东西是完全无知的,因此对于信从海洋摆布,不免犹豫不决,而只有在夏季,才这样做过。现在,他们依靠指南针,在冬季也不觉得可怕,这就过于自信,反而招致危险。这样,本来认为会给他们很大好处的东西,由于轻率,倒有给他们带来极大危害之虞。

    拉斐尔谈及的他到过的每一个地方,说来话长,也不符合本书的意图。我们也许会在另一个场合讲述他所说的故事,尤其是任何对读者会有益的东西,首先是在那些文明共处的人民中的明智慎重的法律条文,这是他所注意到的。因为,关于这样的题材,我们热切地向他提问,他也同样乐意谈论。可是,陈腐的海客奇谈,我们不爱打听。西拉①和贪馋的塞利诺②,吃人的雷斯特利哥尼人③,以及类似的可怕怪物,这些是极其常见的。可是,治理有方的公民倒不是随处可以遇见的。

    ①西拉(Scylla)——古代希腊传说中的怪物,岩礁的化身,为害海中船只。——中译者

    ②塞利诺(Celaeno)——古希腊传说中鸟身女面的三妖之一,巨风的化身,有利爪,能将人攫走。——中译者

    ③雷斯特利哥尼人(Laestrygones)——古希腊传说中海岛上毁坏航船以吃人为生的巨怪,见史诗《奥德赛》第10卷。——中译者

    的确,拉斐尔既提请注意这些新发现的国家有许多不合理的风俗,也详细举出若干点,我们的城市,王国以及不同民族和人种都可以借鉴,用于改正自己的错误。我已经说过,这些事例我必须留待另一个场合去叙述。现在我只想讲一讲他所说的关于乌托邦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然而首先得讲一讲引起他提到这个国家的谈话。

    拉斐尔很明智地论及我们这半球的缺点,以及那半球的缺点,他发见两方面都是缺点不少。他也对我们中间和他们中间的明智措施作出了比较。他对每一国家的风俗习惯回忆起来,如同在他仅一度到过的地方曾经住了一辈子。彼得用如下的话对这个人表示了他的惊叹:

    “啊唷,亲爱的拉斐尔,我不明白你何以不去依附一个国王呢。我相信没有一个国王不欢迎你,因为你的学问,你对各种风土人情的通晓,既给他以喜悦的心情,又可以向他提供榜样,发出对他有所帮助的忠告。这样,不但对你自己极其有利,而且对于你的全部亲友也很能使他们得到提拔。”

    “提起我的亲友,”他回答说,“我不十分为他们操心,因为我想我对他们已很好地尽了应有的义务。别人对财产不到年老多病不肯放弃,而且即使那时也是十分勉强地放弃,尽管要保留已无能为力。当我还不是壮年,实际上在年轻时,我就把财产分给亲友。我想我的亲友对我的慷慨应感到满足,而不额外地要求或期望我为了他们的原故去臣奉国王。”

    “说得妙!”彼得宣称,“我的意思是要你侍奉国王,并非臣奉国王。”

    “臣奉和侍奉不过一个音节之差,”他说。

    “不过我确信,”彼得接着说,“不管你怎样称呼这样的生活,它不失为一种手段,能对别人有好处,不管是对私人,还是全国所有的公民,并且你自己也可以更加发迹。”

    “我必须,”拉斐尔说,“用我内心所厌恶的办法以便更加发迹吗?事实上,我现在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相信朝廷贵臣很少能象我这样的。而且,巴结权贵的人为数很多,你不要以为权贵身旁没有我或是一两个象我这样的人,就造成很大的损失。”

    “嘿,”我于是说,“很明显,亲爱的拉斐尔,你是不羡慕金钱和权势的人。毫无疑问,我尊敬具有你这样胸襟的人,如同我尊敬非常有地位的大人物一样。可是我觉得,如果你在自己生活中把聪明勤奋用于为公众谋福利,即使这会使你个人吃亏,然而那才和你相称,和你的宽宏而真正富于哲理的气概相称。要很有成效地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当一个伟大国王的谋臣,劝他采取(我深信你能使他采取)诚实荣誉的行动方针。从国王那儿,正如同从永不枯竭的泉源那儿,涌出的是所有能造福或为害全国的一条水。纵然你的事务经验不丰富,你有渊博的学问;或者即使你没有学问,你的事务经验是丰富的——因此你在任何国王的议事会上都是一个能臣。”

    “亲爱的莫尔,”他说,“你有两方面的错误。第一,就我而言;第二,就事情本身而言。我并不如你所说的那么有才能。即使我那么有才能,在打乱我的安静生活的同时,我并无从为公众谋福利。首先,几乎一切国王都乐于追求武功,我不懂武,也不愿意懂武。他们宁可不从事光荣的和平活动。他们更关心的,是想方设法夺取新的王国,而不是治理好已获得的王国。

    “其次,朝廷大臣都的确人人聪明,无须别人进言代谋;或是自以为聪明,不屑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可是,他们对国王的头等宠臣的谬论,却随声附和,想列名门下,通过献媚得到青眼相看。本来,认为自己的见解最高明,是人情之常,如同乌鸦和猴子对自己的仔总是十分钟爱。

    “在这些妒忌别人的创见而重视自己的创见的人当中,如有人提出他所阅读到的异时异地的事,听者就显得似乎在才智方面所负的盛名有全部破产之虞,似乎此后将只会被看成是傻瓜,除非他们对别人的创见能够吹毛求疵。当一切企图都告失败的时候,他们便发表这样的议论作为最后的对策:‘这样的事是我们的祖先所喜欢的,但求我们有我们的祖先那样明智。’然后,他们觉得这一妙论似乎结束了全部问题,就在自己位置上坐下——当然意思是说,如果在任何一点上显得比我们的祖先更明智,那会是危险的。然而,不管我们的祖先有什么好的见解,我们总是漠然不顾。可是,如果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祖先的行动方向不那么明智,这个缺点就成为我们抓住的把柄,不肯放过。这种傲慢、荒谬而顽固的偏见,我曾在别的国家屡见不鲜,有一次也在英国见过。”

    “什么,”我说,“你到过我的国家?”

    “是呀,”他回答说,“我在那儿住过几个月,在英国西部人民起义反抗英王惨遭失败①后不久;起义受到镇压,杀戮很重。那时,我很感谢尊敬的约翰·莫顿②红衣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又是当日英国**官。亲爱的彼得(我是专对你说的,莫尔深知大主教,不须向我了解),这位大主教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深谋远虑,德高而又望重。他是中等身材,丝毫不显得年老。他的仪容令人觉得可敬而不必生畏。他的谈吐沉着庄严,但听起来愉快舒适。对于谒见有所请求的人,他爱用粗率语言相待,加以考验,但是完全出于一片好意,要观察一下对方的胆识和镇静自若的程度。坦然无惧的态度是他所赏识的,只要不流于冒失;因为这近似他的性情,而且对于奉公职的人是相宜的,从而他才加以赞美。他的谈吐精练犀利,法律知识精深。他的能力非常强,记忆非常好。学问和阅历使他的不凡天赋更善更美。

    ①指居住在康瓦尔(Cornwall)地区的人民于1497年起兵抗税,后被英王亨利七世(Henry Ⅶ,1485—1509年在位)镇压。——中译者

    ②约翰,莫顿(John Morton,1420—1500)——曾任红衣主教及英王亨利七世的首相。莫尔青年时当过莫顿家的侍从。——中译者

    “英王十分听信他的意见。我在英国时,他似乎是国家所倚仗的栋梁。不出一般人所预料,他几乎在很年轻时就从学校进入宫廷,一生处理重大政务,经过种种的世运浮沉,从而在许多惊风骇浪中获得了一个政治家的远见,这样从亲身经历中来的远见是不容易忘的。

    “某日,我正和他共餐,有一个精通英国法律的未奉圣职的俗人在座。这个人不知怎地找到一个机会咬文嚼字地谈起英国当日对盗窃犯执法的严峻。他们到处被执行死刑。据他说,送上绞刑台的有时一次达二十人之多。他又说,他感到更加惊奇的是,尽管漏网的人极少,为何不幸全国仍然盗窃犯横行呢?当时我不揣冒昧,在红衣主教席上毫不隐讳地发表了我的意见,我说:

    “‘你无须惊奇,因为这样处罚盗窃犯是越法的,对社会不利。对于盗窃,这是过于严厉的处分,但又不能制止盗窃。仅仅盗窃不是应处以死刑的重罪,而除盗窃外走投无路的人,随你想出什么惩治的办法,也还是要从事盗窃。在这点上,你们英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地方一样,很类似误人子弟的教书匠,他们宁可鞭挞学生,而不去教育学生。你们对一个盗窃犯颁布了可怕的严刑,其实更好的办法是,给以谋生之道,使任何人不至于冒始而盗窃继而被处死的危险。’

    “‘对这种情况,’这人说,‘我们已采取了充分的措施。我们有手艺。我们有农活。只要一个人不甘心为非作歹,他就可以做这些工作谋生。’

    “‘不,’就反驳说,‘你不会这样轻易摆脱得了。我们且不提在对外和对内战争中变成残废回到家园的人,例如最近英国人和康瓦尔人①作战以及不久前对法国作战,都有这种情况。这些英国人为他们的国和王效劳,竟弄得四肢不全。他们由于残废而无从干自己的行当,由于年纪不小又不能学新行当。我们且不考虑这些人,因为战争总是偶尔才有。我们不妨思考一下每天都有的情况。

    ①康瓦尔人(Cornishmen),见本书第17页注。——中译者

    “‘首先,有大批贵族,这些人象雄蜂一样,一事不做,靠别人的劳动养活自己,例如,靠在自己田庄上做活的佃农,尽力剥削这些佃农,以增加收入,(他们唯独在这点上锱铢必较,否则他们总是挥金如土,把自己搞穷搞光!)而且带着大批从未学过任何糊口技艺的游手好闲的随从。只要主人一死,或者他们自己生病,这批人便立刻被赶出去。主人宁养闲客,不养病号。后嗣也往往无力象先人一样维持偌大的门户,至少一开始无力这样做。

    “‘同时,这些人如不尽可能从事盗窃,就只有尽可能挨饿。的确,他们能怎样办?流浪的生活逐渐使他们的衣服破烂不堪,并且身体衰弱不堪,既然如此贫病交迫,任何绅士都不屑于去雇用他们,农民也对他们望而生畏。农民深知,一个人习惯于舒适懒散,挂刀持盾,对周围的人自吹自夸,摆出神气十足的样子,他就不会为了些微的报酬和粗淡的饭食,去拿起铁锹和锄头,老老实实地替贫苦老百姓干活。’

    “‘可是这种人,’那个精通法律的家伙反驳说,‘正是我们要尽力加以赞助的。一旦我们需要作战,我们军队的支柱正是要这种人来当,他们比做工的和种田的有更大的气魄。’

    “‘当然啦,’我说,‘你倒不如说,为了作战,我们就必须鼓励盗窃犯。只要你养这类的人,你决不能使盗窃犯绝迹。而且,盗窃犯当兵,并非是最不活跃的;当兵的干盗窃,也并非是最缺少劲头的。两者竟是如此巧妙地互通。可是,这个毛病在你们的国家虽然很猖獗,倒不是你们所独有,而是几乎一切国家所共有的。

    “‘法国患有另一种更严重的灾难。即使在和平时期(假如你可以称它为和平时期),法国到处挤满了雇佣兵,因为法国人和英国人想法一样,认为养一批懒散的随从是好事。这些自作聪明的人的想法是:若要社会安全,必须随时备有一支坚强可靠的守卫部队,主要由老兵组成,因为他们不信任新兵。这种看法使他们不得不经常寻找战争的口实,专供士兵获得临阵的经验,盲目杀人,惟恐,如同塞拉斯特①所作的妙论,“无论是心或手,不用就不灵。”然而,法国吃了大亏才认识到,豢养这般野蛮畜牲是多么危险,这点也从罗马、迦太基、叙利亚②和别的许多国家的事例得到证明。后面这些国家的常备军,不但毁灭了他们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连土地城市也毁灭了。

    ①塞拉斯特(Sallust,公元前86—约34)——古罗马历史家,引言见其所著《卡特林的阴谋政变》第16章。——中译者

    ②罗马及迦太基用雇佣兵作战,在古代西方史中是较突出的。此处所说叙利亚,当系指公元前塞琉古(Seleucus)王国。——中译者

    “‘这种军队之无须乎维持,从这点可清楚地得到证明:即使从小就在行伍中认真训练的法国士兵,也不敢夸口如果和你们征来的新兵作战,可以经常得胜。这点我无须多谈,以免好象露骨地奉承你们。无论如何,你们城市中长大的手艺人或是种田的乡下佬,除掉体格不够健壮与勇猛者外,除掉因家中吃用不够而志气受磨折者外,据信是全不害怕那些伺候绅士的懒散随从的。因此,这些随从,一度身强力壮(因为绅士所要特意腐蚀的恰巧是经过精选的汉子),现在却由于懒散而趋于衰弱,由于干的缺乏男子气概的活而变成软绵绵的。如果一旦通过锻炼,做老实的工去养自己,干结结实实的粗活,倒无须担心挺不起腰杆作丈夫!

    “‘不管怎样,为了应付紧急战争,养一大批这类扰乱治安的人,在我看来,不利于为社会造福。你们不要战争,就决不会有战争,而你们所更应该重视的是和平,不是战争。但这并不是使盗窃成为不可避免的唯一情况。还有另一种我认为是英国人的特殊情况。’

    “‘那是什么情况?’红衣主教问。

    “‘你们的羊,’我回答说,‘一向是那么驯服,那么容易喂饱,据说现在变得很贪婪、很凶蛮,以至于吃人,并把你们的田地,家园和城市蹂躏成废墟。全国各处,凡出产最精致贵重的羊毛的,无不有贵族豪绅,以及天知道什么圣人之流的一些主教,觉得祖传地产上惯例的岁租年金不能满足他们了。他们过着闲适奢侈的生活,对国家丝毫无补,觉得不够,还横下一条心要对它造成严重的危害。他们使所有的地耕种不成,把每寸土都围起来做牧场,房屋和城镇给毁掉了,只留下教堂当作羊栏。并且,好象他们浪费于鸟兽园囿上的英国土地还不够多,这般家伙还把用于居住和耕种的每块地都弄成一片荒芜。

    “‘因此①,佃农从地上被撵走,为的是一种确是为害本国的贪食无餍者,可以用一条栏栅把成千上万亩地圈上。有些佃农则是在欺诈和暴力手段之下被剥夺了自己的所有,或是受尽冤屈损害而不得不卖掉本人的一切。这些不幸的人在各种逼迫之下非离开家园不可——男人、女人、丈夫、妻子、孤儿、寡妇、携带儿童的父母,以及生活资料少而人口众多的全家,因为种田是需要许多人手的。嗨,他们离开啦,离开他们所熟悉的唯一家乡,却找不到安身的去处。他们的全部家当,如等到买主,本来值钱无多,既然他们被迫出走,于是就半文一钱地将其脱手。

    ①此处马克思曾引用,参见《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4页注221a.——中译者

    “‘他们在浪流中花完这半文一钱之后,除去从事盗窃以致受绞刑外(这是罪有应得,你会说),或是除去沿途讨饭为生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何况即使讨饭为生,他们也是被当做到处浪荡不务正业的游民抓进监狱,而其实他们非常想就业,却找不到雇主。他们是对种田素有专长的,可是找不到种田的活,由于已无供耕种的田。一度需要多人耕作才产粮食的地,用于放牧,只要一个牧人就够。

    “‘这种情况使许多地区粮价剧增。而生羊毛的价格又如此高涨,一向织毛呢的英国穷人买不起它,于是大批赋闲。因为,牧场既然扩大了,曾有许多头羊死于一场瘟疫,好象老天在羊身上降瘟,作为对贪婪的惩罚,其实在羊的主人的头上降瘟才更公道些。可是,不管羊的繁殖量多么地提高,羊的价格丝毫未跌,因为,售户不止一人,固然未便指为垄断,但出售方式无疑地是寡头操纵,所有的羊落到极少数人手中,这些是少数富有的人,他们不想卖,就不必卖,而他们得不到要求的价格,就不想实。

    “‘到了这时刻,其他全部牲畜也由于这个理由而同样涨价,而且变本加厉,其原因是,农庄遭到破坏,农业趋于萧条,无人从事饲养牲畜。富人不象自己养小羊那样养小牛。他们从国外用廉价买进瘦弱的小牛,在牧场上喂肥后,用高价卖出。照我看来,这种方式的全部危害还不曾被人感觉到。直到现在,这些商贩在把牲畜脱手的地方才大抬价格,可是,一旦他们在产地采购频繁,超过该地饲养的速度,那么,来源市场既然供应逐渐减少,结果一定远远供不应求。

    “‘这样,由于少数人贪得无厌,对你们这个岛国本来认为是带来极大幸运的东西,现在是遭到毁灭了。粮食腾贵的结果,家家尽量减少雇佣。请问,这些被解雇的人,不去乞讨,或不去抢劫(有胆子的人更容易走的一条路),还有什么办法呢?

    “‘而且,一面穷困不堪,而另一面又是奢侈无度。不但贵族的仆从,还有手工人,甚至几乎农民本身,实际上各种人一无例外,都是讲究穿着,纵情吃喝。诸如赌厅妓院,以及声名狼藉不下于妓院的场所(象那些酒楼餐馆),还有不正当的游戏,什么骰子、纸牌、双陆、玩球、掷铁圈等,这一切不是能使嗜好者很快把钱花光、走上抢劫之途吗?

    “‘戒绝这些害人的东西吧。用法律规定,凡破坏农庄和乡村者须亲自加以恢复,或将其转交给愿意加以恢复并乐于从事建设的人。对富有者囤积居奇的权利以及利用这项权利垄断市场,须严加控制。少养活些好吃懒做的人。振兴农业。恢复织布,让它成为光荣的职业,安插一大批有用的但闲着的人手,他们或是迄今被贫穷驱为盗窃犯,或是目前非流浪即帮闲,终究都会沦为盗窃犯。毫无疑问,除非你们医治这些弊病,光是夸口你们如何执法惩办盗窃犯,那是无用的。这样的执法,表面好看,实则不公正,不收效。你们让青年人受不良的熏染,甚至从小就一天天堕落下去,待到他们成长后,犯下他们儿童时代起早就总是显得要犯的罪恶,这时,当然啦,予以处分。你们始而纵民为盗,继而充当办盗的人,你们干的事不正是这样吗?’

    “我在发这个长议论时,那律师就忙于准备答复,并决定采用辩论家的惯常方式,即把已说过的话努力重述,而不是给以答复,表示自己的记忆力很不坏。

    “‘当然,’他发言说,‘你谈得很好,考虑到你仅是一个外国人,对这一类的事是耳食多于真知——这点我要简单地说清楚。我且先把你所说的依次举出,然后指明,由于你对我们的情况一无所知,你在哪些方面弄错了。最后,我要驳倒你的全部论点。好,从我答应的第一点开始,在四点上我认为你——’

    “‘且住,’红衣主教打断说,‘你这样开始,怕不是三言两语能答复得完的。因此你现在不必辛辛苦苦作答复,你作答复的权利可以完整地保留到下次见面,即是在明天,我打算这样安排,假如你和拉斐尔都方便的话。

    “‘亲爱的拉斐尔,我希望你告诉我,何以你认为对盗窃罪不应处以极刑,你觉得怎样用刑才对社会更有好处呢,我深信,即使你,也不会觉得必须任其逍遥法外。甚至照现在的样子,规定了死刑,依然盗窃成风。一旦盗窃犯知道决不会被处死刑,还有什么力量、什么畏惧,能制止罪犯。他们会把这样的减刑诲盗看成是对他们的奖励。’

    ”‘当然,’我说,‘尊敬的红衣主教阁下,一个人使别人丧财就得自己丧命,这是很不公道的。我认为,幸运能给我们的全部财富全都比不上人的性命的宝贵。假如人们说,对这样的罪所以如此用刑,是由于其犯法违禁,而不是由于金钱被盗,那么,大可以把这样的极端的执法描绘成为极端不合法。因为我们既不赞成曼利阿斯①的法律准则,对于轻微的犯法就要立即拔刀用刑,也反对斯多葛派②的条令,把一切罪等量齐观,杀人和抢钱竟被看成毫无区别,其实,如果公道还有任何意义的话,这两件案例既不相同,也不相关。

    ①曼利阿斯(Manlius Torquatus)——古罗马政治家,在第三次任执政官时,于公元前340年一次对外战争中,对其违背军令的亲生子,处以死刑。——中译者

    ②斯多葛派——古希腊的一个哲学学派,该派后期有“一切罪恶都是均等的”这一主张。——中译者

    “‘上帝命令:“你不准杀人,”我们可以把一小笔钱的偷窃犯轻易处死吗?如果说,上帝命令我们戒杀并不意味着按照人类法律认为可杀时,也必须不杀,那么,同样,人们可以自己相互决定在什么程度上,强奸、私通以及伪誓是允许的了。上帝命令我们无杀人之权,也无自杀之权。而人们却彼此同意,在一定的事例中,人可以杀人。但如果人们中的这种意见一致竟具有如此的效力,使他们的仆从无须遵守上帝的诫律,尽管从上帝处无先例可援,这些仆从却可以把按照人类法律应该处死的人处死,岂非上帝的诫律在人类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才行得通吗?其结果将会是,在每一件事上都要同样由人们来决定上帝的诫律究竟便于他们遵行到什么程度。

    “‘最后,摩西①立法虽然严酷,由于其本来用以对付奴隶和贱民,对盗窃也只是科以罚金,不用死刑。我们不要认为,在其慈悲的新法律②里训示我们如同父亲训示儿女一般的上帝,竟容许人们有彼此残忍相待的这种较大的随便权利。

    ①摩西(Moses)——公元前十四世纪或十三世纪以色列部落的领袖。此处所说,见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22章。——中译者

    ②新法律——指基督教圣经《新约全书》福音中的教义。——中译者

    “‘这就是我认为这种惩罚不合法的道理。而且,一个国家对盗窃犯和杀人犯用同样的刑罚,任何人都看得出,这是多么荒谬甚至危险的。当盗窃犯发现,仅仅对于盗窃,判刑竟如同对于杀人同样的可怕,这个简单的考虑就促使他把他本来只想抢劫的那人索性杀掉。他要是被人拿获,本不致冒更大的危险;何况杀人灭口,更可望掩盖罪行,对他说来反而较为安全了。这样,我们虽然用酷刑威吓盗窃犯,我们却怂恿他消灭良好的公民。

    “‘关于更适当的惩办方式这个常见的问题,我认为发现一个较好的方式比发现一个较坏的方式要容易些。非常长于治国的罗马人在古时所爱用的一种惩办罪行的方法,那是好方法,我们为何对它有怀疑呢?罗马人把经过判罪的重犯始终加上镣铐,罚去终身采石开矿。

    “‘然而,关于这个问题,任何国家的制度都比不上我旅行波斯时在一般叫做波利来赖塔人①中所看到的那种制度。他们的国家很大,治理得宜,除向波斯国王进贡年税而外,他们生活自由,按本身立法实行自治。他们的地方离海很远,几乎四面环山,物产完全自给自足。因此,他们和别的国家极少互通往来。按照他们多少年来的国策,他们不求扩张自己的领土,而且,既有高山作屏障,又对他们的霸主进献贡物,因此,保卫本国领土使其不受侵略也不费力。他们既然完全不受军国主义的侵扰,过的生活尽管平常却很舒适,虽然默默无闻却很快乐。我想,甚至他们的国名,除近邻外,外间都不大知道。

    ①波利来赖塔人(Polylerites)——用希腊语成分杜撰,意指“一派胡说”。——中译者

    “‘在这个国家,盗窃犯定罪后须将赃物交还失主,不象通常在别处须送给国王。他们认为,国王和盗窃犯都没有取得该物的权利。如原物已失,则按价从盗窃犯的财产中取偿,多余的钱全部还与犯人的妻子儿女。犯人本身则被罚令服苦役。如罪行不严重,犯人不至于坐监牢,也免于上脚镣,在身体自由的情况下派去为公众服劳役。拒绝劳动或劳动态度差的犯人不但被加上锁链,而且受到鞭笞,进行强迫劳动。他们若是做工勤快,决不会受到侮辱和伤害。只是每夜他们经过点名后,被锁禁在睡觉的处所。

    “‘除去经常做工外,犯人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苦可吃。例如,他们的伙食很好,由公库开支,因为他们是替公家做工——关于这方面的办法各地不一样。在某些地区,用于他们身上的开支来自筹集救济金。这个办法虽不稳定,然而波利来赖塔人存心非常慈善,所以其他任何办法所得都不比这个办法更能供应充裕,满足需要。在另一些地区,拨出固定的公共税收以支付此项费用。其余地区则按人口抽特定的税充当这笔经费。还有若干地区的犯人无须为公众服劳役,任何公民需要帮工,可到市场雇用他们,按日发给固定的工资,略低于雇用自由的公民。并且,受雇的犯人如工作不力,雇主可施行鞭打。因此,犯人不愁无工可做,不但赚钱养活自己,还每天为国库增加收入。

    “‘他们穿的衣服颜色全一样。他们不剃头,把两耳上面的发剪短,并削去一个耳垂①。他们可以接受朋友赠送的饮食以及符合规定颜色的衣服。金钱赠予,对送者及收者都是死罪。任何自由公民,不问理由如何,若是接受犯人的钱,以及奴隶(定罪犯人的通称)若是接触武器,都冒被处死刑的危险。每一地区的奴隶带有特殊标志,以资识别;当他从本区外出,或和另一地区奴隶交谈时,扔掉这个标志构成死罪。此外,凡密谋逃亡与实际逃亡是同样的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