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建国方略 >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4)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4)(1/2)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4)

    契券之用为何?此非商贾中人,自不能一闻则了解也。如上述之川客,贩货百万元至沪,分十起售之,获其十一之利,每起所收十一万元,惟此十一万元非四千九百五十斤之银元,乃一张之字纸,列有此数目耳。此等字纸,或为银行之支票,或为钱庄之庄票,或为货客本店之期单,或为约束之欠据者是也。售十起之货,则彼此授受十张之字纸而已,交收货物之外,再不用交收银元矣。川客在沪所采买之货,亦以此等字纸兑换之。如是一买一卖,其百余万元之货物,已省却主客彼此交收四万九千五百斤银元四次运送之劳矣,且免却运送时之种种盗窃、遗失、意外等危险矣。其节时省事,并得安全无虞,为利之大,以一人计已如此矣,若以社会而言,则其为利实有不可思议者矣。

    是以在今日之文明社会中,实非用契券为买卖不可矣,“金钱万能”云乎哉?而世人犹迷信之者,是无异周末之时,犹有许行之徒守自耕而食、自织而衣之旧习者也。不知自日中为市之制兴,则自耕而食、自织而衣之兼业可以废;至金钱出,则日中为市之制可以废;至契券出,而金钱之用亦可以废矣。乃民国元年时,作者曾提议废金银,行钞券,以纾国困而振工商,而闻者哗然,以为必不可能之事。乃今次大战,世界各国多废金钱而行纸币,悉如作者七年前所主张之法。盖行之得其法,则纸币与金钱等耳。或曰:“元明两朝皆发行钞票,乃渐致民穷国困,而卒至于亡者,美国南北战争之时,亦发行纸币,而亦受纸币之害者,何也?”曰:以其发之无度,遂至纸币多而货物少故也。又曰:“北京去年发不兑现之令,岂非废金钱行纸币票乎?何以不见其效,而反生出市面恐慌、人民困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