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卷(H)八(2/2)

,(一)定义是可区分的,可区分为不再可区分的部分(凡定义的公式都不是无尽的),而数也具有同样性质。(二)数或增或减了一个部分,即便所增减者甚微,也就不再是那个原数而是另一不同数了。照样,定义与怎是若有所增减也就不是原定义了。(三)数必须是由以成为一个整数的事物,假如这是整一。这些思想家们说不上凭什么使列数各为整一。假若这不是整一,那就象一堆事物;或者这是整一,我们该说明何以能因多为一。相似地定义是整一,而他们也说不上定义何以能成整一。这是一个自然的结果;因为同样的理由可以应用,照我们已说明的意义,本体之为一,这并不象有些人所说的是一些单位或点;每一本体各是一个完全的实现,各有确定的本性。(四)数不容许增减,本体也如此,只有包括物质的本体才容许增减。这里对于所谓本体的生成与灭坏——怎样才可能生灭,怎样又不能——以及把事物简化为数的论述,到此暂止。

    章四

    关于物质本体我们必不可忘记,即便一切事物均出于相同的第一原因或以相同的事物为它们的第一原因,即便是相同的物质作为它们生成的起点,每一事物仍还得各有它的切身物质,例如粘液,有甜质或脂肪,胆液有苦质或其它物质,虽则这些实际也许出于相同的原始物质。又,当一物质是另一事物的物质时,那一事物就可以出于几种物质;例如脂肪若出于甜质,粘液就出于脂肪或甜质;经将胆液分析为原始物质时这也将见到胆液所由来的几种物质。一物为另一物所由来,其义有二,或因为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此物在先一阶段,或因为将另一物分析时得知此物为其组合的原始成分。

    物质虽只一种,如动因有异就可产生不同事物;例如木材可以为箱亦可为床。但有些不同事物,其物质必须不同;例如锯不能用木材来制成,这也不是动因所能为之措手;动因无法造成一把羊毛或木材的锯。但不同物质若在事实上,造出了相同的事物,则这制造技术,即动因,必然相同;物质与动因倘两都不同,则产品必然相异。

    原因本有几项不同命意,当有人研究事物之原因,他就得说明所有各种可能的原因。例如什么是人的物因?我们该说是月经。什么是他的动因?该是种子。本因〈式因〉呢?他的怎是。极因呢?他的终身。但是末两因也许相同。——这就是我们所必须陈述的诸近因。什么是物因?我们不可列举火或土,应该举出的是这事物最切身的物质。

    假如我们所要考询的原因,就是那么四项,那么于自然间可生成本体,若作正确研究,我们就可照这样进行。但对于自然间那些永存本体,这就应作别论。因为,有些也许没有物质,或者不象大地上那一类的物质,而只是象能在宇宙空间运动的那样一类物质。那些存在于自然间而并非本体的事物也没有物质;它们的底层则是本体。例如什么是月蚀的原因?什么是蚀的物质?没有物质;受蚀的是月亮。①什么是掩灭光的动因?地球。极因也许是没有的。本因便是定义的公式,定义公式若不包含原因,这就只是一个模糊的公式。例如,何谓月蚀?“褫夺了光”。但我们若再加上“被地球在中间遮住”,这就成为包含了原因的公式。睡眠的例就不清楚是怎样的本原召致这样的演变,我们该说是这动物在睡眠?是的,但这动物的睡眠起始于那部分?心脏②或其它部分?其次,什么能使它产生睡眠?其所感受又何如——这是那某一部分机能入睡,而不是整个动物入睡么?我们该说“睡眠是如此如此的失去动作能力”?是的,但这又由何种作用致使这一部分睡眠机能如此如此地失去动作能力呢?

    ①月蚀是一个演变,并非本体,其底层为一个决定性的本体,即月。亚氏天文学认为日月星辰诸天体之为物,异于地上诸物之以土水气火四元素为组成,它们由不生不灭的第五元素组成,是在空间运动着的永存事物;故云“没有物质”。“没有物质”亦可这样作解:月蚀只是一个“演变”,这一演变虽有一本体为之底层而没有物质的生灭。

    ②亚历山大注谓睡眠起于心脏之说出于柏拉图。白朗狄斯(Brandis)谓柏拉图书中未见此语,似为亚历山大杜撰。

    章五

    因为有些事物如“点”,假使它们也算作存在,它们的在或不在是没有来踪去迹的;形式亦然(假使现存一切事物必是从某事物来而成为某事物,则所成为存在的并不是“白”而是那木材成为“白的”),不是一切对反①都能互变互生,而“一个黑脸变为一个白脸”与“黑变白”其实义不同。也不是一切事物都具有物质,只有那些生成而互变的事物具有物质。那些从未参加于变化过程的事物,或存或亡,它们都不具有物质。

    ①黑白是色性相反,黑白脸则是脸之具有相反色性者。

    问题的一个疑难是在每一事物之物质与其对反状态如何相关。例如一个身体假使潜在地健康,而疾病为健康的对反,那么是否这身体是潜在地又有健康而又有病呢?又水是否潜在地是酒而又是醋呢?我们答复这都是物质,其一本于正面状态与正面形式则为健康,另一则褫夺而灭坏了正面状态就成为与健康本性相反的疾病。这可有些费解,何以酒不算是醋的物质,也不是潜在的醋(虽则醋是由酒制成的)。一个活人又何以不说是一个潜在的死人。事实上,它们都不是的。这里,酒的腐坏是偶然的;而那成为一个尸体的物质原本潜在于动物的物质之中,由于那物质的腐坏这才变为死人,而醋的物质实在是水。所以象由书得夜一样,由动物得尸体,由酒得醋。一切事物如果互变若此者,必须还归于它们的物质;例如若要从尸体产生一动物,尸体必须还原为它的物质,只有那样才能变出一个动物;醋必先还归为水,只有那样才能再制成酒。

    章六

    回到前曾讲起过的②疑难问题,关于诸定义与列数之各成为一个整体,其原因是什么?一切具有若干部分的事物,其全体并非一个乱堆,而是包括了各部分以另成某一事物者,这些自当各有其合一之原因;即以实物而言,或以接触为合一之原因,或以粘稠,或另由类此的其它原因。一个定义是一组的字,这些字并不象“伊里埃”那样接联在一起,而是因为专指于一个对象故而联接在一起的。那么,什么使人成为一;他何以是“一”而不是“多”,例如又是“动物”又是“两脚”,照有些人的想法,他既应是一个动物通式,又该是一个两脚通式?这些通式何不本身就作为人,让人们直接而分别的参加这些通式;这样,人就不是一个通式一个个体,而成为动物与两脚,一般的人将可以不止是一事物而成为“动物”与“两脚”两事物?

    ②参看卷Z,章十二;又本卷1044a2—6.

    于是,清楚地,人们若循其常习来讲述并制作定义,他们就不能阐明问题而为之解答。但照我们所说,以一项为物质另一项为形式,其一为潜在,另一为实现,则疑难就消释了。因为这疑难与铜圆为“X”的定义①所引起的疑难是一样的;以X为一定义公式之符号,则X问题就在“铜”与“圆”合一的原因是什么?疑难可以解答;这因为一项是物质,另一项是形式。什么原因使潜在之是成为现实?——(动因除外)使一个潜在球变成一个实在球的原因无它,这就由于两者的怎是。②

    ①参看卷Z,1029b28.又“释文”18a19.

    ②两者:(1)有此潜在球的怎是,可成为此实在球。(2)因实在球的怎是,可得由潜在球变成此实在球。

    于物质有可理知与可感觉之别,于公式常有一项物质和一项实现的要素;例如“圆”是一个“平面图”。①但事物之既无可理知物质,也无可感觉物质者,自身原就是某种元一与某种存在,——有如个别本体,如质或量(这样在它们的定义中就不表现存在,也不表现元一),它们的怎是在本性上就是存在亦即元一;所以这些就别无为之合一和使之存在的原因;它们所由各成为“一”和“存在”者,既不为是它们各被包涵于“一”与“是”的科属之内,也不能说这些“一”与“是”可得脱离诸个体而独立存在,它们直接就是某种元一和实是。

    ①这里亚里士多德并未陈明圆的完全定义,只举出了科属要素或物质要素。亚氏的圆公式,所举物质即为可理知物质。

    为解释合一这个疑难,有些人主于“参加”,而将问题转到参加的原因又是什么,和所参加的又是什么;别的人又有主于“会通”②者,如吕哥弗隆说知识是灵魂的“会通”;另又有人说生命是魂与身的“综合”或“联结”。可是这些异名,引用之于实例还是一样的;如健康状态,这就将说成是魂与健康的一个“会通”或“联结”,或“综合”,象铜是三角形这样一回事,则将是铜与三角的“综合”,而象物有白色这样一回事,也须说成表面与白色的“综合”。理由是人们在寻找合一的公式,以及潜在与现实之间的差异。但如上所述,③切身物质与形式本合一于相同的事物,其一潜在地是一,另一现实地是一。所以这样询问它们合一的原因,正与询问一般事物何由而合一相似;每一事物本然而为一,潜在与实现则若然而为一。所以,别的原因是没有的,原因就在某些事物为之动因,遂使潜在成为现实。至于一切非物质事物则原都是全称元一。

    ②σKFHKσιαF直译可作“体会”,但此为性灵。英译communion可作“通神”解。吕哥弗隆(Lycophron)约与亚里士多德同时,生卒不详。注疏家指为乔治亚弟子,诡辩名家之一。希腊另有大诗人吕哥弗隆,非此节所引。

    ③见1045a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