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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1)(1/2)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1)

    今再以用钱一事,为“行易知难”之证。

    夫人生用钱一事,非先天之良能,乃后天之习尚;凡文明之人,自少行之以至终身,而无日或间者也。饮食也,非用钱不可;衣服也,非用钱不可;居家也,非用钱不可;行路也,非用钱不可。吾人日日行之,视为自然,惟知有钱用,则事事如意,左右逢源;无钱用则万般棘手,进退维谷。故莫不孜孜然惟钱是求,惟钱是赖矣。社会愈文明,工商愈发达,则用钱之事愈多,用钱之途愈广,人之生、死、祸、福、悲、喜、忧、乐,几悉为钱所裁制;于是金钱万能之观念,深中乎人心矣。人之于钱也,既如此其切要,人之用钱也,又如此其惯熟。然则钱究为何物?究属何用?世能知之者,有几人乎?吾今欲与读者先从金钱之为物而研究之。

    古人有言:“钱币者,所以易货物、通有无者也。”泰西之经济学家亦曰:“钱币者,亦货物之属,而具有二种重要功用:一能为百货交易之中介,二能为百货价格之标准者也。”作者统此两用,而名之曰

    “中准”,故为一简明之定义曰:“钱币者,百货之中准也。”中国上古之钱币,初以龟、贝、布、帛、珠、玉为之,继以金、银、铜、锡为之。今日文化未开之种族,其钱币多有与我上古初期相同者。而游牧之国,有以牛、羊为钱币者;渔猎之乡,有以皮、贝为钱币者;耕种之民,有以果、粟为钱币者;今之蒙古、西藏,亦尚有以盐、茶为钱币者。要之能为钱币者,固不止一物,而各种族则就其利便之物,而采之为钱币而已。专门之钱币学者论之曰:“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