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 代议政体(2/2)

没有进行讨论,唯一的例外是,我对阿瑟·亨德森先生有点记忆不清,因此向旁座的人小声提了个有关他的问题。我们都是搞政治的,这十二个名字几乎统统属于圣诞节特刊漫画家希望读者认出他们的脸的那一小群四、五十个人。

    在晚餐会上,从唯理智角度假定名单上的名字“对于我们”就像对于“他们本身”一样,这并没有什么不实之处。但是,发给一位普通选民的一张普通候选人名单“对于他”却不过是一张印有黑色标记的纸,他拿着这张纸要么什么也不做,要么照人家吩咐的做。

    比例代表制协会似乎假定报上将进行充分的预备性讨论,不仅名字和政纲,就连选择某一个人当候选人以及这位候选人的政纲的全部项目的理由也都会让“一般报纸读者”知道,读者被认为就是一般公民。但是,现代报纸财产是集中掌握在资本家手里的,他们可能利用他们控制的报纸为**裸的金钱目的服务,即使我们无视其中包含的政治危险,所谓每个人都阅读或可能阅读一张矢忠于单独一个候选人或宣传一个小政治团体的报纸也是不尽然的。人们看报是为了看新闻,由于采访新闻的费用十分昂贵,十分之九的选民只看少数几张鼓吹笼统政党原则的老牌报纸。这些报纸,至少在大选中,只报道政党领袖在其中作为正式报道题材的那些竞争,直到选举当天发布“投票须知”总指示为止。选择候选人的工作是由报纸交给地方党组织做的,如果要使一个候选人的品格或其政纲的细节为一般选民真正了解,这项工作还得由每个选区的地方竞选委员会来做,也就是开会、游说和散发“竞选材料”。考特尼勋爵的建议即使仅仅把普通选区的规模扩大六倍,有效竞选的难度至少也增加六倍,即使每个候选人准备在每次竞选中花六倍的钱,也不能使他的声音的传布范围扩大六倍,或者使他一天中能够对之讲话的集会的数目增加六倍。

    这些想法是我亲身经历了英国历来最近似比例代表制的一次选举后所产生的。1870年,弗雷德里克·卡文迪什勋爵劝使下院对教育委员会选举实行“复投票”制。我在伦敦教育委员会选举中曾三次作为候选人参加竞选,在另外二次中作为政治工作者参加竞选。在伦敦,法定规则是十一个大选区中每个选民可投五、六票,每个选区应分配同样数目的席位。在地方上,一个市镇或教区分配五至十五个席位。选民可以把自己全部选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任意把选票分配给任何几个候选人。

    这样,伦敦和全国各地组织者就有两个选择。他们可以把每个选区的政党候选人名单搞成像美国的“列有候选人名单的选票。”那样面熟的东西,并鼓励全体选民按照党的路线投自由党或保守党“八票”、“五票”或“三票”。如果他们这样做,就可以省去郑重其事地教选民了解名单所列各候选人的品质的麻烦。要不,他们也可以取消复投票法,通过自愿安排把选区分成许多单名制区,用数周时间使每个单名制区的一位党的候选人为众所知。第一个方法是伦敦以外的地方普遍采用的,从政党观点看,效果就像法国的“对成批名单投票法”一样好坏都有。第二个方法是伦敦所采用的,也许倾向于使伦敦的选举更注重每个候选人的品质。无论政党领袖采取哪一种方法,选民几乎都照办不误,唯一的例外是组织有方的罗马天主教徒,他们只投教会的票而不投个人的票,还有就是那些把全部选票投给教师或学校管理员专门利益代表的人。

    如果考特尼勋爵的建议被采用于议会选举,“列有候选人名单的选票”制由于政党感情强烈,将会被普遍使用。每个选民进投票站时领取一张复制的选票,上面按照他的党组织的决定标有1、2、3等数字,选民进站后把这些数字抄在未标明数字的正式选票上。也就是说,按照考特尼勋爵的方案,政党策略主要依靠的因素不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选票最后加起来,而是选民必须在选举时把许多名字按次序排列,而根本来不及等这些名字在他头脑里化做具体的人。

    1907年4月30日考特尼勋爵在上院就他的市代表议案二读发言时,把他提议的方法与伦敦市议会选举所采用的方法相比较,按照后一种方法,每个选区分配一定数目的席位,选民可以对所有候选人每人各投一票而不必指出优先次序。伦敦市的选举机构的确是美国以外全世界任何地方最糟的。我面前放着我党的投票卡,指示我在我目前所在市最近一次议会选举中如何投票。我的选区有六个席位,十五位候选人。我按照党组织的指示给六位候选人各投了一票,六人中没有一人我曾经见过。假使只有一个席位比方说三位候选人,我至少可以充分了解一位候选人的情况,多多少少独立地投上一票,而当地的党委员会也肯定知道我和其他人会这样做。这样,每个党都会散发候选人的一张相片和一份关于他的竞选纲领的书面说明,也会有一个选择一个卓有名望的人当候选人的强烈愿望。但是我没有功夫对十五位候选人形成真正的看法,这十五人根本没有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因此,我只好把票统统投给了党的候选人,参加市选举的人当中,三十个人中恐怕有二十九个都是这样做的。要是由于某种原因,党委会在候选人名单中放进一只美国式的“野狗”①,那我也会投野狗一票的。

    ①野狗:美俚“无耻小人”。——译者

    按照考特尼勋爵的方法,我应当以同样的选票、同样多的了解投票,但是必须从我的党发给我的卡上抄下不同的数字。也就是说,根据一张长选票上的每个名字都代表一个全体选民熟知的人这个假定,考特尼勋爵所提议的制度与伦敦市现行制度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如果根据名字只不过是名字这个事实,那么,两种制度的作用直到计票为止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差别的。

    如果一次选举的唯一目的是查明选民中愿意投各个政党组织提名的候选人的票的准确百分比,并把它记录下来,那么,考特尼勋爵的方法可以整个地采用。但是,英国的经验,还有美国更悠久的经验表明,所提名的候选人的品格至少和他对党的忠诚一样重要,一个由选择得当、大致代表民意的代表组成的议会,要胜于由一些选择不当的代表组成的议会,这些选择不当的代表,就其党的标记而言,引用考特尼勋爵的话,却是“社会的精华、典范、缩影和反映”。

    对考特尼勋爵来说,可作广泛选择的多名制选区,以及可充分利用那种选择的选择选票制②,两者同是他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计划不久就将获得认真讨论,因为议会由于工党崛起和晚近“三角”竞争剧烈之故,马上就得处理这个问题。到那时,就可以有兴趣地看到,关于选举的新的、量的和心理的思想方式日益取代老的、绝对的和理智的思想方式到底能否提高到足以使下院把两者加以区别。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会采取可转移选举制①,以克服“三角竞选”的困难,同时保留单名制选区,使一位候选人的品格能为全体选民知道。

    ②选择选票制:选举者可在选票上注明对被选人的优先选择次序的选举制度。——译者

    ①可转移选举制:选举人在选票上注明,如无人以绝对多数当选,则他的一票转投给某人的选票制度。——译者

    对选举方法进行思考的另一个结果是:1888年以来,议会在改革英国地方政府体制方面大大减少了选举的次数,其公开宣布的目的是提高选举效率。1888年和1894年的两个地方政府法取消了改进委员会、殡葬委员会、教区委员会等好些选举。1902年,单独进行的教育委员会选举被取消,贫民保护人委员会选举肯定也马上就要取消。1894年设立的、标志着自由党恢复旧的民主思想方式的农村教区委员会是失败了,要么被废除,要么不起作用,因为不给它们真正的行政权。但是,撇开农村选区不谈,“市”的居民很快就会只参加议会选举及市议会选举,而伦敦或其郊区的居民只参加议会选举、郡议会选举或市议会选举。平均一年不会要求选举一次以上。

    在美国,人们注意到同样一种向集中选举发展的倾向,把集中作为增强选举责任的手段。在费城,我发觉采取这种集中方式是由于心理上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量的错误。由于改革者只考虑到节约政治力量,却忽视了政治知识的局限性,许多选举都合并在一天进行,以致我看到的费城“一揽子选票”,上面密密麻麻印着一行行候选人名字,共有四百个之多。这对费城政治人员的影响是明显而可悲的。不过,在其他美国城市,集中往往表现为取消许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和官员,而代之以单独一个选举产生的市长,市长靠由他任命的委员会治理全市;由于指望市长的人品在选举期间为全体选区知晓,提名者必须郑重考虑。

    人们还注意到,下院在就1907年上院关于有权在他们认为对自己有利的任何时刻强制举行大选(或公民投票)的要求进行辩论时所显示的以量的和心理学的选举观点代替绝对的、理智的选举观点的愈益增强的倾向。例如,赫伯特·塞缪尔先生论证说,这个要求如果获得通过,将会使富人的选举力量在政治上占到更大便宜,因为富人可以在上院精心选定的日子直接地并通过控制报纸采取行动。罗伯特·塞西尔勋爵反驳说:“那是什么样的对‘人民意志’的批评!”他认为塞缪尔先生没有按照托马斯·潘恩的哲学捍卫民主有点不合理,因为否则他就可以用坎宁①的方式来回答了。目前两院之间的争吵确实可能向人民控制政治意见的产生方法前进一步,以定期举行的大选代替目前在全国骚动时突然解散议会的做法。

    ①乔治·坎宁(1770—1827):英国首相,托利党人。——译者

    但是,在选举过程中,就像在其他许多事情中,人们不敢奢望理智态度中这些缓慢而半无意识的变化足以说明解决我们日益增加的困难所必不可少的机构已大有改进并将贯彻到底,除非以一个有意识的目标使它们加快。在上次伦敦郡议会的竞选中,我必须在投票结束前半小时呆在一个非常穷的选区的投票站里。我眼睛注视着投票结束前一片吵嚷中必然有点不正常的活动,心里却在琢磨我要写的这本书。进来投票的人是双方游说者“最后一次行动”的结果。他们一个接一个迅速而杂乱地进入室内,仿佛被一台超快失灵的机器推向前去。其中约半数是妇女,戴着破草帽,脸色苍白,头发蓬乱。所有的人都神情迷惘,手足无措,都是在糊火柴盒、锁扣眼、制造蹩脚家俱的时候,或在小酒店喝酒的时候,或者因为是星期六晚上的缘故,被从床上拖起来用马车或汽车运送来的。在这陌生的环境中,他们多数人似乎在拼命记住刚才大门口提醒他们应投票支持的那个名字。有几个人喝醉了酒,其中一个显然是我的支持者,他一把搂住我的脖子,给我讲了一桩超出他语言能力的耸人听闻的事儿。我求胜心切,自以为已经胜券在握,但是当时我的主要感觉是强烈感到这绝对不是为一个五百万人口的城市建立政府的哪怕差强人意的办法,只有自觉地、坚决地面对形成政治见解的整个难题才能有所改进。

    可以做些事情(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能做到)来消除英国竞选活动中一些丑恶的现象。酒店在选举日应当关闭,既防止酒醉和草率从事,又创造一种比较严肃的气氛。可惜我们不能像法国那样在星期日进行选举。如果在星期日选举,选民就可以经过二十或二十四小时休息再来投票,即使当着游说者的面也会有坚持自己思考的力量,而目前游说者的冲天干劲必然操纵刚做完一天工作的人们的疲乏的神经。与星期日的宗教用途下意识地相联系的道德责任感对思考也大有裨益,即使反对教权最坚决的人也愿意冒星期日选举会增强教会政权的风险。英国的基督教安息日,尽管有基督教创建者的记录在案的反对,仍然受史前禁忌的传统干扰,难以用来履行最神圣的公民职责,这种情况今后可能改变。另外还可以给投票站增添一点法院式的庄严气氛,如果没有更合适的房子,至少可以把目前使用的肮脏的教室打扫装饰一下。但是选举日外部环境的改善无论多么令人满意,却只能收到很小效果。

    有些作者争辩或暗示说,一旦人类实现社会平等,选举过程中的一切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他们认为,到那时,目前那些富有的人既不会有选举舞弊的动机,也不会在选举上花过多的钱,而目前被剥夺选举权或政治上不活跃的妇女和工人则会在政治中注入一股新的动力。

    如果我们的文明能垂诸永远,社会肯定会有更大的平等。人们将不再继续死心塌地地居住在大城市里,那里的条件非任何敏感的人(无论是从这些条件占便宜的,还是吃亏的)所堪忍受。但是,任何了解政治情况的人都不会相信,更大的平等或选举权普及能够收到把政治组织中的道德和智力方面的困难一扫而光的直接效果。

    单单英国关心政治的人数目的增加本身就会带来一个新的和困难的政治问题。英国积极从事政治,也就是除投票选举外还参加其他政治活动的人,目前还是极少数。不久前,我要在一个竞选大会上讲话,但是弄错了开会地点,来到伦敦北面一个陌生的地方,只好逢人就打听会场或党委办公室在哪里。我有好半天一无所获,最后总算有一个正在回家去吃午茶的马车夫告诉我说,他住的那条街上有一个卖牛乳的人是“搞政治的,可能知道。”伦敦有七十万选民,而一位最有资格了解内情的人告诉我说,真正参加各党选区年会的只有不到一万人,各种党协会的会员只有不到三万人。政治工作被分配给一批专门的热心分子(被不少邻居当作好心的爱管闲事者)去做,这种分工在英国多数地方不及在伦敦来得普遍。但是,据我所知,在英国任何一个郡里,真正积极参加政治的人数都不到全体选民的百分之十。

    我认为,迹象表明,这种现象很快就会改变。英国初等教育法是1870年通过的,小学到1880年可以说已卓有成效,1880年入学的人,当时六岁,现在已经三十四岁。报纸和廉价书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免费图书馆使用的统计资料表明,英国年青一代工人阅读的书报比他们的父辈多好几倍。这一点,再加上各城市脑力活动普遍增多,在社会问题日趋严重的条件下,极可能使人们对选举的兴趣大大增强。假使事实果然如此,目前在地方选区内主持英国三大党事务的少数工作人员就会发觉自己陷入无数个坚持要在挑选候选人以及制定政纲方面出一分力的支持者的重围。这样一来,每个地方党组织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以及官员的任命方法将变得更加复杂。议会将和美国的许多州一样不得不制订一系列法令来防止政党内部管理中的欺骗行为。老百姓将会比现在更清楚地认识到,有效地行使选举权不光是选举当天在选票上划划记号,而是要积极参与任命和控制党委会的工作,对于这项工作,许多其见解对国家极其宝贵的人眼下是本能地敬而远之的。

    但是,关心政治从极少数人扩充到大多数人所引起的最严重的困难,与其说是政治机器方面的,不如说是政治动机方面的。令人惊讶的是,早期的英国民主主义者认为个人利益是政治的唯一动力,竟想当然地(没有认识到这种想当然的性质)说,一个当选议员如果任期很短,必然会感到本身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完全一致。①目前有为数甚多的人,其想像力和同情心足够敏锐和丰富,愿意为公众利益从事无报酬的竞选和管理工作。但是,每一个选举组织者都知道,这样的人的数目从来不够需要,而议员的报酬尽管能使目前被关在门外的好心人挺身而出,同样也使不太高尚的动机变得更加有效。行政工作和立法工作集中于内阁之手虽能节约时间和精力,却使下院年复一年变成更乏味的场所,最近议员们常常对我深表忧虑,唯恐下院的人员会严重退化变质。

    ①詹姆斯·密尔:《政府论》(1825年)。“我们已懂得用什么方法可以防止议员中产生一种与选择他们当议员的人们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那就是,不给他们充分时间可以不遵照那些人的意愿行事。”(第27页)

    就两个老党来说,主要的直接危险是,由于竞选费用日益增加,立法对商业和金融的影响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议员和候选人将从“强干”的公司发起人和金融家当中产生。另一方面,工党现在可以吸收充分数量真正热心公益的人,它在这方面的困难不在于意料中的人的自私,而在于工人阶级生存的社会和智力环境。在过去二十年中,我曾经同不少英国做政治工作的工人打交道,有几年是接连不断,后来是断断续续。我感到,他们基本上有一个极大的便宜,就是生活中一些实在的事情对他们本来就是实在的。比方说,在英国就和在欧洲大陆一样,“有阶级觉悟”的工人是防止欧洲大战恐怖的主要支柱。但是,随着他们人数和责任的增加,我认为,他们必须学习大规模代议政体的智力条件的一些相当深刻的教训。城镇工人生活的天地里是很难选择朋友的。如果他是自大狂气质(成为政治家的正是这种人)就只能在车间里找伙伴,在公共住宅里找邻居——这些人都生活在他鼻子底下。因此,他的存在所必不可少的社会美德就是愉快地容忍人性的一般缺点。他十分清楚自己做工的地位不可靠,习惯于帮助人和被人帮助,极不愿意使任何人“丢掉饭碗”。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读书甚少,他是在一个没有几本书的家庭里长大的:如果他长大后自己也不读书,不是他直接观察到的东西对他来说就相当虚幻模糊,对不懂的事情很容易多疑。另一方面,如果他成年后才开始读书,文字和思想对他就容易有一种抽象和概括的性质,同他的日常生活格格不入。

    现在,政府所需要的美德首先是习惯于懂得我们从书本中推断出其存在的事物就和我们亲身感受的事物一样地重要,例如,从一张候选人名单中找一个合适的人,并用衡量一个他曾经在前一天见过并对之喜欢或同情的人的同样标准来衡量一个从未见过的人;或者以完全不偏不倚的态度就一项从地图上知道的地区与天天见到的地区之间的改良措施作出决定。如果一个当选治理一大片地区的代表让他的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好恶左右他的决策,他的亲朋好友和他的好恶就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策动和利用。同样的困难产生于纪律问题,受一位官员无能之害的千千万万无名者的利益必须与这位由于受处分或撤职而受损失的官员的利益相抵消;正如一个工人必须使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与他对自己工友的同情相抵消的无数事例一样。

    这些事实所产生的政治危机目前在议会工党中还不太大。被选送进议会的工人至今照例都是一些智力超群、道德高尚、并有丰富政治经验的人。但是,任何一个旨在实现社会平等的计划,其成败主要都决定于实施该计划的地方机关,而工人阶级只能输送一些能力和经验都较有限的人到这些机关中去。我本人在许多选举产生的地方机关做过工作,从来没有一个机关的多数工作人员是挣周薪的。但是我同不少工作人员谈过话,他们当中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出身的都有,他们所说的话证实了我从切身观察得出的结论,即在这样一个机关里,既能看出高度的热心、同情和工作干劲,又能看出在处理局部利益和执行官方纪律方面很难维持较高的标准。

    在这种机关里,许多人都不懂得,一个好心肠的人处理他个人开支的方式(例如因为一个相当不中用的零售商人家庭人口多而继续作成其生意,或者由于不愿被指摘存心不良而不对账目表示怀疑),如果在使用公家机关的大宗款项方面也依法炮制,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迹象甚至表明,好心而非恶意地随便使用公款(这在美国曾造成极其悲惨的后果),极容易被那些其赐与和接受个人恩惠的习惯已变成蓄意欺骗的人非法利用。两年前,西哈姆一个贫民救济委员因被控贪污而自杀。《星报》派记者去调查,这位记者写了一篇专栏文章,其中说:“他的去世使本地区失去了一位不知疲倦的公益工作者。他把全部闲暇时间都用来为郡议会、贫民救济委员会和自由党的利益服务。”据称“他的一个朋友”对《星报》记者说:“你们轻而易举就能了解他的菩萨心肠。济贫院的贫民们将永远怀念他。”①当你吃力地读完有关美国市政府贪污**的大量证据以后,“菩萨心肠”这个词语会使你不寒而栗。

    ①《星报》,1906年11月28日。

    英国合作社运动和工会运动的早期历史充满了这些可悲的失败事例。两种运动说明一种新的和更有说服力的理想可以缓慢地形成,但是这种理想不会不费力气地自动实现,要使它永远行之有效,就必须每代人自觉地进行有组织的思考。

    这些困难过去主要是由民主主义的反对者指出的。但是民主主义要获得成功,这些困难就得由民主主义者自己来坦率地研究,正如造桥的是工程师而不是根本反对造桥的渡船主。工程师的任务是计算材料所能承受的张力,他要提高他的计划的安全系数,就必须把增强材料的化学手段以及缩小材料的张力的结构变化当做同一个量的问题中的多种因素。所以,那些希望提高民主主义的安全系数的人必须具备寻求真理的精神,既要估计每个公民的政治力量在一定时期内能被道德和教育的变化增强到什么程度,又要估计在民主结构中维持、扩大或发明那些能防止对公民过高要求的办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