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明显消费(1/2)

    上面叙述代理有闲阶级的演进及其从劳动阶级整体分化出来的过程时,曾经提到进一步的分工,那就是不同的仆役阶级之间的分工。仆役阶级的一个部分,主要是以执行代理有闲为职务的那些人,渐渐地负担起了一类新的、附属的任务——进行对财物的代理性消费。这种消费的最显著方式是他们穿特制号衣,住宽敞的仆役宿舍。还有一种同样显著而流行得更加广泛的代理消费方式,这就是主妇和家庭其余成员在饮食、衣着、住宅和家具方面的消费。

    但是在经济演进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远在主妇身份出现以前,作为金钱力量的证明的对财物的某种特殊化消费,就已经逐渐形成一种精密制度。消费上的分化,甚至在可以适当地称之为金钱力量的任何事物出现以前,就已经开始。我们可以把它追溯到掠夺文化的最初阶段;有些人甚至认为这方面的分化的开始还在掠夺生活开始以前。财物消费中这种最初的分化,与我们极为熟悉的后来发生的分化,其相同的地方在于它主要是属于礼仪的性质,不同的是前者并不以累积财富上的差别为依据。以消费作为财富的证明,应当认为是一种派生的发展。这是通过淘汰过程对于人类特性中的一个新目的的适应,而这种特性在人们的思想习惯中是原来已经存在、已经确立的。

    在掠夺文化的早期阶段,唯一的经济上的分化是,由壮健男子组成的光荣的上层阶级和由劳动妇女组成的卑贱的下层阶级这两者之间的笼统差别。按照那个时候通行的典型的生活方式,消费女子所生产的事物是男子的任务。至于归妇女享有的消费,只是因其工作关系而附及的;这是使她们得以继续劳动的一个手段,并不是为了她们自己生活上的享受和充实。不事生产而从事消费是光荣的;首先这是勇武的标志,是人类尊严的必要条件,其次,这种消费行为,尤其是对比较有价值的事物的消费,其本身就是在实质上光荣的。关于高级食品、有时候还包括比较珍贵的装饰品的消费,对妇女和儿童们说来是悬为厉禁的;如果在男性中有个下层 (奴隶)阶级,则这种禁律对他们也同样有效。随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禁律可能转化为在严格程度上高低不等的单纯风气;但不论支持这种差别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也不论这种差别的形成是由于禁律还是比较普遍的风气,消费的这种习惯方式的特征总是不容易改变的。当达到准和平的生产阶段以后,奴隶动产的保有成为基本制度,这时在严格程度高低不等的情况下所遵守的一般原则是,卑贱的劳动阶级只应当消费为维持生存所必需的那些事物。当然,一切奢侈品和生活上的享受用品是属于有闲阶级的。在禁律之下,某些食料,尤其是某些饮料,是严格规定由上层阶级享用的。

    关于饮食方面的礼仪上的差别,在酒和麻醉品的使用上最为显著。如果这类消费代价高昂,其间就含有了高贵和光荣的成分,因此下层阶级,首先是妇女,就被禁止使用,除了可以用较低代价获得的那些地区以外。从远古时代起直到族长制盛行的整个时期,这类奢侈品的调制和供应一直是归妇女承担的职务,而享用这类奢侈品却是出身高贵、有上等教养的男性的特权。因此,由于刺激品享用过度而陷入沉醉或其他病态,反而带上了光荣的色彩,由此再进一步,它就成了在饮食上能够这样放纵的人的优势地位的标志。有些民族把那种因放纵过度而造成的病态,看作是男子汉的特有属性。甚至还有这样的情况,由于放纵过度而引起的身体上的某些病状的名称,在日常谈话中变成“尊贵”或“文雅”这类字眼的同义语。固然,只是在较早的文化阶段,这种由纵欲的恶行所造成的症状才习惯地被认为是优势地位的标志,并成为一种美德,博得社会的尊敬,但是由某些这类恶行而来的那种荣誉竟长期保持着很大势力,以致富裕阶级或贵族阶级的男性因生活放纵过度而受到的责难大为减轻。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歧视性差别,妇女、青年和下级的人们发生了任何这类放纵行为,他们受到的指责就格外严厉。这种传统的歧视性差别,即使在现今比较进步的民族中,也仍然没有失去力量。如果有闲阶级所树立的榜样对社会习俗的形成具有强制力量,这时就可以看到,关于刺激品的享用,妇女所遵守的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传统的禁制制度。

    这里所说的上层阶级妇女在刺激品使用方面受到较大禁制一节,也许会显得有些不顾常识,对事理作了过分渲染。但是任何人只要愿意留心一下就很容易看到的那些事实告诉我们,妇女对刺激品之所以有较大节制,部分是由于强制性的习俗。一般地说,凡是族长制传统——以妇女为动产的传统——色彩.最浓厚的地方,上述习惯势力格外强大。根据这个传统,妇女是一种动产,只应当消费她生存上所必需的一些事物,除非她进一步的消费有利于她主人的享受或荣誉。这个传统虽然在范围上已经大有限制,在严格程度上也已大为缓和,但它的意义依然一点也没有丧失。奢侈品的消费,其真正意义指的是为了消费者本人的享受而进行的消费,因此是主人的一个标志。任何这样的消费,主人以外的别人只能在被默认的基础上进行。在一般思想习惯还受到族长制传统的深刻影响的那些社会里,我们总可以找到些对奢侈品的禁律的残余,至少对不自由的或从属的阶级来说,习惯上是不容许享用奢侈品的。有些奢侈品,如果由从属阶级来使用,显然会损害到其主人的享受和愉快,或者根据别的理由还可以把它看成是不大正当的;对于这类奢侈品来说,上面的说法更加确切。按照西欧广大的、保守的中产阶级的看法,由从属阶级来使用刺激品,即使不一定触犯禁律,也是应当受到指责的。有一点是意义十分重大、不容忽视.的,这就是恰恰在日耳曼文化下具有族长制礼法的强烈的思想残余的这类中产阶级中,妇女在烟酒上是受到最大限度的禁制的。一般通则是,妇女只应当在为其主人的利益打算的情况下进行消费,这个见解一般都认为很正确而具有束缚力,不过这一通则已经在多方面受到限制,随着族长制传统的日趋衰微,限制条件也越来越多。当然,这里会出现这样的反对意见:妇女在服装和家庭装饰上的消费是这个通则的一个显著例外。但是从效果上来看,这个例外与其说是实质的,不如说是表面的。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通常只有有闲阶级才能无限制地消费财物,尤其是一些高级的财物,就是说,在观念上只有有闲阶级才能进行最低限度生活需要以外的消费。到了后期和平阶段以后,有了财物的私有制,有了以工资劳动或小型家庭经济为基础的生产制度,这种限制至少在形式上已经逐渐消失。但是在早期的准和平阶段,通过有闲阶级制度影响到以后的经济生活的那许多传统习惯,正在逐渐形成,逐渐巩固,在那个时候上述原则是具有作为一种习惯法的力量的。人们是把这一原则当作消费行为必须遵守—的一种规范的,如果发生了任何显然的背离,就要被认为是一种反常现象,迟早要在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被清除掉。

    由此可见,处于准和平阶段的有闲绅士,不仅是他所消费的生活必需品远在维持生活和保持健康所需要的最低限度以上,而且他所消费的财物的品质也是经过挑选的,是特殊化的。对于食物、酒、麻醉品、住所、劳务、衣着、装饰品、武器及其设备、娱乐品、符籙或神像等等,他都是任情消费的,是挑最好的消费的。他所消费的物品的逐渐改进的主要动机和直接目的,无疑是在于使改进了的、更加精美的物品,更加有利于他个人的享受和个人的福利。但这一点并不是消费这些产物的惟一目的。这里还存在着荣誉准则,这类改进凡是符合这个标准的,就会受到欢迎,就会延续下去。使用这些更加精美的物品既然是富裕的证明,这种消费行为就成为光荣的行为;相反地,不能按照适当的数量和适当的品质来进行消费,意味着屈服和卑贱。

    这种在饮食等等方面的质量上的越来越认真的辨别和挑选,不久就不仅影响到了有闲阶级绅士的生活方式,而且影响到了他的锻炼和智力上的活动。他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有成就的、勇于进取的男子,不只是一个有力量、有手腕、勇往直前的人物了。为了不被人看成是一个粗汉,他还得在爱好的培养上下些功夫,因为对消费品哪些是名贵的,哪些是凡陋的,应当能够相当正确地加以鉴别,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为他的义务了。对于有闲生活中的种种事物——具有不同程度的优点的名贵食品、男用饮料和随身佩带的饰物、合式的衣着和建筑以及武器、竞技、舞蹈、兴奋剂等等——他应当成为一个行家。审美力的养成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在这个方面对这位绅士提出的要求,使他的有闲生活渐渐有了改变,他要在多少带些刻苦的情况下进行钻研,学会怎样在适当的方式下过他的表面的有闲生活。这位绅士必须痛痛快快地消费恰如其分的那类事物;同时与此密切相关的一点是,他必须懂得怎样用恰当的方式来消费。他必须在恰当的方式下来过他的有闲生活。这就发生了前章所指出的礼仪问题。高贵的风度和娴雅的生活方式,是应当遵守的明显有闲与明显消费的规范中的两个节目。对有闲的绅士说来,对贵重物品作明显消费是博取荣誉的一种手段。但单靠他独自努力消费积聚在他手里的财富,是不能充分证明他的富有的。于是有了乞助于朋友和同类竞争者的必要,其方式是馈赠珍贵礼物,举行豪华的宴会和各种招待。礼物和宴会,除了出于单纯的夸耀以外,或者别有起因,但它们很早就取得了这一目的上的功用,它们的这一性质一直保持到今天,因此它们在这方面的功用很久以来就一直是这些习惯所依据的实际基础。奢靡的集会,如饮宴时分赠礼品以及舞会等类,是格外适合于这一目的的。通过这种方式,款待者愿意与之作一番较量的那位竞争者,就被用来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他代他的东道主进行消费,同时对于他的东道主所无法独力进行的那些过剩的高贵事物的消费,他也是一个目击者,他还被请来目睹他的东道主在礼仪上的精通程度。

    所以要举行豪华的宴会,当然还存在着别的、在性质上比较温厚的动机。节日集会的风气可能是发端于欢乐和宗教观念;在后来的演变中,这类动机也未尝不存在,不过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动机。后来的有闲阶级的举行宴会,也许仍然是在较低程度上适应宗教上的需要、较高程度上适应消遣与娱乐方面的需要的,但同时也用来适应歧视性的目的则可以断言;而且尽管在那些可公开的动机下存在着表面的非歧视性的用意,这类宴会仍然可以同样有效地适应歧视性目的。因此,这些寻欢作乐的社交活动,不论在代理性消费方面,或是在礼仪上那种艰难的、费了巨大代价得来的成就的显示方面,其经济上的效果并没有减少。

    随着财富的累积,有闲阶级在职能上、结构上有了进一步发展,于是出现了阶级内部的分化,出现了一个相当精密的等级制度。由于财富的继承以及由此而来的门第的继承,更加促进了这种分化。随着门第的继承,发生了强制性有闲的继承。有些高门望族有充分力量把有闲生活遗传给后代,但遗留下来的财富也许不足以使后代维持尊严的有闲生活。留传给后代的也许只是高贵门第,却没有足够的遗产使后代可以在安富尊荣的情况下任情消费。由此产生了另一类人物,那就是贫寒的有闲绅士,这一点在上面已经附带捉到。这类混血儿式的有闲绅士,只能列入等级制度中的一个分级。那些在门第上或财力上接近、或在这两个方面都接近于较高级或最高级富裕有闲阶级的人,其地位即居于门第或财力较差者之上。属于较低级的,尤其是贫寒的或最低级的有闲绅士,往往通过一种投靠或效忠的方式,依附在大绅士的门下;这样他们就可以增加荣誉,从他们的保护人那里取得维持有闲生活的必要手段。于是这些人成了高级有闲者的门客、扈从或仆人;他们既由他豢养,受到他的协助,就成了他的那一等级中的寄生者,成了他的过剩财富的代理消费者。这类隶属性的有闲绅士中有许多人本身也未尝没有为数较微的独立资产,这些人几乎全然不能算作代理消费者,或者只能部分地算作代理消费者。然而成为保护者门下的食客或随从的那些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可以无条件地列为代理消费者的。还有一点,这类人当中的很大部分以及别的一些较低级的贵族,他们自己也往往有一批为数多少不等的代理消费者,如他们的妻子、儿女、仆役、清客等等。

    在这个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的整个等级制度中有一个定则,那就是这些任务必须用这样的方式或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完成:要能够向主人清楚地显示,这种有闲或消费是属于主人的,由此增进的荣誉也是对主人生效的。这些人的消费和有闲所体现的是他们的主人或保护人的投资,目的是为主人或保护人增进荣誉。至于举行盛大宴会和广赠礼物,其意义是再明显也没有的,由于这类活动是在众目昭彰之下进行的,东道主或保护人可以由此立即博得荣誉。如果有闲和消费是由仆役和扈从们代理的,则荣誉之所以会加到主人身上,是由于他们就处于主人身旁,他们的有闲和消费从何而来,别人是可以一望而知的。后来在这种方式下博取荣誉的人群日渐扩大,这就需要用更加明显的手段来表明,通过有闲的执行而取得的成效是归之于何人的,于是制服、徽章等等逐渐风行起来。穿着制服或号衣含有很明显的依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实际或表面的奴役的标志。穿制服或号衣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自由的人和奴仆,或者是高贵的和低贱的。他们所执行的职务同样可以分为高贵的和低贱的两种。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看到的这种区别并非常常是划分得一清二楚的,卑贱职务中比较上等的和高贵职务中比较下等的,往往由同一个人执行。但一般的区别不应当因此就被忽视。使事态更加纠缠不清的一点是,以所完成的外表工作的性质为依据的所谓贵与贱之间的这种基本差别,会被光荣与耻辱的一种派生的区别所掩盖,后一区别所依据的是服务对象——任务是为这一对象完成的,号衣是为他穿上的——所处的等级地位。那些当然属于有闲阶级的本分业务在性质上是高贵的,例如行政、作战、打猎、武器及其配备的管理等等,总之,一切表面上具有掠夺性的业务都属于这一类。另一方面,凡是正式属于生产类的业务总是低贱的,例如手艺或其他生产劳动、仆役工作等等。但是纵然在性质上原来是低贱的工作,如果服务的对象属于极高等级,则这一贱役也会变成极光荣的任务,例如皇室宫女、侍奉皇后的女官、为国王掌马、饲犬的官吏等等的职务,都属于这一类。上面最后提到的两种职务,牵涉到了带些一般性意义的一个原则,这就是,这类低贱职务中凡是与作战、行猎等首要的有闲业务有直接联系的,同上述情况一样,很容易带上一种光荣性。这就很可能使原来在性质上属于低贱一类的,成为极其光荣的业务。

    在和平生产的较后阶段,雇用一队无所事事的武装扈从这类风尚已渐渐衰歇。代理有闲原来是由一批佩着他们的保护人或主人的徽章的随从们来表现的,后来这种有闲的表现者缩减成为穿着制服的仆役。因此制服这件东西在更高程度上成了服役的标志,或者说得更恰当些成了屈从的标志。武装扈从的制服以前总是带有一些光荣性,现在制服成了仆役的专有标志。这种光荣性就不复存在。不得不穿上制服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对它感到憎恶。我们离开实际的奴隶制度为期还不远,对奴役的苦痛还十分敏感。有些企业机构为它们的职工特别规定了服式,作为专用制服,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甚至也有反感。在这个国家里,这种嫌恶的心情竟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以致对于必须穿着制服的那些军事方面或民政方面的政府职务,也产生一种有损体面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是比较轻微、比较模糊的。

    随着奴役制的消失,依附在任何一位绅士身边的那些代理消费者,总起来说,其人数已经渐渐减少;至于依靠他生活、为他执行代理有闲任务的那些人,情形当然也是这样,也许还更加显著。这两类人的情况虽然不是始终一致的,但在大体上是一致的。作为一个从属者,最初受托执行这类代理有闲任务的是妻子或正妻,由此可以想见,在制度的后期发展中,当依照惯例完成这类任务的人为数逐渐缩减时,最后留有的就是妻子。在社会的较高等级中,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两类职务都是大量需要的;这里居于主妇地位的人,在工作中当然还有为数多少不等的一群仆役从旁协助。但是当我们对社会的不同等级自上而下地逐步观察时,就会看到这样的一级,在那里所有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的任务,都集中于主妇一身。就属于西方文化的各国来说,这样的情况现在可以在下层中产阶级中看到。

    这里出现了一种奇妙的反常现象。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在下层中产阶级中,处于家长地位的已经没有伪装有闲的余地。由于环境的逼迫,有闲已经废置不用。但是中产阶级主妇,为了家庭和家主的荣誉,仍然要从事代理有闲的业务。在任何现代工业社会自上而下的社会等级中,主要事实——家主的明显有闲——的消失点比较高:就是说,这一现象不一定在最低的社会等级中才不存在。中产阶级的家主,迫于环境,不得不退而依靠自己的双手谋生,他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生产性,今天的一个普通商人所处的地位就是这样。但派生事实——由主妇表现的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以及由仆役们表现的辅助性的代理有闲——仍然是现在的时尚,出于对荣誉的追求,这样的习俗是不容忽视的。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一个男子刻苦耐劳,尽力工作,为的是使他的妻子可以在适当的方式下,为他执行当时一般要求的那种程度上的代理有闲。

    在这种情况下,由妻子执行的代理有闲,当然不是游手好闲、安坐而食的那种简单表现。这时看到的几乎百不失一的情况是,这位主妇总是在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之下忙忙碌碌,她所不停地忙着的或者是某种方式下的工作,或者是家务,或者是社交活动,但试分析其内容,就可以看出,这些活动除了被用来表明她没有并且也无须从事于任何生利的或有实用的工作以外,很少或根本没有其他目的。在前面关于礼仪的一段里已经提过,所谓家庭的例行事务,消耗了中产阶级主妇的时间和精力的,大部分是属于这种性质。并不是说这位主妇照料家务时,在美观与整洁方面产生的效果,不合于对中产阶级礼仪训练有素的男子们的口味,而是说,通过美观与整洁的家庭布置的效果所要迎合的爱好,是在礼仪准则的淘汰性指导下形成的,而这一准则所要求的却正是这类精力浪费的证明。我们对一些效果之所以感到愉快,主要是由于我们所受到的锻炼告诉我们,这些效果是令人愉快的。在家务部署中,关于形式与色彩的如何恰当配合,以及应当归入真正审美一类的其他布置,往往使我们煞费苦心,而且无可否认,在部署中有时也的确获得了一些具有某种真正美术价值的效果。这里所要着重说明的一点是,关于这类生活享受上的布置,主妇的努力是在传统习惯的指导之下进行的,而形成这个传统的却是明显地浪费时间与物力这一定律。如果在部署上达到了美观或舒适的境地——如果确是这样的话,这也不过是在带些偶然的情况下实现的——那末这些成就也必然是靠与浪费精力那个伟大的经济定律相符合的一些手段和方法来取得的。中产阶级的家庭陈设中,那些比较堂皇、比较“见得人面的”部分,一方面是属于明显消费项下的一些品类,另方面是用来证明主妇执行代理有闲的一些装置。

    由主妇执行代理消费的要求,甚至在金钱尺度上已经低于可以容许代理有闲的要求存在的那一点时,它依然存在。这时关于礼仪上的整洁之类的浪费精力的任何虚设行动,即使有也已经很少看到,对表面上的有闲,肯定已不存在有意识的企图,然而礼俗仍然要求主妇,为了家庭和家长的荣誉,要明显地消费些财物。因此,作为一个由古老制度演变的后果,妻子在开头时,不论在事实上或理论上,都要为丈夫作苦工,她是丈夫的动产,是为他生产、供他消费的;现在则变成了为礼仪上的要求而执行消费的人,所消费的就是她丈夫所生产的。但在理论上她仍然明明白白地是她丈夫的动产;因为经常执行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是无自由的仆役的一个不变标志。

    这种由中产阶级和下层阶级的家庭实行的代理消费,不能算是有闲阶级生活方式的直接表现,因为属于这类金钱等级的家庭已不在有闲阶级的范围以内。我们无妨这样说,有闲阶级的生活方式在这里获得了次一级的表现。就荣誉这一点说,有闲阶级在社会结构中是居于首位的;因此其生活方式,其价值标准,就成了社会中博得荣誉的准则。遵守这些标准,力求在若干程度上接近这些标准,就成了等级较低的一切阶级的义务。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界綫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确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层阶级所树立的荣誉准则很少阻力地扩大了它的强制性的影响作用,通过社会结构一直贯串到最下阶层。结果是,每个阶层的成员总是把他们上一阶层流行的生活方式作为他们礼仪上的典型,并全力争取达到这个理想的标准。他们如果在这方面没有能获得成功,其声名与自尊心就不免受损,因此他们必须力求符合这个理想的标准,至少在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