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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远华走私案”的新闻背景(1)(1/2)

    2000 “远华走私案”的新闻背景(1)

    远华特大走私案开审

    被国内外舆论密切关注的厦门走私案(亦称“4.20”案)于2000年9月18日上午在福建省蒲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先开庭审理。据悉,由于涉案官员多达数百人,其中包括多名省市级官员,因此该案的审理将在福建漳州、厦门、泉州、蒲田、福州分别开始。

    在蒲田中院接受审判的被告,是涉嫌为“远华”走私提供虚假单证和各种便利条件的厦门东方集团公司。厦门海关侦查局起诉意见书称:该集团总经理曹星海等12名被告为换取每年2000万元的租金和个人贿赂,竟将公司进出口权和印章拱手让给不具备进出口资格的厦门远华公司,致使“远华”利用合法手续勾结海关大肆走私。

    此案是厦门走私案中的重头大案,因而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专案组进驻严查

    据厦门市政府一位高层人士说,其实中央早就知道“远华”走私的情况。1998年春节,厦门市在人大会堂举行团拜活动。其间,原市委主要官员向参加团拜活动的朱镕基总理推荐远华集团公司总裁赖昌星,说赖在厦门已有50亿资产,对厦门特区贡献很大,希望朱总理能接见这位香港巨商。

    朱总理却当着很多官员的面说:“这人我早就知道,他的钱大多是走私来的!他如果能拿出26个亿补税,我就单独见他。”但是,自恃有人作后台的赖昌星及远华公司并未将朱总理的警告放在心上,直至去年7月仍继续猖狂走私。

    1999年4月20日,根据江总书记、朱总理批示,中纪委成立以刘丽英、王忠禹为首的“4.20专案组”。专案组先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大量有关厦门海关的资料,由公安部、安全部、北京武警派员秘密押送到厦门,然后调集全国各地近两百名专案人员及大批先进设备,以“大兵团作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