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 人体装饰(1/2)

    当达尔文将一段红布送给一个翡及安的土人,看见那土人不把布段作为衣着而和他的同伴将布段撕成了细条缠绕在冻殭的肢体上面当作装饰品,他以为非常的奇怪。其实这种行为并不是翡及安人特有的。达尔文如果在卡拉哈利沙漠里或在澳洲森林里做同样的事,也可以看见和荷恩(Horn)海角一样的情形。除那些没有周备的穿着不能生存的北极部落外,一切狩猎民族的装饰总比穿着更受注意,更丰富些。“他们情愿**,却可望美观,”原是库克(Cook)专指翡及安人说的话,但如把这话应用到澳洲人、明克彼人、布须曼人和菩托库多人身上去,也是非常正确的。那些专用通俗的科学方法来对各种文明民族标榜文化的伟大成就的文明史著者,惯常把这穿着和装饰不相称的事实,作为那些天真质朴的野蛮人连必需和浪费也不能分辨的有趣的例子。这种例证实有例少证多的错误。如果野蛮人真象一般人所描写的那样,只是高个的痴呆孩子,那么他们怎么能够继续生存的这个问题,就很难理解了,因为照理,他们早就应该灭亡、为高等动物做一个缺少理智的危险的前车之鉴了。凡是连自己的需要都不明白的生物,是不能生存好久的。可是这些穿着缺乏而装饰过多的原始民族,虽则时常有高级民族在那里很热心地设法阻难他们,却已在这世界上生存了几千万年了。所以,不知到底是原始民族不应该有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呢,抑或任这件事情上是文明史家不知分辨必需和浪费?也许,原始民族的装饰,并非象十九世纪实利主义者所想像的,只是多余而浪费的东西罢?野蛮民族的必须装饰或者正象我们的必须衣服罢。

    但是,在我们能够探索原始装饰的意义之前,我们必须先使自己认识原始装饰。原始装饰,一半是固定的,一半是活动的。我们将一切永久的化装变形,例如:劙痕(scarification)、刺纹(ta-ttooing)、穿鼻、穿唇、穿耳等等,都包括在固定的这一类装饰里。活动的装饰只是暂时连系到身体上去的一些活动的饰品,其中包括原始民族间认为最珍贵的缨、索、带、环和坠子之类。但是我们特别应该对活动装饰中最简朴的一种形式——画身,先加以研究。因为第一、据我们的见解,画身是最显著地代表着装饰的原始形式的;第二、画身是显然和某几种固定装饰有因果关系的。

    画身的习惯,在低级文化中最为普遍。只有那些不得不把他们的身体完全遮蔽起来,至少在过户外生活时不得不如此的埃斯基摩人没有这种习惯。

    澳洲人时常在他的袋鼠皮制成的行囊里,储藏着白垩和红色、黄色的矿土。在他的日常生活里,只要在颊边、肩上和胸头画上几笔就够了,但在宴会期节,他就要涂遍全身。1遇有重要事故而不用特别颜色涂画身体的事,在澳洲人里是从来没有的。澳洲少年,在举行他成年的庆祝宴上,第一次接受红色或白色的画身时,就算是被他同部落的人欢迎到成人社会里去了。2参加庆祝的成人们也同样地在他们薄暗的肌肤上用红色和白色涂画各种不同的图样。当男子出去参加战争时,“他们就用各种颜色涂抹身体。他们所用的颜色,并非由各勇士照着自己的嗜好选择,却是根据大众了解的规则按着事件选择的。不过他们的安排法,线条和图样,却可以随各人自己的意思。”3荷治金松(Hodgkinson)在马克利(macleay)河看见的那个战争里,就有一面的人完全用红色条纹涂满身体。4实际上,大多数的部落都以红色为战争色,只有北方和西方的勇士用白色。5澳洲人的画身,以参加舞会时所画的为最富丽最谨慎,拉姆荷尔兹(Lumholtz)说昆斯兰德(Queensland)的土著,“他们当舞会时用红土或黄土部分地或全体地涂抹身体,他们也时常用脂油和炭粉涂绘全身,好象他们的身体还不够黑似的。”6然而,他们通常是把颜色画成图样的。托马斯(Thomas)在关于一个在维多利亚举行的盛大的科罗薄利舞的记载上说:“舞蹈者的眼眶上用白色的圆圈围绕着,在鼻子旁边画着白色的条纹,在前额上画着平行的细条。身体上的线条变幻万状,但常常按照一定的计划。”7在全澳洲的科罗薄利舞会,舞蹈者常常涂着白色,而在其他的舞会则往往用许多颜色。“在巴滴(palti)舞中,他们兼用红、白两色,在彼台库(pideku)舞中,摩轮特(Moorunde)的土人用红土条纹作装饰。在小艇舞中,他们用白粘土和红矿土作装饰。”8澳洲既用红色涂身来表示进入生命,他们也用这颜色来表示退出生命。那林伊犁人(Narrinyeri)用红色矿土来装饰死尸,9而且这种风俗流行很广,因为迈尔(H.E.Meyer)在恩康脱(Encounter)海湾的诸部落间也曾看见过。在北澳洲,至少腐尸骨骼是要涂彩的,涂彩之后就可保留很久作为纪念品。10至于丧仪中的涂彩制度,则全大陆都很通行。澳洲人和欧洲人所用的丧色,和他们肌色一样分歧。白色的欧洲人用黑衣作丧服,而黑色的澳洲人则用白土作丧装。在有些部落里,女人除了戴白土帽之外还全身涂白,而男人却只在面部和背部涂色。11我们上文已经说过丧装最通行的是白色,但是别的颜色也到处有人参用。例如在乔治王海峡(King George’s Sound)的遗民,他们在前额从鬓骨到颊骨,都涂着白点和黑点,在代厄人(Dyeri)中,服丧者全身涂着红点、白点。近来已经有人证明,这种颜色并不是完全随意施用的,至少在有几处是不随意的。照叔耳曼(Schuermann)的记述,在许多区域中,白色是为血族见背而用的,黑色是为姻亲死亡而用的。

    那些已经绝灭的塔斯马尼亚人的画身和澳洲人的画身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这两个种族相同文化相同的比邻民族在这一点上的雷同是不足为奇的;但我们在距离很远的安达曼人中也找到有涂身的同一特征,却就有点奇怪了。而且我们将要发见,这只是明科彼人和澳洲人之间的许多雷同点中的一种而已。但我们必须注意,切不要重演一般人种学者易犯的错误,为了这些区区的类似之点,就巧编臆说,以为现在远隔的民族,在原始时代原是亲族或有关系的;虽则澳洲人和安达曼人间的文化有很多相同之处,而且相同的种类是如此的复杂,甚且细枝末节也很相同,真是很不容易教我们相信他们发展的并行线是完全各自独立的。“明科彼人对于他们身体的涂彩,共有三种颜色,他们使用的方法,是要叫别人一看就明白他们是在生病或在服丧,或是要到宴会去。”12恰恰和澳洲的女画身的没有男人多的风俗相反,在明科彼人中是没有男女性的分别的。他们只对未婚者有一个限制,那就是不准他们画颈项。安达曼人所用的三色中的第一色,就是一种青白色泥土,将这泥土和上了水,很厚地涂满全身,是表示对死者哀悼的。安达曼岛人和澳洲人一样,也在服丧期间戴一种特别的土制丧帽。这种土制帽子有时也有一种实用,例如,因狩猎和跳舞而过度热燥时他们可以戴上这种帽子。第二种色素是纯白的泥,它跟前者不同,专用为装饰。妇女们尤其是男子们,往往用第二个指头,蘸这颜色在双颊上、躯干上和四肢上涂画了清晰的直线图形,再去赴宴会。第三种是烧过的黄色矿土拌着油质,大半也是为装饰的目的用的。有时候,他们自然也会用这些材料来治疗疾病,“但从来没有象一般的传说似的用来保护皮肤防止昆虫。”当作装饰用的黄土常常加在图样上面,但为了那些色素性质所限,只能作粗拙的直线的锯齿形的曲线。这里的死人也和在澳洲一样,总用他们生时所喜好的颜色去装饰;尸体用黄色的矿土来涂抹。13

    布须曼人的画身很画一。他们全用红色矿土涂抹他们的颜面和毛发。

    在翡及安人中也可以发见许多种的颜色和图样。红色在此地也是最受欢迎的;但除此之外,我们也能找到黑色和少数的白色。库克说:“眼睛的周围通常是白色的,而其余的脸部,则用红色和黑色的垂直线条作装饰。”库克又说到另有两个人,“他们用黑色的交叉线条涂满他们的全身。”14查科摩·培未(GiacomoBeve)曾给我们一个关于最普通的图样的较正确的报告说:“他们常常用不同的颜色在面上画并行线,在颊上和鼻上画曲线,而在胸上及腕上画最奇异的图样。”15

    菩托库多人画身的颜色比翡及安人的稍微差一点。他们没有白色,但对植物性质的红黄色和深蓝色这两种颜色却施用得很得法。维德王子说:“他们用容易在肌肤上洗去的红色涂在口部以上的脸上,使他们的颜脸更显得蛮横凶恶。他们除了脸部、前腕、脚以及从踝骨至小腿的那部分以外,通常全身涂黑,腿部的未涂绘部分和涂绘部分之间,则用一根红色条隔开。也有将身体直分为左右两半,将一半保留着本来面目,一半涂成黑色的;还有只在面孔上涂鲜红色的。在他们中间我只找到这三种颜色。除了全身涂黑以外,他们还在涂红的面部上,左耳画一条叙线经过鼻子下面直达另一耳际,象胡须的样子。”16只可惜这位王子,一点也没有提到这种图样的意义。

    根据我们上面所略述的,无疑地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原始民族的画身,主要目的是为美观;它是一种装饰,并非象有些人所说的,是一种原始的衣著。17所以我们先从美学的观点去研究画身是完全合理的。

    原始肤饰所用的颜色的数目并不多。在最好的环境中,也不能用到四种以上,而在这四种之中,用得最广的还只有一种,那就是红色。

    红色——尤其是橙红色——是一切的民族都喜欢的,原始民族也同样喜欢它,我们只要留神察看我们的小孩,就可以晓得人类对于这颜色的爱好至今还很少改变。在每一个水彩画的颜料匣中,装朱砂红的管子总是最先用空的。“如果一个孩子对某一颜色表示特别喜爱时,那一定是灿烂的红色。就以成人而论,虽则现代人的色感是非常的衰颓荒谬,却仍然能够感到红色的引人。”歌德在他的“色彩论”(Farbenlehre)中称赞橙红色在情感上所发生的无比的力量,自然是表示一般的印象。18所以在无论什么时候的装饰上,尤其是男性的装饰上,红色总占着极重要的地位。得胜的将军用红色涂身的习惯,虽则已和罗马共和国俱逝,但直到上世纪为止,深红色终还是男性正服中最时行的颜色,19在长距离的射击发明之后,欧洲的军装还仍然保留着过多的红色。红色的强烈效力,到底是由于该色的直接印象,抑或是由于某种联想唤起的,实在是一个疑问。许多兽类对于红色的感觉,是和人类相像的。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牝牛和火鸡看见了红色的布会引起异常兴奋的感情,每一个动物学者,从热情的狒狒的臀部红色硬皮,雄鸡的红冠,雄性蝾螈在交尾期间负在背上的橙红色冠等事实,都能观到动物用红色来表示第二性征的显然的例子。这种种的事实都证明红色的美感,是根本靠着直接印象的。然而在另一方面,这种直接印象在人身上所生的效力又因着感情上强烈的联想而增加,也是真的。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个情境比其他的都有意义些。这就是红的血的颜色。人们总是在狩猎或战争的热潮中,或说正在他们感情最兴奋时看见血色的。第二个原因,是一切关于施用红色的联想都会发生效力的——如对于跳舞和角斗的兴奋情形的联想等。但是,这些情境尽管存在,如果红色的材料不是随处可得,则在最低级的文化阶段中,红色的使用也决不能传布得那样普遍。大概,原始人最初所用的红色,就是他亲手杀死的兽类或敌人的鲜血,并不是别的什么。而到了后代则大概的装饰都用红矿石,20这种矿石是到处很多的,而那些境内没有此物的部落,通常也可以通过交易而得到。澳洲的代厄人为要重振他们红色材料的供给,曾作过好几星期之久的远征——这也是珍视红色的一个证明。集合这一切事实,红色在原始民族画身习惯中所占的优势,已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红色的审美的价值既然这样大,又这样明显,自然无需要用一种宗教意义的假定来说明它的用途了。21

    黄色也有同样的审美性质,所以也同样的受人爱用。在安达曼岛上,黄色恰恰代替了红色的地位;明科彼人的用黄色画身是和澳洲人用红色完全相同的。22而澳洲人的施用黄色作装饰是和用红色同等的。黄色在南方用的少一些,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轻视黄色,而是因为黄矿土的缺乏,就找到老远的地方也还找不到。而布须曼人、翡及安人、菩托库多人的不用黄土画身,恐怕还有一个另外的理由。至少对于布须曼人,我们确切晓得他们是认识黄色的,而且他们也用黄色来刷墙壁。然而他们反对用黄色来画身,这一定是为了黄颜色不能在他们的黄色肌肤上彰显出来的缘故。至于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虽则称为红色人种,肤色也很黄,我们很有理由可以猜想他们的戒忌是黄色,也是为了这个缘故。

    肤色在画身的颜色拣选上所发生的影响,等我们说到白色时,就更明显了。在原始的画身上,白色至少和红色用得一样多,但这只是指黝黑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而说的。在淡色人种间,或全然不用白色,或象翡及安人一样,只让白色居次要地位。红色和黄色是专为装饰用的,白色则还有另外的一种意义。我们现在先要讨论它在装饰目的上的性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去赴宴会时都用白土在身上画线,是很有理由的;因为再没有其他的颜色能够使形象显露得如此清楚如此截然了,同时也没有一种其他的颜色能够跟他们的黑色肌肤成功那样明显的对照了。黑人喜爱自己的黑色是和白人喜爱自己白色一样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的白土画的线条,也是和罗可可(Rococo)时代的妇女们在她们粉白脂红的颊上贴上黑色颜饰(black beauty patch)的原始形式相同。欧洲的考察者,往往不以舞蹈里的白色涂绘为一种可悦的装饰,是真的。部尔马(Bulmer)竟以为澳洲的科罗薄利舞者,“是要将自己的形状尽量地扮成可怖。他们在每条肋骨上画一根白色的横条,此外又在他们的腕上、腿上和脸上画上白条,以致在营火的摇闪光下看起来,活象是些活的骷髅。”23人们时常描写的关于他们骷髅似的躯体的可怖的印象,是否舞蹈者本人所能意料或他们的土著是否也能觉到,这是很可疑的。我们欧洲人的恐怖由于某种联想所造成的一定多于骷髅印象本身所引起的。多数的著作家,都把这当作不证自明的现象——以为这种联想对于**的澳洲人,至少是和对于文明的欧洲人一样不可避免,一样地显著;但实际上,我们却不能假定骷髅形象之对于澳洲人,会有象对于欧洲人那样地感应。24所以在还未能发现相反的事实之前,对于他们的这种好尚我们要加以较严肃、更深刻的解释。澳洲人的“科罗薄利”舞,总是在晚间举行。舞场通常有火光和月光照耀着,但光线总是那么幽暗,以致那些黑色的舞蹈者的动作,如果没有耀眼的条纹的帮助,就不清楚。所以他们画这种条纹的初意决不是为摹仿骷髅,而是为帮助身体上的主要轮廓的易于显现。很奇妙的是白色画身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中,又可以作为恰和宴乐相反的标记。不过丧事的和宴乐的画身并不难于分辨。在安达曼岛上,为宴乐的画身往往用许多图样,而为丧忧的画身,则只是天连水接的周身涂抹。澳洲的舞蹈者的画身,也描成种种的图样,关于丧事,却有些部落不画图样,也有些部落绘画种种可以表明服丧者和死者之间的地位和关系的图样。25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为什么要用白色作为丧忧的颜色呢?我们考虑了丧忧的画身以后,就会觉得那完全是为了要使本人不让鬼认识。26约斯脱(Joest)说:“这种习惯也许可以追溯到他们怕遇到死者彷徨无定的灵魂的心理上去。为要避免鬼的逼害,那么人就用一种平日不用惯的颜色来绘饰身条,好叫鬼不认识他。”约斯脱的解释虽则全是假定,但也还有相当的可能性,在不能用确当的解释来代替它之前,我们也还可以接受这个意见。

    拉姆荷尔兹说昆斯兰德人常常用炭粉拌油涂在身上,“他们好象还不够黑似的!”真的,黑的总觉得他们自己不够黑,正象白色的妇女常觉得不够白一样;也正象那些肌肤白净的人要用粉或白垩来增加白的美趣一样,黑的则用炭和油质来增加他们黑的魅力。有时候有人承认,甚至欧洲人也承认,在澳洲的部落间很流行的黑色的涂饰,所得的感应并不是不愉快。好些旅行者称赞那些土著的深黝金属似的皮肤。当然,黑色涂绘对黄色美洲土人和黑色澳洲土人的意义是不相同的。深蓝色对于美洲土人的价值,是和白色对澳洲人的价值相似的。他们是要施用一种和皮肤正相对照能使皮肤上的图样很显然地表显出来的颜色。

    关于原始民族画身时所用的颜色我们虽已得到相当充分的报告,而对于图样的知识却还是非常缺乏。此项报告中最详尽的,我们应该很感谢维德王子,他的关于菩托库多人的叙述,是凤毛麟角般的一个例外。许多谈到原始图样的人,总是说几句“奇幻的”、“奇异的”、“非凡的”这一类的话,就以为他们的说明是够充分的了。只有在绘画和照片中,有时候也许可以说得较明白、较完全一些。我们如果想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对这些图样的意义表示确切的意见,就未免太臆断了。

    原始画身的图谱是由个人创造的呢?抑或是从一种模型摹拟来的呢?暗示着摹拟占据重要的地位的理由是很充足的。第一、在原始艺术中独创的图谱是很少有的,而无论在装饰上、绘画上或雕刻上都很流行着那位原始艺术家摹拟日常生活事件的图样。我们研究用具的装潢,尤其容易发见澳洲人的衣著、盾牌、棍棒上的装饰,和他们的画身的图样很相仿佛,完全是摹拟兽类的。想用照样的绘画把他们自己扮成兽的模样,是和原始人认某一种兽类是他们同族者的保卫神,而喜欢摹仿兽类形象的心理,相去不远的。我们至少又发现了一个确是表现一种动物描绘的身体涂彩的实例。豪伊特(Howitt)在关于吉波士兰(Gipsland)地方的青年入社式的记事中,有这样的记述:“教父们(bullerawreng)用白粘土在候补者(jerryale)的脸上描画鸭子似的图样,就是在每双眼睛的周围画一圆圈,又在颊骨或眉毛上横画一条白线。”27然而我们也不能以为一切的图样,毫无例外,都可算是这一类的模仿。例如丧事画身在大多数的情境里,都只求达到使服丧者的面目难于识别的目的,并没有类似某物的企图。又如菩托库多的战士们,在他们用深蓝色画身时,也决不是要摹仿自然物象,而只是要使他们自己成为最特别古怪的样子,以便引起敌人的恐怖心理而已。

    用绘画来装饰身体,有一个颇严重的缺憾,那就是不能持久。一种自然的倾向,是历尽苦辛另用一种可以经久的方法在身上印图谱。几乎在全世界的低级文化阶段上,都可以找到两种方法,就是劙痕(scarification)和刺纹(tattooing)。这两种方法在各人种间的分布,也是依着不同的肤色而定的。黄色的布须曼人和铜色的埃斯基摩人实行刺纹,而深黯色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则用劙痕。

    关于劙痕的性质,这个名词本身已昭示得很充分了。他们用燧石、贝壳或用其他的原始小刀,在各处的肌肤上面乱割,以便劙伤的地方,事后会在黑肤上长出较淡色的浮像来。在澳洲,有几个部落,为着要增大那些劙痕,就在新伤时涂上一些泥土,28而在澳洲的北方或西北方则在伤处擦上某种植物的胶汁。29施行劙割的部位往往因部落而不同。在有些部落中劙痕大部分划在背上,而在有些部落中,则或在手腕上、或在胸脯上、或在腹部上、或在腿脚上劙划。劙痕是两性同用的,但往往男子比女子用得更多些。他们的图谱,有点、有曲线、有直线,直线往往横亘整个胸脯。30托累斯(Torres)海峡邻近的男人在两肩上带着很厚的马蹄形劙痕,在图画上看起来,很象欧洲人的肩章。劙痕的施行,是表示进入成年的仪式的一部分。不过要在举行仪式时一次完成这种工作,却未免太痛苦太疲惫了一点;这种劙割,必须在不同的年头上陆续举行,所以除了老年人的身上,是看不见完整的图样的。对于昆斯兰德人,拉姆荷尔兹曾经说“线条常常表示一种等级的差别,而这种等级却是依年齿排的。儿童在某一年齿以内,是不加装饰的;到了某一时候,就在他们胸脯上、肚腹上划上几个十字叉。那种交叉逐渐增加,等到小孩长大的时候,就在他们的两乳周围,划上半月形的线条。”31在澳洲的东南部,看见阶段不同的劙痕就可以晓得各样的不同年齿,一个成人的劙痕共总有五个阶段。32

    塔斯马尼亚人似乎也都采用这种很痛楚的劙割。库克说到他们胸上和腕上的虚线,庞维克(Ponwick)则叫那些简单的劙痕为星形的劙痕。此外,又有人在妇女的腹部看见过半圆形的劙痕。33劙痕的风习,在各部落间都很普遍流行,而在安达曼群岛中,则男女两性间都通行。这种装饰的开始和完成,安达曼人比之澳洲人要早一些,“超过八岁而让他不施行劙割的儿童是非常少,而在十六岁或十八岁上,则一定要完成。”他们也不象澳洲人似的要在开始劙割时举行特别仪式。除了北方诸部落,其余的都是由女人用一种锥利的石片来施行。劙痕大都在背上、肩上、后颈上、胸上、大腿脥、腹上、手背和脚背上。可是在背上的线纹,往往不是由女人劙割,而是男朋友动手的。劙痕的图谱很简单,各部落间都有短的平线和垂直线,而这些线纹都是成排的,只是处置这些线排的方法和数目在几个部落之间稍稍有点不同而已。34

    一个欧洲人初次看见用劙痕作装饰的澳洲人或明科彼人,一定很难相信劙痕的目的果真是为了装饰,因为在他看来,劙痕实是不可爱而可憎的。可见一般人所以认劙痕的宗教意义多过装饰意义,并不是很难了解的。拥护这种见解最有力的是该尔兰德,他以为劙痕和刺纹都是表示那文身的人已经将自己贡献给神灵而为神灵所主有的标记和象征。35

    我们的责任,自然不是要在这里发见一般的劙痕和刺纹的意义,我们只是要研究一个问题,那就是:劙痕在最低的文化层中,例如在澳洲和安达曼群岛,是含有宗教的意义呢还是审美的意义?该尔兰德在一个传说内,找到一个与他的见解颇有利的例证,那传说说:“有一个鬼在他把劙痕的艺术教给了人们之后,就变成一个大袋鼠。”36我们不知道这个故事传的有多久多广,但是它实在是什么也没有说明,第一、它没有说到神,只说是一个鬼,第二、它也没有说到劙痕的意义。如果为了这个故事将技术的发端归功于某一鬼神,我们就必须承认这种劙痕的技术开始时一定具有宗教的意义,那么,我们可以有更多的理由来将这宗教意义加在燃火的事件上,因为不是照着一个传说,就是照着澳洲许多的传说,都说这种技术是超自然的神交给土著的。在安达曼人间也流行着一种关于劙痕原始的神话。美亚·丢库(Maia Duku)是在身上劙制成伤痕的第一人,他似乎和明科彼人的神话祖先托谟(Tomo)是同一个人。有一天,当他正在捕鱼的时候,射出了一支箭,那箭没有射中目标却碰着了一件硬物。这块硬物,就是第一次被发见的生铁。丢库就用这铁为他自己做了一支箭,在用箭刻刺了身体之后,他高唱道:

    “现在谁能够杀死我?

    我已经刻刺过了,我已经刻刺过了!”37

    即此可见安达曼传说所能给予该尔兰德的论证的帮助,实比澳洲的传说还要少些。在这传说里,发明劙痕艺术的既非神也非鬼,只是第一个明科彼人,在这传说里绝没有暗示他是用劙痕把神灵的标记铭刻在身上。他在歌中宣示的劙痕的护身能力的最自然的解释,就是说一个能忍耐劙痕的痛苦的人是不必再惧怕敌人的。事实上。明科彼人也是拿劙痕来作为“试验对付**痛苦的勇气和耐性的”手段的。38该尔兰德又借重执行劙割时的盛大宴会来证实自己的论证,但在安达曼人间并不常常举行这种宴会,就是在澳洲人间这种宴会所具的宗教意义也比社会意义来得少些。就我们所真正知道的青年入社式而说,那种仪式并不表示他们加入何种属于神的团契,只表明他已加入成人社会而已。关于青年为什么要在这个仪式中接受劙痕的这件事实,给了我们一个充分而又很自然的说明。这事的执行是要完成两个目的;它在一方面是要测验这候补人有无成年人的忍耐力,在另一方面是要用一种不可磨灭的标记来证明他的部属关系。该尔兰德并没有否认“劙痕往往是部落和家族的标记,”但他却说:“这就是它原来是宗教标记的直接结果”39我们必须声明我们对这个结论的意义是一点也不懂得。一个部落自然可以选择几个宗教的象征来做它的标记,但无是该尔兰德或别人都不曾证明一切的部落都必须这样选择的理由。仅仅为了一个事实,就是“培龙(Perron)曾在塔斯马尼亚人的坟墓中找到了一些很象该地土人手臂上所有的刺纹的标记,”该尔兰德就下了一个结论,以为“这一事件,也是刺纹原来是表示保卫神的标记的一个左证。”40这种论证实在是很古怪的,第一、为什么一个非宗教的名标或族标就不能置在死人的坟墓上呢,这是没有明证的,第二、以为塔斯马尼亚人的(不是黥刺的)线儿、点儿是为了代表他们的保卫神根本就是一种模糊的臆断。关于低级民族的有助于该尔兰德的假定例证,既然如此的薄弱,而同时很明显的否定他的假定的例证却并不缺少。我们已经说过,就是该尔兰德自己也承认那些劙痕“往往是部落或家族的标记,”同时他也能引用那些对澳洲人的生活观察最严密最专门的人们的言论。这些人差不多一致地以为至少有一部分的劙痕是部落的标记。41在个别的情境中,这些部落标记同时也可以具有一种宗教的意义,虽则至今还没有任何证明。不过就算该尔兰德都已加以证明,我们把澳洲人和明科彼人的劙痕视为是装饰意义居第一,也还是会对的。除了一个部落的标记和宗教的象征,同时也可以是装饰的这个事实之外,还有许多记载,很确定、很一致地断言:有几种劙痕或几群劙痕是部落的标记,但确有更多的劙痕是具有纯粹的装饰意义的。从审美的意义能吸引几个观察者完全否认其他社会意义的这个事实,就可以证明劙痕的审美的意义是如何的强大,能如何凌驾其他的社会意义了。42但是在许多记载中,已将部落的劙痕和装饰的劙痕之间的关系很正确地指示出来。例如,威廉密(Wilhelmi)关于林肯港的青年入社式的速写中就很清楚地把在肩上和颈上的部落标记从胸部和臂上的“专为装饰”的图样中分别出来。43这种区别,在昆斯兰德人中也是一样的清楚。拉姆荷尔兹在描写他们的部落标记之后接着说,“除开这些等级的标记之外,人身上也还有其他全为装饰的线纹,其中有短线、直线、平行线一丛丛地刻在两臂上,只是在伤痕痊愈之后,劙痕在臂上浮现得并不很清楚。在背上及肩胛上割伤的人也到处都有,但我从来没有看见在脸上割伤的。只有男人身上有着各种线纹,妇女是不准割的;因为他们不觉得女人应该装饰太甚。所以对胸上、背上、臂上的很少几根线纹,他们也只能认为满足,她们对这点应许她们用的装饰非常珍视,对别的事情虽则非常娇嫩,但为了打扮却不怕受苦。”44昆斯兰德的妇女并不是唯一能象殉难者一样忍受残酷习俗的人,从挨尔(Eyre)说他在南方亲眼看见的一件没有特别仪式的在少女身上执行的事,就可以看出来。他说:“尽管是可怕的痛苦,少女们却一概热望着在自己身上完成那种标记,因为一个劙痕很密的背部,是视为足以增加她们的秀美的。”布拉夫·斯迈斯(Brough Smyth)把所有为他的工作预备的许多可靠的材料综合起来说:“劙痕虽则也是部落的标记,他们的所以愿意忍受痛苦,倒大半是为了打扮的缘故。”45曼恩曾在明科彼人中住居很久,他说:“劙痕的最大意义是装饰。”46这些断语实际上只是土著自己表示出来的意见的转述,对人种学文献非常精通的该尔兰德是不会不知道的,但他偏偏相信这种断语是不足听信的,以为劙痕原意,经过了长时期之后,连土人自己也忘记了。47劙痕意义有这样的改变,也许是可能的。不过在这里我们的问题并不是这事情是否可能,而是是否真有这样的事;因为除非已经有切实证据,我们不能因为要适合我们在斗室中构成的臆断,就轻视土著们直接肯定的宣告。

    我们上文已经说过,一个欧洲人很难理解澳洲和明科彼人对于他们的瘢痕所有的快感。但是对于身体装饰的好尚,虽在短短的时期里也可以有大大的改变的,我们揣想或许立刻就有一个时代到来,会把现代妇女的蜂腰纤脚当作不可思议的装扮,好像我们现在看那些原始狩猎与的瘢痕装扮一样。为想解释文明和原始好尚间的矛盾起见曾经有人假定那些瘢痕的受澳洲人欣赏,并非由于本身,而是由于它完全是勇气和耐性的标记;但人们并不期望女人也像男人一样的勇敢,而女人的劙痕却也很受珍视的这个事实,很可以证明她们的所以竭力忍痛也是为了劙痕本身的审美价值。而且,就是一个欧洲人看见了刚果河流域的诸民族,尤其是巴库巴人(Bakuba)和巴卢巴人(Baluba),在他们黑色皮肤上所刻或所烙的细致的花样时,也是能够感到那些劙痕的美的诱力的。在澳洲和安达曼群岛上所见的图样虽则是太呆板、太粗陋,不能制胜我们的厌恶心,但也已经很可以认出审美的影响来。那些线和点,并不是乱七八糟地撒上全身的,到处都显示出要想将它们安排得又节奏又对称的努力来。只可惜对于各种图样的意义我们一点也不明白——既找不出反对该尔兰德所假定的劙痕是代表保卫神的证据,也找不出赞成这假定的证据。

    劙痕实际只能在深黯色民族间发现,因为只有那暗色的皮肤上才能明显浮现出瘢痕来。为了同样的理由,刺纹也只流行于那些皮色较浅的民族间。在最低的文化阶段上,布须曼人和埃斯基摩人都用刺纹。刺纹的方法是用一种颜色,通常是用研细的炭粉,渗入皮下,等到发炎过后,那嵌入的花纹,就显出一种永不褪落的深蓝颜色。刺纹可以做出劙痕及它不来的精细而且丰富的肤上花纹,而且就在有些文明民族间,特别是日本人间,也还不断施行;只是狩猎部落的刺纹到今还不过比原始的劙痕优胜了一点。

    布须曼人的刺纹图样是和明科彼人的刺纹图样一样简单。法利尼(Farini)所看见的样子,不过在颊上、臂上、肩上,有几条短而直的线;维尔荷(Vichow)在柏林做了个人调查,得到的也全是些平行成列的线。48它们的意义,现在还是一点也不知道。在埃斯基摩人间或者不如说在他们的妇女间,可以找到发展较高的刺纹;很奇怪的,刺纹在别的许多地方都是男性的特权,而在这里却是女性的特典。女孩子一到八岁就施刺纹,或者用一种尖锋的工具,例如在波利尼西阿(Polynesia),或者用一种穿通皮下的线。颜料是用烟煤,近来也用火药。这种刺纹通常是绣在脸上、臂上、手上、股上和胸上。菩阿斯(Boas)曾经抄下一些图样;从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刺纹的大体轮廓是很少变化的。49在前额眉上加上两条斜形的曲线,另有两条线从鼻翼展到双颊,还有许多线作扇子形从下唇走到下颚。它那全体给出一个故意模仿男人胡须的印象。手上和胫上的图样,是一些平行的线和一些成行的点子,有时在这两者中间嵌着锯齿形的线或成排的小长方形。我们不知道这种图样是什么意思。从它的外形,也许有人先会觉得他是在摹仿一种刺绣。50可是我们至少已经确切明白埃斯基摩人是以刺纹为装饰的。克朗士(Cranz)在他的“格林兰(Greenland)历史”上说:母亲在女儿年纪少小的时候就为她们刺纹,“怕不这样,她们或许会得不到丈夫。”这样的见解,和阿姆斯特隆(Armstrong)所说不同的图样也可以区分部落和地位的不同,并没有冲突。他说:“在有些集群中,那些下等的妇女(大概是指贫妇)只有下颚中间一条直线,边上两条斜线,而高尚的妇女则从口角挂下两条直线。”51我们都晓得,就是在欧洲,也有用装饰来作等级的标记的,并不因为标记等级就失其为装饰。至于埃斯基摩人的黥刺有宗教意义,或曾否有过宗教意义,我们却在他们许许多多的神话中或在黥刺的实行中(他们在执行时并没有仪式)都找不到一点证据。

    综合我们研究原始劙痕和刺纹的结果,我们晓得那些标记有时候用作部落的标记,也许有时候会有所谓宗教意义,虽则连一个简单的证明也没有得到。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劙痕和刺纹却都为了装饰。没有什么可以指出装饰的标记比社会的标记来得不原始一些。如果我们一定要认定两种功能中哪一种居先的话,我们倒是不会不挑中装饰。欢喜装饰,是人类最早也最强烈的欲求,也许在结成部落的这意思产生之前,它已流行很久了。无论怎样,我们总觉得先有装饰标记再由摹仿而变成部落标记的说法,要比先有部落标记经过没落降为纯粹装饰标记的说法来得自然些。而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我们猜度这两种标记原是各自独立发展的。

    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不知道劙痕也不知道刺纹。但我们却可以在菩托库多人中找到另外一种永久的装饰,不但流行很广,而且也做得很完成的——那嘴唇上和耳朵上的栓塞(botoque),他们部落的名称就从这里得来。在他们这一族里,小孩子通常在七、八岁时就开始接受这种奇怪的装饰。52首先在下唇和耳轮上穿了钮扣模样的窟窿,而将一种很轻的木制栓塞装进去。不久之后又用几个较大一点的栓塞去代替那些较小的栓塞;这种工作继续进行,直到可以用得四英寸直径的栓塞时为止。53菩托库多人的唇栓和耳栓,只因为它们过度的大,就成为他们的特点,因此也成了他们一族的标记。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至少在土著的心目中这些栓塞除了做民族标记外是否还是装饰。无论怎样,在菩托库多人的眼光里,这些栓塞总不会像在欧洲人的眼光里那样不悦目,否则他们决不会坚持地忍受这种不愉快的装扮。也许因为受着习惯的麻木刺激,栓塞对他们并不是太难堪;也许制用这种栓塞,原来就是为了它的威吓力,为了它能在别人——敌人——身上起一种感应。按照这个推论,则最初的时候,菩托库多人不拿栓塞当悦目的装饰,也许正和现在的欧洲人一样,只因受着那和部落象征联合在一起的影响,慢慢就变成装饰了。在另一方面,它们价值也许在于能够证明佩带者的勇气。在这境地,栓塞就不及窟窿可以当真装饰,因为栓塞的作用不过使窟窿更加特别更加显见而已。这一切的解说都是可能的,我们所能确知的一个事实,就是菩托库多人对于他们的栓塞是认为光荣的,虽则受尽欧洲人的嘲笑,也还不能损害他们对于此物的喜爱。

    我们已经说过,佩带唇栓并不是菩托库多人的特权。就在美洲的许多部落间,这种风习也有很广大的传播,就是在大地的北部——在埃斯基摩人间,也可以发见这种风习的存在。54他们的女子虽则用刺纹,他们的男人却也用一种同样痛苦的方法装饰他们自己。下唇的两口角都穿孔,每一孔中都用欧洲的钮子似的骨片、象牙、贝壳、石子、玻璃、木片等物塞进去。他们创口的直径起先也只有鹅毛管那么大,慢慢地增加到四分之三英寸那么宽。班克罗夫特(Bancroft)55以为这种装饰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在穿唇的时候,他们总举行一种宗教祝典。可惜我们不能得到关于这种仪式的详情和可靠的特别记载。

    这样的或类似这样的永久装饰,在其他的狩猎民族间,是绝无仅见的。翡及安人明科彼人无论在他们的口唇上、鼻子上或耳朵上,都不戴装饰;布须曼人却用铜制或铁制的环子挂在耳朵上;澳洲人,至少有几区的澳洲人,则穿通鼻孔的中隔,戴上一根木条或骨片,在节日,则换上两枝羽毛。56麦累河(Murray)下游的妇女,则佩戴用鵰的翼骨雕成的鼻环。57和劙痕一样,穿鼻也是使少年“变为成人”的仪式中的一部分。在吉波士兰的土人间,都相信谁的鼻子上没有装饰,谁就要在下世受可怕的天罚。58如果有人因此就下结论,说澳洲人的鼻子装饰是附带着神秘的宗教意义的,则上天为什么不能马上对不顺从者加以惩戒而必须待诸来世的这种反证,也一定不能叫他改变意见,而对于那至今“还认为能为佩戴者取得男人和女人好意的饰物之用”的木条的本来的意义有任何正确的解释。59

    关于固定装饰的研究叫我们明白原始人往往制胜自己的怯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对于繁变的装饰的研究则叫我们明白原始人佩戴它也有更大的作用——表示他能克制懒惰。他不但很热心地搜集一切他认为可以做装饰品的东西,他还很耐心,很仔细地创制他的项链、手镯及其他的饰物;这种习惯是和他的其他习惯相反的。并非夸张其辞,他们实在是将他们所能收集的一切饰物都戴在身上,也是把身上可以戴装饰的部分都戴起装饰来的。立柏尔脱(Lippert)在他的文明史上曾经下了一个确切的评述,“关于装饰部分的选择,是全讲实际不管理想的。”他说:“佩戴装饰的部分,是在适于支持佩戴物筋肉或骨骼的扩张部分的上面,自然缩小了的部分。这些部分,就是位在突起的骨和耳筋的补助支持之上的前额和鬓角,位在两肩的特出支持之上的项颈,位在突出的臀部之上的腰部,在脚部则位在踝骨以上的部分,在上肢则位在腕节骨以上的手腕及手指(这一部分比较装饰得少)这些部分。这些部分都是野蛮人佩戴装饰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的所以被挑选,并不是因为把人体当作一个整个来加以艺术的观赏的结果,也不是看见这些部分是更有益的结果。只不过因为这些地方有支持佩戴物的能力。”

    发饰,从它受着美观的支持的这点来说,是从活动装饰进到固定装饰的过渡形态。然而这不是原始民族间经常的装饰。虽然在非洲和大洋洲的农耕民族间,头发装饰的艺术已经达到了很大胆的幻奇的发展,而在狩猎民族间的成就却是极微小。就中竟有不懂这种装饰的。那些翡及安人常常让他们粗黑的头发随便生长,有时也将披在额前的加以修剪,却并不是美的观念在那里支配他们,而是为着迫切的实际理由。菩托库多人的男女两性,在他们的栓塞之外,固然还用发饰作他们的部落标记,但也没有多大的装饰价值。他们在头颅的周围,剪成或剃成三个指头宽的光圈,只剩下一束头发覆盖在头顶上面。我们不能确知他们为什么采用这种特殊样式的装饰。同样的发簇,居然也出现在隔得很远的明科彼人中间。在安达曼岛上,只有男人有簇发,但不是全体如此。削发的行为在妇女间更进步,她们只剩了两绺从顶上挂到颈上的头发,而将全头剃光。60这大概不是装饰,而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一种象征。至少在别种民族间,剃发的意义是如此的。61埃斯基摩人的许多发饰中,只有很少数的是有审美的意趣的。62而妇女的发装则无疑的受过相当注意的发饰。菩阿斯的描写,是对各族都很适用的,他说:“妇女大约用两种方法安置她们的头发。不论是哪种方法,她们都在头的中央把头发分开。第一种方法是将后部的头发,缠成一个髻,堆在头的后面,或者很洁净地打成一个光结。边上的头发,则编成辫子,搁在耳上,再和后面的那一团联在一起。第二种方法,是将鬓发结成小髻挂在耳下,而用象牙环或铜环挂在耳上面。”63在布须曼人中也可以找到剃发的人,但更常见的是剃发的女人。再,他们的男女两性都用红色的矿土和着脂油很厚的涂在头发上,再将头发盖在头上,和一顶帽子一样。男人,也常常尽量拖长他们头发稀疏的辫,小辫子拖得不到一英寸长,以便在发尖挂结上兔子尾巴、金属钮扣以及其他类似的饰物。64以全体而论,布须曼人能在头发这样稀少的情形下,将发饰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已经不能不说是很发达了。

    然而他们到底还及不上澳洲人装饰他们卷而厚的头发的那种多样而新奇的样式。澳洲人的“法烈须”(Frisures),是原始理发艺术的最高的成就。澳洲的女人都让她们的黑发和翡及安人一样的零乱虬卷地生长着;而她们的塔斯马尼亚姊妹们则剃发;可是男人却费很多的劳苦装饰他们的头发,尤其是在节日。第一,用红色土粉涂抹头发的风习,全洲都风行,——这种装饰也很受塔斯马尼亚的男人欢迎——有些时候,他们用红土脂油将头发涂得那么样厚,几乎成为坚而厚的饼子。昆斯兰德人,不用这种混合物,而用腊涂在头上,使头发在日光下象油漆过的那样发光。65因为用了这样精美的材料,所以能够完成很审美的装饰。在那胶粘的头发上再插上羽毛、苔绒、蟹爪;又粘附上一些鹦鹉的白羽毛;他们把头发安排为长长的丛簇,每一簇上都用白的牙齿做装饰。这类的习俗,已赶上了非支人(Fijian)的惊人的发饰艺术了。66胡须也并没有被忽视,他们常常用白贝壳或野狗尾挂在须尖上。

    头的装饰和发的装饰关系非常密切,在许多情境之下,竟至无法将它们划分开来。在理论方面,还比较地分得明白一点,就是发饰是属于固定装饰这一类,而头部装饰却是活动的。

    最重要也最常用的原始头饰,要算是头巾,那是除了埃斯基摩族之外其他狩猎民族都通用的。这种头巾的最粗拙的形式,还存在于安达曼岛中,就是一张卷拢的露兜树的叶子。有些澳洲人,所用的皮条,其原始程度也和叶子一样。但大多数的澳洲人却用袋鼠筋或植物纤维制成,涂上红、白泥土的整洁坚实的头巾,那是一种很美观的带子。67布须曼人和翡及安人同样的用皮条子或筋腱的织物;而菩托库多人则在头上绕着用黑色的浆果或白色猴牙做成的带子。这种后代高贵地象征着统治级位的头巾,对于原始人也有着实际的效用。它固然可以约束头发有时候也可以携带他的飞镖、箭或其他的小用具。68不过它的主要功用是作为装饰品或作为装饰品的支持物。澳洲人的头带,往往在鬓角近边吊上两颗袋鼠牙做的小坠子,又在后面挂上一根野狗的尾巴,一直挂到背上。69在北方的海边,他们在黑色的前额上挂上一个白色的贝壳。

    但高居束发带之上,还有最华美的头饰——就是一簇鸸鹋的黑羽毛、鹦鹉的黄色冠毛、熊的耳毛的簇结、肉食鸟的冠毛或琴鸟尾巴上的美丽的绒毛等70榨碎嫩木条而制成的仿制羽毛,也时常有人用,远望起来也很象真的羽毛。最后,在头带之内,也时常有些部落将它弄得非常讲究。密彻尔(Mitchell)在菩根河(Bogan)上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上有着一个用纤维织成的网形的东西,上面有着各种的毛,前面有着鹦鹉羽毛的一簇。但澳洲人的头饰中,又以约克海角(CapeYork)人在科罗薄利舞会中所戴的“鹅髻”(oogee)为最高贵、最新奇。71那是用一种麻布似的布料涂上红土,制成的铠甲似的帽子,在这帽子上,有一把用鹦鹉羽毛制成的扇子,直从这边的耳朵伸到那边的耳朵。布拉夫·斯迈斯(BroughSmyth)在他的地理描写之外,另附一幅插图,很清楚地显示出澳洲人能用多少的耐心和技巧加在那些他们要用作装饰品的物件上面。

    布须曼人也和澳洲人一样地使用他们的头巾;他们用细草带缚了鸵鸟蛋壳的碎片悬在周围,再在上面加上羽毛装饰。培因思(Pains)看见过两个布须曼人的很特别的头饰,其中的一个在额上带一个鸷鸟的头,另一个则在额上带一乌鸦的头。72鸟类差不多做了一切地方的原始头饰的主要材料。照维德王子的报告,菩托库多人在他们的前额的发上粘贴大而鲜黄的羽毛扇,73而翡及安人则用很高的技巧将羽毛织入他们的头巾里去;后代庄严的冠冕就是从他们中间的原始冠巾进化来的。74

    项颈是人体上最宜于安置装饰的部位;因此项颈所戴的装饰也最丰富。有时候项颈上也披着一方原始式的衣装,所以要考究存在原始民族间的衣着和装饰的特殊关系,再没有比在探讨颈饰时那样清楚了。

    翡及安人用以抵御寒冷、风暴、潮湿的,只是一方从项颈挂到背上的皮革,而且就是这件简陋的外套也只在天时特别不好的时候偶尔披用。可是在另一方面,则很难得看见有人不用两根带子或绳子来装饰项颈的。和他们主有的极少数的其他物件比较起来,他们的颈饰的丰富确是可惊的。在我们的博物馆中,也许可以看见海豹皮颈带和穿着各样的骨片、牙齿、贝壳的绳子用骆马的筋腱织成的织物,羽毛的领子以及一切没有实用的杂物。制造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都和制造可以帮助他们取得日用必须的武器一样用尽心机。75

    在布须曼人中我们也作过同样的观察。除了只在冷天用的小外套(kaross)以外,他们总带着一堆的饰品——颜色庞杂的小珠穿成的项链,不知那是从邻近的卡斐人那儿购买来的还是掳掠来的;用筋腱搓成并用赤土染过的绳子,挂着空心牙齿、贝壳、布帛、龟壳、羚羊角以及其他类似的珍宝,这些东西,一部分是用作藏放药物和烟叶,一部分是用为辟邪,但是主要的却是用为装饰。76

    曼恩在从来不晓得有御寒衣著的明科彼人间,发见至少有十二种的带子和绳子,那种绳带是男女两性围绕在背上的。有用卷叶做的带子,用植物纤维制成的网形的织物,用各色淡水产、咸水产的贝壳、红树子、赤珊瑚、乌龟和蜥蜴骨制的带子,甚至人类的手指骨也都拿来作装饰;安达曼人的骨链最初原是当作灵物用的,但按照它们很美丽地用小贝壳装修的情形,就知道他们也是当作装饰品用的。77

    **的菩托库多人把他们自己编成的美丽链条绕在头上和颈上。至于维德王子所羡慕的马队首领用的鲜红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