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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恨是一件容易的事(3)(2/2)

墓碑上,而不是他担任过的总统头衔。200年前他就已经深刻地领悟到——做总统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总统这个头衔下,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馨香心语

    这件案子在当地很有影响,但在其他地区默默无闻,和后来丹诺担任辩护律师的那些大案、要案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但它却奠定了丹诺日后成为伟大律师的基石,决定了他一生的职业原则——胜诉第一,收入第二。

    5美元胜诉

    克莱伦斯?丹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在近60年的法庭生涯中,他怀着必胜的信念,以娴熟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辩护技巧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劳工领袖、无政府主义者、黑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刑事被告做过无数次精彩的辩护,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诉。他担任辩护律师的许多案子,都被选作“案例”,成为法律系学生的必修课。他说过的那句“一个人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已经成为流传后世的至理名言。他被公认为20世纪律师界的理想典范。

    和所有的伟大人物一样,丹诺并不是一开始就“伟大”的。他1857年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由于家境贫寒,15岁便外出谋生。受父亲影响,他从小酷爱读书,很早就对法律感兴趣,但只受了1年正规法律教育,大部分时间都是边工作边自修。由于勤奋好学,丹诺21岁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了职业律师生涯。

    俄亥俄州是一个乡村小镇,做为一名乡村律师,处理的通常都是些买卖马匹、往牛奶里掺水之类的鸡毛小案。丹诺也不例外,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追回一副价值15美元的马具。当事人是一个叫杰威尔的小男孩,他因为照顾一个生病的有钱人而得到了这副马具,但对方却否认此事,双方发生争执。地方治安员把这个案子交到丹诺手里,一审时小男孩付了5美元律师费,陪审团判他们败诉。这时小男孩已经没钱付律师费了,丹诺决定自掏腰包为他上诉,不想二审诉讼又输掉了。

    小男孩已经对那副马具不抱希望了,这期间丹诺也移居到附近小城艾斯特伯拉,大家都劝他放弃,但生性固执的丹诺说什么也不同意,他决心要打赢官司。他托朋友做担保,把案子转到民事法庭,往返于艾斯特伯拉与俄亥俄州之间数次,终于赢得了胜诉。

    但是胜利的喜悦没有停留太久,案子到了上诉法院被取消判决,这时丹诺已经举家迁往芝加哥了。所有的人都认为案子就此结束,但丹诺连犹豫都没犹豫,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最终,陪审团站在了他这一边,丹诺赢得了胜诉。此时,距他当初接手此案,已经相隔8年。小当事人已经从一个瘦弱的男孩长成高大健壮的青年,除了最初付的5美元律师费,丹诺再分文未取,还自掏腰包,花了不少钱,才赢得胜诉。对此,丹诺并不介意。在他看来,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赢。

    这件案子在当地很有影响,但在其他地区默默无闻,和后来丹诺担任辩护律师的那些大案、要案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但它却奠定了丹诺日后成为伟大律师的基石,决定了他一生的职业原则——胜诉第一,收入第二。他的一生也好像由这个判决结果决定了一样,不管案情多么曲折,辩护多么艰难,最后他总能赢。