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讲 唐代(2/2)

资格了。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则须经过吏部之再考试,所考重于其人之仪表及口试,乃及行政公文等。大抵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又因吏部试有进士、明经诸科,故此制又称科举制。自唐至清,此制推行勿辍。即孙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里,亦特别设有考试权。这一制度,在理论上,决不可非议,但后来仍然是毛病百出。然我们并不能因其出了毛病,而把此制度一笔抹杀。谓政府用人,何不能民主投票方式。其实西方近代的选举投票,亦何尝没有毛病。而且我们把现行通行的制度来作为批评千余年前的旧制度之一种根据,那是最不合情实的。在西方现行的所谓民主政治,只是行政领袖如大总统或内阁总理之类,由民众公选,此外一切用人便无标准。这亦何尝无毛病呢?所以西方在其选举政治领袖之外,还得参酌采用中国的考试制度来建立他们的所谓文官任用法。而在我们则考试便代替了选举。故唐代杜佑著《通典》,首论食货(即是财政与经济),此为选举。其实在汉为选举,在唐即为考试。可见在中国政治传统上,考试和选举是有同样的用意和同样的功能的。西方现行民主政治,乃系一种政党政治,政务官大体在同党中选用,事务官则不分党别,另经考试。此项官吏,可以不因政务官之更换而失去其服务之保障。在中国则一切用人,全凭考试和铨叙,都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即位高至宰相,也有一定的资历和限制,皇帝并不能随便用人作宰相。如是则变成重法不重人,皇帝也只能依照当时不成文法来选用。苟其勿自越出于此种习惯法之外,也就不必定要一一再咨询众意。这也不能说它完全无是处。如必谓中国科举制度是一种愚民政策,由一二皇帝的私意所造成,这更不合理。当知任何一种制度之建立,傥是仅由一二人之私意便能实现了,这便无制度可讲。若谓此乃皇帝欺骗民众,而且凭此欺骗,便能**几百年,古今中外,绝无此理。若民众如此易欺易骗,我们也无理由再来提倡民主政治。凭事实讲,科举制度显然在开放政权,这始是科举制度之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汉代的选举,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开放的范围,较诸汉代更广大,更自由。所以就此点论,我们可以说唐代的政治又进步了。当时一般非门第中人,贫穷子弟,为要应考,往往借佛寺道院读书。如王播即是借读于和尚寺而以后做到宰相之一人,饭后钟的故事,至今传为佳话。但唐代的科举制度,实在亦有毛病。姑举一端言之,当时科举录取虽有名额,而报名投考则确无限制。于是因报考人之无限增加,而录取名额,亦不得不逐步放宽。而全国知识分子,终于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无法安插,只有扩大政府的组织范围。唐代前后三百年,因政权之开放,参加考试者愈来愈多,于是政府中遂设有员外官,有候补官,所谓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这是政权开放中的大流弊。此项流弊,直到今日仍然存在。当知近代西方所谓的民主革命,乃由政权不开放而起。而中国则自唐以下,便已犯了政权开放之流毒。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不仅是药不对病,而且会症上加症。若要解决中国社会之积弊,则当使知识分子不再集中到政治一途,便该奖励工商业,使聪明才智转趋此道。然结果又很易变成资本主义。在西方是先有了中产社会,先有了新兴工商资本,然后再来打开仕途,预闻政治。而中国则不然,可说自两汉以来,早已把政权开放给全国各地,不断奖励知识分子加入仕途,而同时又压抑工商资本。只鼓舞人为大学者,当大官,却不奖励人为大商人,发大财。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大体上是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策。政治措施,存心在引导民间聪明才智,不许其为私家财力打算无限制的发展。于是知识分子竞求上政治舞台去做官,仕途充斥,造成了政治上之臃肿病。读书人成为政治脂肪。若再奖励他们来革命,来争夺政权,那岂得了?可见任何制度有利亦有弊,并不是我们的传统政治知识**黑暗,无理性,无法度,却是一切合理性有法度的制度全都该不断改进,不断生长。

    三、唐代经济制度

    甲、唐代的租庸调制

    现在再讲唐代的经济制度,主要的仍先讲田赋。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均田制所与古代的井田制不同者,井田乃分属于封建贵族,而均田则全属中央政府,即国家。均田是郡县制度下的井田,而井田则是封建制度下的均田。说到租额,则仅为四十税一,较之汉代三十取一,更为优减。“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在孟子书里即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项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中国既是一个农业国家,人民经济,自然以仰赖土地为主。唐代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便可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病。唐代租庸调制,大体比汉代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而且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这是唐制较胜于汉制之所在。

    乙、唐代账籍制度

    然而这一制度,即从北魏均田制算起,时期维持得并不久,而且推行也并不彻底。因为北朝乃及初唐,全国各地,都是大门第豪族分布,而他们则依然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即使是不彻底的均田制度,也并不能长久持续。推行了一时期,便完全破坏了。依照历史来讲,租庸调制之所以能推行,全要靠账籍之整顿。唐初的人口册是极完密的。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载上。当时的户口册就叫籍,全国户口按照经济情况分列九等。此项户口册,同样须造三份,一本存县,一本送州,一本呈户部。政府的租调,全都以户籍为根据。账则是壮丁册子,在今年即预定明年课役的数目,这是庸的根据。唐制每岁一造账,三岁一造籍。壮丁册子一年重造一次,户籍册子则三年重造一次。一次称一比,因其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账相比对。唐制,州县经常须保存五比,户部经常保存三比,如是则地方政府对户口壮丁变动,可以查对到十五年,户部可以查核到九年。这一工作相当麻烦。户口有异动,田亩有还授(丁年十八授田,六十为老还官),这样大的一个国家,普遍经常地调查登记改动校对,丝毫不能有疏忽与模糊。这须具有一种精神力量来维持,否则很不容易历久不衰。况且唐代很快便走上了太平治安富足强盛的光明时代,那是人不免感到小小漏洞是无关大体的。某一家的年老者已逾六十,他的名字没有销去,小孩子长大了,没有添列新丁。新授了田的,还是顶补旧人的名字。这些偷懒马虎是难免的。然而这些便是此后租庸调制失败的最大原因。恐怕并不要到达户口太多,田亩太少,田地不够分配,而租庸调制早得崩溃了。这是一种人事的松懈。至于地方豪强大门第从中舞弊,阻扰此项制度之进展,那更不用说了。即就账籍制度言,可见每一项制度之推行与继续,也必待有一种与之相当的道德意志与服务忠诚之贯注。否则徒法不能以自行,纵然法良意美,终是徒然。而且任何一制度,也必与其他制度发生交互影响。故凡一制度之成立,也绝非此制度可以单独成立的。再说此项制度,其用意颇近似现代所谓的计划经济。这要全国民众,每个家庭,每个壮丁都照顾到,计划到。在近代大规模地利用科学统计,交通方便,声息灵活,印刷术容易,尚且感到有困难。古代交通既不便,政府组织简单,纸张亦贵,书写不便,这些都是大问题。在这种情形下,户口登记逐渐错乱,此制即无法推行。迫不得已,才又改成两税制。唐代的租庸调制,可说结束了古代井田均田一脉相传的经济传统,而两税制则开浚了此后自由经济之先河。

    丙、唐代的两税制

    唐代的两税制,开始在唐德宗健中元年,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自此以来,直到今天,中国田赋,大体上,还是沿袭这制度。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此制与租庸调制之不同,最显著者,据唐时人说法,两税制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这是说你从江苏搬到湖北,也如湖北人一般,不分你是主是客,只要今天住在这地方,就加入这地方的户口册。如是则人口流徙,较为自由了。又说“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说你有多少田,政府便向你收多少租。如是则义务劳役等种种负担,也获解放了。这不能不说是此制之好处。然而政府不再授田,民间自由兼并,所以两税制一行,便把中国古代传统的井田、王田、均田、租庸调,这一贯的平均地权、还受田亩的做法打破。这样一解放,直到清代,都是容许田亩自由买卖,自由兼并。这一制度和古制相较,也有它的毛病。据当时一般意见说,租庸调制三个项目分得很清楚,现在归并在一起,虽说手续简单,但日久相沿,把原来化繁就简的来历忘了,遇到政府要用钱,要用劳役,又不免要增加新项目。而这些新项目,本来早就有的,只已并在两税中征收了,现在再把此项目加入,岂不等于加倍征收。这是税收项目不分明之弊,而更重要的,则在此一制度规定租额的一面。中国历史上的田赋制度,直从井田制到租庸调制,全国各地租额,由政府规定,向来是一律平均的。如汉制规定三十税一,唐制则相当于四十而税一,这在全国各地,一律平等,无不皆然。但两税制便把这一传统,即全国各地田租照同一规定数额征收的那一项精神废弃了。在旧制,先规定了田租定额,然后政府照额征收,再把此项收来的田租作为政府每年开支的财政来源,这可说是一种量入为出的制度。但两税制之规定田租额,则像是量出为入的。因当时杨炎定制,乃依照其定制的前一年,即唐代宗之大历十四年的田租收入为标准而规定以后各地的征收额的。如是一来,在政府的征收手续上,是简单省事得多了,可以避免每年调查统计垦田数和户口册等种种的麻烦,但相因而起的弊病却大了。因为如此一来,就变成了一种硬性规定,随地摊派,而不再有全国一致的租额和税率了。

    让我举一个具体的实例来讲。据当时陆贽的奏议说: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阒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这因为两税制之创始,本因以前的账籍制度淆乱了,急切无从整理,才把政府实际所得的田租收入,以某一年为准而硬性规定下来,叫各地方政府即照此定额按年收租。若某一地以某种情况而户口减少了,垦地荒旷了,但政府则还是把硬性规定下来的征收额平均摊派到现有的垦地和家宅去征收。于是穷瘠地方,反而负担更重的租额,形成如陆贽所说,由五家来摊分十家的负担,这岂不凭空增加了他们一倍的租额吗?于是那地的穷者愈穷,只有继续逃亡,其势则非到一家两家来分摊这原来十家的负担不止,而此一家两家则终必因破产而绝灭了。

    再换一方面推想,那些逃户迁到富乡,富乡的户口增添,垦地也多辟了。但那一乡的税额也已硬性规定下,于是分摊得比较更轻了。照此情形,势必形成全国各地的田租额轻重不等,大相悬殊,而随着使各地的经济情况,走上穷苦的更穷苦,富裕的愈富裕。这是唐代两税制度严重影响到此后中国各地经济升降到达一种极悬殊的情形之所在。虽说此后的两税制,曾不断有三年一定租额等诏令,但大体来说,自唐代两税制创始,中国全国各地,遂不再有田租额一律平等的现象,则是极显著的事实呀!

    唐代两税制,规定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因此农民必得拿米粮卖出,换了钱来纳税。如是则商人可以上下其手,而农民损失很大。让我再举一实例。据当时的陆贽说: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百文。往输其一,今过于二。又据四十年后的李翱说: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当时绢一匹为钱四千,米一斗为钱两百,税户输十千者,为绢二匹半而足。今绢一匹,价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十二匹。况又督其钱,使之贱卖耶?假今官杂虚估以受之,尚犹为绢八匹,比建中之初,为加三倍。这一项田租改征货币的手续,也从两税制起直延续到现在。最主要的是,则是政府为这财政收支以及征收手续之方便起见,而牺牲了历史上传统相沿的一项经济理想,即土地平均分配的理想。自两税制推行,政府便一任民间农田之自由转移,失却为民制产的精神。结果自然会引起土地兼并,贫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奖励了地主的剥削。

    总之,这一制度之变更,是中国田赋制度上的最大变更,这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制度土地制度古今之变的一个至大项目。两税制结束了历史上田赋制度之上半段,而以后也就只能沿着这个制度稍事修改,继续运用下去。这虽不能说是历史上之必然趋势,然而也实在有种种条件在引诱,在逼迫,而始形成此一大变动。中国历史上的经济与文化基础,一向安放在农村,并不安放在都市。先秦时代的封建贵族,唐以前的大家门第,到中唐以后逐渐又在变。变到既没有封建,又没有门第,而城市工商资本,在中国历史传统上,又始终不使它成为主要的文化命脉。一辈士大夫知识分子,还可退到农村做一小地主,而农村文化,也因此小数量的经济集中而获得其营养。若使中唐以后的社会,果仍厉行按丁授田的制度,那将逼使知识分子不得不游离农村,则此下的中国文化也会急遽变形。这一点,也足说明何以中唐以下之两税制度能一直推行到清末。

    丁、汉唐经济财政之比较

    现在再把汉唐两代的经济财政政策两两相比,又见有恰恰相反之势。汉代自武帝创行盐铁政策,这是节制资本,不让民间过富,而在经济之上层加以一种限制。其下层贫穷,政府却并未注意到。总说汉代田租是很轻的,但农民并未得到好处,穷人还是很多,甚至于逼得出卖为奴。政府的轻徭薄赋,只为中间地主阶层占了便宜。唐代的经济政策,其主要用意,在不让民间有穷人。租庸调制的最要精神,不仅在于轻徭薄赋,尤其是侧重在为民制产。至于上层富的,政府并不管。在开始,商业尽自由,不收税。而每一穷人,政府都设法授田,使其可以享受水准以上的生活。简单说:好像汉代是在社会上层节制资本,而下层则没有力量管;唐代注意社会下层,由国家来计划分配,而让上层的富民能自由发展。这一情形,似乎唐代人更要高明些。他可以许你过富,却不让你过穷。这更有些近似现代英美的自由经济。汉代人似乎不大高明,他只注意不让你过富,而没有法子防止一般劳苦下层民众之陷入于过穷。不过这也仅是说汉唐两代关于经济政策之理想有不同,而亦仅限于初唐。待后租庸调制崩溃,改成两税制,茶盐各项也都一一收税,便和汉代差不多。至于汉代之盐铁政策,起于武帝征伐匈奴,向外用兵,而唐代租庸调制之破坏,以及茶盐诸税之兴起,也由于玄宗以下,先是向外开疆拓土,直到德宗时代,因向外用兵而引起军人作乱,内战频起,总之是由兵祸而引起了经济制度之变动,则汉唐并无二致。

    四、唐代兵役制度

    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遍及全民众,可说是一种兵农合一制。依照现代人**,这是一种社会经济与国防武装的紧密联系。唐代兵役制度改变了,可说是另一种的兵农合一制。我们不妨说:兵农合一可有两种方式:一是汉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亦即是全农皆兵,把国防武装寄托于农民的生产集团,生产集团同时即是武装集团。唐代的兵农合一,则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所以只能说是全兵皆农,而并非全农皆兵。把武装集团同时变成生产集团,每个军人都要他种田,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这一制度,从北周苏绰创始,唐代人不过踵其成规。从历史上讲来,唐制似乎又要比汉制好一些。因为中国国家大,户口多,不需要全农皆兵。全农皆兵,反而变成有名无实,训练不精。只要全兵皆农,不是军人坐食饷粮,安逸无事,就够了。这种全兵皆农制,在当时称之为府兵。

    为何叫府兵呢?上面讲过,当时的地方政府分两级,下一级是县,上一级是州,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府兵之府,是在地方那个行政区域州县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府是指的军队屯扎地。譬如在台北市,台北县这一地区里,另划一个军事区域,这区域就称为府。唐代都称之为折冲府,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这些军人又是怎样来历呢?当时户口本分九等,这都是根据各家财富产业而定。我们只由此一节,也便想见当时的政治规模,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你想在一千多年前,全国户口就调查得很清楚,而且还要根据各家经济情况分成九个等第,那是何等细密的用意!据当时法令,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愿意当兵的,由政府挑选出来,给他正式当兵。当兵人家的租庸调都豁免了。这是国家对他们的优待。此外则更无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许军人自办。这样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个府,府就等于现在的军区。若果某地是军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设立一个府。募招上中等人家壮丁籍为府兵。这种府的数目,有时多,有时少。大概唐代全国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若假定这八百个府都是中府的话,那唐代全国便有八十万军队,大概最少也有四十万。而这四十万乃至八十万的军队,并不要国家一文钱,一粒米来给养,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立生产。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将近三百个),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之所谓关内,即山西函谷关以西长安四围之附近地区。其余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个府,便分布在全国,而山西和其他边疆又比较多一些。其他地区又少一些,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并无一府的。府兵也是到了二十岁才开始服役,每个府兵须到中央首都宿卫一年。此外都在本府,耕田为生,而于农隙操练。当宿卫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上番则正如汉人所谓践更。只汉人践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则向中央服役而已。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的,宿卫一次得五番,一千里的七番,一千五百里者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十二番。照番数计算,五百里者往返两次,适抵二千里者往返一次。一千五百里者往返三次,适抵二千里以外者往返两次。计番数,可以轮番到中央,上宿平均劳逸。若遇国家有事,则全国各府均可抽调,并不与宿卫番数相干。这是说的兵队。至于军官呢?在中央直辖有十六个卫,每个卫,都有一个名称,各卫的都设有大将军。有事打仗,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军队回到本乡,在他府里有一个折冲都尉,是主平时训练的。所以唐代养兵,既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使预问政事。除却战事外,也并不统带军队。武官立功,以勋名奖励。文官分品级,武官分勋阶。故武官又称勋官,勋官有爵号无实职。立功以后,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然而他获有勋爵,国家社会对他自有某种优待。有时是经济的,有时是名誉的。《木兰词》所谓策勋十二转,勋位也是一级一级升上的,这不是升官,而是升勋。武官有勋无职,因此并不干预政治,而自有其尊荣。唐代就根据这个府兵制度来统治全国,同时向外发展,变成当时全世界第一个强大的国家。

    但后来府兵制度也失败了,怎样失败的呢?这也不是当时人不要此制度,而实由于人事之逐步颓废,而终致于不可收拾。第一,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轮值宿卫,这些当宿卫的府兵,论其家庭经济,都是很殷实的,平素的生活也都过得好,这因穷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准当兵的。在唐太宗时,这种士兵到中央宿卫,皇帝自己也时同他们在宫廷习射。政府看得起他们,他们也就自觉光荣。后来天下太平,每常几万人轮番到中央,没有事情做。皇帝当然也不再注意到他们了,于是今天某大臣要盖花园,明天某亲贵要造宅第,都向军队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帮忙。士兵变成了苦工,受人贱视。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规避。第二,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阵亡,军队立刻把名册呈报中央,中央政府也马上会下命令给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难士兵家里去慰问,送他勋爵,给他赏恤。阵亡军人的棺木还没运回,而政府一应抚恤褒奖工作都已办妥了。这等事关系极大,尤其在军队的精神上,有说不尽的鼓励。我们看现代西方国家,也在这样做。但中国唐代,早就这样做了。到后来,军队和政府,还是犯了一个松懈病,疏慢病。军队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报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头转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为此事专派人去办抚恤慰问。那士兵的阵亡死讯,私下已经传到他家里,战事也结束了,军队也复员了,但死者家属,还不见政府派来人。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这样地渐渐失去了。此外已经有了相当勋位的军人,正因为勋位仅仅是一种荣誉,并不与实职官员一般,换言之,他还是一个兵。而于是政府要员,有时还要派他去服力役,给差唤。因此勋位在身,不为荣而转为辱。倘使别人称呼你勋位如中尉、上校之类,已不是一种尊敬,而成了一种讥讽了。武官的勋名被人看不起,军人的地位也就堕落了。后来愈趋愈坏,政府刻意开边,开边需要防戍边疆的军队。本来府兵打完仗就复员,现在变成没有复员了,要你长期戍边。最初去戍边的,还可交替轮番,后来后方不上紧,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旧的要想复员也复不成。于是两年三年地继续,而这些兵本都是殷实之家的子弟,他们的衣服、马匹、兵器,都是自己置备制造随身携带去的。因为他们田地不要租,又不要向国家当差服役,所以有力量自备武装,长短肥瘦当然称身,刀枪轻重,也能配合他的体力,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这些的,前途立功,也要靠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马匹都很好,很讲究,很精良,这也是府兵之不可及处。而且那些府兵,仍恐国家薪饷不够用,随身还要带点零用钱。唐代用绢作币,大家携带绢匹,到了边疆,边疆的营官说:你们的绢匹该交给我,存放在储藏室,待需要时再领取。于是故意叫士兵们作苦工,一天做八点钟的,要他们做十点钟,吃睡都不好,处处折磨他,希望他死了,可以把他存放的财物没收。这许多事,正史所不载,要在许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然而正因为这许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即如杜工部诗:“一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这就是说军队没有复员,没有休息了。于是府兵怕到边疆,在本府先自逃亡。出外不返的,也都家破田荒,没有后代了。后方兵员枯竭,政府有钱有势,不在乎,临时买外国人当兵。边疆上逐渐都变成外国兵。安禄山、史思明,看他们名字是中国式的,而且是中国边疆大吏,寄付与国防重任的,实际上就都是外国人。打平安史之乱的李光弼,与郭子仪齐名,其实李光弼也就是外国人。这是唐代一个特殊现象。这因唐代武功太大,四围都成中国的下属,唐太宗已被称为天可汗,这如称皇帝的皇帝,唐代实在太富太强了,他们忽忘了民族界线,他们不懂害怕外国人,不懂提防外国人,大量使用外国人当兵作将,结果才弄得不可收拾。于是唐代的府兵一变而成为藩镇,军阀割据,胡族临制。那真是惊天动地的大变迁,那何尝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的变动呢?所以我们要研究政治制度,也该放大眼光,不要单就制度来看制度才得呀!

    五、唐代制度综述

    现在再略一综述唐代的制度。论中央政府之组织,结束了上半段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论选贤与能,结束了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论租税制度,结束了上半段的田租力役土贡分项征收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单一税收制。论到军队,结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综此几点,我们可以说: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唐以后中国的历史演变是好是坏,那是另外一回事,但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就再没有罗马。唐室覆亡以后,依然有中国,有宋有明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最勘研寻的一个大题目。这也便是唐代之伟大远超过罗马的所在,更是它远超过世界其他一切以往的伟大国家之所在。但专就中国论,汉以后有唐,唐以后却再也没有像汉唐那样有声色,那样值得我们崇重欣羡的朝代或时期了,那也是值得我们警惕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