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古代的人和事(1/2)

    古人热爱自由。他们承认国家受制于更高的法律和人类的各种权利。但是,即使当基督教到来以后,人类也没有完成这个事业。权力的绝对统治延续了1000年,从中并未发展出自由来。

    古希腊人认为国家就是一切。如果国家就是一切,那么它和权力就绝不应当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保障人民安全的办法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人民的这种权力绝对不应受到限制,但可以把它分散。在古希腊人的理念中,哪里存在着对权力的最多参与,哪里的自由度也就最大。但这种做法导致的另一个后果是使国家权力变得更加不可抵抗。因为:自由的增长就是权力的增长。

    在古代,是国家自己给自己设定义务。自由不是来源于国家,而是国家的一点附属物。当时缺乏的不是权威,而是对权力的参与。

    在古代世界,国家执行着教会的职责。国家把政教两大功能合二为一到自己手中。是基督教把政教两大功能分离开来,这是一个伟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政治上产生的显著行为就是对权威施加限制。代议制,是现实中所能存在的最好政府形式,这对古人来说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防止一个党派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绝对支配地位,这种理念是亚里士多德、波利比阿、西塞罗、斯多噶学派等人的政治学说本义。

    在民主制度下,公职通过投票获得,这防止了党派集团对公职的垄断性支配。

    在古希腊,政治思想是被现实生活中政府的缺陷所激发出来的——在古罗马则是被宪法的美德所激发出来的。

    在古希腊,哲学产生于自由出现之时。

    在近代以前,我们知道仅有三个人是由内在心灵主宰自己的人:苏格拉底、西塞罗、圣奥古斯丁。

    苏格拉底宣扬:法律是独立于国家并高于国家之上的东西。

    苏格拉底确实是为自己的宗教信仰而献身的。

    波利比阿无法诊断出隐藏在神奇的罗马宪政结构中的瑕疵,因为这套宪政在表面上显得完美无缺,它的平衡性也被完美地保存着。因此,波利比阿当时不可能寻找到一部他认为更好的宪法,他认为这样一部更好的宪法应当是一部混合政体类型的宪法,这对许多文明国家来说还是捉摸不定和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但是,真正导致罗马自由毁灭的因素不是罗马宪政结构的缺陷,而是一种活生生的行为状态——长期存在的战争状态。战争引发了那些推翻罗马共和国的各种事件——格拉古改变了军队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扩大了意大利人民的投票权。

    罗马和犹太这两个共和国是政教合一的例子。正常状态下这两种教化都是必要的。权威的冲突不应该使人民产生迷乱错觉,并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