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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治巅峰(8)(1/2)

    第6章 人治巅峰(8)

    我的这个说法,乍一听,不大容易理解。这么说吧,一条鞭法,不是张居正的发明,早就试行过了。张居正开始对这个东西似乎兴趣不大、热情不高,所以直到他去世前才正式在全国推行。研究一条鞭法的专家梁先生在遣词造句上很严谨,按照他的说法,开始施行一条鞭法,是“我国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嘉靖年间,张居正出生、科举、入仕,到隆庆年间入阁,隆庆六年中开始执政。显然,一条鞭法在他执政前,就已经开始施行了。

    实际上,在张居正还是五岁孩童的时候,当时内阁里有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就提出改革田赋制度,推行一条鞭法了。当时也有“议员”和地方官响应,并且在局部试行。此后,广东、浙江两省,一条鞭法普遍施行。后来,当国的徐阶——张居正的恩师,因为自身利益的考量,坚决反对施行一条鞭法,阻碍了推行的速度和广度。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徐阶下台后,到徐阶的家乡当“一把手”,就大刀阔斧清丈土地、施行一条鞭法。而当时高拱已经被徐阶排挤辞职回家,内阁里的当国者,都是徐阶的学生和追随者——李春芳、张居正、殷世儋,所以海瑞的努力也以失败而告终。

    张居正执政后,地方施行一条鞭法的积极性依然很高,不少地方都在搞。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恩师徐阶的影响,反正,在执政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张居正并没有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想法,甚至,对一些地方自发搞的,他还不大高兴。总的看来,似乎张居正接受了这样的一个观点,即:一条鞭法在南方实行可以,在北方不适合搞。

    所以,在张居正执政的第五个年头,他提出了两个同意试行一条鞭法的前提:一是在南方试行;二是必须由得力干部主持。这是张居正在写给家乡湖广省的“一把手”的信里说的。他说:“一条编之法,近亦有称其不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