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英国人(1/2)

    上面在“汉撒商人”一章里已经提到,英国的农业和养羊业怎样由于受到了国外贸易的影响而获得发展,怎样国外技工由于不能在他们本国安居乐业而逃到英国,由于芙政府对他们抚绥有方而使英国毛纺织业逐渐达到了繁盛状态,并怎样由于工业进步与伊丽莎白女王英明果断的措施,使以前由外人垄断的一切国外贸易,顺利地转入本国商人之手。

    关于英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上面第二章里已经谈到了一些,在接着谈下去以前,让我们先谈一谈英国工业的起源。

    我们要追究英国工商业巨大发展的根源,主要应该从它的养羊业和毛仿织业谈起。

    在汉撒商人的踪迹初次出现于英国国上以前,英国的农业很简陋,它的牧羊场也是微不足道的。牲畜在冬季饲料不足,因此每逢秋季,就有很大一部分不得不加以屠宰,结果畜产和肥料两者都感到缺乏。那个时候猪肉是肉类的主要供源,情况正与一切未开化地区——如以前的德国与现在的美国未开发地带——样,其间的理由是很明显的。猪比较地不需要照顾,比较地会自己寻食,在荒地与山林中都可以觅得丰富的食料,只需保存相当数量的孕猪过冬,明年春季就稳可以有大群小猪。

    但是国外贸易有了发展以后,猪的饲育就逐渐减退,养羊业就有了较大发展,跟着是耕作方法和牛的牧养也有了很快的改进。

    休谟在他的《英国史》里对于十四世纪初叶英国农业状况,曾有一段很有趣的叙述:“斯宾塞勋爵于1327年就他所有的六十三处田产计算了一下,一共有羊二万八千只、公牛一千头、母牛一千二百头、马五百六十匹、猪二千只,平均每处田产有羊四百五十只、牛三十五头、马九匹、猪三十二只。”

    从这一段记载可以看出,英国即使在那样早的时期,羊的畜养数量就已经比其他一切家畜的合许数量还要大得多。由于从养羊事业可以获得巨大利益,因此在那样早的时期,英国贵族对于工业以及农业的改进就已经发生了兴趣;而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的贵族,在那个时候对于他们所有田产的大部分,除了用来畜养大群麋鹿以外,还不懂得别的更好的利用方法,他们除了用种种敌对行为向邻近城市及其商业找麻烦以外,也不晓得还有什么更加正当的事业。

    在那个时期,正如匈牙利在较近时期所发生的情形一样,羊群在英国逐渐有了高度发展,有多处采地以拥有羊一万只到二万四千只相夸耀。在如此情况下,当伊丽莎白女王采取保护措施时,原来已有很大发展的毛织业即迅速达到高度繁荣,这是势所必然的。

    在第二章曾述及汉撒同盟向德国议会请求对英国进行报复时,提到英国每年输出毛织品的估计是二十万匹,在詹姆士一世时这项输出总值已经达到了二百万镑那样的庞大数额,但是在1354年时羊毛出口总值还仅仅是二十六万七千镑,而所有其他物品的出口价值并计也不过一万六千四百镑。到詹姆士一世时止,英国所制毛织品的绝大部分总是在未加工状态下运到比利时,然后在那里加以染色、整理的;当这位国王及查理一世时代,由于采取了保护和鼓励措施,英国的呢绒加工技术达到了高度完善境地,从此国外比较精细的毛织品就几乎不再输入英国,而英国输出的毛织品则全部是经过染色并精细加工的。

    英国商业政策在这些方面的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应当指出,当近代麻布、棉布、丝绸、铁的生产事业还没有获得大发展以前,毛织品在对一切欧洲国家的贸易、尤其是对北欧各王国、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国以及东印度群岛与西印度群岛的贸易中,占交易媒介的最大部分。早在詹姆士一世时代,英国毛织品出口占各种出口品总量的十分之九,这是一个绝对确切无疑的事实,这一工业当时在国际贸易所占地位重要到什么程度,由此可以想见。

    这一项用品的制造,使英国能够把汉撒同盟逐出俄罗斯、瑞典、挪威和丹麦市场,使它在与地中海东部各国及东印度群岛、西印度群乌的贸易中获得了其中最丰富的果实。也就是这一工业促进了煤业的发展,从而又兴起了广泛的沿海贸易和渔业,这两者构成了海军力量的基础,因此,使那个著名的航海条例得以实行,而为英国海上优势打下基础的也就是这个条例。英国的羊毛工业是各业中的一个主干,许多别的工业围绕了这个主干而获得发展,这就使这一工业成为英国工商业与海军力量得以积极发展的基础。

    这个时候英国对于其他各部门工业也并没有忽视。

    在伊丽莎白统治下,金属制品与皮革制品,还有许许多多别的工业品的输入,就已悬为例禁,而对于德国矿工与金属业工人的移入则积极鼓励。所需的船舶以前是向汉撒商人购买的,或者是在波罗的海口岸订造的;但是它在这方面限制与鼓励双方并进,尽力设法促进国内造船事业。

    为了造船,需要由波罗的海各口岸购入木材,这又大大推动了英国对那些地区的出口贸易。

    英国人捕制青鱼是从荷兰人那里学来的,捕鲸是从比斯开湾沿岸居民那里学来的;政府对于这两种渔业这时都用了奖励办法来积极推进。詹姆士一世对于造船业与渔业的鼓励有着特别热烈的兴趣。他不断地劝告他的百姓多吃些鱼,我们对于这种举动虽然不免要觉得有些好笑,然而不能不对他作出公正评价,他对于英国远大前途的方向何在,是有真知灼见的。还有,大批的新教徒技工被腓力二世与路易十四分别从比利时与法国逐出以后流入英国,这一点使英国在工艺上、工业资本上获得了无可计量的增益。英国精细呢缄的制造,麻布、玻璃、弤张、帽子、绸缎、钟表等工业技术上的改进,以及一部分五金工业的建立,都是靠了这些人而获得实现的。它懂得怎样利用禁止输入与高额关税来促使这些工业迅速发展。

    每一个欧洲大陆国家都是这个岛国的老师,它的每一种工业技术都是向这些国家模仿得来的,它学会了以后就把这些工业建立在自己的国土上,然后在关税制度下加以保护,促使它们发展。威尼斯在玻璃制造技术上(还有其他许多奢侈品制造业)不得不甘拜下风;波斯对于地毯织造与染色的技术终于不得不告放弃。

    英国一旦掌握了任何一个工业部门就锲而不舍,给与密切的注意和照顾,经几个世纪而不倦,就象保护幼苗那样地小心周到。任何一种工业,靠了勤奋、技术和节约,不久总有所成就,总有利可图的;任何一个在农业上、文化上已经有了发展的国家,其幼稚的工业如能加以适当的保护,不论开始时怎样缺点累累,成本高昂,通过实践、经验与国内竞争,其产品一定能够在任何方面与国外竞争者的老牌产品相匹比而毫无愧色;任何某一种工业的成功总不是孤立的,总是与许多别的工业的成就相辅相依的;任何一个国家,对于工业工作如果能代代相传,历久不懈,把前一代留下的工作由后一代紧接着继绩下去,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就必然会发展——如果还有人不相信这些,或者对于这些情况完全无知,那么在他大胆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前,或者在他向操着国家祸福之权的执政诸公献策以前,我们敢请他先读一读英国工业发展的历史。

    在乔治一世统治下,英国的政治家们早就清楚地看到:这个国家的强大所应依靠的基础是什么。1721年英国议会开幕时,这位国王经内阁授意曾这样说,“输出制成品并输入原料,对于公共褔利的促进显然是再有利也没有的。”

    这是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商业政策的主导原则,以前威尼斯共和国的商业政策也是如此。这一点在今天(1841年)的有效性与伊丽莎白时代毫无二致。由此所产生的效果是全世界所共睹的。有些理论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认为英国并不依靠它的商业政策,尽管没有这个政策,它也仍然会臻于富强的。他们也同样可以这样说,树木当幼弱时虽然曾用篱笆和支木加以扶持,然而它并不是靠了这些成长起来的,尽管没有这些,它仍然会发荣滋长,果实累累的。

    国家的一般政策与政治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就这一点而言,英国历史所提供的证据也是非常确凿的。英国工业的勃然兴起以及由此发生的人口增加现象,显然使咸鱼与煤的需要激增,由此又大大促进了专用于渔业与沿海贸易的商船业务的发展。渔业与沿海贸易两者以前都操于荷兰人之手。这时英国人受到了关税提高与津贴制的鼓励,他们就用自己的力量来经营渔业,同时通过航海条例,不但使英国海员掌握了海上运煤业务,而且掌握了本国的全部海运业务。英国商船事业由此获得了发展以后,它的海军力量也有了相应的增长,从而使它有力量与荷兰舰队相对抗。航海条例实施以后不久,英荷之间爆发了海战,使荷兰人与英吉利海峡对岸各自的贸易差不多完全陷于停顿,他们在北海与波罗的海的船只几乎全部为英国的私掠船所歼灭。休谟估计在这次战役中荷兰船舶被英国巡洋舰所夺得的为数达一千六百只;达夫南特别在他的《国库岁入报告》里说明,在英国航海条例实施以后二十八年间,英国的航运业比前增长了一倍。

    就英国航海条例实施以后比较重要的结果而言,以下几点是值得格外注意的:1.英国对所有北欧王国、对德国与比利时的贸易(输出制成品,输入原料)都有了扩展,根据安德森的记载,在1603年以前,英国对这些国家的贸易几乎完全被荷兰人排挤掉。

    2.对西班牙与葡萄牙以及其西印度群岛殖民地的走私买卖,有了大量的扩展。

    3.英国的捕制青鱼与鲸鱼业务有了显著的增进,这类业务原来是几乎全部为荷兰人所独占的。

    4.英国于1655年征服了牙买加,这是它在西印度群乌最重要的殖民地,从此它得以控制西印度群岛的制糖业。

    6.1703年与葡萄牙签订了麦修恩条的,关于这件事在叙及西班牙与葡萄牙情况时当作详尽分析。这一条约使荷兰人与德国人同葡萄牙及其殖民地的重要贸易关系完全断绝。葡萄牙从此完全沦于在政治上依附英国的地位,而英国通过它对葡萄牙贸易中所获得的金银,得到了对中国与对东印度群岛大规模扩展商业关系的资力,从而为它庞大的印度帝国打下基础,并且夺得了荷兰人最重要的几个商业根据地。

    以上所举最后两个结果彼此之间是有密切关联的,英国蓄意要把葡萄牙和印度两个国家作为它发展自己前途的两个工具,其间所使用的手腕是特别值得注意的,西班牙和葡萄牙除了贵金属以外,在贸易中可以提供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别的东西,而东方所需要的,除毛织品外,主要就是贵金属。这样的局势就显得在英国人面前是处处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上面曾提到英国执政者坚持不舍的一个原则是输出制成品,输入原料,而东方在贸易中所能提供交换的主要只是棉织品与丝织品,这一点是与他们的原则格格不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怎样应付呢?他们是不是在葡萄牙销售毛织品、在印度购入棉织品和丝织品而从中取利以后,就这样心满意足了呢?决不是的。英国执政者的目光所注,并不到此为止。

    他们如果允许印度的棉、丝织品自由输入英国,那么英国的棉织业和丝织业马上就得垮台。印度不但有着劳动力与原料代价都较低的有利条件,而且有着好几百年来相传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在自由竞争制度下,这类有利条件的效果如何是没有争论余地的。

    但英国并不愿意为了在亚洲建立殖民地而使自己在工业方面屈从于亚洲。它所要争取的是商业优势;它的看法是,当两个国家彼此之间有着自由贸易关系时,售出制成品的一方所占的是优势,而只能供应农产品的那一方是居于劣势地位的。它对北美洲殖民地所已经执行的就是这个原则,它甚至不许那些殖民地造一只马蹄钉,更不许把那里所造的输入英国。它自己的工业品市场是它前途发展的基础;而印度人民为数如此众多,又这样克勤克俭,对于旧有制造方式又这样地熟练,这样地广有经验;又怎样能够指望它放弃它自己的市场,转让给象印度这样的一个民族呢?

    因此英国禁止输入它自己工厂也在制造的那一类商品——印度的棉织品与丝织品。这个禁令是绝对的,毫无伸缩余地的。印度制造的哪怕是一根线,英国人也不许动用。这些制造品物美价廉,但英国自己弃而不顾,它宁可使用质量较差、代价较昂的它自己的东西。但是它却十分乐意把这些印度产的精美得多的织物在较低价格下供应欧洲大陆各国,情愿把这个廉价的利益让给它们,而自己却一无沾染。

    英国为什么这样做?它是不是一个傻子?按照亚当·斯密和萨依的理论,按照价值理论来说,的确是这样。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英国应当到能够按最低价格供应最高质量的商品的那些地方,去采购它所需要的东西。它以较高代价来自己制造那些它可以在别处买得到的东西,同时却把那部分利益让给大陆各国,这分明是件傻事。

    但是按照我们的理论,情形却适得其反;这个理论我们把它叫作“生产力理论”(theTheoryofthePowersofProduction)。英国执政者对于这个理论所依据的基础并未加以审察,然而当他们执行着输入天然产物、输出纺织品的原则时,实际上却采用了这个理论。

    英国执政者所注意的并不是在于价格低廉的、并不是经久存在的那些工业品的取得,而是在于代价虽较高而能够长期存在的制造力的取得。

    他们出色地达到了这个目标。今天英国所生产的棉织品和丝织品价值达七千万镑,英国的制造品供应了整个欧洲、整个世界,印度也包括在内。今天它的本国产额超织它以前经营印度制造品的贸易价额许五十倍到一百倍。

    如果一个世纪以来它只是购入印度制造的廉价商品,对它又会有什么好处可说呢?

    再说,那些为自己购买了那样便宜的商品的国家,到底得到了些什么好处?英国获得了力量,获得了难以估计的力量,而别的国家所获得的却是力量的反面。

    这些都是以无可否认的证据为依据、经历史证实了的结果。面对着这样的事实结果,亚当·斯密对于航海条例竟会作出那样歪曲的评价,这只能由于那个原则,关于这个原则,我们在另一章里谈到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对商业限制所作出的错误结论时将有所分析。无限制自由贸易是这位先生最得意的见解,而这些事实却是与他的论点相凿枘的。因此他必须设法排除可能由航海条例效果中引证来的那些对于他的原则的异议,他排除异议的方法是把这些效果划分为政治的与经济的两种目的。他说航海条例在政治上虽然是必要的,而且是有利的,但在经济上是不利的、有害的。不论就事理或就实际经验来说,作出这样的区别其根据都是十分缺乏的,这一点我们将在以下的讨论中予以充分揭露。

    萨依对于美国的经历或者了解得多一些,但是也犯了同样的毛病,凡是遇到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原则上互有抵触时,他在这方面的表现比他的前辈还更进一步。他计算了一下法国政府在渔业津贴上对于一个海员的负担,从而说明这类津贴是如何地虚糜无益。

    航海限制这个问题,对拥护无限制自由贸易主张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绊脚石;他们这些人,尤其是如果他们同时也是海口城市商业社会中的成员时,就只想悄悄地绕过这个绊脚石。

    事体的真相是这样的。对航海的限制与对其他任何种事业的限制无异,是在同一个规律支配之下的。任何国家当处于初期文化阶段,它的农业与工业还没有获得发展时,对于外人经营的航海业与运输业的自由总是觉得有用的和值得欢迎的。这些国家,由于缺乏资本,缺乏海员人材,情愿把海运事业与国外贸易让别的国家来经营。但是过了些时,它们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已经学会了造船与航海技术,那时它们就要想从事于发展自己的国外贸易,用自己的船来运货,使自己成为一个海军强国。它们自己的商船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后,就会感到已经能够逐去外人,大可以用自己的船向最辽远的地区经营商业。于是时机成熟了,到了这个时候,一个国家借助于航海条例,就可以把那些在财力上、经验上、力量上都胜过一筹的外国人顺利地排挤出去,不让他们分享在那类业务上的利润。然后再进一步,当海运业务与制海权达到了最高度发展时,毫无疑问,一个新时代将开始。普里斯特利博士说:“这样的时候也许会到来,那时取消这个条例,与当初制订这个条例,可能是同样合机宜的。”当他说这句话时,在他心目中的就是上述最后的一个发展阶段。

    一个国家,借助于建立在权利平等基础上的航海条约,可以获得确定的有利条件以对付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使它不能专为它自己利益着想采行航海限制政策;另一方面,由此可以防止它自己的航业人员趋于懈怠,鼓励他们在造船与航海技术上与别的国家齐步前进。威尼斯在争取霸权时,固然大大地倚仗了它的航海限制政策;但是等到已经在工商业上、海运事业上取得了优势地位以后,仍然抓着这个政策不放,这就是一个失策。因为这样就使它在造船、航海以及海员技能各方面,在竞赛中落在别的滨海国家与商业国家的后面,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