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版序言(2/2)

理智,精神获得这种从一切学说,优越地解放出来的自由,于是精神便应用它所染有的思维方式,热烈地反对哲学,并强烈地保持其自身于一抽象的情感状态的淡薄而无内容的顶点。——说到这里,我不禁要从巴德尔先生《知识的酵素》(EermentisCognitionis)一书第五卷(1823)序言(第Ⅸ页以下)里选引一段关于这一形态的虔诚性的恰当批评。

    他说:“只要宗教和它的教义,没有从科学方面获得基于自由研究从而达到的真正信念的尊重,则不论虔诚与不虔诚,无论怎样加上你的一切命令与禁令,你的一切言论与行为,你皆无法使宗教避免邪恶,而且这种不受尊敬的宗教也就不会成为受人爱的宗教,因为我们只能衷心地正当地爱我们所看见的真诚地曾受人尊重、并明白无疑地确知为值得尊重的东西。所以只有值得享受这样一种‘普遍的爱’(amorgenerosus)的宗教,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换言之,你要想宗教的实践再行兴盛的话,你必须留心使我们重新对宗教获得一理性的理论,切不要用一些无理性的和亵渎神明的论断,替你的反对者(无神论者)多留地位,如说:建立理性的宗教理论乃不可能的事情、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如说,宗教仅只是心情方面的事情,对于这方面我们的脑子最好不要去过问,甚至必不可去过问。”(注三)

    就宗教缺乏内容看来,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即只能就宗教在某一时期的外在情况和现象可以如此说。如果有这样的需要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责难象现在这样一个时期,仅只提出了对上帝的单纯信仰,如高贵的耶科比(Jacobi)所急切需要的那样,此外只是还唤醒了一种集中的基督徒情绪;同时我们却不要错认了即在单纯信仰和集中情绪里面也透露出较高的原则(参看《小逻辑》导言§64说明)。但在科学以前即有百年千年的认识活动所提供的丰富的内容,而且这些丰富的内容在科学以前并不仅是一些历史的陈述,仅为别人所拥有,而在我们已成过去,或仅为记诵之学所从事,只能对头脑锐敏的人提供考证批评的书本古董知识,好象不能提供精神的真知和求真的兴趣似的。那最崇高、最深邃和最内在的东西已经透露在各式各样的宗教、哲学和艺术品里,采取纯粹的或不纯粹的,清楚的或模糊的,甚全常常是吓人的形态透露出来。我们必须认为那是弗兰兹.冯.巴德尔先生的特殊功绩,即他能继续指出,这些形态不仅是在回忆里,而且能以深刻思辩的精神,将它们的内容明白提高到科学的尊荣,因为他能够根据这些形态来发挥并证实哲学的理念。波麦的深邃的精神经验特别足以为此种工作提供机会和样式。

    他这强有力的精神理应享受“条顿民族的哲学家”(PhilosoAphusteutonicus)的荣名。一方面,他曾经把宗教的内容本身扩充为普遍的理念,在宗教内容里他设想到理性的最高问题,并力求在其中认识到精神和自然的更确定的范围和形态。

    因为他的基本出发点即在于认上帝按照他的模型(实际上没有别的,除了三位一体的模型),创造了人的精神以及一切事物,唯有在现世的生活里那失掉了上帝原型的缺陷才可以得到恢复或补偿。反之,另一方面,他又竭力将自然事物的形式(如硫黄、盐硝等质,苦酸等味),归结到精神的和思想的形式。巴德尔先生的重知主义,认为每一个宗教形态都有知识成分和它相联结,这乃是激励并促进哲学兴趣的一个奇特方式。他的重知主义既然强烈地反对启蒙主义那种自安于毫无内容的空疏理智,又反对那仅仅停留在单纯浓深的虔诚里的宗教热忱。巴德尔先生在他所有的著作里表明,他与这种认宗教上的重知主义为唯一的知识方式的说法,有很远的距离。这种重知主义本身诚有其困难,它的形而上学迫使它不能去考察范畴本身,并且不能进而去给予宗教的内容以有方法的发展。它的困难在于认为理智的概念不适合于把握那样狂放的或富于精神内容的形式或形态。一般讲来,也可以说它的困难在于它以它的绝对内容作为前提,并根据这前提来解释、论证和辩驳。(注四)

    关于纯粹的模糊的种种形态的真理,我们可以说,我们已经有了够多,甚至有了多余,——在古代和近代的宗教和神话里、重知的和神秘的哲学里,我们可以感到愉快,因为在这些形态里可以发现理念;我们也可以从中赢得一种满意,即见到哲学的真理并不仅仅是某种孤寂的东西,它的效力至少可以出现在沸腾的热情里。但假如这类的热情是被一种不成熟的虚骄自大之气鼓舞起来的,那么由于他的惰性和没有作科学思考的能力,他会把热情中所包含的这种感悟提高为唯一的认识方式。因为陷于这类的幻想里并附会一些武断的哲学意见在上面,较之将概念发展成系统的工作,并将思想和精神依逻辑的必然性予以发挥,实在太不费力气了。再则,一个人如果把从别人那里学来的东西算作自己的发现,这也很接近于虚骄,他愈是容易相信从他人学来的东西,他愈要反对或贬斥那些东西。或者宁可说,他是被刺激起来反对它们的,因为他的见解是从别人的见解里创造出来的。

    思想的冲力无论怎样表现其自身(虽然不免歪曲)于时代意识形态中,如我们在这篇序言里所讨论的那样,但它总是自在自为地向着精神所形成的思想本身的至高处而迈进,并为着时代需要的满足,因此只有我们的科学才配得上处理这种思想。凡从前当作是启示出来的神秘(在纯粹的和更多的模糊形态下启示出来的,虽对形式思想说来仍然是神奇奥妙的),都是启示出来作为思维的材料或内容的,而思维依据它的自由的绝对权利去坚持其顽强性,目的只在于与它的丰富的内容相和解。在这样的情形下,内容采取最能配得上它自己本身的形式,概念的形式,必然性的形式,这形式结合一切内容与思想,正解放内容与思想。如果一个旧的思想——这是指旧的形式而言,因为内容实质本身是万古长新的,——想要更新的话,那么理念这一形式的思想,如柏拉图或较深一点如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样,无限地值得我们回忆。又因为对理念的揭示,通过吸收进入我们自己的思想教养里,这不仅是直接地对于理念的理解,而且是哲学这门科学本身的进步。但同样,要想了解理念的这些形式,并不在于从表面上去了解,如耶稣教的重知主义者和犹太教中神秘主义者的幻想和臆说那样,而且要发挥理念更不只是提到或暗示理念的一些声响,就可完事。

    关于真理,有人曾经很正确地说过:“真理是它自身的标准,又是辩别错误的标准(indexsuietealsi)。”

    但从错误的观点出发,就不知道什么是真理。所以,我们可以说,概念了解它自己本身又了解无概念的形式,但后者从它自以为真的立场却不能了解前者。科学能了解情感和信仰,但科学仅能从它所依据的概念予以判断。因为科学是概念的自身发展,所以从概念的观点去判断科学,便不仅是对于科学的判断,而且是一种共同的进展。这类的判断就是我在本书里试图要提出来的,也只有这类的判断才是我要注意和重视的。

    柏林,1827年5月25日。

    (注一)这是托鲁克先生的话,见于《东方神秘主义选集》【柏林,1825】,第13页。这位感情深刻的托鲁克也被世俗大众对哲学的看法所误引。他说:“知性仅能在下列两种方式下进行推论:或者有一个制约一切的原始根据,而我自己的最后本源也包含在内,因之我的存在和自由行为都不过是幻象;或者我是一个真实地不同于这原始根个原始根据便不是绝对的制约一切的本质,因此便没有无限的上帝,而仅有一群神灵等等。前一句话所有的哲学家应当承认其较为深刻,较为锐敏。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句片面的话比第二句更为深刻锐敏!)次一句话尚没有依上面提及的方式予以发挥,意思是说:“人的伦理标准也就没有绝对的真,真正讲来(著者自己划的重点号),善与恶是同等的,只有依照现象看来才是不同的。”一个人最好是完全不谈哲学,如果他有了下面的情形:即他在一切情感的深处仍陷于抽象理智的片面性,只知道对原始根据的“非此即彼”的看法,依这看法不是个人的存在和他的自由仅是一幻象,就是个人有了绝对的独立性,而且对这各偏一面,如托鲁克所叫做危险的两难的“非此非彼”的看法,他又毫无所知。虽说托鲁克先生在该书第14页提到一些精神性的人(Geister),这些人就是真正可算作哲学家的人,这些哲学家接受那第二命题(这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一命题),但又提出消融一切对立物的一种无差别的原始存在,以扬弃无条件的和有条件的存在的对立。但我们察出托鲁克先生没有说,那无差别的足以消融对立的原始存在与那必会扬弃其片面性的无限存在,完全是同一的东西,反之,他一口气说出了对于片面性的扬弃,却仍然陷于恰好同样的片面性,于是他不仅没有扬弃,反而保持了片面性。当我们说起精神性的人所作的事时,我们必须能够用精神去把握事实;否则那事实落到人手里便会成为错误的了。再则,我没几句多余的话,凡这里以及别处我所提到的托鲁克先生对哲学的观念,可以说并不是个别地仅仅针对他本人,我们可以在成百本的书籍里读到同样的话,特别在神学家的序言里。我之所以引用托鲁克的说法,一方面是因为碰巧我最近读了他的书,一方面虽因为他具有深邃的情感,这种情感好象把他的著作整个放在理智神学的反面,这确实具有深邃的意义。因为深邃意义的基本特性,对立的和解,并不是无条件的原始存在和类似的抽象的东西,而是内容实质的本身,这实质就是思辩的理念,而理念就是思维着的实质。——这实质,深邃的思想在理念里绝不可以错认的。

    但托鲁克诸种著作在这里和别处又把他的说法叫做通常所谓泛神论。关于泛神论,我在《哲学全书》较后一节的几段说明里①曾有较详尽的讨论。在这里我只说一说托鲁克先生陷于特有的不适宜和颠倒错误。由于他把原始根据列入他所悬想的哲学的两难之一边,他后来于第33页及38页称之为泛神论,于是他复将两难之另一边形容为梭西尼派【Socinianer,否认三位一体及基督是天主舍身赎罪以及原始罪恶诸信条的人】,裴拉几派【Pelagianer,持性善自救论的人】和通俗的哲学家。所以依这边的说法“便没有无限的上帝,而只有一很大数目的神灵。这数目包含所有不同于所谓原始根据,而有其固有的存在和行为的本质,再加上那个所谓原始根据。”事实上这边不仅有一很大数目的冲灵,而且一切的一切(一切有限事物皆被认为有其固有的存在)都是神灵了。因此只有后面这一边,照他的一切都是神灵的说法,才可以明白说是泛神论,而不是前面那一边。因为在前面一边,他既明白认上帝为唯一的原始根据,所以这只能说是一神论。

    (注二)让我们再一次回到托鲁克先生。他可以被认为是宗教上虔诚派最有灵感的代表。他的《论罪恶的学说》一书(第二版【1825】,我刚好读到这书),最足以表示他缺乏学说。最令我注意的是他的著作中讨论三位一体说关于《晚期东方人玄思的三位一体说》【1826】部分,对于他所辛勤收集来的历史报道,我应表诚挚的谢忱。

    他称这一学说为经院的学说;但无论如何这学说也远比我们叫做经院哲学的为早。不过他仅从一个揣想的历史起源的外在方面去观察它,即仅去捉摸这学说如何出于某些圣经章节,如何受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影响方面(第41页)。但从《论罪恶的学说》一书看来,我们可以说,他勇敢地讨论这一信条,他说,这信条只可当作一个架格把关于信仰的学说(哪一种信仰的学说?)安排进去(第220页)。是的,我们甚至必须应用那名词(第219页)来说明这一信条,说它显得似站立在海岸上(是否多少有点象站立在精神的沙滩上?)有如一海市蜃楼。但托鲁克在同书第221页,提到三位一体说时,便说这一信条绝不复是信仰所须依据的基础。试问:三位一体说,作为最神圣的东西,不是自来就构成信仰的主要内容,甚至奉为信条,早已成为主观信仰的基础了吗?(假如不是自来如此,请问究有多久不是如此?)如果没有三位一体说,则托鲁克先生在所提到的那书中那样卖气力以求动人情感所发挥的“和解说”,如何会具有比道德的或异教的较高的基督教意义呢?又关于别的特殊信条此书均没有讨论。托鲁克先生老是引导他的读者到基督的受难与死,但没有说到他的复活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方,也没提到圣灵的来降。和解说的主要特点在于罪恶的惩罚。

    罪恶的惩罚在托鲁克看来(第119页以下)是一种有重负的自我意识,和与之相联结的为离开上帝而生活的一切人所难免的灾难。上帝才是幸福和圣洁的唯一泉源。所以罪恶,犯罪的意识和灾难,是彼此不能分开来思考的。(说到这里,于是他又考虑到,如第120页所昭示的,甚至人的命运也是从上帝的本性流出的。)这种罪恶惩罚的命运,即是人们所谓罪恶的自然惩罚,而且这种看法(正如他不理会三位一体说)也就是托鲁克先生在别处所很厌恶的理性和启蒙所产生的结果和学说。——前些时候,英国国会的上议院否决了一个处罚“单一宗”【基督教中相信惟一上帝,不信三位一体说的宗派】的法案;这件事情给予英国报纸一个机会揭示出欧洲和美洲单一宗的信徒徒数目之多,并附带评论道:“在欧洲大陆上新教和单一宗现在大体上是同义的。”

    神学家们应能决定,托鲁克先生所持的信条是否仅有一两点与通常启蒙的学说有区别,或者甚至细看起来,连这一两点的区别也没有。

    (注三)托鲁克先生有几个地方引用安瑟尔谟《神人论》(TraktatcurDeusHomo)的话,并于第127页称赞为:“这个伟大思想家深邃的卑谦。”但何以没有考虑到并引用同书另一地方(《哲学全书》§77曾引用过),即:“依我看来,这乃是由于懈怠,如果当我们业已承认一个信仰,而不努力去理解我们所信仰的对象。”——如果信条仅缩减为一些少数的条款,则须要理解的材料已所余无几,并且很少是从知识里出来的。

    (注四)我很高兴,我看出巴德尔先生新近几种著作的内容,与他书中所提及的许多我说过的话,两者间甚相契合。对于他所争辩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我不难予以同情的理解,因为我可以指出,事实上我的思想同他的见解并没有什么出入。仅有一点小疵,在《论现时一些反宗教的哲学思想》一书(1824,第5页,并比较第56页以下各页)里出现,我愿意说几句,在那里面他说到一种哲学,这哲学“是从自然哲学学派里产生出来的,它提出一种错误的物质观念,因为它对于这个世界的本质,对于本身含有堕落和无常的本质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直接地永恒地从上帝产生和消逝的过程,即是上帝永恒的外流(外在化)永远制约着他的永恒的回归(作为精神)”。就这个观念的第一部分,就物质之自上帝产生出来(“产生”一般地是一个我不大喜欢应用的范畴,因为它只是一个图画式的名词,而不是一哲学的范畴)而论,我以为这一命题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含有上帝即是世界的创造者之意。但就另一部分而论,即就上帝永恒的外流制约着上帝的永恒的回归(作为精神)而论,则巴德尔先生便在这地方提出一个条件,一个在这里本身不配合,而且我绝少在这方面应用过的范畴。这就使我记起了我上面所说的关于思想范畴的无批判地交换使用了。要讨论物质的直接或间接的产生或起源,只会引起一些极其形式的定义。巴德尔先生在第54页以下所提出的物质观念,据我看来,与我的说法并无出入,而且恰好相合。所以我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完成那绝对的课题,将世界的创造作为概念来把握,在概念里即包含有巴德尔先生(第58页)所指出的“物质并非统一体的直接产物,而是它的一些原则(它的全权代表),叫做“埃洛希姆(Elohim)的产物。”

    他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因为就文法的构造看来,他的话意思并不很清楚),物质是这些原则的产物,或者说,物质是这些埃洛希姆创造的,而埃洛希姆自身又是由这些原则产生的,所以那些埃洛希姆(或者上帝→埃洛希姆→物质这一整个圈子)一起都必须认作和上帝处在一个关系内,这关系由于插进了埃洛希姆便无法说明了。

    柏林,182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