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九篇(1/2)

    第美亚说,但假如后天的论证有这么多的困难,那么我们还是守住那简单而崇高的先天的论证,这种论证,因其能给予我们绝无谬误的理证,可以一下子除去一切怀疑与困难,不是更好吗?用这个论证,我们也可以证明神性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恐怕不是能根据其他任何论点所能确实肯定的。因为一个有限的结果,或者就我们所知,一个可能是有限的结果;一个这样的结果,我说,怎能证明一个无限的原因呢?还有,神性的统一性,即使不是绝对不可能从对于自然的作品的审察而推得,至少是非常困难;而且单是计划的统一性,即使是被承认了,也不能为我们对于那种属性作任何保证,而先天的论证则..

    克里安提斯插进来说,第美亚,你的推理,似乎以为这个抽象的论证中的那些优越性与便利条件就是这个论证的确实性的充分证明。但照我的意见,第一步应该决定你所采用的究竟是这种性质的论证的那一种;然后我们再从论证自身,而不从它的有用的后果,来设法决定我们所应给予它的评价。

    第美亚答道,我所要主张的论证是那个普通的论证。任何存在必须有一个它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任何事物都绝对不可能自己产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因此,从果上溯到因,我们必须或者是追溯一个无穷的连续,而竟没有最后的因,或者是最后必须归到某个必然地存在的最后因;而第一个假设之谬误,我们可以证明如下。在因与果的连锁或连续之中,每一个单独的果的存在都为密接着前在的因的力量和效能所决定;但是整个永恒的连锁或连续,就全部说,却不为任何事物所决定,或有任何事物为其原因;不过,显然的,它也跟开始存在于时间中的任何个别物体一样,需要一个原因或理由。为什么独有这一个诸因的连续,自永恒以来就存在着,而不是任何其他的连续,或竟根本没有连续;这个问题仍然是合理的。假若没有必然存在的“存在”,那么,凡是所能设立的假设都同样是可能的;那么,说并无事物自永恒起就存在着,比之于说宇宙构成的诸因的连续是自永恒起就存在着亦并非更为荒谬。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决定某些事物的存在而不是无物,并且将存在性加于一个特定的可能性之上,而不加于其他可能性之上呢?外在的因吗,那是已经假定没有的了。偶然性吗,那是一个没有意义的名词。是无物吗?但是无物不能产生任何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归到一个必然存在的“存在”,他自身包含着他存在的理由;并且要假定他的不存在,必定会蕴涵一个显然的矛盾。所以,这样一个“存在”是有的,即是说,神是有的。

    克里安提斯说,我不必让斐罗(虽然我知道他是非常喜欢提出反驳的)来指出这个形而上学的推论的弱点。在我看来,这个推论的根据如此显然的薄弱,同时对于真正虔诚或宗教事业又如此的没有用处,所以我自己就敢于指出其中的谬误。

    我开首就要指出,擅自理证或用先天的论证来证明一个事实,是一个明显的谬误。除非那个事物的反面就蕴涵着一个矛盾,那个事物是不能用理证来证明的。凡是能被清晰地设想的事物不会蕴涵矛盾的。凡是我们设想它是存在的事物,我们也能设想它是不存在的。所以,“存在”的不存在并不蕴涵矛盾。因此,“存在”的存在是不能用理证来证明的。我认为这个论证是完全有决定性的,并愿意把全部的争论放在这个根据之上。

    神被认为是一个必然存在的“存在”;而他存在的必然性又是企图以这种说法来解释,即是,假若我们知道他的全部本质或本性,我们会看出,说他的不存在,就如同说二乘二不等于四一样的不可能。但是显而易见,只要当我们仍然只具有象现在这样的能力,这种情形是决不会发生的。以前我们设想为存在的,如今设想为不存在,对于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仍然是可能的;我们的心灵也决没有假设任何物体有永远存在的必要性,犹如我们有设想二乘二永远等于四的必要性。因此,必然的存在,这些字样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一贯的,亦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