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节(1/2)

    人的本质或上帝,我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已经加以阐明。至于那异于人的本质。

    不依靠人的本质的实体。亦即那不具人的本质、人的特性、人的个性的实体,真正说来,不是别的东西,就是自然。

    人的信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而这种依赖感的对象,亦即人所依靠并且人也自己感觉到依靠的那个东西,本来不是别的东西,就是自然。自然是宗教的最初原始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历史所充分证明的。

    说宗教是人一生下来就自然而然地具有的,这话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把一般宗教认为就是有神论的那些观念、即真正信仰上帝的那些观念的话。可是如果我们把宗教认为只不过是依赖感,只不过是人的感觉或意识:觉得人若没有一个异于人的东西可依赖,就不会存在,并且不可能存在,觉得他的存在不是由于他自己,那么,这句话倒完全是真的。这一个意义之下的宗教,对于人的关系,很像光对于眼、空气对于肺、食品对于胃那样密切。宗教乃是对于我之所以为我的思量和承认(eherzigung

    und Bekennung)。无论如何,我总不是一个离开光、离开空气、离开水、离开大地、离开食料而存在的东西,总是一个依靠自然的东西。这种依赖性在动物和动物阶段的野蛮人中,是个不自觉、不自省的依赖性;将它提升到意识中,表象它、思量它、承认它,就是进入宗教。因此一切生命都依傍于季节的变化,而惟独人则用戏剧式的观念,用度节日的行为,来庆贺这个变化。这些仅仅表示季节变迁或月亮盈亏变化的节日,乃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本来的宗教表白。

    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氏族,并非依靠一般的自然,也非依靠一般的大地,而是依靠这一块土地、这一个国度;并非依靠一般的水,而是依靠这一处水、这一条河、这一口泉。埃及人离了埃及就不成为埃及人,印度人离了印度就不成为印度人。普遍的人既然可以将他的普遍的本质当作上帝崇拜,那么,那些**和灵魂都束缚在自己的土地上面、将自己的本质限制在自己民族和氏族的特质中而不放在人性之中的古代闭塞的民族,当然有同样的充分理由把他们国度中的一些山岳、树木、动物、河川泉源当作神来崇拜,因为他们的整个存在、整个本质确乎只是寄托在他们的国度、他们的自然的特质上面。

    有一种空想的看法,认为人只有藉天道、藉助于“超人性的”存在者,如神、精魂、灵鬼、天使之类,才能超脱动物的境地。人当然并不是孤立地仅仅靠着自己便成了他之所以为他;他必须有另一些存在者的支持才能成为他之所以为他。不过这些存在者并不是超自然的、想象的产物,而是实在的、自然的事物,并不是人以上的,而是人以下的事物;因为一切支持人作自觉的、有意的、通常单独被称为人性的行为的东西,一切优良的禀赋,都不是从上而降,而是从下而出,不是自天而降,而是由自然的深处而来的。这些帮助人的东西,这些保护人的精灵主要是动物。只有凭藉动物,人才能超升到动物之上;只有藉动物之助,人类的文化种子才能滋长。在《真德亚吠陀》中,公认为最古最真的《温底达》篇(Zend

    Avesta,意即“圣经及其解释”,是古波斯拜火教经典,分五篇,其中一篇叫Vendidad,意即《祛邪典》。——译者)里说:“世界赖狗的理智而维持存在.狗若不守护街街.盗贼和狠便要动尽一切财物了。”从动物对于人的这个意义之中,特别在刚开始有文化的时期,对动物的宗教崇拜得到了充分的辩解。动物是人不可少的必要的东西;人的存在便依靠动物;而人的存在和生命所依靠的那个东西,对于人说,就是上帝。至于基督教徒不再将自然当作上帝崇拜,那只是因为按照他们的信仰看来,他们的存在并非依靠自然,而是依靠一个异于自然者的意志;可是他们所以把这一个异于自然的东西当作神圣的或最高的存在者,所以把它当作上帝崇拜,只是因为他们把它看成他们的存在和生命的创造者与维持者。因此神的崇拜只不过依附在自我崇拜上面,只不过是自我崇拜的一个现象。如果我轻视我自己,轻视我的生命——在原始的正常的情形之下,人对于他自己与他的生命是不加区别的——,我怎样会赞美和崇拜那为这个可怜的、被轻视的生命所依靠的东西呢?因此,在我所加于生命原因上面的那个价值里,只是那意识的对象才成为价值,我又不知不觉地将这价值加到我的生命上面,加在我自己身上。因此生命的价值升得越高,那些生命赐予者——诸神——的价值和尊严自然也就抬得越高。如果人还不知道金银的价值和用途,金神和银神怎么会发出光彩呢?希腊人充实的生命和对生命的爱,与印地安人孤寂的生命和对生命的蔑视,中间有多么大的不同啊!但是希腊神话与印地安寓言之间,奥林普山的神人之父(古希腊人相信诸神住在Olymp山上,宙斯是诸神和人类的父亲。——译者)与那伟大的印地安袋鼠或响尾蛇——印地安人的始祖——之间,又有多么大的不同!

    基督教徒和异教徒同样喜爱生命,不过基督教徒将他们安享生命的感思归之于天父;正因此他们谴责异教徒为拜偶像者,说异教徒只停留在感谢和崇拜被创造物的阶段,而不提高到那最初的本因,那一切恩惠的唯一真因。然而我难道把我的存在归功于亚当,归功于第一个人吗?我难道把他当作我的父亲崇拜吗?我为什么不应当停留在崇拜被创造物的阶段呢?我自己不是一个被创造物吗?对于这个并非来自远处的我说,对于我,对于我这个确定的个别的存在者说,最切近的原因、这同样确定的个别的原因,不就是最后的原因吗?我这个与我自身及我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可分别的个性,不是依靠着我的父母的个性吗?如果我继续追溯上去,最后我岂不失去了我的一切存在迹象吗?这里难道没有一个回溯过程中的必要的终止点吗?我的存在的开端,岂不是一个绝对个人的开端吗?我难道是和我的兄弟在同一年、同一个时辰、同一个情况中、总之在同一的内在外在条件之下受服的吗?我的生命既然是一个毫无问题的独特的生命,我的开始岂不也是一个独特的个体的开始吗?那么我难道应该把孝心一直推展到亚当身上吗?不是的!我有充分的理由守着那与我最切近的实体,守着我的父母,把他们当作使我存在的原因,向他们作宗教的崇敬。

    所谓有限原因或有限事物的连续无间的系列,古代的无神论者们认为是一个无限的系列,有神论者们则认为是一个有限的系列。这个系列和时间一样,仅仅存在于思想之中,存在于人的观念之中,时间中的一个瞬间和另一个瞬间是毫无间断、毫无差别地连贯着的。实际上,这个因果系列的冗长的单调性为事物的区别或个性所打断、所扬弃,个性是一种新的、独立的、唯一的、最后的、绝对的东西。在自然宗教意义之下的圣水,诚然是一个化合物,是一个依靠氢气和氧气的东西,然而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只象它自己的、新创的东西,其中氧和氧两种元素的特性本身已经消失、已被扬弃。异教徒在他素朴的宗教心情里把月光当作一种独立的光崇拜,月光诚然是一种派生而来的光,可是同时也是一种与直接的日光不同的独特的光,一种由月球的阻挡而改变了的光——因而是一种若无月球即不存在的光,它的特性的根据,只是在月球里面。狗,在拜火教徒看来,是一种能服务的忠诚动物,所以拿来当作一种行善的(因此是神圣的)东西在祷辞中称颂;它诚然是一个自然产物,并不由它自己、凭它自己而成为它之所以为它;可是同时却只是狗自身,是这个生物,而不是别的,才具有那些值得崇拜的特点。我是否应该因这些特点而仰视那最初的普遍原因而不顾狗呢?然而这个普遍的原因却同样地既是那与人为友的狗的原因,也是那与人为敌的狼的原因,并无分别;如果我要确保我自己的有较高合法性的存在,我是必须不顾这普遍的原因而取消粮的存在的。

    显示于自然之中的神圣实体(即神。——译者),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就是自然本身,自然本身以一种神圣实体的姿态显示于人,呈现于人,强加于人。古代墨西哥人的许多神中,也有一位盐神。这位盐神给我们打开了迷惆,以亲切的方式使我们看出了一般的自然神的本质。盐(岩盐)以它的经济效用、医疗效用、工业效用给我们描述出那有神论者所盛赞的自然的有用和恩惠,以它对眼睛和心情的效用,以它的色彩、它的光泽。它的透明表现出自然的美丽,以它的晶体结构和形相表现出自然的和谐和规律性,以它之由相反的质料组成,表现出自然之由相反的元素结合成一个整体——表现着一种结合,这种结合素来被有神论者认为足以证明有一个异于自然的主宰自然者存在着,认为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证明,因为他们由于不认识自然而不知道正是这些相反的质料或本质自己互相吸引,彼此凭藉又已结成一个整体。那么盐神是什么东西呢?这一位领域、存在、启示、作用和特性都包含在盐里面的神,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就是盐本身,它由于它的特性和功效,在人看来,好象是一个具有神性者,即是说,一个施惠的、庄严的、值得赞美与景慕的实体。荷马便明明白白地说盐是神圣的。那么,盐神既然只是盐之神性的映像和表征,整个世界或自然的上帝也就是自然的神性的映像和表征了。

    有些人认为在自然之中,除了自然本身之外,还表现着另一个实体,认为自然被一种与它不同的实体所充塞、所宰制。这种信仰,根本上和相信精魂、灵鬼、恶魔至少在某些状况之下凭藉人身而显现,在人身上作祟,是并没有两样的,实际上就是相信自然里有一个外来的鬼物作祟。在这种信仰的立场上,自然里实际上的确有一个精灵在作祟,但是这个精灵就是人的精神。人的幻想、人的心情;这种心情不由自主地游人自然之中,把自然弄成了人的本质的一个表征和反映。

    自然不仅是宗教最初的原始对象,而且还是宗教的不变基础、宗教的潜伏而永久的普县。有些哲学家表示,神即使被表象成一个异于自然的超自然实体,也依然是一个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实体。这一种信仰的基础仅仅在于:那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实体——世界。自然——原来就是这个神。自然的存在,并不像有神论者所妄想的那样,寄托在上帝的存在上面,决非如此!恰好相反:上帝的存在,以至于对上帝存在的信仰,只是寄托在自然的存在之上。你之所以迫不得已把上帝想成7个存在的实体,只是因为你被自然本身所迫,以自然的存在作为你的存在和你的意识的前提.而上帝的最初基本概念所表示的正好就是:上帝的存在是先于你的存在的,是假定在先的。换句话说,我们如果相信上帝是存在于人的心情、人的理性之外,绝对地存在着,不管有没有人,不管人是否想到他,不管人是否企求他,他都同样存在,那么,在这信仰里以至于在这信仰的对象里支配你的,并不是别的,正是自然。自然的存在并不需要人的存在来支持,更说不上要依赖人的理智和心情作为基础。因此,如果神学家们——尤其是理性派的神学家们——把上帝的尊严主要地放在“上帝是一个独立于人的思想而存在的实体”这个观念上,那他们就大可以考虑考虑:这种存在者的尊严也同样属于盲目的异教徒的诸神——星辰、石头、树木、动物,因此他们的上帝的无思想的存在,是与埃及的阿比斯(Apts或Hapis,是古代埃及人所崇拜的圣牛。——译者)的存在没有分别的。

    确定和表示神与人或个人之间的差异的那些特性,从根本上说来,只不过是自然的特性。上帝是最有能力的或全能的实体——也就是说,上帝能作人所不能作的事,能作无限地越出人力以外的事,因此将一种认为自己有限、无力、一无所有的自卑感注入了人心。上帝向约伯(见《旧约》中的《约伯记》。——译者)说:“你能够把北斗七星的带子连接在一起吗?你能够把猎户星的带子拆散吗?你能够将闪电放出,让闪电说‘我们在这里’吗?你能给马气力吗?苍鹰是由于你的理智而飞翔的吗?你有没有一只像上帝一样的胳臂?你能不能像上帝一样发声作出雷霆?”不能的!这是人所不能的;人的声音不能和雷霆相比。但是表现在雷霆的威力中、骏马的强壮中、苍鹰的翱翔中以及北斗七星不息运行中的那个力量,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这是自然快力量。上帝是永恒的实体。可是圣经里也曾写道:“一代过去,另一代出世,然而大地千古如斯。”在《真德亚吠阳》中明明白白地说,日月永存而“不死”。有一个秘鲁的印加人(Ynk,南美洲印地安人的一族。——译者)向一个多明我派僧侣说:“你崇拜一个死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我却崇拜那永远不死的太阳。”上帝是全善的实体,“因为他使他的太阳照临恶人也照临善人,使雨水膏沐正人也膏沐邪人”;但是这个对善、恶。邪、正不加区别的实体,虽不按照道德的功绩来分配生活的资财,终究给予人一个善者的印象,正是因为它的那些作用,譬如使万物滋长的阳光和雨水之类,乃是使人得到高度施惠感觉的泉源,这样的一个实体正是自然。上帝是无所不包的、普遍的、唯一而同一的实体,但是那普照地上或世间一切人类和万物的——因为大地本来而且在一切宗教中就是世界本身——,乃是那唯一而同一的太阳,那覆盖万物的,乃是那唯一而同一的苍天,那载负万物的,乃是那唯一而同一的大地。安伯若斯(Am。ins,八世纪时法国本笃派神学家。——译者)说,有一位上帝,创造了共同的自然,因为只有一个世界。普鲁塔克(PIUt8ICh,一世纪时希腊名作家。——译者)说,正如日月、天地、海洋为众人所共有,不过有些人这样叫它们,另一些人那样叫它们,同样也只有一个统驭宇宙的精灵,不过它拥有不同的名号,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