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渡江 > 第五章 和谈第二阶段:退守(5)

第五章 和谈第二阶段:退守(5)(1/2)

    第五章 和谈第二阶段:退守(5)

    3月29日,张治中携带李宗仁拟定的和谈“腹案”,再度来溪口谒见蒋介石。同行的还有顾问屈武。而吴忠信早就在溪口了。他呈递给蒋介石的以行政院名义拟就的“腹稿案”,只供代表团在谈判过程中掌握,并非提出的谈论方案,其内容,是针对**的“八条”,把蒋介石新年文告再具体化。蒋介石早已知道,但还是看了一遍。

    预拟与**商谈之腹案:

    一、双方既确认以和平商谈解决国是为全国人民之要求,则双方所应商谈者,端在国家元气之如何保存,人民痛苦之如何解除,国家政策之如何拟订,及政治制度之如何建立,以谋长治久安,是以关于战争责任问题,不应再提。

    二、同意重订新宪法。此新宪法之起草,我方应有相当比例之人数参加。

    三、关于法统问题,与前项有连带关系,可合并商讨。

    四、双方军队应分期分年各就驻在区域自行整编,并应树立健全的军事制度,俾达成军队国家化之目的,至分期整编时双方应保留之军队数字,另作商讨。

    五、“没收官僚资本”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订施行条例办理。

    六、“改革土地制度”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订施行条例办理。

    七、关于“废除卖国条约”一事,将来由政府根据国家独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则,就过去对外签订条约加以审查,如有损害国家领土主权者,应予修改或废止。

    八、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并由该会产生联合政府,唯在该会与联合政府中,我方与共方应同等名额参加,其属于第三方面人士之名额,亦以双方区域中各占其半。

    九、代表抵京后,即向**提出双方应于正式商谈开始之前,就地停战,并参酌“国防部”所拟停战意见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