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天崩地解 > 关外建州遗事(7)

关外建州遗事(7)(2/2)

古福晋告曰:“系大福晋交与我收藏之。”且又闻,大福晋曾给总兵官巴都里之二妻一整匹精织青倭缎,以做朝衣;给参将蒙噶图之妻绸缎朝衣一件。又报大福晋背汗,偷将财物给与村民者甚多。汗乃大怒,传谕村民,令将大福晋所与之诸物,尽数退还。并以大福晋之罪示众曰:“该福晋奸诈虚伪,人之邪恶,彼皆有之。我以金珠妆饰尔头尔身,以人所未见之佳缎,供尔服用,予以眷养。尔竟不爱汗夫,蒙我耳目,置我于一边,而**他人。不诛之者,可乎?然念其恶而杀之,则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不杀之,则该福晋欺我之罪甚也!”又曰:“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我将不与该福晋同居,将其休弃之。嗣后该福晋所与之物,无论何人均勿得容受,勿听其言。无论男女,违此谕令,而听从大福晋之言,收受所与之财者,即杀之矣!”自此,废大福晋。整理该福晋之器皿时,又取出其私藏之衣物,多为大福晋所不应有之物。遂命叶赫之纳纳昆福晋、乌云珠阿巴盖福晋来见隐藏之物,告以大福晋所犯之罪,并将大福晋所制蟒缎被二床、闪缎褥二床,赐予叶赫二福晋各一套。其所藏衣服,除大福晋穿用者仍归本人外,其余衣服,皆行取回,赐予女儿,小福晋塔因查以举发故,著加荐拔,陪汗同桌用膳而不避。

    这段记载中,可资推敲的资料颇多,很值得细细斟辨一番。

    按顺序,首先发作起来的是大福晋送饭食与大贝勒代善和四贝勒皇太极之事。其实要说大福晋赐饭食与诸贝勒食用,实在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偏偏这位四贝勒皇太极就是受之不用,细细考量,显得颇为诡异。

    皇太极母亲病逝于明万历三十一年,皇太极年方十一,幼失其恃,在诸兄弟中是比较孤独的,也容易受到侵轧。其时若大福晋示好,且所与并非是贵重礼品,仅一顿饭菜而已,于情于理都不当拒绝。但他偏偏受而不食,或可云其为警惕之心,但如深究一步,也未必不可以说他与此废大福晋事有关碍。

    依《星源集庆》说,富察氏死于天命五年二月,也就是发生此事的前一月。如果此说是真,则此时的大福晋应该是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的母亲大妃阿巴亥。

    从动机看,富察氏和阿巴亥都有拉拢代善和皇太极的可能,且富察氏身为莽古尔泰母亲,所以没有说大福晋送饭食与莽古尔泰兄弟更为合理。但是,富察氏的儿子都已经成年,且地位稳固,她自己又已年老,拉拢代善等人的迫切性不强。而阿巴亥此时尚年轻,三个儿子均未成年,尤其是多尔衮、多铎都还不满十岁,相对而言,她拉拢代善等人的需求要强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