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附录(2/2)

党派形成的基础》,1921年。

    奥斯卡·克莱因-哈廷根则以《德国自由主义史》(1911/1912年,2卷本)试就德国自由主义的历史作了阐述。

    最后我还要提出一些我本人写的与自由主义问题密切相关的著作:

    《民族、国家和经济,关于当代政治和历史的论文》,1919年

    《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的研究》,1922年

    《马克思主义》(《世界经济档案》,第21册,1925年)

    《社会自由主义》(《全国家科学杂志》,第81期,1926年)

    《干预主义》(《社会学档案》,第56册,1926年)

    《物价税理论》(《国家学辞典》,第6册,1925年)

    遗憾的是,上述外文著作只有一部分译成了德语。

    2·关于“自由主义”这个术语

    谁熟悉最近几年中出版的关于自由主义的作品以及今天通用的惯用语,谁也许就会提出异议来,本书所提的自由主义与当代政治文献中所称的自由主义不相一致。我根本不想驳斥这一点,恰恰相反!正是我自己己经明确地指出了,今天,特别在德国,人们对自由主义的理解与思想史不得不称之为自由主义的东西(因为它构成十八和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纲领的基本内容)是矛盾的。几乎所有今天自称为自由主义的人,都拒绝拥护生产资料私有制。一部分人赞成社会主义措施,一部分人赞成干预主义措施。他们相信可以用下述理由来为之辩护,他们提出,自由主义的本质不在于坚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这些其他的事物要求自由主义根据这样的精神继续向前发展,即它今天必须宣称自己不再赞成私有制,而是赞成社会主义或者干预主义。

    然而,这些其他事物到底是什么,这些假自由主义者们没有告诉我们。我们听到一些关于人性、纯意识、真自由之类的东西,这当然是些非常美丽的字眼儿,每一个人都愿意认可它们。实际上他们对任何意识形态都是认可的。任何意识形态——除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流派之外——都认为,自已是拥护人性、纯意识、真自由之类。把社会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的,不是使人类和世界普遍幸福的这个终极目标,而是用什么途径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标。自由主义的特色正是在于,它所选择的途径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此外,有人可能喜欢考虑术语问题。不是名称决定这个问题,而是事实决定这个问题。有人也许还是一位十分固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反对者,但他毕竟应该承认,有人愿意拥护这种私有制。而要是承认这一点,那就可以理解,人们必须对这种流派取一个名称。对那些今天自称为自由主义的人,应该提出一个问题,他们对赞成保持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流派想了个什么名字呢?他们也许会回答,他们想称这种流派为自由贸易主义。自由贸易主义这个名称最早是作为讽刺人和骂人的名字被想出来的。这个名称迄今为止一直只被用来说明经济纲领,而没有人把它也用来说明自由主义的一般纲领。但只要与这个事实不冲突,自由贸易主义也可以用作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名称,对此没有任何人加以反对。

    但不管怎样,那种主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流派应该,也可以提出有一个名称的要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好是沿用旧的延续下来的名称。如果按照新习惯,允许那些保护关税者、社会主义者和战争贩子们也正中下怀地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话,那就只会引起混乱。

    问题更可能这样提出来,是否应该为了更容易宣传自由主义的思想而给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取个名字,从而使它不致受到一般偏见的刁难。这种偏见特别在德国是在对自由主义的声讨中发育起来的。这是一种好心的建议,但却是完完全全按非自由主义方式想出来的。就像自由主义出于内在的必要性必须避免在宣传中耍弄任何诡计,避免一切为其他意识形态所钟爱的用以骗取人们普遍赞同的手段那样,自由主义也必须避免放弃它的旧名字,因为它不是大众化的。正是因为自由主义一词在德国名声不好,自由主义才需要保留它。不能把通向自由主义思想的途径简单化,对任何人都不能这样,因为问题并不取决于人们认可自由,而取决于他们成为自由主义者、按自由主义方式思想和行事。

    第二种反对本书用语的意见是,这里没有把自由主义和民主作为矛盾来理解。今天在德国,人们经常把自由主义理解为那种把君主立宪制作为理想政体的流派,而把民主理解为那种以议会君主制或议会共和国作为理想政体的流派。这种观点即使从历史上看也完全站不住脚。自由主义曾经为议会君主制而不是君主立宪制奋斗过,但它在德意志帝国和奥地利只能实现君主立宪制,它在政体问题上的失败正体现在这里。而反自由主义的胜利则体现在,德意志帝国议会是如此衰弱,以至人们可以把它称——尽管不客气,却切中要害——“清谈馆”,以至保守党的领袖说出了一句真话,他说,一个少尉和十二名士兵就足以把国会解散。

    自由主义是一种比较博大的观念,它表示一种囊括全部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而民主只表示一种仅仅包括社会关系一部分领域——国家政体——的意识形态。为什么自由主义必定要在国家中要求民主,本书在第一部分己经对此作了说明。为什么所有反自由主义的流派,也包括社会主义在内,都必然是**的,要说明这一点,则是详细研究这些流派本质的人们的任务。对社会主义,我在我的书中试图用“公有制经济”解释之。

    德国人在这里很容易搞糊涂,因为他总是想到民族自由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然而民族自由党从一开始——至少在法制问题上——就不是自由主义的党。他们是从前的自由主义党的一翼,这一翼立足在“真正的事实”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这一翼把自由主义在普鲁士宪政冲突中由于来自“右”面(俾斯麦)和左面(拉萨尔)的反对而遭到的失败作为不可变更的事实接受下来了。社会民主党人只是在它还不是执政党的时候,也就是说在它还没有感到自己有足够力量用武力制服对手的时候,才是民主的。一旦他们认为自己是最强大的时候,他们——正如他们的文人也宣称时机己经来临一样——马上就拥护独裁了。只是当右翼政党的自由军团把它们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他们又成为“暂时”的民主党人,他们的文人用下述一段话对此作了表述:“在社会民主党人的怀抱中,声称拥护民主的一派战胜了主张**的一派。”

    人们当然只能称一种党是民主的,它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日后成为最强大的党并掌握了政权——都是为了民主的建立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